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打倒貪污腐敗政權而起家的朱元璋,何以政權輪替不久,從丞相、皇親、尚書、駙馬、大將軍,到地方知府知縣,貪官遍野,為什麼新政權墮落得這麼快?是元朝遺留下來的貪風太盛?還是官場貪污文化原本如此?抑或朱元璋太小氣,官員薪俸微薄,不足以養廉?
張哲郎﹝政大歷史系教授以下簡稱張﹞:中國歷代官員的薪水都偏低。明初一個知縣的月薪七擔五斗米,折約十幾兩銀子,根本無法支應縣官一家大小、幕僚、師爺、縣府的所有開銷,所以歷代都有「養廉銀」的補貼。地方官最大的權力便是經手稅收。每年徵收之糧,上繳之外,一部份保留,供中央官員巡視地方時的開銷、急難、災害救助等用途,縣官對這個「保留款」的運用,權限極大,很可以作手腳;如果「朝中有人」,可以請求減免稅收,這一減免,就減出許多玄機,地方官手上的資源更是龐大。
貪瀆,人性之常
明英宗時,江南巡撫周忱,與大宦官王振水乳交融,因而在任長達二十二年之久,他在江南首創類似「一條鞭法」的措施,進行勞役稅的改革,頗有政績。王振新居落成,周忱就把精緻的地毯、金佛像送至王府,上下相互照顧,這是一種官場生態,早就習以為常。
地方官吏用地方的錢,只要不讓地方受不了,多半相安無事;《朱元璋大掃貪》中,不少貪瀆案都是因為地方受不了搜括而上告朝廷,因而爆發了大案。
廖正豪﹝中國文學法律系、法研所教授以下簡稱廖﹞:朱元璋生活上非常簡樸刻苦,官員的待遇也極低。薪水差,不足以養廉,客觀環境讓他們想貪。老百姓罵貪官:「十年寒窗苦,當官回頭補,一歲一屋銀,百姓無淚哭。」十分傳神。如果制度上有很多讓人上下其手的機會,更易產生貪瀆之事。
理論上,朱元璋改朝換代,除舊佈新,已無包袱,但貪瀆之事仍層出不窮,很重要的是,人性本貪,貪瀆與人類歷史同其久遠,因此掃貪必須透過制度面的良好設計,才能治其根本。像新加坡,公務人員待遇很好,有些與台灣相等的職位,其薪資高達台灣的十倍,加上社會制度、法律的配合,肅貪機構的嚴正執法,使貪贓枉法的機會降至最低,這才是有效的掃貪之道。
左丞相胡惟庸喬遷新居,公侯大臣爭相送禮;重修祖墳,就有八百六十多位官員送來黃金一萬二千兩、白銀三十五萬兩。他們所送,遠非其收入所能負擔,不貪也難。這種集體送賄、收賄的現象,何以普遍存在?
收小包送大包
廖:這就是傳承幾千年,至今仍存在的「收小包送大包」現象,正是官場食物鏈的一個縮影。朱元璋律己律人都很嚴格,《大明律》與「申誡公侯鐵榜」也都明文禁止一切貪贓枉法。但是太過嚴苛,不近人情,貪官們多半調整心態,要嘛不做,要嘛做大的。
法律之外不外人情,官場的人情往來必須有一套制度加以規範,送點小東西可以容許,送的東西價值到一定程度必須呈報、上繳,這才能杜絕收賄、利益交換的貪贓枉法情事。以前常被人詬病的稅務、警察人員,就是最典型的「收小包送大包」,對上面勾結得好,影響利害關係極大。這跟滿朝官員巴結胡惟庸是一樣的。
張:朝中有人好辦事,現在還是一樣。像是一所專科學校,要升格為學院,當務之急不是把學校辦好,而是把中央搞好,很快就審核過關。此外,人事升遷、派稅、派勞役等等,都與中央有著密切的利害關係,胡惟庸喬遷新居,便有收不完的禮,這是古今皆然,只是程度深淺而已。
廖:一個官員要對抗外來的物慾,不僅要有法律的規範,還要有宗教、家庭、道德的約束,要從人格上教育、改變他的心態。不少貪瀆者抱著一種僥倖心理,被抓到,自認倒楣,他還會說,很多人都在做,為什麼你不抓他只抓我?
掃貪,要用嚴密的制度去改變官場文化,朱元璋懲貪雷厲風行,經常在他身邊扮演矯正器、緩衝器的馬皇后與太子朱標,就多次提到寬政、教化的問題。馬皇后曾說:「酷刑可畏,但心貪不畏酷刑,更可畏。」掃貪,如果不能徹底改變其心態,只會從小貪變成大貪。
張:像胡惟庸這樣,廣納大官小官的賄賂,收受的手法其實都要很細膩的,而且禮物也要講究。明世宗時的大宦官嚴嵩,被抄家後,家產清點,其明細輯成《天水冰山錄》一書,巍然壯觀。最有名的「清明上河圖」便是從他家抄出來的。名貴的字畫、古董價值連城,且非現金,不易成為證據。有的是送了字畫之後,再公然去向貪官把字畫以高價買回,這就賄賂不露痕跡了。
戶部侍郎郭桓,崇拜包公,號稱京官第一清廉,在門口張貼「清廉如山,貪賄若淵」來自我標榜;他擔任欽差大臣,借賑災之便,向地方知府大事揩油,一開口便是幾十萬兩。這種外廉內貪、外白內黑的現象,很耐人尋味?
廖:不論是內黑外白、或是外黑內黑,貪官的面貌無奇不有,表面上裝得很清苦,實際上卻做盡各種貪瀆之事。既要收受好處,又要撈個美名,這是一種防範心理,可以理解。
掃貪,由上而下
張:從歷史記載來看,郭桓的案子是有一點爭議。郭桓不認為自己是貪,他認為向地方收受的那些回扣,是正常的;在朱元璋看來,你收到這麼多好處,當然是貪。明初有不少官員,像劉基、胡惟庸都在元朝當過官,很多官場上的做法,在元朝沒事,在明朝便是死罪,還要誅三族。
廖:這有一部分是律法上有所限制,有一部分則是陋規,大家相沿下來,不認為是犯罪。許多大臣在改朝換代、嚴厲肅貪時,心態並沒有跟著改變調整,明朝的貪官便是這種情形。
張:在「空印案」、「郭桓案」發生後,朱元璋編寫了《大誥》、《大誥續編》、《大誥三編》、《大誥武臣》等書,裡面有236個條文,即236個判例,其中有150條是關於貪污的。《朱元璋大掃貪》裡的許多貪瀆案,以及朱元璋向群臣的訓話,都是根據《大誥》等書而來。這些書中之判例寫得很白話,譬如說,你不能這樣做,這樣的話就把你殺了。根本就是朱元璋的口吻。
像朱元璋這麼貫徹到底的掃貪,還苦口婆心地訓諭群臣、寫書奉勸,有史以來沒有人可以超越他。
懲貪掃黑行動的成敗,繫於最高當局的「決心」。所謂「不惜動搖國本,也要辦到底」,這句話最能展現執政者的決心,但是,決心不能淪為口號,還要真正付諸行動。具體應改怎麼做?
廖:在民主國家,不會有辦貪污辦到動搖國本這種事,只有在專制極權的國家,貪官是極權者的統治機器,辦貪官才會動搖國本。決心,不能只是口號,不能表面講一回事,實際做一回事。檢肅貪瀆,不能由下而上,必須由上而下,就像朱元璋一樣,唯有最高當局從自己做起,抱著一掃到底的決心,才有希望。我在擔任法務部長時,處理電玩弊案,牽扯到很多警察。坦白說,全力抓那些小警察沒用,他們就是「收小包送大包」,是貪瀆結構的一環,所以前仆後繼,被抓到的自認倒楣;沒被抓的的繼續送大包,上下一體,貪心堅固。若要警察不貪,必先從警政署長做起,由他要求各縣市警察局長清廉,局長要求分局長,依次貫徹下去。擴而大之,總統要求五院院長,特別是行政院長,院長要求各部會,各部會要求局處長…整個國家就會清廉。不此之圖,只辦幾個大案轟動一下,都只能治標。
看得開,放得下
以前在舊政府,包袱不小,但是事在人為,看你願不願意承擔、能不能堅持下去。社會的風氣、治安敗壞至此,如果沒有人出來承擔,就沒有機會可以挽回了。我掃黑時,多少人施壓、抹黑、跟蹤、對我不利,都默默承受,做這樣的工作,便有不可規避的宿命,否則你就不要做。我在任的一天,堅持不受關說、不開任何特例,堅持原則毫不妥協。
後來,工作上遇到很多阻礙,我提出辭呈,當時各黨各派二十七位立委,一致慰留,總統與各界也都慰留,要我勉力而為。我留任幾個月後,各種壓力與阻礙並未改善,便斷然離開了。這是適得其所,要嘛轟轟烈烈去做,要嘛坦然掛冠而去。當時,有位記者寫道:這個人要是在古代,會像岳飛一樣的下場。
張:這樣的從政風格,令人敬佩。我覺得很像這部小說中的鐵面御史鄭士元,和他的學生、快口御史韓宜可。鄭士元鐵膽忠肝,冒死力勸朱元璋懲殺貪贓枉法的侄兒朱桓;韓宜可也冒死營救開國功臣馮勝,並將斂財好色的駙馬爺繩之以法,他們的正義形象、道德勇氣,都令朱元璋折服,他們都是看開了,無所顧忌,才能成為掃貪的前鋒,更重要的是他們行得正,所以不畏權勢、頂天立地,雖千萬人吾往矣。因此成為掃貪英雄,垂名青史,垂範後世。
曾經上疏直言明世宗缺失而遭下獄的海瑞,後來擔任御史,嫉惡如仇,打擊豪強,為民興利無數。他清貧如洗,母親五十歲生日時,非常奢侈地買了兩斤肉替她過生日。海瑞死時無以為葬,棺材錢都是人家捐的。每個時代都會有像鄭士元這樣的好官,帶給時代一線希望。
朱元璋掃貪,目的在於鞏固政權──一方面藉由整肅吏治,建立廉能政府;一方面以肅貪之名,翦除開國功臣,如:胡惟庸、李善長、馮勝、藍玉等人。
此一行動,有無後遺症?
張:左丞相胡惟庸是貪瀆不少,但指控他叛逆、勾結蒙古,太過牽強。根本原因是朱元璋要廢除丞相,胡惟庸欲維護丞相的名位,而不容於朱元璋。大將軍藍玉是個老粗,能征善戰,軍中將領服服貼貼地聽命於他,朱元璋因此心寒,後來太子朱標病死,皇孫朱允炆太仁弱,朱元璋為鞏固政權而藉口殺了藍玉。殺馮勝更是赤裸裸,所以馮勝心知肚明,還勸韓宜可不必救他。
殺盡功臣,一樣有後患。當朱棣起兵叛變時,能打仗的都已殺光了,沒有獨當一面的武將可以捍衛政權,這是朱元璋殺過頭的代價。
朱元璋被評為「血腥皇帝」,對官員殘酷無情,對百姓卻是十分體恤呵護,非常在意民間對他的評價,此一兩極化的心態何以能並存於一身?
愛民如子,官不聊生
張:朱元璋的家鄉鳳陽非常貧瘠,一直到一九七O年代,鳳陽仍然是個荒涼之地。朱元璋的童年非常悲慘,父母在十幾天內相繼去世,窮得拆下門板當棺材。他在飢荒、流浪的生活中,受盡地方官的欺壓、看盡人間疾苦。後來當小沙彌,才有機會讀書。這一段人飢己飢的成長歷程,使他產生一種強烈的救贖心理,要以百姓之苦為苦,這部小說非常深刻、鮮活地描寫朱元璋關心民瘼,幾乎可以這樣說,朱元璋是中國歷史上最注重民生疾苦的皇帝。他即位後,在全國每一個縣都設學校,這是創舉。在他任內,曾有百姓起來叛變,朱元璋卻寬宥其罪,他認為,百姓叛變是因為吃不飽,吃不飽,是我們的責任。說他愛民如子,恰如其分。
童年親眼目睹的黑暗面,深刻的提醒著他,官員貪腐,導致元朝滅亡。因此,他對整肅吏治,懲殺貪官,絕不心慈手軟。
廖:對貪官恨之入骨,對百姓體恤如子,這兩種心理交互運作,並不衝突。他常巡視地方,對悲苦的百姓有一種認同,更能深化他打擊貪瀆的決心。他曾說:「朝廷若縱貪,民則殃,國則亡,此弊不除,欲成善政,終不可得!」這句話可作為他對貪官、對百姓兩面手法的註解。
從《朱元璋大掃貪》這部小說中,可以給現代的執政者在整肅吏治上提供什麼樣的啟示?
不願貪‧不必貪‧不能貪‧不敢貪
廖:古今對照,要澄清吏治,廉能執政,個人有三點看法:一、我們需要有心胸、格局都開闊的政治家,告訴我們要把國家帶到什麼方向,大家才知道同心協力,不至於陷入紛亂如麻的分贓政治中;二、教育與制裁一樣重要,掃貪的同時,也要讓有機會貪瀆的官員「不願貪、不必貪、不能貪、不敢貪」;對於法官、警察、執法人員,更要建立他們的自尊心與榮譽感,在人格上予以提昇。教化的工作是全面的,包括家庭、學校、社會、宗教等等,必須全盤的配合;三、朱元璋一眛地殺貪官,只能在他任內消弭貪風,治標而未治本。在打擊罪犯時,需輔以教育,讓其知所悔改,出獄後重新做人;如果監獄像染缸,出獄後再犯,永遠關不完。懲貪也一樣。
最重要的,還是在源頭,一個領導者若能展現出政治家的氣度與風範,影響到整個社會,便能收到風吹草偃的效果。
對這部書,兩位教授給予什麼樣的評價?
張:這部小說在重大事件、時間的編排上很忠於史實,人物性格的塑造也很深刻,鮮活。對丞相胡惟庸的描寫,作者發揮了一定的創意,對郭桓的事件,作者採用了比較偏向朱元璋的觀點。除此之外,主要角色朱元璋、馬皇后、朱標等人的性格刻劃,都很貼切。作者文筆精鍊,情節豐富,使這部小說非常具有可讀性與話題性。
廖:我們不能以現代的眼光、標準,去衡量朱元璋所作所為,去檢視他的人權;也無法強求他在掃貪之時,能從制度面去配合改革,畢竟,他的經驗、眼光、以及他的時代,都有所侷限。但是,這本書給我們一個震撼:朱元璋掃貪決心之強烈,言行之一致,掃貪三十餘年毫不鬆懈,我們這個時代竟不如他;這本書也給我們一個警惕:像朱元璋終其一生打擊貪瀆犯罪,都只能治標。很多公共事務也是一樣,並非只求表面做得風風光光就可以解決的,必須表裡同步,才是務實之道。
﹝整理/黃驗﹞
摘言一:
「收小包送大包」是官場食物鏈的一個縮影,從古到金,風行不絕。
摘言二:
貪官膽大心細,擅長偽裝,而且心貪不畏酷刑,這才是掃貪行動最大的挑戰。
摘言三:
掃貪,一定要從上而下。唯有最高當局從自己做起,才能立竿見影,澄清吏治。
摘言四:
朱元璋是歷史上對官員最殘酷血腥的皇帝,同時也是最注重民生疾苦的皇帝。
摘言五:
朱元璋掃貪決心之強烈、言行之一致、掃貪三十餘年毫不鬆懈,我們這個時代都不如他!
◎ 延伸閱讀
‧ 朱元璋大掃貪 卷一
‧ 朱元璋大掃貪 卷二
‧ 朱元璋大掃貪 卷三
‧ 朱元璋大掃貪 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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