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父在三重埔擁有「東洋製紙廠」,三叔父明旗十七歲就接任董事長,也許太年輕,經營不久即轉讓給他人。這些事情也影響我的思想。我曾想做第一流的財稅人員,也夢想成為小說家、美術家、科學家,後來也想做大企業家,我認為不要留財產給子女,應該讓他們受最好的教育,並灌輸回饋社會的企業家觀念,如果光留下不動產給子女,早晚會被花光。 我的祖父之所以能發財且頗有社會知名度,另一個原因是娶了一位善於理財的祖母黃氏,她常對祖父說︰「當年嫁到王家,院子裡小得擺不下一檯花轎,如今這一大片財產,一半以上是我的功勞」,這些話倒也是實情,因阿嬤把阿公所賺的錢都拿去置產,祖母為人急公好義,能言善道,脾氣又剛強,人人見她都敬畏三分,稱她為「圓仔姆」。當年,祖父當大稻埕的「保正」(日據時代的里長),實際上卻是阿嬤在操作。 我家以前座落在派出所隔壁,通往太平館的巷子第一家,兩間店面三層樓房。一樓為客廳,祖父母住在二樓佛壇的前右側,二姑母住左側;三樓則由我們及二、三、四叔父分住,前面有大屋頂庭院,可供小孩子們玩耍;還有飯廳,置放一張四角型餐桌,三邊各有一條長椅,每條長椅可坐三個人,另一邊只有一座大椅是阿嬤的特別座位。吃飯時,阿公及叔父、姑丈等男人先吃,第二輪是小孩子,第三輪是小姑們,等到最後一輪是媳婦及佣人上桌時,飯菜所剩已無幾了。另外,菜廚旁有一張小桌子是上學的小孩吃早餐專用的。 每次派出所更換主管,一定會先登門來拜訪,主管都是日本人但很有禮貌,拜訪時都脫了帽向祖父母敬禮,拜託多多關照。樓下客廳有一張大會議桌,做為左鄰右舍或有夫妻吵架、或有糾紛要調解的場所,事情大都由祖父母出面排解。祖母常批評祖父是「皇帝身、乞丐命」,她卻是「皇后娘娘」的命,很講究吃喝,僱有人力車伕,連車伕也要挑選最好的,車伕還曾得過太平國小運動會馬拉松比賽冠軍。 祖母喜歡將頭髮梳得烏亮,每天早上坐在二樓樓梯口,由幾個媳婦輪流幫她梳洗或擦身。我們家住三樓,小孩要出門一定得經過二樓,祖母端坐二樓樓梯口,她往往會大喝一聲︰「要去那裡?」,「不行﹗」,小孩們只好乖乖退回樓上。由於祖母太嚴格,我大哥金生只好爬牆出入,不願遇到祖母遭其責罵,有一次不小心摔倒成疾,後來因體弱住院,由於戰時欠缺食物,營養不良,不幸於十九歲時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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