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潤的雙重意義 最終,還有一大堆問題源自經濟領域。 企業活在兩種經濟體系中,一種是外部體系,一種是內部體系。企業內部的經濟體系能動用的總額(最重要的是支付員工薪資)取決於企業產品在外部經濟體系中的收益。 然而,企業內部的經濟體系卻不採市場經濟模式,而採「重分配」模式,全體產品會照預設的公式分配給企業成員。無論市場經濟或重分配經濟,都是基本的經濟形態,但是唯有在企業中,兩者的關係才如此密不可分。企業管理階層必須努力追求更高的收益,也就是必須提高生產;而員工注意的焦點卻是,無論總產出有多少,怎麼樣才能分到更大的一杯羹。劉易士〈John L. Lewis〉和礦工工會對於煤炭市場日益縮減的情況完全視若無睹,就是個極端的例子。他們感興趣的只是如何在這塊愈來愈小的餅中,分到更大的一份。儘管這是極端的例子,卻也代表了員工典型的態度——的確,這種態度幾乎是不可避免的。在企業外部,經濟是最重要的考量。在企業內部,所有的考量都是基於權力平衡和權力之間的關係。 對企業而言,必須把薪資(也就是勞工的財務報酬)當作成本。對受薪階級而言,薪資是收入,是個人或全家生計的來源。對企業而言,工資必須總是按照單位產量來計算;對員工而言,工資是他和家人生存的經濟基礎,因此其意義遠超過單位產量。因此兩者之間有基本的分歧:企業需要為薪資負擔保留變通的彈性,個人所重視的卻是穩定可靠的收入,依據的是個人工作意願,而非經濟狀況。 最後,利潤其實有雙重意義。對企業而言,利潤乃維繫企業生存所必需;對於員工而言,利潤是別人的收入。企業的獲利能力居然決定了他的飯碗、他的生活、他的收入,對他而言,不啻屈從於外來統治一樣,即使不是「剝削」,也是專制的做法。 一般人普遍認為,反對利潤即使不是左翼分子的教條和煽動下的產物,也是現代工業社會的現象。這種說法真是大錯特錯,因為這個趨勢要遠遠回溯到幾百年前現代社會初萌芽之時。歐洲工人對「資本主義剝削者」和「牟利者」的憎恨乃源自於十五世紀佛蘭明或佛羅倫斯紡織工人對商人牟取暴利的不滿。現代社會不但完全不曾加重這種敵意,反而緩和了工人的不滿。難怪愈是工業化的地區,工人就愈不那麼激進,對管理階層、企業和利潤也沒有那麼大的敵意。也難怪革命性的馬克斯主義只有在前工業社會中,才會成功。 但員工對利潤的敵意仍然是一大威脅。工業社會的生存有賴於企業獲得充足的利潤。在這樣的社會中,大多數公民和有投票權的人都是受雇的員工,因此反對利潤會形成一大威脅。這也是為什麼產業國有化會成為這麼強而有力的論點,因為倡議者認為如此一來,將可以消弭工人對於利潤的敵意。我相信,二次大戰後,當英法推動產業國有化後,發現工人反對國營事業獲利,正如同他們當初反對「資本家」獲利一樣(甚至反對得更厲害),真是對社會主義美夢致命的一擊。 企業必須有充足的利潤,才能經營——這是企業最重要的社會責任,也是企業對自己、對員工的首要義務。因此,企業經營者必須想辦法說服員工利潤的必要性,即使不是為了個人利益或公益。 對於這樣一個龐大的主題,本章雖然只描述了粗略的輪廓,卻也足以顯示管理員工和工作都需要原則。單單「懂得處理人的問題」顯然還不夠。事實上,這方面的能力根本毫不相干,單靠技術也不夠,我們需要的是基本觀念。 這些觀念的基本原則很清楚:必須先假定每個人都想工作,不能假定他們沒有工作意願,這和我們對人性的理解不符。如果不工作的話,大多數人都會面臨道德和肉體的崩潰瓦解,少數的人能保持完好無恙,是因為他們的內在資源能讓他們自己創造工作。從一開始就假定人們不想工作,將令員工和工作的管理變得毫無希望可言。 因此,管理階層的任務是激發員工的工作動機和參與感,喚起他們的工作慾望。要達成這個任務,我們倒底已經具備了哪些基本概念、工具和經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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