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送終的時代 「人類是動物界的裸體國王。」 朋友針灸師說。問他為什麼?他聳聳肩回答:因為不能選擇臨終之地。 據說,他在自己家中為自己父親送終,卻被醫院醫生罵了一頓。醫生的說法是,臨終前必須早點通知醫院,否則醫生無法開給死亡證明書,任意在家送終會給醫生帶來麻煩。 朋友是學東方醫學的針灸師,他父親也同樣是針灸師。他父親罹患癌症,生前曾經說過「死也要死在自己家中」。 在醫院收到病危通知之後,他父親在臨死前回到家中。同家人共度了幾天。到了脈搏漸亂的最後關頭,兒子為父親施行人工呼吸,做了心臟按摩,把脈確認父親過世後,才叫了救護車。但是,醫院醫生卻遲遲不肯開給死亡證明書。 「為什麼?日本人不能死在自己家中嗎?」 我不禁提高了聲調。 「不是不能死在自己家中,而是日本的法律規定只有醫生才能確認死亡。我是針灸師,不是醫生,所以不能自己確認死亡時刻。」 他冷靜地說明。 「原來有這種法律!」 「以前不是這樣,是立了醫師法之後才有這條法律。因為,如果是由我單獨一人來確認死亡,便很有可能是我殺了我父親吧?」 「原來如此。」 「也有為了遺產,導致親屬殺人的可能。所以才規定就算是骨肉至親也不能任意送終。」 最近,肯到患者家中出診的醫生非常少見。除非病人是個大富翁,否則任何人都無法在自己家中讓家人送終,安靜過世……這似乎是目前的社會狀況。若是考慮到殺人的可能性,制定這種法律的確合理。因此現代所有人都只能死在醫院。越是先進的國家,人的生死,便越會受到管理。雖然值得感謝,卻也有點寂寞。 前些日子,另一位朋友的母親也過世了。 他母親也是因為癌症,醫生告知只剩三個月了。他老家在北海道,母親也住在北海道。他現在和家人都住在橫濱。當他知道母親餘日無多以後,向公司請了三個月長假,孩子們也暫時休學,全家回到北海道。目的是想讓母親在最後三個月同家族一起度過。此外,他也認為送終的經驗或許對孩子們有益。 「因為是自己的母親,我想陪她到最後。再說,與漫長的人生比較起來,只不過是三個月而已,有什麼好計較的?」 接到他的電話後,我實在很佩服。一個年輕力壯的男人,竟然肯為了看護母親向公司請假三個月。這種事情看似簡單,實則不易。如果是只剩一兩天,或許還能徹夜不眠隨侍在側。但是,時間長達三個月,也許病人還會活得更久。當然最好是活得更久,可是他卻為了不明確的死亡瞬間,向公司請了三個月的長假。我很尊敬他,同時也感到自己很沒出息。 我母親因為腦溢血病倒,醫生對我說「只剩一兩天」時,我在醫院住了三天。然後,我逐漸搞不懂自己為什麼非得待在這裡不可。當時覺得,我只是在等母親嚥氣而已。 在醫院裡的時候,我一直考慮著工作的事,始終擔心著截稿日期,根本不知道自己到底該做些什麼。隔著玻璃窗,我凝視著加護病房內昏迷的母親,完全不知道自己應該採取什麼態度。面對母親的死亡,我覺得很不舒服,內心焦躁不安。我無法讓母親出發到另一個世界,也無法拉她回到這個世界,我感到自己很無力。我更不知道應該如何去正面面對「只剩一兩天」的母親。 他母親在他回到老家一個月後,便過世了。據說,過世時非常安祥,而且平心靜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