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品牌來自賣座電影和電視娛樂節目的角色或主題 《星際大戰》(Star Wars)或慕皮(Muppets,美國公共廣播電視PBS的《芝麻街》Sesame Street中的角色)。任何一部如《獅子王》(The Lion King)般熱門的迪士尼電影,或WWF摔角比賽、NBA職業籃球賽、PGA高爾夫球賽等節目中出現的人物,都能創造出為數可觀的品牌名稱。辛巴(Simba)、麥可.喬丹(Michael Jordan)及老虎伍茲(Tiger Woods)的名字聽起來是不是很耳熟呢?是的,不管是杜撰的角色或真人都能以自己的方式成為品牌名。電視節目名也會變成品牌名,《歡樂單身派對》(Seinfeld)是個品牌,《海灘遊俠》(Baywatch)—全世界最多人觀看的電視影集—也是一個品牌。歌手名字也可成為品牌!席琳.迪翁(Celine Dion)現已是個響亮品牌,新好男孩(Backstreet Boys)及辣妹合唱團(Spice Girls)也都一樣。 時代在改變,受歡迎的名人及事件也在改變,他們的品牌也跟著改變。使用這類流行時尚的品牌名稱時,時機最重要。假如你不知該如何面對這個瘋狂、快速變遷的世界,別擔心,你並不孤單,每個人都有同樣的困擾。一旦讀完本書,請趕快擬定決策,迅速分析並快速執行你的決定,否則只有被他人擠出市場。 遍佈全球的品牌 每個品牌在全球各角落的影響力並不相同。 最偉大的品牌,是指那些在全球各地人人皆知且喜愛渴求的名字。很重要的是,在考量品牌的力量與價值時,Smart的品牌創建人必須清楚品牌名稱的含義、遍佈程度、及全球知名度。許多品牌聞名全球,如微軟視窗系統(Microsoft Windows)、可口可樂、李維牛仔褲、百事可樂、耐吉、新力、IBM、古馳(Gucci)、賓士、馬球(Polo)、羅夫•勞倫(Ralph Lauren)、香奈兒、勞斯萊斯(Rolls-Royce)、麥當勞等等眾多品牌。有些品牌則是在當地或局部區域的特定市場裡很受歡迎,但在世界其他地方卻受到相當不同的品牌認知,如樂柏美(家庭用品)在北美、吉百利(巧克力)在英國、飛雅特汽車(Fiat)在歐洲、雷諾(Renault)和標緻汽車(Peugeot)在法國、家樂福(零售商)在歐洲、CIFRA(零售商)在墨西哥、朝日啤酒(Asahi)在日本等。 諸如此類的例子不勝枚舉,你可以在任何國家或任何地區找到類似的範例。當我擔任修飛自行車的總裁時,我們曾研究歐洲市場,發現幾乎每個主要的國家都擁有屬於自己的單車品牌,如英國的羅萊(Raleigh)、 西班牙的B-H、法國的標緻和捷坦(Gitane)、德國的凱奈斯特(Kynast)、義大利的必安騎(Bianchi)。這些品牌中,僅有羅萊真正登上全球舞台。沒有所謂的泛歐自行車品牌出現的原因有好幾個,大多與傳統以及文化偏好有關。但隨著橫跨歐洲的有線電視出現,以及歐元成為潮流,看不出在歐洲各大主要國家行銷單一自行車品牌為何會行不通?1990年代尚未有人嘗試落實這個構想,但這仍是個有趣的想法。 另一個例子是可口可樂,它在全球推出芬達(Fanta)做為水果口味碳酸飲料的品牌。但在美國少數幾個地區,它正試圖把這個水果口味的形象轉移至另一品牌Minute-Maid(雖然現在還不太成功)身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