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們好好的演齣戲吧! 我是個戲迷,小時候跟著父母看京戲,長大了,上電影院看電影,到國父紀念館看話劇、舞台劇,去美國百老匯欣賞歌舞劇,近年來我還迷上了歌仔戲。以前看戲的時候,我是個道地的癡子,情緒隨著劇情波動,可以跟著演員哭得睜不開眼,或是笑不可止,或是氣憤填膺,恨不得衝上前去,把壞蛋給罵一頓。總之,常常是戲與現實分不清。出了戲院,還會沉浸在劇情裡,好久才回到現實裡來。 最近幾年來,倒不一樣了。雖然還是很專心的看戲,照哭照笑,但出了戲院,吸口新鮮空氣,什麼都拋在腦後了。頂多充當一下業餘影評人,把戲及演員,從頭到尾的批評一番。不疼不癢的,反正是一齣別人演的戲嘛,好壞與我無關。為什麼會有這種轉變,我也不清楚,也許是明白了自己也有著屬於自己的舞台,而那才是我們需要全心投入的一齣大戲吧! 的確,人生就像是一齣戲。在自己生命的舞台上,我們應該是這齣戲的中心,是製片,是編劇,是導演,更是主角;這一齣戲的成敗,完全是我們自己的責任,四周的人,充其量都只是配角而已。如果我們把這齣生命之戲的好壞責任,推到別人身上,我們又怎麼是自己的主宰呢?因為沒有任何人可以替我們的生命做決定,做選擇的呀! 既然我們是自己的主宰,應該就要看重自己、愛惜自己、了解自己。知道自己的價值是什麼,自己的天賦是什麼?以此為基礎,再去發覺我們的使命是什麼。來這個人世間走一遭,是具有深意的。我們必須先能觀照自心,才能明心見性,而後順性發展,那麼成長的路程自然會輕鬆許多。至少能減去許多的迷惘不安,而可以專心的策劃,演好我們自己的人生大戲。 扮演太陽好過當支蠟燭 我們的社會教育不願著重自我,生怕一旦教我們要關照自己、愛護自己之後,會塑造出一個自私自利、以自我為中心的社會。其實不然,因為只有先學會愛自己,才能真正的、無私的、持久的去關照別人、愛別人,即使是自己的親人也不例外。我們的傳統教育,一向注重犧牲奉獻,教人以蠟燭為榜樣,燃燒自己,照亮別人。 我記得,每年到了母親節的時候,總會在報章上看到類似的文章,頌揚母親是一支兩頭燃燒的蠟燭,犧牲她自己,溫暖照亮我們全家。母親們確實是這麼偉大的,只是,當蠟盡油枯的時候,該怎麼辦呢?把自己燒完了,燒乾了,又怎麼能照亮旁人呢?雖然這個疑問自小就在腦海裡,但是做「燃燒的蠟燭」的觀念,依舊是根深柢固的印在腦海裡。同時也身體力行,盡量讓自己燃燒,做個不為自己打算的、犧牲奉獻的好蠟燭。 但是,當你真正面臨要被燒光的時候,就會問自己,接下來怎麼辦?在這個時候,我們就必須做一個選擇。你要做一個終究會消失的蠟燭,還是做一個有無盡魅力的太陽,一個永恆的光源?! 在我自己的成長路途裡,最重要的轉變,就是鼓勵自己,不再做一支燃燒的蠟燭,而成為一個絢爛的太陽,不但自己有源源不盡的能量,還能無遠弗屆的散發光熱,給人永遠的光明與溫暖。當個太陽,我不但能治癒旁人的寒冷,更不必擔心自己哪一天會面臨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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