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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只能做「學術代工」嗎?從葉啟政教授新書,談研究在地化

作者:吳家恆(遠流出版公司副總編輯)

學術界的新聞上報紙版,通常是有了新發現或是發生弊端。這兩天中研院士曾志朗和台大心理系教授黃光國之間的「恩怨」成為新聞,則是另一類。

《中國時報》把兩人的照片並列,背後襯著熊熊烈火的圖案,底下圖說寫著兩人的「學術鬥爭公開化」,顯然是以娛樂新聞的手法來處理。而黃光國也用了像是「養小鬼」、「跟屁型研究」、「學閥」等字眼,尤其明白承認這是「學術鬥爭」,「不能私了」,讓這個新聞炒起來更容易,但也模糊了問題的焦點。

黃光國教授之所以說這個恩怨不能私了的原因,牽涉到學術路線之分,而這點在葉啟政教授的回憶錄《彳亍躓頓七十年:恰似末代武士的一生》也可以做個側面的觀察。

葉啟政教授(右圖)的學術領域雖然是社會學,但他當年進台大的時候,念的卻是哲學系,大二之後轉心理學系,受教於楊國樞教授門下。有個說法是指楊國樞有三大弟子:葉啟政是大弟子,瞿海源是二弟子,而黃光國則是三弟子。三人都是心理系出身,有段時間也常在媒體上寫文章。葉啟政跟楊國樞雖然認識最早,但是研究所畢業之後,就轉到社會學的領域去。

葉啟政從心理學轉到社會學,這段心路歷程也可看到曾黃之爭的關鍵:

當年台大心理學系強調實驗與學習心理學,我卻走上了完全相反的道路。說起來,這種學術轉向除了與我的心性有關,還有段在實驗室內發生的重要插曲。

當年台大心理學系要求學生畢業前必須完成一篇論文,我和李本媛一直跟著楊國樞先生讀書,我們兩人也就順理成章地找楊先生指導論文。那時候楊先生迷上費斯汀格(Leo Festinger)提出的「認知失調」(cognitive dissonance)理論,要我們以此為基礎來寫論文,分工進行兩個相關研究,而且用老鼠做實驗。

這項研究可說是要了我的命,不但讓我對「以實驗為基礎的心理學」產生負面刻板印象,更因而左右了我整個學術生涯的基本方向。

當時大學經費拮据,心理學系連做實驗用的老鼠都買不起,系方的變通之道,是向位於台大醫院內的美國海軍醫院要來做完生理實驗而被淘汰的實驗用老鼠,然後自己繁殖,利用「嶄新」的老鼠進行行為研究,以確保無任何可能之不良行為遺跡殘留。

在這樣的情況下,為了做實驗,我必須在老鼠一生下來就開始養育。而最令我困擾的,莫過於之後「馴化」(taming)老鼠的工夫(老鼠若未被馴化,會因驚恐而無法被操弄實驗)。當時我每晚幹完家教,就得趕到系館動物室,穿上實驗用白袍,把每隻老鼠一一從籠子中拿出來,讓牠貼靠在白袍上,用手撫摸「伺候」著,每隻總要伺候個一、二十分鐘。

可是我最怕蛇,老鼠有著圈圈鱗片的尾巴像是蛇鱗,只要老鼠尾巴捲在手臂上,我總是會立刻起雞皮疙瘩。尤其一整天忙著家教賺錢養家,到了晚上早已精疲力絕,怎麼會有耐心伺候這些「主子」?長期與老鼠搏鬥之後,我的左手拇指關節附近留下了慘烈代價──被老鼠咬的齒痕,這些齒痕到今天都還沒消褪。

尤有甚者,我只要把老鼠從籠子裡捉出來,牠就驚恐地吱吱叫,在我的白袍上照樣撒尿撒便,根本沒有被馴化的跡象。即使我放進T型「迷津」(T-maze),縱然有玻璃蓋子,牠還是跳出來,在教室裡面到處亂跑,我就得苦苦追趕,就這樣整個晚上折騰著。

讓馴化不良的老鼠從事行為實驗,不可能得到可靠而有效的數據,結果註定失敗。坦白說,當時為了交差以如期畢業,我是以「半真半假」(整體來說是「假」的)的方式來呈現資料,難怪楊先生只給我六十分,剛好及格的分數,算是犒賞我與老鼠「主子」奮鬥交戰的辛苦,也是肯定我有了「從事心理實驗」的實戰經驗吧!

楊先生顯然英明,心裡明白我提出的報告是有問題的,只是沒有道破。但回顧當時,要一個大學生必須通過這樣的考驗才能畢業,也似乎過分了點,難怪後來系方就廢除這項規定了。 這段實驗經驗的深遠影響,是讓我開始認真思考「表現在老鼠等動物身上的行為,可以推演到人類身上嗎?」這類基本問題。我覺得人的行為無法如此化約,所以曾在心理學研究所的「基本學習歷程」課堂上,對劉英茂先生的主張表示不同看法。劉先生認為,我們對人的基本行為尚且無法理解透澈,怎麼可能了解更高等的社會行為呢?我則認為這是不同層次、乃至不同現象面向的問題,應該可以用不同方式分別爬梳,因此無法同意劉先生這種具「進階性」、類似「演進觀」的學習理論。後來我到美國修習社會學,了解十九世紀後期以來,德國社會學界出現到底歸屬於自然科學還是人文學科之爭議,如狄爾泰(Wilhelm Dilthey)與里克特(Heinrich Rickert)之爭,尤其讀了韋伯(Max Weber)的著作之後,更加證實我的看法。

由於學術志向出現微妙改變,我決定告別台大心理學系的主流──以實驗與學習心理學為本的典型「科學導向」學習方向。我在台大心理學研究所完成的碩士論文題目,特別請張肖松教授做指導教授,進行一項有關不同民族(國家)之刻板印象的社會心理學研究,使用問卷與量表來研究大學生,而不再依靠動物實驗了。


曾黃之爭,吵的是:心理學是不是科學?如果是科學的話,是用什麼判準來確認?心理學是要國際化,還是本土化?

從報端所載,中研院院士中,心理學只有楊國樞和曾志朗兩位。楊國樞走社會心理學、本土心理學,曾志朗專長腦神經科學、語言心理學,所做的研究似乎是在生理學的基礎上,具有化學實證、能以儀器檢測的,從他眼裡來看黃光國的研究當然「不夠科學」。而從黃光國的角度,自然覺得花大筆經費所買的儀器特別扎眼。

在葉啟政唸書的時候,正是行為主義當道的年代,不僅心理學,其他如政治學、社會學都受其影響。如今,行為科學已經式微,原因在於,一個就像葉啟政所疑惑的,「動物的行為可以化約嗎?從動物行為得到的結論可以擴及人身上嗎?」人複雜的程度,只有文學藝術作品能掌握,行為主義很快就會走到極限,而為哲學、文學所接手。另一方面,行為科學標榜「科學」,行為的生理與化學機制,又被生物化學為基礎的各學科所佔領。這也就是曾志朗的學術途徑,所做的研究成果,是很容易與國際學術圈接軌的。

但是在社會心理學的領域,則不完全如此。針對台灣社會的某個現象所做的研究,其結論未必對其他社會有所啟發。反之亦然。對於像葉啟政這樣的學者來說,各種社會學理論是處在那個社會中的社會學者,針對自身社會的現象與問題,試圖提出解釋與解決──這個東西就叫做「理論」。那麼,台灣的學者跑到國外,去學了國外學者針對自身社會所提出的理論,然後把這套東西搬回台灣的社會,意義在哪裡?

在人文領域,多少學者前仆後繼,到國外拿了學位,學到當時當紅的理論,然後回台任教:新馬、後現代主義、女性主義,種種主義不就這樣走馬燈似的在台灣的舞台上輪番上陣,而後復歸沈寂?

所以黃光國所提的「跟屁型研究」,應該不是針對曾志朗而來的,而是在台灣社會學、心理學界一直以來的思辯。從國外搬來的理論,無法描述、解決台灣社會的問題。而台灣學者就算在國外期刊發表文章,但是議題的agenda是由國外學界來界定,登上了不過是肯定了這位學者擔任「學術代工」的小小功勞而已。那麼,台灣的社會學、心理學者應該如何擔負起本然應有的角色與功能──描述並解釋自身的社會呢?

我認為這是為什麼葉啟政花了許多心力研究,寫出《象徵交換與正負情愫交融──一項後現代現象的透析》《深邃思想繫鏈的歷史跳躍──霍布斯、尼采到佛洛依德以及大眾的反叛》兩本書的原因。兩本書的書名雖然看起來很「洋派」,但實則有落實本土的意圖。

人文學科的學者最忌諱兩頭空:國外的文本沒吃透,國內的題材沒掌握。於是就變成面對台灣賣外國貨、面對外國人賣台灣貨的次級學術買辦。葉啟政在這兩本書裡頭,試圖透過從台大社會系退休之後的潛心研讀(也包括透過在世新大學開的讀書會),細讀國外社會學名著,再回到自身所處的環境,試圖對社會的切身問題加以感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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