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瑪和所有人一樣,立刻就發現霍金相當聰明卻不守紀律。至於要判斷他能不能成為一位傑出的科學家,那就另當別論;夏瑪也經常講,除非開始做研究,否則你很難論斷一個人。 霍金在牛津大學時期就出現疾病的初期症狀,他步履蹣跚、講話含糊,進入研究所的第一年間則更加惡化。一九六三年,他的症狀經診斷為側索硬化肌萎縮症(amyotrophic lateral sclerosis, ALS)。ALS在英國稱為「運動神經元疾病」(motor neuron disease);在美國則通稱為「路蓋里格氏症」(Lou Gehrig’s disease,路蓋里格是美國傑出棒球員,後罹患此症)。ALS是一種漸進的神經退化疾病,患者會逐漸喪失隨意肌的控制功能,通常會導致癱瘓不能行動,並在二到五年內死亡。特別的是,患者只會喪失自主運動功能,腦部則不受影響,於是整個人就這樣被困在逐漸腐朽的軀體裡,飽受折磨。ALS的病因至今不明也沒有治療方法。霍金的未來已經註定:一根拐杖、一張輪椅、一張床,逐漸依賴他人,並漸漸喪失行動與溝通能力。終於,連呼吸都會受到影響,通常最後會死於肺炎。 診斷結果出來之後,霍金的父親私下來到劍橋,詢問夏瑪能不能儘快授予學位。夏瑪態度堅定,拒絕了他的請求。 霍金深感恐慌,他停止一切活動,躲進自己的房間。他說:「一旦發作起來,病情就會發展得非常快。我當時很沮喪,因為我自認為活不過幾年,而且我也看不出自己當時有理由再繼續活下去。」 持續二年下來,他的身體逐步退化,心情也日益沮喪。他的科學表現也是一塌糊塗,夏瑪為此感到自責。他認為霍金之所以感到沮喪,有部分是他的錯,因為他還沒有讓霍金接觸到真正感興趣的研究課題。畢竟,論文指導教授有責任提攜學生找到研究主題,讓他們投入並在旁激勵。不過,「霍金始終沒有喪失開粗魯玩笑的能力,」夏瑪如是說道。 結果一如後來的發展,霍金的生命並沒有從此一蹶不振。就在「病況」診斷出來之後不久,他碰到了一位女士並開始和她約會。其實珍(Jane Wilde)是霍金在聖奧爾本斯的同學,當時她正在倫敦大學唸中世紀韻文。珍長了一頭紅髮,生氣蓬勃,而且個性頑固,一如霍金後來表現的性格。她回憶道:「我認識他的時候,他已經出現初期症狀,」她講話的語調一絲不苟。「因此我從來沒有見過身體健康、肢體健全的史帝芬。病況的發展十分緩慢。他的個性非常、非常地果斷,企圖心非常強。」霍金個性內向而強烈,擅長分析,珍則信奉古典主義,個性外向,對藝術和音樂很感興趣,她讓霍金敞開心胸,於是兩人決定認真過日子。 他們在一九六五年結婚。珍並沒有因為要嫁給一個可能沒有未來的人,而顯露出任何不安。她說:「我是確定了自己想要結婚,才決定要結婚的,所以,我就結婚了。」 婚姻是霍金生命的轉捩點。突然之間,事情似乎沒有那麼糟糕;他已經成家,再也不能只考慮自己,只想到自己的困境。他說:「我的婚姻讓我決定活下去,婚姻讓我有理由堅持下去,努力奮鬥。沒有珍幫忙,我不可能活下去,也不會有意願再活下去。」 同時,他的惡化狀況也趨於緩和;身體的退化速度慢了下來,而且還一直活到現在。夏瑪告訴霍金,顯然他會繼續活下去,所以最好還是完成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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