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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被這項可怕的罪名嚇住,一時間,頭昏目眩。我從來沒有認真想過特務會對我下此毒手,只模糊感到莫大的壓力而已。現在,焦急而茫然,所認識的朋友沒有一個人實質上有所幫助,尤其使人心都撕裂的是:佳佳天真無邪的繼續她的頑皮,我對她更百依百順。

     大約第三天,明華到《中華日報》,突然被調查局人員帶走,那真是個冰凍的一天。我雖然仍到《自立晚報》上班,但同事們用奇異的眼光望著我,顯示出來他們什麼都已經知道了。整個下午,在佳佳不斷問「媽媽那裡去了?」聲中度過,晚上,佳佳好容易入睡。我跪在床頭,大聲向上帝禱告,祈求基督使明華能被釋放,我自己是禍首,一切應由我承當。午夜之後,明華回來,我們離別雖只有一天,但心情卻彷如隔世,她第一句話就說:

     「事情很嚴重,明天會約談你!」

   等到明華入睡,我心亂如麻,坐在書桌前,寫下一信:

        寶:幾件事交代,分述於下:

報館請祖光商請吳三連先生,可否留職停薪,萬一短期內可以昭雪,有吃飯之處,以吳先生長者,當獲允,如不獲允,必有困難,不可怨尤。
人在危難,朋友自必少,若干朋友,必有嘴臉者,萬勿悲憤,要忍才是第一等人, 蔣總統在奉化,借錢還要擔保,妳我豈可倖免。
除銀行支票外,我不欠人。
畢業後,可攜佳佳赴美,如不能出境,可找李煥先生或逕找蔣主任哀訴,必可獲助,不必記掛我。
如傳出我與事實不符的口供,則是受到苦刑,萬勿相信。
國後,如有合適對象,即可與我離婚(圖章在妳處),另行改嫁,不必指望我,佳佳長大,告訴父親文字獄之苦,終身不可走寫作之路,如我昭雪,她可回來依我。
到美可訪孫觀漢先生,一敘我受的栽贓及迫害,但仍請他千萬繼續為國人寫文章,繼續喚醒國人靈性,在文化本質及氣質上改革。
妳的方形圖章是辦過印鑑登記的,房子可賣掉,用做路費,房價有四萬餘元未付,查看鐵盒中帳單。
為我之事,不可找任何人求救,這是有計畫的洩恨誣陷,無人能為力,亦無人有此擔當,找人徒惹人笑。切記。
告佳佳勿哭,爸爸已先去美國等她(妳們如到美,可云我已回國)。
妳也不要哭,更不可到處控訴,更不可云軍法不公,免妳再受打擊。
有讀者來信,可代覆,告以柏楊先生病故,可免其再來信(郵局信箱鑰匙在汽車駕駛台煙灰罐中,圖章亦在,每隔兩天,取信一次)。
蔣主任是熱情忠厚之人,李煥先生一向對我關愛,出國事不妨先求見,免申請受阻,再叮嚀。
想辦法見城垣二兒,出國錢若有多時,付給他們,代我吻他們,致我日夜懸心的愛。
可請媽媽來伴,但不可打電報,免老人家受驚。
努力補習英文,用錢宜省,少做衣服。
出國時家具可贈體康。
如銀行頭寸不能周轉,只有退票,我們別無收入,以後應還,一文不可少。
本要交代若干業務,免得妳臨時手足無措,不免又寫若干感 情之事,類似遺囑,幸勿為此而悲,心情不寧,不能細囑,體念我心。
記住,堅強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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