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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可法的中國式表演人格


文/聶作平


  京師陷落的消息傳到南京,已是甲申年(一六四四)四月中旬。當即,南京的大員們召開緊急會議,商討立何人為帝。鳳陽總督馬士英是地方官員,本來無權過問中央政府事情,但在阮大鋮點撥下,他聯合劉孔昭和高傑等人,找到流亡在淮安的福王。當史可法等人面紅耳赤地討論誰繼大統時,福王在馬士英的簇擁下,安然抵達南京──於是,史可法只得率眾臣擁立福王為帝。馬士英的擁戴果然收到了預想的回報,他被任命為兵部尚書兼鳳陽總督,入京主持工作,至於此前不看好福王的史可法,即日離京到江北督師。

  史可法生前,曾有人把他比作諸葛亮和文天祥。但正如曾在史可法手下做過幕僚的侯方域所言,史可法的忠貞死節,可以和文天祥相比;至於治國用兵,則遠遜於諸葛亮。

  甲申年初,清軍還在忙於追擊李自成和平撫山東等地時,商丘知縣梁以樟向史可法提了一條建議。梁認為,劃江而守並非上策,最好的辦法是以河南和山東作江南屏障;如果放棄山東和河南,即使偏安,也不見得守得住。對梁以樟的建議,史可法認為是正確的,但沒有採納。

  史可法為何沒有採納梁以樟的合理化建議,史書語焉不詳,然而從侯方域在史可法身後所寫的長詩中不難看出,對這位時人稱道的忠臣,侯方域一方面被他的忠誠感動,一方面又隱約批評他的無能。

  當叛亂的左氏父子率軍東下時,清軍也乘機進窺江北。駐守揚州的史可法向南京連章告急,但南京方面回答他的卻是永遠的沉默。內乏糧草,外無救兵,坐困揚州的史可法只有死路一條。不過,在死之前,他還有權做一番選擇:那就是如何才能死得更悲壯。

  坐守孤城的日子裡,史可法沒有去安排布防或是撤退,而是決心死在揚州。在那些從小就飽讀詩書的士大夫眼裡,世間最艱難的事情並不是死,如果轟轟烈烈的死能夠換來留名青史的機會,這甚至是一樁美事。因此,史可法既已決心以身殉國,那如何才能死得更悲壯,更動人心魄,這才是他要考慮的首要問題。

  於是,後人就遺憾地看到在揚州這座江南最美麗的城池陷入敵手之前,負有守衛職責的最高統帥史可法卻基本放棄了職責:當清軍還在集結,部將劉肇基向他建言,當趁清軍立足未穩,背城一戰,以爭取主動。但史可法不假思索地拒絕了。清軍攻城前兩天,部下李棲鳳和高岐鳳眼見大勢已去,兩人企圖劫持史可法,充當降清見面禮。事情敗露後,史可法竟沒把二人繩之以法,而是淡淡地對他們說:「揚州就是我的葬身之地,你們想要圖富貴,要投降,你們自己去吧,我不留你們。」於是,當天深夜,二人帶領一大批部眾出城投降。

  清軍包圍揚州的前幾天並沒有大舉進攻,乃是他們用來攻城的大炮還沒運抵城下。按理,史可法應該充分利用這寶貴的時間,加強防衛,但史可法完全放棄了。這幾天,他在幹什麼呢?

  他在認真地寫遺書。史可法一共留下了五封遺書,分別寫給他的母親、妻子、堂兄弟、義子史德威以及清軍首領多鐸。這五封信都是典型的政治遺書,因為即便是寫給母親和妻子的信,史可法也絕口不提他的身後之事,諸如老母如何過活,財產如何繼承。史可法這樣做,是符合中國儒家道德傳統的:一個飽讀詩書,深受三綱五常教育的君子,他的立身之道決定了他忠孝不能兩全──在有養育之恩的母親大人和那個軟弱的朝廷面前,史可法和他的眾多同類選擇的都是後者。

  當史可法比絕大多數南明官員都更明白自己所忠於的這個政權的滅亡已經指日可待時,他放棄了掙扎,只悲觀地想到了死,想到了殉國、殉君──雖然那個國家並不愛他,雖然那個躲在深宮裡飲火酒、看雜劇、漁獵幼女的君王對他敬而遠之。多鐸曾派降將李遇春勸降,史可法自然義正辭嚴,痛罵李遇春負國背恩。李遇春反唇相稽:「您老人家的忠義華夏聞名,可朝廷根本不相信您,您就是死了,又有什麼用?」這話踩到了史可法的痛腳,引得他勃然大怒──儘管如此,他仍然別無選擇地決定以身殉國,義不再生。

  給義子同時也是部將的史德威寫遺書──兩人朝夕相處,如果史可法軍務倥傯,大可把史德威喚到跟前耳提面命,用不著隆重地訴諸筆墨,寫成正式的文本。史可法的隆重之舉,從另一個側面證明,史可法希望有更多的人──包括他同時代的人,也包括與他不同時代的後人──能夠有機會讀他的遺書。從某種意義上講,遺書與日記頗為相類,都具有極強的私人性,儘管遺書是給別人看的,但這別人其實是特指與寫遺書之人密切相關者,對其他無關者來說,遺書沒有給他們閱讀的義務。因之,幾通事先已經假定了讀者為天下億萬斯民的遺書,它的寫作者難免不有意無意地滲入一些被拔高了的東西。給史德威的遺書中,史可法說:「可法受先帝恩,不能雪恥仇;受今上恩,不能保疆土……一死以報國家,固其分也。」──但所謂受先帝恩,純屬子虛烏有。崇禎時代,史可法只是留都的一名小官員,崇禎恐怕連他的名字也沒聽說過,恩從何來?至於受今上恩──即昏庸的弘光之恩,更可疑得很:倘若弘光有恩於史可法,史可法何致身陷困境?又何致被馬士英強趕出南京,乃至坊間有「李綱在外,秦檜在內,宋終北轅」的義憤之語?

  但是,要殉國殉君,就必須有一個能夠說服天下、更要能說服自己的理由,而最好的理由莫過於自己深受國恩君恩,不能不一死報國。考察中國士人為國為君的自殺,幾乎所有人可能都認為他們是為了報答國恩君恩,儘管兩千年間,國恩只是一個虛幻的陰影,君恩更是高難問的天意。不過,這並不妨礙史可法把自己的死設計得更悲壯一些、更完美一些。最後的日子裡,這位癡迷於遺書創作的督師已經固執地相信,只有無所顧忌地死,才能青史留名,而死後的名聲,庶幾可以抵消生前的悵然和憂憤。

  按《聖經》的說法,自殺是骯髒的,何況是身負重任的國之干城。像史可法這樣的重臣死得風光和備極哀榮,注定背後卻是無數升斗小民的無辜與苦難。當史可法放棄了他的職責而一意求死時,那麼他應該做的就不是純屬象徵意義上的抵抗,而是在清軍到來之前自行了斷,將一座沒有武備的揚州城交付敵手,庶幾可避免這座城市遭到慘烈的報復。

  但是,史可法的死給我們留下了無盡的遺憾:他不是一個人去死。作為弘光朝廷在江北的督師,作為揚州城的最高軍政首長,他負有保護全城生靈的重任,但他最終放棄了這一重任──僅僅因為他關注個人的忠君氣節,未能妥善安排軍民退路,後來導致了清軍的報復,亦即史上臭名昭著的大屠殺──「揚州十日」,這座秀美的江南城市幾乎完全毀滅,幾十萬條生命就此悲慘而屈辱地死去。

  ◇◆◇

  這個故事說明:

  第一,即使是像史可法這種在承平時期把愛民如子奉為圭臬的英雄,內心深處其實依然沒把百姓當成一回事,他義無反顧地為了成全自身的名節而拋棄職責的死,可見他對百姓生命的冷漠。

  第二,每一個輝煌燦爛光彩照人的歷史人物,不論他是成功者還是失敗者,其腳下極可能都墊著無數屈死的冤魂。


※本次內容摘錄自《皇帝不可愛,國家怎麼辦》

最新更新日期:102.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