買地建房或購置二手屋
對於大多數京朝官而言,衙與舍的分開,意味著向攜眷免費住宿的傳統告別,居住形式的多元化由此展開。像柳宗元這種出生在長安祖屋,自有老窩可居的,當然再方便不過。若甘願打光棍,又不像前文所述羅含那樣嫌「廨舍喧擾」,則官署裡仍有單身宿舍可住。《唐語林》記「趙璘歷祠部郎,同舍多以祠曹為目」,此「同舍」即指同住一個宿舍的室友。 如果定要帶著老婆兒女一大家子,且在京師又無祖業,那就必須另外想辦法了。一種是買地建房或直接購買現成的公館,如左丞相張說在永樂坊的豪宅,就是因風水先生慫恿而買下的「二手屋」。假如經濟條件困難,也只好陋室將就了。唐玄宗時,副宰相盧懷慎請長病假,同僚宋璟、盧從願等去他家探病,但見「器用屋宇,皆極儉陋」,堂堂副相「臥於敝簀單席,門無簾箔,每風雨至,則以席蔽焉」(《明皇雜錄》)。 和盧懷慎同時任相的姚崇,居住條件與之半斤八兩,《新唐書》卷一二四稱「(姚)崇第賒僻,因近舍客廬」。大概是因中心地段房價太高,所以住所買在偏遠的地方,為上下班方便,又在皇城附近的旅館裡包一間客房居住,終因起居失調而「病店」。玄宗得知真相後,「詔徙寓四方館」,就是在專門接待少數民族和外邦使節的涉外高級飯店裡,為他安排個套房,以方便妻兒同住照顧。但「(姚)崇以館局華大,不敢居」。《長安志》介紹唐都城名人居所時,謂興寧坊有姚崇宅,「屋宇並官所造」。看來,最終還是唐玄宗下令政府出錢,在中心地段新蓋了一座讓姚相自認為是合適的住宅,從此避免了擠旅館的苦惱。 風雨無阻,只為吃早餐
馮友蘭的父親在晚清時曾署理崇陽知縣,馮先生和弟弟妹妹們也隨父親去上任。據他在〈三松堂自序〉中回憶,那個機關食堂就是他父親帶去的長隨承包的,「實際上是個小館子,獨立經營,給衙門裡的人包飯,預備宴會筵席之類」。 幾個小孩子在原籍河南吃慣了麵食,而衙門食堂的「例飯」都是米飯,所以馮先生的母親隔一段時間,就做麵食給他們吃。該書還回憶道:「平時父親陪師爺在花廳吃飯,母親帶著我們在上房(即衙門裡的老爺內宅)裡吃廚房的『例飯』,從沒有叫添菜、加點心,更不用說有什麼宴會了。有一次,父親回上房晚了,覺得有點餓,叫廚房送點點心來。送來了一盤燒賣,父親沒有吃完,還剩下幾個,母親就分給我們這三個小孩子吃了,覺得很好吃。可是我們三個不敢向母親要求,叫廚房送點心」。可見知縣的伙食標準與眾不同,又可見馮老太爺家教極嚴。 收筆之前,再引崇彝《道咸以來朝野雜記》中一段回憶給讀者解頤。作者自述,光緒時他在京師都察院供職。照慣例,「每夏季改早衙」,食堂裡的午餐供應改成早餐,自然也是很豐盛的。院中有位吏科給事中陳應禧,「每日必到署,雖陰雨,持傘涉水,無不到者,其實為早餐也」。七月初的一天,作者值夜班,早晨起來,「大雨如繩,司中無人」,暗忖這位陳御史大約也不會來了,豈知茶役走來說:「開飯否?後堂陳老爺待之已久,專候老爺同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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