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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貪汙腐敗是官場癌症,根治不了?

作者:張程

打從宋朝開始,州縣衙門都立有戒石,銘文為:「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但有個別膽大妄為的草民卻將它改為:「爾俸爾祿只是不足,民膏民脂轉吃轉肥;下民易虐來的便著,上天難欺他又怎知。」這諷刺的就是古代官場的腐敗現象。

君主專制社會是人治的社會,大權集於君主一身,連天下都是君主的私產。因此,政府清廉或者腐敗,與專制君主的利益息息相關。皇帝最有動力反腐,也只有他才有力量、有可能嚴懲腐敗。遺憾的是,在皇帝的諸多考量中,權力是第一位的,如何維持統治是首要問題,反腐敗不是優先考慮的問題。反腐的重要性可能要排在權力、子嗣、戰爭、錢糧等等的後面。只要腐敗沒有直接威脅到統治,反腐都只能是錦上添花的修飾,而非迫在眉睫的選擇。某個官員只要能幫助皇帝解決其他更重要的問題,那麼他的貪腐墮落都是可以原諒的。南梁時期,梁武帝蕭衍的六弟、臨川王蕭宏是個平庸無能的王爺,他在王府中建造了很多間大房子,緊鎖房門,從來不示人。有人告發蕭宏私藏兵器,圖謀不軌。蕭衍很擔心,就找了個機會去蕭宏家「參觀」那些神秘的大房子。蕭宏百般不願、猶猶豫豫地阻攔,更令蕭衍懷疑。屋子最後還是打開了,只見裏面裝滿了金銀珠寶和難以計數的錢幣。不用說,這些都是蕭宏貪汙來的。他嚇得雙腿顫抖,以為皇兄要處置自己。蕭衍卻心中一塊大石頭落地,拍著蕭宏的肩膀說:「老六,你很會過日子嘛!」結果,蕭宏虛驚一場,蕭衍放心地打道回府。只要蕭宏效忠自己,多貪些錢又算得了什麼呢?對皇帝來說,大臣們有貪心比有野心好,皇帝寧願一些大臣貪心多一點、野心少一點。

其次,在專制政體中,衡量一個官員成功與否的唯一標準就是升遷。誰的官大,誰的權力和收益就大,官僚體制乃至整個社會就認為他成功,反之就要承擔體制的重重壓力和外界的冷嘲熱諷。而在升遷的標準中,清廉與否只是一個不太重要,甚至是邊緣化的標準。許多千夫所指、萬民唾罵的貪官照樣節節高升,神氣活現。因為主導升遷的核心標準是關係,是人情,是權力鬥爭,甚至是赤裸裸的金錢。於是就產生了這樣的情況:「官場篩選規律,往往是黃金下沉,而糞土上浮。得上司青睞,能排擠同列而上浮者是糞土,而被上司厭惡,受同列排擠而下沉者是黃金。……受眾多貪官排擠者正是清官。在官場中,施展各種歪門邪道而得利,而躥升者,則是貪官。」正如宋朝陳宓所說:「大臣所用,非親即故,執政擇易制之人,台諫用慎默之士,都司樞掾,無非親昵,貪吏靡不得志,廉士動招怨尤。」這正是「官場的常態」。(王曾瑜《「清官」考辨》)清廉者沉溺下僚,貪腐鑽營者平步青雲,幾乎導致所有的官吏都去做後一類人了。貪汙腐敗現象如何能杜絕?明清時期,升官可以靠金錢來「活動」,就連崇禎皇帝都說:「近來弊竇最多,未用一官,先行賄賂,文、武俱是一般。近聞選官動借京債若干,一到任所,便要還債。這債出在何人身上?定是剝民了。這樣怎的有好官肯愛百姓。」(《春明夢餘錄》卷四十八)升官的先期投資是要還債的,欠下的人情、許下的諾言又何嘗不需要償還?

古代衙門腐敗的原因有很多,比如缺乏權力制約,比如腐敗風險小(下民易虐、上天無知)而且收益高。〈王朝腐敗周期律〉一文還有對腐敗原因的詳細探討。總之,只要君主專制政體存在,只要缺乏制衡的官僚體制存在,腐敗就是政治的頑疾,像癌症一樣無法根治,反而日益加重。

腐敗,從本質上來說是利用公權力為自己謀私利。在權力氾濫的古代,官吏在各個領域中處於強勢地位,以權謀私行為表現為不同的形式:

第一,直接索賄,這是最原始、最強硬、最沒有技術含量的方式。你不給官吏賄賂,他就不給你辦事,或者故意刁難你,這就是直接索賄。比如唐朝的蜀州刺史安重霸,貪賄成性。蜀州有個姓鄧的油客,資財巨萬。安重霸就召鄧老闆過來陪自己下圍棋,讓他在一旁侍立。安重霸圍棋下得很慢,一天也下不了幾十個子,下一盤圍棋就是好幾天。鄧老闆天天在一旁侍立,名為看棋,實為罰站,又不給吃不給喝,實在是受不了。一次,安刺史又召鄧老闆來觀棋,鄧老闆實在不想去。有人就對他說:「本不為棋,何不獻賄?」鄧老闆趕緊獻上黃金三錠,安刺史這才不再叫他去看棋。又如清朝中期,江西流傳民謠:「江西地方苦,遇見陳老虎,大縣要三千,小縣一千五。過付是何人,首縣名徐午。」這個陳老虎就是江西巡撫陳淮,他也是貪婪成性的人,又信任南昌知縣徐午,通過徐午向各縣收取「保護費」。這就是明火執仗的索賄了。此外,貪汙公款、苛捐雜稅等等也可歸入這種方式。此時的衙門、官吏與呼嘯山林的強盜沒有本質區別,都在搶劫老百姓的財物。

第二,權錢交易,受賄者放棄職責,為行賄者提供便利。這是最常見的腐敗方式,比如買官賣官、花錢辦證。這種方式比較隱蔽。比如御史言官不掌握人事大權又不治民,無官可賣,無錢可貪,就主要靠參奏彈劾的權力來訛詐官員,史稱「賣奏」。御史發現了某地、某人的問題,如果不給他賄賂,他就如實上奏彈劾;如果給了他賄賂,他就給你來個「雷聲大雨點小」,或者將棍子高高舉起輕輕落下,或者乾脆就不揭露不彈劾,這筆賄賂就類似於如今的「封口費」。

明清時期對官員有「申斥」的懲罰,就是違紀官員跪聽諭旨後接受斥責辱罵,由宣旨的太監來執行。對於平日威風凜凜的官員來說,被一個太監當眾大罵,是極為難堪的事情。你想免去辱罵,就得花錢賄賂太監。這樣,太監手裏就有了「免罵權」。清末唐紹儀、張百熙二人都受到傳旨申斥的懲罰。唐紹儀塞給太監四百兩銀票,太監宣旨後就走了。張百熙不知規矩,沒有行賄,太監宣完旨後頓足大罵他「混帳王八蛋滾下去」。諷刺的是,太監的「免罵權」竟然可以「部分交易」,也就是官員如果給不足賄賂,可以根據具體的金額免除相應的辱罵。清末翰林劉廷榮也被傳旨申斥,但他一個窮翰林拿不出四百兩銀子,只向宣旨太監交了二百兩。結果,太監申斥時只罵了句「混帳下去」,免去了「王八蛋滾」,程度減輕了不少。這也算是「公平交易」、「一分錢一分貨」的體現了。

寬泛地說,權權交易也可以歸入權錢交易的範疇,畢竟也是一方放棄職責,給另一方以切實的好處。比如達官顯貴相互吹捧,舉薦對方子弟入仕。我提拔你的姪子升官,你安排我的兒子當官,大家都得到好處了。這不是腐敗是什麼?

第三是制度性腐敗,因為制度設計的缺陷而導致的必然腐敗。這種腐敗和具體的官員無關,而是不管誰處在其中都難以避免的腐敗。比如皇帝出巡要做準備工作,包括修繕道路,拆除沿途「有礙觀瞻」的建築,檢查安保工作等。清朝有專門的嚮導處,為正式官署,負責準備皇帝出巡。結果,嚮導處成了擾民處。嚮導官自然希望道路越寬越平越好,沿途情況越簡單越好。至於地方哪項工作做得不好,哪塊田地需要徵用,哪處建築需要拆除,都是嚮導官說了算。於是,工作粗暴、強征強拆就難以避免了,「有司不敢糾正」。

清朝有專門治理黃河的河署系統,出了名的財大氣粗。因為治理黃河關係千萬百姓安危,全社會都極為關心,投入鉅資。河署成為不受地方監督的獨立系統,坐擁鉅額撥款,錢多得花都花不完。每年霜降以後,水位降低,不會再有決口漫溢之事,河署照例要舉辦一年一度「慶安瀾」活動,在年底突擊花錢。系統的各級衙門都建有專門的京劇團,以「院班」、「道班」等名目區分檔次,還要從蘇州聘請名角來助興,出場費數萬兩,全打在工程帳上。「慶安瀾」從九月辦到十一月,天天宴飲觀劇。宴飲是流水席,從上午到半夜,只要有客就不結束,光小鍋菜就達一百幾十個品種。桌上供客人剔齒的牙籤市價為一錢可購十餘枚,做在帳面上的報銷價竟達數百兩。其他如冬裘秋緞專買定制,珠翠金玉不可勝計,朝珠帶板動輒千金,甚至連太太小姐們的裹腳也必用帛,奢侈得駭人聽聞。「衙參之期,群坐官廳,則各賈雲集,書畫玩好無不具備」,堪稱聯歡大會。(完顏紹元《古代的官辦工程》)

寬泛地講,專制時代的腐敗大多是制度性腐敗,因為沒有制約,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其中也存在狹義的制度性腐敗。機構設置、經費分配不合理,在沒有制約的情況下,往往表現為整個衙門、系統的制度性腐敗。

很多衙門中人,都會有身不由己的感覺,整個體制推著自己不得不腐敗。在強大的官僚制度下,百姓的好惡和口碑並不能決定一個官員的升降榮辱,而得到上級與體制的提攜和認同才是關鍵。《聊齋志異》說:「黜陟之權,在上台,不在百姓。上台喜,便是好官,愛百姓,何術能令上台喜也?」既然如此,做好官、清官幹什麼呢?要幹的是,努力鑽營升遷。《歷代名臣奏議》載鄭介夫披露的元朝官員升遷的情況:「貪汙者家產豐富,行囊充裕,任滿後四處行賄,無所不至,往往先得到高官美差。廉潔者生活困難,日不暇給,無力行賄,人事部門和上司對他們百端刁難、吹毛求疵。即便廉潔者僥倖升了一級,也要『候補』多年,沒有收入,飢寒交迫。」他指出,這是「朝廷誘人以奔競也」,是整個體制在逼人腐敗。

第四,事務性腐敗。官員們從經手的政務中剋扣、虛報錢財,就是此種腐敗,在古代的突出表現是工程浮冒。「浮冒」一詞,取自清朝工部的術語,大抵是指各種大小工程從估價到報銷等各階段應該用的、實際用的物料工價的數字虛假不實,伸手多要錢。明清之前,興建工程多靠徵發徭役,由各地提供原料,晚明以後到清朝的工程都聘用社會力量來修建,然後報銷。從好的一面說,這順應商品經濟的發展,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從壞的一面說,它為負責官吏侵吞款項打開了方便之門。

明清時代的官辦工程,特以「浮冒工程」為最突出的流弊。在工部、兵部等實權稍弱的部門,官吏就靠巧立工程名目撈錢了。另一個浮冒的重災區是宮廷。太監們最喜歡給皇帝大建亭台樓閣,巴不得把紫禁城全部拆了再造一遍。他們如此不嫌麻煩是因為「天家營建,比民間加數百倍。曾聞乾清宮窗一扇,稍損欲修,估價至五千金,而內(太監)猶未滿志也」(《萬曆野獲編》)。一扇窗子五千兩,一個涼棚四萬兩,這樣的工程款,誰不想賺呢?到了晚清:「光緒乙酉(一八八五年)夏,德宗幸南北海,小修工程銀十三萬兩,而任其事者,僅拆後牆以培前牆,冀塗飾一時而已」(《清稗類鈔‧宮苑類》)。你看,連修一面牆都可以報十三萬兩,多划算的買賣啊!

清末隆裕太后垂簾聽政時,「宮(中)有佛殿數座……已曠廢,(太監)小德張乃慫恿隆裕太后修理,報銷至二百餘萬」。大約這個「浮冒」額度太驚人了,輿論洶洶,於是「內務府大臣奎俊自請處分,謂報銷太不實。隆裕以經手者實為小德張,置不問」(《清稗類鈔‧庵寺類》)。

明神宗時,乾清、坤寧兩宮重建,專案負責人之一、工部營繕司郎中賀盛瑞將預算節省了九十萬兩白銀,反而以「冒銷」罪名罷官。省錢怎麼會省出災禍來呢?因為賀盛瑞省了多少錢,相關的太監、同僚就少拿了多少錢,能不招人忌恨進而被人聯手「修理」嗎?賀盛瑞對此事耿耿於懷,罷官後寫了一本《兩宮鼎建記》,將整個工程說得清清楚楚,為我們留下了古代工程浮冒的第一手資料,也是觸目驚心的古代官吏腐敗的第一手資料。

比如,工程用銅要從太監掌管的內庫提取,如不給太監們塞錢就領不到。賀盛瑞不願行賄,轉而向銅商購買相同質量的銅。銅商計算一下,若是千里迢迢去南方採買,不僅賠錢,而且肯定誤期。工部的同僚們怕誤期,就代替賀盛瑞把這筆「好處費」繳了。很快,銅料順利領來了。比如,有木材商王天俊等人用鉅款行賄高官,弄到了政府委託採買十六萬根大木的批文。因為是重建宮廷的原料,運送木頭進京,沿途關卡不得刁難。於是,王天俊等人夾帶私木幾千萬根,獲利不可計數。即便是合同中的十六萬根木也有三萬二千餘根逃稅,獲利五六萬兩。再比如,工程開工那天,賀盛瑞確認的出工人數是一百名,可是同他一起到工地上做現場巡視的同僚報出來的出工人數竟是五百名。賀司長大怒,追問得知原來是會同管工的太監的主意,多報四百人就能多拿四百份工資。而且,發放工錢本身也有利可圖:從銀庫領出來的是整錠的白銀,分發到夫匠手上的是銅錢;官方兌換比率是每兩銀兌錢六百九十文,給工人則按照五百五十文作一兩,每兩剋扣一百四十文錢……賀盛瑞在這麼一群如狼似虎的貪官汙吏中,硬生生還節省了八十萬兩銀子,可見如果不是他負責此項工程,浮冒貪汙的款項肯定要高於八十萬兩。

難道歷朝歷代就沒有進行反腐行動嗎?有,但沒有效果。

明太祖朱元璋可能是中國歷史上的反腐急先鋒。他制定了嚴厲的懲罰措施,對貪汙一文錢的人都不放過,動不動就殺頭,還發明了「剝皮實草」的警示方法(將貪官的皮剝下來,填上乾草做成人皮偶,放在衙門裏警示官吏)。就是這樣,明朝初期的腐敗也依然嚴重。朱元璋說,我效法古人任命官員,將他們派往全國各地,剛剛提拔任用的時候,這些人既忠誠又堅持原則,可是讓他當官當久了,全都又奸又貪。我嚴格執法,決不輕饒,結果,能善始善終幹到底的人很少,身死家破的很多。永嘉侯朱亮祖是打江山的開國元勳,征討殺伐立過大功,建國後貪贓枉法。朱元璋召朱亮祖到京,將朱亮祖和他兒子一起活活用鞭子抽死。後世皇帝,誰有朱元璋這樣的威望和脾氣?朱元璋都治不了腐敗,後世子孫們就更不行了。到明朝後期,「九邊月餉,半飽私囊,六部耗費,多不可計,其宮殿一切鳩工取材,皆倍於今(清朝)。」

理論上,只要公權力還能獲利,腐敗現象就不會絕跡;只要沒有制約的專制體制還存在,大規模的腐敗就不會消失。很多統治者都明白這個道理。在專制政體下,腐敗癌症是治不好的。《官場現形記》說有人揭露浙江官場弊端,慈禧太后挑選了一位老京官去做欽差大臣。她說:「某人當差謹慎,在裏頭苦了這多少年,如今派了他去,也好叫他撈回兩個。」聖旨一下,這名京官忙向慈禧身邊太監打聽上頭派他這個差使的真實意思,應該怎麼查案。太監噗哧一笑道:「查案有什麼難辦的?佛爺早有話:『通天底下一十八省,哪裏來的清官?但是御史不說,我也裝作糊塗罷了。就是御史參過,派了大臣查過,辦掉幾個人,還不是這麼一件事。前者已去,後者又來,真正能夠懲一儆百嗎?』這才是明鑒萬里呢!你如今到浙江,事情雖然不好辦,我教給你一個好法子,叫做『只拉弓,不放箭』:一來不辜負佛爺栽培你的這番恩典;二來落個好名聲,省得背後人家咒罵;三來你自己也落得實惠。你如今也有了歲數了,少爺又多,上頭有恩典給你,還不趁此撈回兩個嗎?」京官聽了,馬上心領神會。慈禧的態度可能代表了許多統治者對反腐敗的態度: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只要沒人揭發就當不存在,並且將反腐敗當成負責官員的「福利」。

而一些有表現欲、好大喜功的統治者,則不定期地抓抓反腐敗工作,給自己臉上貼金。比如乾隆時期,每隔兩三年,朝廷都會有一次雷厲風行的反腐敗大行動,揪出一兩個巨貪典型來。據說這就是乾隆皇帝授意、和珅揣摩配合的結果──實際上,和珅(右圖)才是乾隆時期的最大貪官。和珅貪婪索賄,都難以用語言描述。外省封疆大吏,如果不定期給和珅孝敬,幾乎沒有能長期做官的。其中賄賂最重的人,和珅往往破格提拔,授予高位。為了孝敬和珅,也為了能進步,底下的官員們不得不腐敗斂財。等到這個人貪聲日著,臭名遠揚了,和珅就將他定為反腐敗對象,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勢逮捕查抄他,其中的周期就是兩三年。

浙江巡撫王亶望被朝野認為是「和相第一寵人」,權勢一度炙手可熱。王亶望每年給和珅的炭敬、冰敬以及一切孝敬等陋規,總數超過三十萬兩銀子,此外王亶望還不定期地向和珅孝敬珍奇古玩。可王亶望在浙江巡撫任上,被乾隆公開下詔,和珅親自下手查辦了。結果,王亶望成了乾隆-和珅「反腐周期」的一個犧牲品、一大反面典型。(《十葉野聞》)

和珅另一親信國泰的遭遇與此類似,卻更具戲劇性。據說國泰本是一個巨商,一次在揚州花酒叢中揮金如土時結識了一個人,兩人朝夕相處。恰好遇到漕運總督經過揚州,儀仗威嚴,車騎盛大。國泰嘖嘖稱道,豔羨不已。新朋友就說:「這有什麼好驚羨的?十萬銀子就能購得他的頂戴。」國泰驚問:「大官也能買?」朋友說:「行!我就能替你辦妥。你跟我到京城見一個貴人,不出三月就能做到道台。」國泰取上三十萬兩銀子,高興地跟著他進京去了。抵京後,朋友帶國泰拜入和珅門下。原來,國泰的這個朋友就是受和珅委託,在外招徠巨富買官的。為了保險,國泰與和珅等約定,先將錢存入某店,得官後和珅才能提取。

沒幾天,朝廷就任命國泰為江蘇省糧道。後來,和珅又將國泰調往山東(據說是國泰能力太差,而江蘇事情多,和珅怕他應付不過來)。山東政務簡單,國泰漸嫻吏事,三年內就當到了巡撫。

為了報答和珅,國泰自然是傾盡全力,將百萬家產都耗盡了。國泰就尋思著在山東大行敲剝,補償損失。但很快,國泰聲名狼藉,傳到了北京,被御史彈劾。彈劾奏章內容牽涉到和珅。乾隆竟然讓和珅「檢舉」。和珅又派了一個人去試探國泰的底細,看他還有多少錢。那人告訴國泰,如果要想將彈劾的事情擺平,少說也得百萬銀子賄賂滿朝高官。國泰東拼西湊,才擠出了二十萬兩。和珅知道國泰已經囊空如洗,馬上請旨查辦國泰。國泰入獄,追悔莫及,知道自己絕無好下場,在獄中自殺了。(《十葉野聞》)從他買官到被和珅奏請查辦,正好是三年。國泰自然是冤,被和珅給利用了;可放大了看,和珅何嘗不冤?他也被乾隆給利用了,最後當成一個大反面典型被查辦了,萬貫不義之財最終進了皇帝的腰包。

於是,當時的百姓和後來者都相信,來自皇帝的周期性的反腐敗行動,極可能是皇帝控制文武百官的手段。因為腐敗已經成為制度性的、全局性的現象,每個官員都不能保證自己是絕對清廉的(因為制度性的腐敗會汙染哪怕是立志潔身自好的官場中人)。結果,官吏們對皇帝的反腐行為戰戰兢兢,不得不刻意效忠、討好皇帝來保障自身安全。而皇帝高調的反腐行為懲治的通常都是沒有多大權勢的中低級官員,或者是已經失勢的高官,也坐實了人們的猜測。和珅在乾隆、嘉慶父子時期境遇的反差,就是很好的例子。同樣,人們將官府的許多反腐敗行為也理解為內部的權力鬥爭。

出處:遠流出版《衙門口:為官中國千年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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