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飛只會是老張,不是張老
不管《三國志平話》或《三國演義》,張飛都是討喜的角色,形象鮮活。論忠肝義膽,他豈會輸關二爺?但他可愛多了,像鄰家大叔一樣,好打抱不平,嗓門大,熱心助人。對,就像隔壁那個老張。所以張飛終究是老張,不會是張老,難以如關老爺一樣,成為神明被祭祀。
毛澤東這種懂謀略的領袖,特別注意到關羽、張飛人格特質的對比。《三國志》說,關羽對士兵很好,而對官員驕傲(善待卒伍而驕於士大夫);張飛相反,敬愛社會名流,而對低層的人不好(愛敬君子而不恤小人)。毛澤東閱讀《新五代史.張廷蘊傳》時,看到「廷蘊武人,所識不過數字,而平生重文人。」便批注說:「張桓侯之流」,意思是張廷蘊雖然是不識字的大老粗,但看重知識份子,是張飛那一級的人物。(張飛謚號為桓侯)
關羽、張飛各有缺點,毛澤東曾勉勵部將,要「取兩人之長,去兩人之短。」
取兩人之長,去兩人之短,不就古今完人了?說得容易,要做到,太難。劉備不也常勸張飛?《三國演義》81回:「朕(劉備)素知卿(張飛)酒後暴怒,鞭撻健兒,而復令在左右:此取禍之道也。」
這段話有幾個意思:
1•張飛暴怒打人,發生在酒後。酒後亂性,殘暴;
2•鞭打對象,是健兒,是部將,不是小兵。張飛「不恤小人」,兵仔大概也被列入小人之流,是沒什麼社會地位的,可打!
3•打完人還擺在身邊,人家含怨,會報復。
《三國志》原文不太一樣。因為讓張飛貪杯中物的是《三國演義》,《三國志》並未說張飛愛喝酒(也不是殺豬的)。
《三國志》說,劉備告誡張飛:「你刑罰殺戮太過度,又每日鞭打勇健的隨從,而讓他們留在左右,這會招來禍患。」(卿刑殺既過差,又日鞭撾健兒,而令在左右,此取禍之道也。)
張飛改了沒?沒有。
張飛打人致禍的原因,小說是「酒後暴怒」,史書是「刑殺過差」。二者給讀者的感覺不同。「酒後暴怒」可能一時衝動,酒後變了樣,或許人平時是很nice的;而「刑殺過差」就不一樣了,可見張飛是很殘暴的。小說裡的張飛,還是比較可愛。
陳壽總評關羽和張飛時說,關羽「剛而自矜」,張飛「暴而無恩」,這兩位猛將「以短取敗,理數之常也。」意思是關羽剛愎而驕矜,張飛暴烈而無情,他們因短處而招致失敗,這是依事理而常有的情形。
「以短取敗」,而所謂的短,不是武功不好,不是謀略不通,不是應變不及,而是一個驕、一個暴,都是個性問題。
我們常講,個性決定命運。關羽、張飛的生涯,就是一個很好的個案。也就是陳壽所指的「理數之常」。這樣的個性導致這樣的結果,是自然的發展。
最新更新日期:9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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