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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幕:古代官員的退休制度

作者:張程

唐憲宗年間,隱居廬山的高僧靈澈上人收到好友江西觀察使韋丹寄來的一首詩〈思歸〉:「王事紛紛無暇日,浮生冉冉只如雲。已為平子歸休計,五老岩前必共君。」在詩中,韋丹表示自己厭煩政務,打算辭職和靈澈上人一起隱居廬山五老峰。靈澈上人經常和韋丹吟詠唱和,很瞭解他的個性。他寫了一首詩請來人帶回給韋丹:「年老身閑無外事,麻衣草座亦容身。相逢盡道休官好,林下何曾見一人?」果然,韋丹的歸隱只是口頭說說而已,他的江西觀察使一直做到五十八歲死在任上為止。其間,韋丹始終沒有寫過辭職報告。

韋丹沒歸隱成功,卻使得「相逢盡道休官好,林下何曾見一人」兩句成為傳誦不輟的名言。所謂的「休官」,就是現代退休的意思。在唐朝,官員們見面都爭相誇耀退休的好處,暢想退休生活,可卻看不到有一個人真的辭職退休。是工作需要,是貪戀權位,是制度不允許,還是有別的原因呢?

退休,是一個官員名利觀和人品操守的試金石。事屬平常,卻因人而異,可以折射出個人的思想觀念和時代背景。

退休前後的掙扎

古代官員退休最常用的叫法是「致仕」,也叫做致事、致政、休致。這個叫法的起源可能來自《禮記‧曲禮上》的「大夫七十而致事」。東漢的鄭玄作注說「致事」就是「致其所掌之事於君而告老」,意即古代官吏將負責的政事交還給國君,退位休養。現代的「退休」這個詞則是到唐代才出現的,如唐代大文豪韓愈在〈復志賦序〉中說:「退休于居,作〈復志賦〉。」

古代官員退休還有一種常用的叫法:「乞骸骨」。官員退休為什麼要叫做「乞討自己的屍骨」呢?因為古代人出仕為官是為帝王效勞,為國家出力。年老體衰後為國家出力、為帝王盡忠已力不從心,不得不退下去。但是退休不是臣僚的權利,官員不能主動退休,而是要由帝王批准,因此古代官吏若想退休,必須再三上疏懇求君主准許,所以形象地叫做「乞骸骨」。

官員要符合什麼樣的條件才能致仕或者乞骸骨呢?

首先,官吏要符合「平安」的條件,業務上不能有問題,政務要交接清楚,不能有貪汙虧空和製造冤假錯案的嫌疑,不能正受到彈劾、官司纏身,更不能被罷官、革職、流放。這是最基本的要求,但在古代許多官員不能做到平安無事,年紀還沒有老就在仕途上自甘墮落或者被明槍暗箭擊倒了。出了事,自然就不能平安退休了。

其次,退休年齡是多大呢?

按照《禮記》的原始意思,退休年齡就是七十歲,兩漢將致仕年齡也一般定為七十歲。考慮到唐朝以前中國人的壽命不長,官員的平均壽命也就是四五十歲,能活到七十歲的人很少(「人生七十古來稀」),所以七十歲退休的要求對絕大多數官員來說形同虛設,一個人當了官基本上可以視作終身為官。唐朝以後,官員的平均壽命大為增長。越往後,中國人的壽命越長,到達退休年齡的官員逐漸增多。致仕這才真正成為一個現實問題。

唐朝規定:「諸職官年及七十,精力衰耗,例行致仕。」七十歲成了橫在官吏頭上的一道硬槓桿。到了明朝,退休年齡開始降低。明太祖朱元璋剛登基的時候,也在洪武元年(一三六八年)規定政府大小官吏年屆七十歲,聽任他們退休。但是到了洪武十三年(一三八○年),朱元璋把退休年齡降低到了六十歲。再到洪武十八年(一三八五年),朱元璋又規定部分軍官(比如指揮、千戶、百戶等)年滿五十歲就允許他們退休。可能是因為軍官職業特殊,年過半百的老人不堪軍旅勞累,所以朱元璋將中下級軍官(他們往往是職業軍官)的退休年齡大幅提前,很有道理,客觀上也使得明朝部隊的軍官年輕化了。對文官來說,明清兩代的退休年齡基本上確定在六十歲。只是到了清朝,軍官的退休年齡又有變動,按照級別不同分別是:參將五十四歲,游擊五十一歲,都司、守備四十八歲,千總、把總四十五歲。越是低級軍官,退休得越早。這就保持了一線帶兵軍官的年輕化,催促他們積極追求上進──不然觸及年齡槓桿就要退休了。

不過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退休年齡並不是固定不變的,尤其是皇帝本人操有朝令夕改的特權。只要皇帝下道旨,退休年齡就可以隨意更改。比如朱元璋在劃定退休年齡的時候,也規定「有特旨選用者」不受年齡限制。皇帝想讓哪個老臣繼續當官,哪個老臣就能停留在朝堂上。同樣,皇帝看到哪個大臣不順眼,或者出於某個政治考量,隨時可以讓大臣們馬上退休。比如洪武四年(一三七一年),朱元璋讓開國功臣劉基「歸老於鄉」。劉基當時六十一歲,還沒到七十歲。同年,不滿六十歲的功臣李善長也退休了。

第三,官員有特殊原因可以提前退休。

「特殊原因」首推病退。官吏身患重病,不能正常工作了,只能病退。比如貞觀八年(六三四年),六十四歲的尚書右僕射李靖因足疾「乞骸骨」。唐太宗對李靖不戀棧、主動辭職的做法很讚賞(估計是主動退休的官員太少了),非常高興,不僅立即批准還下詔嘉獎。再比如明朝福建仙遊人鄭紀進士出身,擔任翰林院檢討。供職兩年後,鄭紀患上了風濕症,腰腿疼痛,步履拘攣,難以正常上朝參拜,連自身生活都出了問題,因此申請「特許致仕」,得到了朝廷的允許。他當時才三十二歲,本是少年得志,正待大展宏圖,不想壯志未酬,早早回家養病去了。

「特殊原因」還包括行孝。在儒家話語統治下,各朝都「以孝治天下」,大力宣揚忠臣孝子。因此,有官員以贍養父母為由申請早退,如果情況屬實、言辭懇切,朝廷也會批准。上例鄭紀早早退休得到特許還有一大原因,就是他的父母都已年過六旬,需要有人服侍。唐玄宗時,大臣拓跋興宗申請退休去侍親,寫得言辭懇切,可以當作是行孝退休的一個樣本。拓跋興宗的母親曹氏當時已八十四歲了,她早年守寡,含辛茹苦撫養獨子拓跋興宗長大成人,如今一人居住,半身不遂,身體羸弱。拓跋興宗特別擔心老母親隨時可能故去,發誓一旦母親故去自己也不想活了,結果是「忠孝雙缺,公私並喪」。申請遞交上去後,唐玄宗批准了。

第四,古代官員退休,需要履行什麼樣的程序?

基本程序就是官員提出申請,由上級批准。從理論上來說,所有的退休申請都需要由皇帝審理批准。但是官員數目眾多,皇帝一個人處理不過來,就折中規定高級官員的退休必須由皇帝親自批准,以諭旨形式確定,一般官吏的退休由政府統一辦理即可。高級官員和一般官員的界限各朝各代都有所不同。唐朝的標準是五品以上官員退休,本人直接上奏,由皇帝批准,六品以下官員的退休由尚書省按規定統一辦理。在清朝,有專摺奏事權的官員(部院首長、封疆大吏和部分重要崗位等)想退休,要向皇帝上摺子申請,其他官員按照規定統一辦理。

高級官員的退休是件不大不小的事情。為了對官員的工作表示認可,同時也為了表示君臣關係融洽,皇帝接到高官的退休申請後一般都要用「社稷所倚」、「政務難離」等理由加以挽留,駁回申請。當然,這只是藉口而已,整個體制離開誰都可以,哪還在乎一個糟老頭子啊!高官們也都有自知之明,趕緊再次遞交申請,說自己的確年邁不能勝任,或者以不能阻塞後人進步等為理由堅持要退休。如此反複數次之後,皇帝才正式批准申請。對平安致仕的高官,朝廷都會以優厚的待遇送他們回鄉。這些待遇包括:一、皇帝賞賜東西。君臣一別說不定就是永別了,所以皇帝會給退休者留個紀念品,比如貢品、隨身器物、御筆字畫或者牌匾等,這些東西會無形提高退休者的身分,後者往往當作傳家寶供奉起來。二、可以乘坐驛站車馬返鄉,沿途不需要支付費用。三、沿途官府迎送、宴請,和退休者有關係的官員通常要出面接待,就是沒有關係的官員為了拉關係也會熱情接待。四、回到家鄉後,地方長官要出面接待,噓寒問暖。高官退休回鄉,也算是本鄉的榮耀,鄉紳們也會出面組織歡迎儀式。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個問題:古代官員退休後的待遇如何?

兩漢及之前,官員通常有封爵(比如西漢丞相一般都封侯)、封地或者采邑。這在先秦時期更為普遍。他們退休只是罷免官職,封爵是終身甚至是世襲的,後者帶來的收入穩定而豐厚。所以,退休對兩漢及之前的官員待遇影響不大。兩漢之後,大臣有封地和采邑的越來越少,退休才真正對他們的晚年生活產生實質影響。

舉兩個例子:南朝沒有官員退休待遇的規定,官員退休了就沒了俸祿和在位時的待遇。揚州從事史何子平想退休,上司鎮軍將軍顧愷之勸他:你別退休,你沒有爵位也沒封地,退休了生活怎麼辦?何子平堅持退休,回家後全靠體力勞動來養活老母和自己,生活清苦,受到了世人好評。同時代的褚玠更困難,他在山陰縣令任上潔身自好,除了俸祿不多拿多占,到辭職的時候,連回鄉的盤纏都沒有,只好留在山陰縣種菜,自食其力。一個前任縣令窮得在本地種菜,令人欷歔。

好在隋唐統一之後,著手制定了一系列官員退休後的待遇規定,極大地改善了退休者的生活。如果一個官員沒有過分的要求,朝廷的退休待遇基本能保證他們安享晚年了。下面就分經濟待遇和政治待遇兩方面介紹隋唐之後的退休待遇情況:

在經濟方面,官員退休後俸祿全部或者部分保存。漢朝規定,年俸在兩千石以上的官員退休可以領取原俸祿的三分之一養老。唐代規定,五品官以上退休高官可領取半俸(原俸祿的一半,經皇帝特批可保留全薪),六品以下退休官員則領取一定數量的田地養老。宋朝對官員的待遇最厚,有功之臣和高官都給予全俸,另外還有名目繁多的賞賜。元明兩朝對官員的待遇比較吝嗇。明初曾規定官員退休繼續領取原俸,但很快就取消了,規定官員退休一般情況下不發放退休金。如果有退休官員確實貧困,生活困難,可以由相關部門查實後每月發放米二石,直到逝世為止。

清朝在順治年間規定,退休官員如果有世襲爵位或者世襲官職的領取原俸,如果沒有世襲爵位或者世襲官職的可以領取半俸。但是,自己辭職或者年紀不到六十歲提前病退的官員,沒有退休俸祿。所以,多數清朝官員退休後都可以領取半俸。至康熙、乾隆年間,為了讓官員安心辦事、辦實事、辦好事,朝廷開始將退休待遇與政績掛?。康熙初年規定,年邁退休的文官要將資歷、效力情況說明,以此來決定能否領取半俸。這個規定在乾隆初年擴展到軍官身上。乾隆規定,因老因病退休的軍官,需要核明曾經出征、臨陣、受傷、功牌等情況,如果有,給以全俸;如果沒有出征或者禦敵,給以半俸。這就等於有了一個「退休審查」的制度,對官員在任時的作為有所激勵。

在政治方面,退休官員沒有了正式官職和實權,但可獲得一些政治待遇作為補償,包括加官一級、顧問朝政、恩蔭子孫等。從兩宋時代開始,官員致仕時都晉升一級,只不過新的官職都是清散職位,不掌握實權。官員可以頂著一個不錯的官職在家養老。明初則規定,三品以上官員按現職退休,四品以下且任現職滿三年並且無大過的官員可升一級致仕。到了明朝中期改為業績突出者可升兩級致仕。清朝基本延續了這一規定。

顧問朝政指的是皇上遇到了什麼難事或者天下出了什麼棘手的問題,朝廷往往會讓退休老臣出來發表意見、當當參謀,或者乾脆讓他們發揮餘熱去解決這個問題。

恩蔭子孫指的是官員退休的時候,子弟可以「接班」入仕。皇帝感念老臣勞苦功高,特許他們的子弟免試為官。這是特殊情況,還有制度性的規定。比如宋朝對士大夫最優待,中級以上的官員都可以蔭庇一個兒子免試入仕,雖然蔭庇獲得的都是低級官職,但也算是讓兒子捧上了只進不退、終身有效的鐵飯碗。明朝和清朝時期,有世襲官職的人家,父輩退休後,子弟可以補官,直接當官,類似於現在的「官二代」。不過蔭庇入仕的途徑在明朝被堵死了,高官退休後兒子不能入仕,代之以「保送」一個兒子免試入國子監讀書。清代收緊了恩蔭官員的範圍,僅限於高級官員和因公殉職的官員子弟,他們可以免試入國子監讀書。直接當官的特權,也只頒給少數八旗家族,漢族官僚子弟只能靠自身努力入仕。

從身分上來說,古代官吏退休以後就是平民了(有封爵者例外),但在現實中享有許多普通百姓企望不及的特權。比如退休官員遇官不拜,涉訴時可以不?頭露面,犯罪了可以用官告抵刑;又比如退休官員的住宅裝飾、車輿騎乘、衣冠鞋帶、喪事墳墓都可以根據品級高低採取相應的排場。如果鄉間某座宅院掛起「進士及第」、「侍郎致仕」之類的牌子,在職的官場中人一般不敢對它動歪念頭,可能還會忌憚三分,說不定還要三天兩頭上門求見問安──畢竟人雖然下台了,泛權力的網絡還在。這些都是官員退休後隱形的政治待遇。

談了這麼多官員退休待遇問題,最重要的一點是:官員致仕後的待遇,固然與其原來的品級、政績有關,關鍵還取決於皇帝對他的信任恩寵程度。有了皇帝的寵信,退休後的優厚待遇自然不在話下;反之,日子就難過了。

我們來看一個具體的官員退休的例子:嘉靖二年(一五二三年)七月二十二日,七十一歲的刑部尚書林俊申請致仕。嘉靖皇帝批准了,並以聖旨形式明確了林俊的待遇問題:「特允所請,還加太子太保,寫敕(璽書),著馳驛還鄉,有司月給食米三石,歲撥人夫四名應用,歲時以禮存問。」這裏的「加太子太保」是對林俊的加官,是個虛職,讓林俊掛著回家養老用的;「馳驛還鄉」是批准他可以動用政府驛站資源返回故鄉(福建),沿途不需要支付交通食宿費用;明朝是沒有退休工資的,但是嘉靖特批林俊每月可領取「食米三石」,算是照顧;另外,林俊常年有地方政府派遣的四個勞力伺候,地方官每年都要「以禮存問」,也算是嘉靖對他的額外恩寵。

最後,官吏退休以後還存在復出的特例,稱為「落致仕」。皇帝特旨要求某位退休官員重新當官。比如宋代司馬光主政時,奏請讓早已致仕的八十多歲的四朝元老文彥博出山做官,希望借用文老的資歷威望來壓住陣腳。又比如國勢頹敗,事發突然,需要借助某位官員的才能、經驗,朝廷也會徵召他出山。「落致仕」情況在高級官員身上比較普遍,中低級官員很少有退休後東山再起的。

出處:遠流出版《衙門口:為官中國千年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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