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一個乖孩子,小時很皮,做錯事被處罰是家常便飯,下面有幾則令我記憶深刻的事。 ∼楊茂秀


富有半個鐘頭

  小時候,我家住彰化二林原斗,從我們的村莊走到學校,大概要半個鐘頭。每天早晨我都能夠「富有」半個鐘頭,因為那時我的口袋裡有二角錢(我的零用錢每天都是二角),到了學校,我一定把它花掉。那時候的二角,可以買四個大糖球,一個就可以含上半天。糖在嘴裡,面頰就像長個肉瘤。姊姊也有兩角錢,可是她的兩角,總是存起來。她的存錢筒,就放在客廳的神桌上,每天早晨我看見她把兩角錢放在存錢筒裡,才跟我去上學。

  一天,家裡沒人,我把家裡的狗趕出去,關上大門,然後,偷偷的從姊姊的存錢筒裡挖出兩角錢。當然,沒有被人發現。

  從那時候開始,我一而再、再而三地偷姊姊的錢。偷了錢,我就請客,買甘蔗,買糖果,租故事書(給自己看,也給同學看),我的人緣也就愈來愈好。

  「爸爸,我存錢筒裡的錢怎麼變少了?」一天,姊姊跟爸爸說。

  爸爸直接反應道:「是茂秀偷的,叫他來。」

  家裡有八個孩子,除了姊姊,還有七個,怎麼就說我呢?

  爸爸問我,我承認了,接下來的就是一陣毒打。

  媽媽看了心疼,叫我去廚房,起火給她煮飯。我哭得好傷心,十分不服氣。

  媽媽問我:「錢是你偷的嗎?」

  我說:「是的。」

  「那你活該被打,幹嘛那麼生氣?」

  「可是爸爸沒有證據,他只是猜對而已。」

  媽媽聽了,好像被什麼嗆到一下。

  那天晚上,大家並排躺在榻榻米上睡覺。

  「阿興,」我媽媽只有在很嚴肅的時候,才這樣叫爸爸:「你看孩子們睡著了嗎?」

  聽到這話,我就知道他們要講不讓孩子們聽的話了。我便裝出熟睡的樣子,還輕輕打著鼾。

  「喜美的錢是我拿的。」媽媽輕聲的說:「今天放藥包的人來,最近我常頭痛,吃了許多阿司匹靈,我沒錢付藥包的錢,就從喜美的存錢筒拿了一些出來。」

  「妳這婦人家,」爸爸突然從床上坐了起來:「孩子被我打成這個樣子,妳當時不說,現在說有什麼用?」

  「好了,我知道了!阿興,你的孩子生氣,有理。」

  「有什麼理?」爸爸說:「他也承認錢是他拿的。」

  「可是,他說你沒有證據。」媽媽遲疑了一下,接著又說:「你是真的沒有證據,你有證據嗎?所以呀!我才說他生氣有理!其實,放藥包的人並沒有來。」媽媽說完,躺下就睡。

  「妳這婦人家。」父親的話語中,少掉了一些惶恐。他沒有再說什麼,不久,我就聽到他微微的鼾聲。

  媽媽的智慧,以及當時我自己的心理反應,直到二十幾年後,在威斯康辛大學念法律哲學時,我才能夠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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