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昏雨 母親生於民國十二年農曆五月十七日,地點在台南縣佳里鎮邊一個叫「番子寮」的小村落(現在改為漳州里和海澄里)。當地楊氏宗族會聚,戶戶多半姓楊,外祖父把母親取名愛玉,不知何故,一直習稱秋蘭。 日本統治下,當時台灣社會貧困至極,嚴禁私藏稻米,外祖父收割的稻米須全部繳給日本當局,以供軍隊食用,誰私藏一把稻米,日本警察馬上抓去痛打。稻是親手種的,竟要偷割,稻是苦心栽培出來的,竟明令不准吃,這是何等的諷刺! 那麼,不種稻行嗎?不行,你的田區被分配為種稻區域,得乖乖去種。汗灑如雨,累了病了,想喝一碗稀飯,唯有趁著夜黑風高,連雞犬都曲蜷身體熟睡了,才小心翼翼從床鋪底下的坑穴取出一小罐「偷割」回來的稻米,用磚塊磨去粗殼,還節省大半藏回原地。所謂稀飯,只是米湯而已,那幾粒翻滾浮沉的米,你捨得吞下肚裡? 不當農夫行嗎?行!但請問能做什麼?有什麼工作機會? 有地瓜吃已經萬幸,但是那年代的台灣人也沒有幾位捨得吃新鮮地瓜,大家只吃囤積後的細薯條(俗稱地瓜籤),有些發霉,需要先一遍一遍淘洗,去掉大堆黏著的沙土塵粒。地瓜籤是把地瓜一上一下地在鑽有鋒利密孔的擦板上摩擦,然後收集削出來的薯條,攤在廣場上曝曬,還要時常翻動,以均勻吸收光熱。太陽落山,再掃成一堆小丘,以畚箕裝入麻袋,存放半年、一年、兩年……。 三餐除了地瓜,還配些什麼菜呢?蒜莖,煮熟之後,整根握著咬,嘖嘖地吸它的汁,蒜莖被吸得像掃把狀,據說很「下飯」也很滋補,但吃幾餐就怕了。 好不容易巴望到年節,以祭神為堂皇理由買二兩豬肉,拜完之後,還是捨不得吃,簡直是「供奉」它。外祖母把豬肉埋在鹽堆裡,什麼人都不許碰。經過很長一段時間,幸運地有客人造訪,才把鹹肉切下少數薄片和菜瓜一起煮。香噴噴端上桌,客人客氣不願挾它,外祖父、外祖母一再禮讓,小孩瞪著眼不敢出聲,最後未嘗減少一片肉,大家看著肉片徒增食欲,都說吃得很飽。 母親七歲就正式掌廚。灶台、灶口很高,外祖母請人在灶前堆砌磚塊,調整高度,使母親坐在上面足以將柴枝推入灶口,也可站在上面將飯鍋端起端落,或擦拭灶台。母親彷彿七歲即成為大人,那是某一天,家裡缺人手,外祖母準備煮飯(地瓜籤)挑去田裡,慌忙之下叫母親幫忙煮煮看;除高度不夠,母親顯得相當老練,外祖母放心一笑,也就注定了母親童年命運。 「姐啊!妳看!七歲囡仔做大人工作,壁角、桌椅看不到一點土灰,妳還忍心叫伊洗衫褲啊!」母親的三姨一邊稱奇讚嘆,一邊責問外祖母。 「三妹,妳進來多久了,怎麼現在才出聲。妳跟我進廚房去!」外祖母有意讓這位妹妹更驚訝! 「哇!灶台刷得這麼乾淨!碗公歸碗公,碟子歸碟子,鍋子、筷子一點也不油膩,收拾得整整齊齊。姐啊!你們一個秋蘭,勝過十個媳婦!」母親的三姨以指尖輕輕地觸著灶上每一樣器具,始終不相信七歲的小女孩能把家事做得那麼好。 「大概我個性雜念(囉),秋蘭稍稍做不好,一定被我罵。上次被我打,以後好像較乖巧,不再犯錯。」外祖母證明自己管教謹嚴。 「姐啊!妳也不免太硬心,秋蘭才七歲!」 「不管教,以後那會入人家教(適應夫家、與公婆相處)!」 外祖母很篤定,母親的三姨有些疼惜,私下把母親找去,摸撫著母親的頭髮。 「妳不想激骨(偷懶)?」 「我不想。我就是不願意被罵,為什麼人一定要挨罵才肯把事情做好?」 母親很有骨氣,自尊心相當強烈,七歲的小孩能說出這樣的話,不是教育的塑造,應是天性,生命的每一部分都是「知恥」的細胞。 不久母親的名聲即傳遍遠近,鄰居親自來看,好奇的路客也會駐足探頭。而外祖父毫不理會家出孝女,依然日出而作,日落而歸。三、四月種稻,秋收之後接著種地瓜或其他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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