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輝三歲的時候,家裡由「源興居」搬到了埔頭街的商店。在祖父作主下,李登輝和兄長一起到附近一所叫做「智成堂」的私塾去讀書。所謂私塾,自來是台灣漢族社會的民間教育中心,但隨著日本公學校的普及,私塾日趨減少。私塾所教內容通常為漢字或《三字經》等啟蒙性漢文,但到李登輝就學的這個時期,也已開始教授一些簡易的日語讀寫。 六歲時,李登輝隨著任職警察的父親調往汐止,並在這裡初次進入公學校體系,一年後,隨父轉至南港公學校,直到父調淡水再轉回三芝公學校。之後,李父辭去警職,回鄉進入三芝農業組合工作,以助家業,但李登輝和兄長卻轉校到淡水公學校,並寄居於淡水友人處。淡水位於三芝以南約二十公里,地處淡水河河口,清末北部開港,繁榮一時,其後為基隆所替代。 日本時代的公學校,有時會因為所在位置不同,而有六年制或四年制之別,父親李金龍之所以讓登欽、登輝兩兄弟到淡水唸書,或許是因為三芝公學校進學不易的緣故。 隨著年級愈高,李登輝向學心愈形強烈,他不斷地克服頻繁轉校所帶來的學習障礙,不過,在中學考試的難關上,他仍然遭遇了挫折。李登輝兩次應考台北公立中學未果,不得已先在淡水公學校高等科設籍一年,之後,又轉入基督教長老教會所設的私立淡水中學(今淡江中學)就讀。 關於李登輝兩次考試失敗一事,其中有些殖民地的特殊因素值得說明,而不單純只是李登輝個人準備不足的緣故。 日治時期的初等教育機構分為兩種,一是專為在台日本人子女所設之小學校,一是為台灣人子女所設的公學校。在李登輝誕生的前一年,也就是一九二二年,第一任文官總督田健治郎基於「內地延長主義」政策,推行教育改革,將小學校設定為「國語(即日語)常用者」,公學校為「非國語常用者」的初等教育機構,不過,教育實態並沒有太大改變。因為小學校通常只設在較多日本人居住的都市及其周邊,能去就讀的台灣人僅僅只有一些地方有力人士,或極少數受過高等教育人士的子弟而已。另外,也有許多富裕人家乾脆直接把子弟送往日本內地留學。以李登輝的情況來說,雖然父親擔任警職,但畢竟還稱不到上述的富裕,所以李登輝就讀的並非小學校,而是公學校。 在公學校中,雖然學生都是「非國語常用者」,但授課內容仍以學習「國語」為主,各科教科書的水準,常會比同級小學校用書來得淺一些。此外,由於一九二二年的教育改革標榜「內台共學」,中學校以上的台灣學制與日本本國學制視為同體系,可接續就讀,於是,便有內地學生鑽此漏洞,遠從日本來台灣參加考試。如此一來,台灣學生想從公學校考上公立中學,除了應試者本身的條件之外,還存在著許多差別待遇(黃昭堂《台灣總督府》),而這些待遇是「國語常用者」的在台日本人子弟所不會遭遇到的,因此,殖民地的考試競爭,可以說同時帶有一種民族競爭的意味,這或是少年李登輝不曾意識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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