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很少生病,在我記憶中只有三次。第一次是她還在故鄉的時候,可能由於操勞過度(據說生下小孩後,沒有有休息半天就到外面工作),有一段時間腰部常會酸痛,在鄉下吃葯並不見效。那個時候,我正在新和興布行當外務員,每個月都要到外埠出差四次,我向許多客戶打聽治腰部酸痛的葯方,有一天在屏東縣東港鎮跟來發布店主人萬發伯談生意,順便請教他,因為我知道他對這方面似有研究,他說這個病最好能找到多年的老芙蓉頭(越老越好)燉土龍吃,一定有效。我立刻請教他何處可買到老芙蓉頭,他說要替我去向葯材行的朋友打聽一下。很幸運的,他找到了一棵據說有數十年的老芙蓉頭,但價錢比較高,我跟他一起去看,那麼大的芙蓉頭我實在還沒有看過,說價錢貴也並不是貴到無法買它的程度(價錢多少已忘記),就將它買了下來,並到台南縣北門去買了兩條土龍燉給母親吃。隔兩星期後我回家時,母親告訴我說非常有效,病已經好了,我至為欣慰。 第二次是光復後,母親搬到台南跟我們住在一起,她住在前棲,而樓上沒有廁所,有一天早晨的六點鐘,她下樓如廁,回樓上房間就口吐白沬,人事不省,左手腳都不能動,我們大吃一驚,馬上請楊六合大夫以最好的葯、最好的方法治療,並請他告訴我們應注意的事項。楊大夫醫德很好,平素也與我們很有往來,尤其是跟九叔父親如兄弟,所以非常切熱心為母親診治,每天都來診察二次,並吩咐要絕對安靜。發病的第二天,母親稍有意識,開始呻吟,狀甚痛苦,我們都非常難過。我在耳邊問她什麼地方「痛」?她說不出話,用手指著頭,我一方面向楊大夫報告病情,一方面為安全起見,另請吳秋微大夫來診,他說楊大夫之診斷正確,是腦溢血無誤,並且跟楊大夫一樣,說要絕安靜。我與內人及舍妹等輪班廿四小時不停的看護,並且開始認真看些日文的家庭醫書籍,以便了解看護病人的方法。 經過數日悉心醫治,母親的頭痛已經稍癒,呻吟聲也減少,大家都較安心下來。某天,我輪由下午四點看護到晚上十二時,將看護工作移交結舍妹後,為防萬一有事照料方便,我就在隔壁的房間睡覺,到翌晨一點多鐘,一位在樓下睡覺的劉姓同事匆匆忙忙走到我的床前大聲說:「火災!」我睜眼向外一看,對面韓內科醫院的玻璃窗上映出火光。這一驚非同小可,以為是我們的緊鄰起火而反射到對面韓內科醫院的玻璃窗上,第一就到傷大夫的吩咐--母親要絕對安靜,那麼碰到這種事情要怎麼辦,才能很安靜的將母親移到安全的地方呢?我馬上跑到馬路上一看,才知道並不是我們的緊鄰鬧火災,而是距我們約廿多家的布店發生火災,火光熊熊,實在可怕,但是尚離開一段距離,當即決定暫時不要移動,只在心中祈求大火早熄,不要延燒。幸好只燒二、三家,火勢就被消防人員控制了。 火首是候調先生令兄候華先生之布店,而候調先生因與其緊鄰也受損害,並在匆忙中將店內搶救出來之手提小金庫交給一個人,後來那個人貪心,不將小金庫送回,而候調先生是一位極出名寬厚仁慈的人,不便開口去要,只等待他自己送來,結果是不了了之。後來候調先生生意做得非常好,他的兒子候鍚榮、候信良、候吉星諸先生及媳婦等都很非順,也很有成就,家庭非常圓滿幸福,而那個人不但個人事業做得不順利,據說他的後代也做得不好,可見不義之財是貪不得的。 我因為受了火災的大驚,翌晨還是心神不能安定,台南市布適公會要來開一張支票,我寫了三次都有錯字,無法順利完成,不得已改由胞弟俊傑開給他(當時胞兄修齊擔任布公會理事兼管會計,公會之支票交在新和興),可見受驚之厲害程度。母親的病經楊大夫悉心醫治及家人的看護日有起色,勉強已可說話,可是左手左腳還是不能動。當時醫生曾私下告訴我說,左手左腳不容易復原,沒想到過了一年多,已勉強能夠步行,又過一年多竟完全恢復正常。我們都非常感謝上天的疪佑。 第三次是光復後的第二年,母親發現下體出血,經台南婦產科診察,認為是初期的子宮癌,台南無醫療設備,經請二姐夫王金長先生在台北打聽的結果,台北迎婦產科有一種鐳錠可以治療,就北上住進迎婦產科(現在中山北路長春路彰化銀行行址)接受治療,治癒後到母親七十四歲去世為止,一直未再發作,誠屬幸運。 我們雖然平常都很注意母親的血壓,不料到了七十二歲又發生一次腦溢血,經治療後頭腦很清醒,說話也很自然,但是不能行動,連翻身都需要我們幫助她,吃東西也得躺在床上由我們餵她。她脾氣很好,很好伺候,只是她身體將近九十公斤,所以要幫她翻身、洗澡、換衣服比較費力。她也不喜歡住院,不得已只好請南部的親戚照嫂及慶源來幫忙照顧。這一次雖然大家還是非常用心的看護,可能是年紀已大,體力較衰,病了一年多,無法像五十多歲那一次恢復健康,不幸於民國四十九年五月十九日上午十一點十五分在台北臨沂街去世,享壽七十四歲。她和父親一樣,對來探病的親戚常說:「我感覺非常滿足我的一生,『死』這條路任何人都一定要走的,我一點牽掛都沒有,只希望子孫平安過日就好。」她雖也在毫無痛苦的寧靜中逝去,但是我們大家也為她之離開萬分悲傷。我們於陽曆五月五日廿四日在台北市南京東路極樂殯儀館為母親舉行告別式後即移靈台南市,於五月廿五日在台南法華寺前舉行家祭及南部親友上香,十一時卅分與父親安葬在一起(母親的遺骨,也與父親的遺骨一樣,於民國七十五年三月廿九日、農曆二月廿日移奉於新頭港草湖山祖塔)。行文至此,回想雙親養我育我無微不至的照顧我,宏恩如山之高、如海之深,使我對他們無限懷念之情湧上心頭,不禁熱淚盈眶,願他們在天之靈永享平安。 附註:父母親及生父母的墓地在台南市法華寺前,半月池邊,原為綠竹圍,頗為幽靜,但因民國七十四年台南市政府依都市計劃,在墓前墓後各開闢一條馬路,環境變成吵雜,故我們於民國七十五年二月廿三日將父母親的靈骨撿起來,於同年三月廿九日(青年節)吳家子孫在故鄉拜祭祖塔之日,奉納於祖塔。我想父母親一定會很喜歡我們這個安排,因為該祖塔是父親生前親手所建造的。基於同一個原因,生父母的靈骨也於同年四月廿日撿起,於四月廿二日遷奉該塔。父親和生父是兄弟、母親和生母是妯娌,生前在一起,去世後安葬在一起,今又一起遷奉於祖塔,我相信他們一定會很高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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