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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犯罪心理的角度思考我們養育孩子的方式|《教出殺人犯Ⅱ:「好孩子」與犯罪的距離》

作者:岡本茂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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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人小時候的家庭環境或多或少都有些問題。」這句話我不太能理解,我認為不論從主觀或客觀角度來看,我的家庭都很美滿。我書讀得不錯,父母也常誇獎我。只是小學冬天的時候,我會用暖爐提高體溫計的溫度,裝病不去上學;小學五、六年級的時候也偷拿過同學的文具好幾次。但我認為這只是放任自己的怠惰與物慾,並不是因為有什麼痛苦過往或遭受虐待。老師您認為這又該如何解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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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是一名大學三年級的男學生(二十一歲)所寫的「課後心得」,姑且稱他為木下同學。

木下同學的文章包含了非常「危險」的內容,所謂危險內容就是他可能成為罪犯。我這麼說是因為他雖然認為自己家庭美滿,小時候卻出現問題行為,而且對自己問題行為的成因理解得非常表面。簡言之,他完全不了解自己,從犯罪心理的角度來看相當危險。從常理思考,真正在幸福美滿的家庭成長的人是不會出現問題行為的,所以他只是尚未覺察內心當中某些「重要的事」罷了。

他的問題行為有兩個:「不去上學」和「偷拿文具」。為何他非得要用暖爐假裝發燒也不去(不能去)上學?為何他要偷拿同學的文具數次?要找到答案必須回顧過去,直視內心,但他卻理所當然地將問題歸咎於怠惰與物慾,這完全說不通。萬一他直到出了社會還是不了解自己呢?我再重複一次,最糟的情況是他可能成為罪犯。以下我先假設最糟的情況,並具體說明原因。

木下同學的問題行為有一個共通點,就是用了「不會被拆穿的方法」。不論是不去上學還是偷拿文具,頭一次做的時候應該會有罪惡感:「我用暖爐偽造溫度計的讀數,會不會被發現啊?」「我偷偷拿走同學的東西,這樣對嗎?」內心肯定會擔心害怕。但要是「不會被拆穿的方法」奏效了,心態便會開始轉變:「太好了,沒被拆穿。」一旦獲得「成功體驗」,自然會想再試一次。當成功次數愈來愈多,罪惡感便逐漸淡去,問題行為也隨之加劇,可能從偷同學文具變成偷竊店裡的商品。而一旦又讓他成功得手,便會開始鎖定更昂貴的商品,一步一步踏上通往重大事件的「階梯」,這就是典型的犯罪模式。

我再進一步假設最糟的犯罪往下說明。以闖空門行竊為例,闖入空無一人的家中尋找值錢物品時,萬一恰巧碰上屋主回家,屋主肯定會大吃一驚並且放聲大叫,而犯人被屋主的尖叫聲嚇得腦中一片空白,隨手拿起房裡的花瓶或菜刀殺死屋主,從竊盜引發更嚴重的罪行就是強盜殺人。以為自己家庭美滿的人,最後卻變成奪人性命的兇手。雖然我是假設最糟的情況,但確實有受刑人就是這麼入獄的。

我在大學教課時,會讓學生自由寫下對課程的感想或不懂的地方,也就是前述的課後心得。我會從中挑出幾篇心得,在下堂課一開始時對全班同學發表。學生人數約兩百五至三百名,而我唸的文章除了本人以外,其他人並不知道是誰寫的。當然由於涉及隱私,我不會照著唸,而是採用不同的敘述方式,唸完後再表達我的想法或予以回覆。木下同學在前述心得寫到「任何人小時候的家庭環境或多或少都有些問題」這句話,就是引用我在課堂上說的話。

唸完木下同學的心得後,我對他提出我的「假設」:「你小時候是不是有過無法坦誠說出自己感受的經驗?」我之所以如此假設,是因為他沒有向父母提出請假的要求。他之所以不去(不能去)上學,一定有他自己的「理由」,但是他不說(不能說),選擇默默造假溫度計讀數。不僅如此,還多次偷拿同學的文具。為什麼他不向同學表達「你的文具好棒喔,我也好想要」,而是選擇默默偷走呢?

反覆偷拿他人物品是非常幼稚的行為。想要的話,就算知道可能被拒絕,也會講出自己的想法。之所以說不出口,是因為當時的他已經無法如實表達自己的需求了。他的問題行為發生在小時候,可以合理懷疑童年的親子關係讓他無法坦誠說出自己的感受。這類心理問題的成因不能視為單純的物慾,因為真實情況是當時的他已經無法向父母表達自己的慾望。那又是什麼原因所致?或許他認為說了父母也不會接受,若是如此,就有必要思考他為何這麼認為。

這堂課結束後,木下同學又寫了一篇課後心得回應我的假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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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上次寫「我的家庭都很美滿」的人。聽到老師說我無法誠實表達自己,我感覺被人一語中的。

我有一個大我兩歲的姊姊。從小看著姊姊做錯事被罵,讓我知道不能有樣學樣,以免挨罵。看到母親和姊姊說錯話惹火父親,導致家裡氣氛烏煙瘴氣,讓我學會在家講話要小心,不要觸怒父親。

我家是雙薪家庭,父母都在忙工作,不太常管我,所以我有很長一段時間一回到家就打電動。在家人面前,我盡量做個不惹人生氣的乖兒子,連想喘口氣也選在他們不在的地方。畢竟我沒遭受虐待,家裡也沒發生家暴,我還是第一次發現原來小時候的問題行為跟家庭環境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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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整理一下木下同學所處的家庭環境。他從小就對父親察言觀色,努力扮演「不惹人生氣的乖兒子」。他一邊從旁觀察反抗父母的姊姊,一邊拚命當個「好孩子」。我可以輕易想像他父母一定曾經這麼誇獎他:「你姊姊是個叛逆的壞孩子,跟她比起來你真是個好孩子。」這句話或許還包含了對「男孩子」的期待。長此以往,他也在不知不覺間強化了自己的好孩子形象。對他而言,這個家並沒有成為讓他放鬆身心的避風港,反而隨時都得繃緊神經。由此推論,他可能是因為身心俱疲才變得不去(不能去)上學。總是在察言觀色的孩子,自然無法隨心所欲向父母撒嬌,也無法對朋友直接表達自己的想法。

我一向告訴學生要「回歸自我」,而非「尋求改變」。回歸自我指的是誠實表達自己的感受。但畢竟人的思考和行為模式是長年累積的產物,無法說還原就還原。對於木下同學的課後心得,我回覆他:「只要能發現自己的問題就很棒了。慢慢來就好,要不要試著開始表達自己真正的感受呢?」聽到我的一番話,他又在課後心得回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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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老師(某種程度是對全班)自我揭露後,我回顧了過去,也整理了思緒,心情好像變得比較輕鬆了,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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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僅三次的課後心得互動,木下同學確實透過回顧小時候找出自己的問題點,並且理解問題的根源。他藉由書寫正視自己的內心問題,也將心情梳理了一遍,因而稍微感到輕鬆了些。雖然我不是直接和他面對面,他長年累積的問題當然也無法一次獲得解決,但是透過課堂上與他的「對話」,可以期待他未來的人生朝正向發展。一個人是否真正了解自己,人生將天差地遠。我雖然無法保證他以後一定不會犯罪,但機率確實縮小了。

本文從一開始就洋洋灑灑描述我與一名學生的互動,其實像這樣的學生絕非少數,即使程度不一,很多學生確實都有和木下同學一樣的問題。我在課堂上第一次唸出木下同學的心得時,可以感受到許多同學「認真的眼神」,他們都將木下同學的故事投射到過去的自己。即使每個人的經歷不同,但一定可以感受到自己心中確實有一個「好孩子」。甚至有學生在課後心得寫道:「如果沒有上這堂課,我可能已經犯罪了。」學生們似乎都覺察到內心深處一直折磨自己的問題根源。

有煩惱卻無法向人傾訴,只能獨自痛苦的學生;過度在意他人眼光,以致活得很辛苦的學生;內心寂寞卻裝作堅強的學生……煩惱與痛苦因人而異,其背後成因也各不相同,但共通點是問題根源都來自小時候,這是我從監獄裡的受刑人身上學到的。

我現在的工作是為LB指標監獄的受刑人設計更生課程,也會進行授課與個人面談。受刑人基本上分為A指標和B指標,A指標是初犯等犯罪傾向尚不嚴重者,B指標則是累犯等犯罪傾向嚴重者。一旦刑期超過十年以上,A和B的前面會加上L(Long的簡稱),而LB指標監獄所收容的都是在日本犯下極重大案件的受刑人。

所有受刑人都有心理問題,但很少人能自我覺察,這也是為什麼我會傾聽他們的故事,追溯他們的過往。結果我發現,問題根源幾乎百分之百都發生在小時候。當協助他們釐清問題根源,我腦海中突然出現一個想法—如果問題能在小時候獲得妥善處理,或許眼前這名受刑人就不會犯罪,更不會坐在我面前,當然也不會有被害人了。

若能在小時候及早針對問題根源做出處置,孩子就會往好的方向發展;但是大人容易將焦點放在表面的問題行為,給予孩子懲罰。若問題行為是使用暴力,大人就會傾向以暴制暴。當然小孩的力氣不敵大人,只能選擇屈服,萌生憤恨與悲傷的情緒。不僅如此,幼小的心靈還可能植入「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是男人就不能輸」(男孩子的話)等可能引發犯罪的危險價值觀。

在這種環境長大的孩子進入青春期又會變成什麼樣子呢?來到這個時期,他們與大人的力量關係已經開始逆轉。當大人想用力氣壓制,他們已有能力反抗,而倘若贏過大人,問題行為將急速加劇。小時候內心的痛苦未能獲得大人接納,長大後便會展開「復仇」。他們已經完全不相信大人,犯罪能量也不斷增強。當然,若此時有大人用包容的態度接納他們,或許還能有所改變,但很遺憾,改變機率比起小時候可說是微乎其微。我會強調當孩子出現問題行為,大人必須將之視為「機會」,以關懷(簡單說就是「愛」)取代處罰,就是這個道理。

本書的目的是點出孩子成長過程中我們所忽略的盲點,也就是問題行為(尤其是犯罪)的根源。這些根源與我們視為理所當然的教養方式息息相關,也與深植父母或教育者心中的價值觀互為因果,釐清這些盲點後,我會說明該如何做出適當應對。

任何人都可能犯罪。或許有人覺得我誇大其詞,然而試想當自己無依無靠,而且長期如此,還能若無其事地活下去嗎?至少我自認做不到。孤獨是壓力的來源,當身邊沒人能接住自己的壓力,不要說維持日常生活,寂寞與痛苦交迫下要不發瘋都難。而此時要是遇到偶發事件,對學生來說可能是留級、對上班族而言可能是工作上犯錯,都將成為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當情緒一觸即發,結果不是自暴自棄而情緒爆炸(=犯罪),就是對世界感到絕望而自我了斷,兩者都有可能。我想說的是,犯罪雖然是極端例子,但只要所有要件符合,確實可能發生在任何一個人身上。而所謂要件,就是寂寞與壓力超出負荷。

本書尤其關注孩子在成長過程中的寂寞與壓力。大人不假思索對孩子做出的言行、親子間的誤會、缺少接納孩子的話語……一旦次數多了,寂寞與壓力會在孩子心中一點一滴累積,大人卻渾然不知,最糟的情況就是成為罪犯。即使沒有成為罪犯,也可能有心理疾病或選擇自殺。即使沒有出現任何問題行為,也可能永遠懷抱著痛苦,感覺生不如死。而這些問題根源都出現在小時候。

你是不是以為「配合度很高」是一件好事?你是不是覺得「膽小怕事」很要不得?對這兩個問題都毫不猶豫回答「YES」的人,請務必讀完這本書,你的價值觀一定會有所改變,生活方式也會跟著轉變。身為家長或教育工作者的你,也會開始用不同方式對待孩子。

本書原書名是《養出好孩子就是教成罪犯》,若能事先知道如何預防犯罪,人就不會出現問題行為,也能以健康的身心活在世上而不感到痛苦。會走上犯罪的人,其問題根源必定與一般人大相徑庭,透過理解極端案例和養成背景,有助於釐清不明情況。本書的一大特色就是從犯罪心理的角度思考我們養育孩子的方式。

每次詢問受刑人為什麼犯罪,都會得到各式各樣的答案,例如「因為我交到壞朋友」、「因為我吸毒才去殺人」、「因為我喪失理智才做出那種事」,以上都是「典型答案」。這些理由沒有錯,但並非問題根源,問題根源在更深處。要找出答案,必須不斷探索過去,例如「為什麼交到壞朋友」、「為什麼染上毒品」、「什麼事情讓痛苦累積到喪失理智的地步」,一步步往前追溯,最後會發現是小時候的教養方式出了問題。

將人誤入歧途或走上犯罪的根源歸咎於小時候,或許有些人會感到排斥,我能理解。事實上,的確不少非行少年和受刑人都自認「我的家庭沒有問題」,但是請各位耐心讀完本書再下判斷。之所以認為小時候一切很好,只是本人沒有覺察問題的根源所在。對於未能覺察自己問題根源的罪犯,我也不得不承認更生絕非易事,原因一如我敘述木下同學案例時指出「他完全不了解自己」。

一旦缺乏對自我的理解,即使下定決心「絕不再犯」或深感「我真的錯了」,也無法成為遏止再犯的力量。然而少年院〈1〉與監獄卻不斷要求少年和受刑人表達決心或誠懇道歉,正是這種教育方式導致再犯。不僅矯正教育如此,一般家庭教育也經常要求做錯事的人必須表達決心或誠懇道歉。正因如此,我認為有必要理解問題行為和犯罪背後的根源。

本書主要案例是過去我在監獄實際接觸的受刑人,還有違反《覺醒劑取締法》的酒井法子。我希望所有為孩子的問題傷透腦筋的人、努力教養小孩的人、從事輔導工作的人,以及想擁有健康身心的人都能閱讀本書。

順道一提,本書舉出酒井法子的例子有兩個原因。一是與二?一三年八月八日出版的雜誌《女性Seven》(小學館)對我的採訪報導有關。酒井法子在交保後的道歉記者會上表示自己「太軟弱」,並將之視為染上毒品的理由,而該篇報導標題是「更生專家表示,酒井法子該做的是思考問題的根源,而非道歉」,然而僅一頁的內容無法充分表達我的想法。既然被稱作「更生專家」,我想更清楚說明何謂「根源」,可想而知是指她的小時候。第二個理由是,我希望酒井小姐不再重蹈覆轍。雖然是我多管閒事,但身為她的粉絲,年輕時從她的歌聲和演技獲得許多鼓勵,我衷心希望能幫上她的忙。

〈1〉少年院:日本收容受法院裁定交付保護處分的少年並施以感化教育的機關,相當於臺灣的矯正學校(過去稱少年輔育院)


出處:《教出殺人犯Ⅱ:「好孩子」與犯罪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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