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林是白色恐怖時期的受難者。他是安徽合肥人,一九三一年六月五日出生。一九四八年參加青年軍到台灣。一九五○年三月十一日海軍士兵學校畢業,分發到海軍服役。一九五二年「因忠貞程度見疑」,遭到逮捕關押。一九五六年二月八日「因罪嫌不足獲釋」,重回海軍。一九五六年三月二十一日以「意圖顛覆政府」罪嫌再次被捕,經軍法審訊後判刑十年,先後關押在鳳山、台北、泰源、綠島等地。一九六七年二月二十七日獲釋出獄。一九八七年輾轉到達美國。此後除經商外,積極參加紐約當地的要求平反冤獄和賠償活動,曾任旅美老兵自強會會長。二○○九年三月二日在美國加州去世。。
我們從二○○五年到二○○七年先後對張家林作了二十八次口述歷史訪問,詳細了解他在軍中和監獄的情況,以及在出獄之後掙扎謀生、結婚成家、出國奮鬥的經過。這是一個在白色恐怖下僥倖存活的故事,一個平凡的普通人的不平凡歷史。本書刊出的是訪問稿的前四章,其餘部分將在以後另行出版。
我清楚記得,是一九五六年三月二十一日,沒有任何徵兆,一部吉普車把我從防潛網船「請」到鳳山招待所。這個地方過去是日本的南進指揮所,是一個人造的山洞。而就在這天,我的朋友王士傑來防潛信號台找過我。他到達時我已被抓,他覺得情勢不妙,二話沒說轉身就回去。這個人很重情義,後來我關在台北的時候,他寄錢接濟我。
我們的車子開到鳳山招待所,看到一片甘蔗田,我心裡也比較放鬆,因為沒把我送去左營那裡軍法處的三樓,據說那是殺人的地方。這個招待所當時叫明德訓練所,事實上是個特務機構,專門關人。我正這麼想著時,他們用一個布袋把我的頭套了起來,把我帶了進去。
我們走進去,經過一個大廳,左轉有四個房間。我被關進一個牢房,很簡陋,裡面空空的,沒什麼東西。牢房裡的燈昏暗不明,大約五支光。有一個小窗子,寬三十公分,長六十公分。牢門上有一個小洞。我在測天島坐牢,是和許多人關在一起。這次,牢房裡,除了發給我的一條毯子,就我一個人。我感到毛骨悚然。
第二天還是第三天,我被帶到大廳裡面一個比乒乓球桌還大的桌子前面,有一座屏風擋住。審問我的人──後來聽說是海軍官校畢業的──叫我老鄉,用拳頭捶了一下我的胸部。我聽他叫老鄉,以為會得到優待。他說:「來,我帶你去看看一位你的好朋友。」
我看到的,確實是我的一位好朋友馬名揚,他們正在對他用刑。他躺在地上,嘴裡塞了毛巾,施刑的人把水往毛巾上倒,灌得他肚子大起來,就踩他的肚子。一踩下去,水就從他耳朵、鼻子、嘴裡冒出來,我看得汗毛直豎,全身發冷。審問者陰森森地問我:「你是願意灌水,願意坐牢,還是乖乖招供?」
審問者帶我離開大廳,到一個小房間,裡面有個簡陋的小桌子,一隻木頭老虎凳。我在牢裡已經聽難友說過,知道老虎凳是什麼樣子。這是一隻他們自己做的老虎凳,因為那時發生孫立人的案子,鳳山招待所關滿了人,老虎凳不夠用,他們就自己製造。他叫我坐到老虎凳上,人斜靠在牆上,捆得緊緊的,然後叫人用一個裝軍糧的五十公斤麻袋,綁緊我的腿,再用繩子勒在麻袋外面。一切就緒,開始對我問話。「你不是要駕船逃走嗎?」
每次問我話時,就把一根木棍插到腳後跟和小腿的地方,用木棍把我的小腿抬起來,腿的韌帶被拉緊,痛徹心肺,汗流浹背,施刑的人告訴我說,每一顆汗都像黃豆那麼大。我的右腿韌帶錯位,到現在留下殘疾。我照實說了我們發牢騷的話,他們認為不夠,繼續用木棍抬我的小腿。而且他們嘴裡不乾不淨地損我、侮辱我,說:「你不是英雄好漢嗎?」
這樣連續三天,我連家裡祖宗三代都交代得一清二楚,毫無一點保留。事實上也無法保留,因為他們非常有經驗。要講酷刑,我看世界上中國人肯定排第一。但是,他們認為交代得不夠,繼續用刑。
人從老虎凳上放下來時動彈不得,下身完全癱瘓,失去知覺。大概有七、八個月,不能移動,他們把我拖回牢房。稍微能動了,他們就叫我到大廳去寫自白書。我那時只知道馬名揚被關,並不知道還有哪些別人。
除了坐很多次老虎凳,我還被灌過一次水。大概是一天沒有吃飯之後,餓得要命,我說太餓了,你們不能不給人飯吃。他們就給我一大碗油炒飯,米很硬,又鹹。吃完後口渴得不得了。他們就對我灌水,一直灌到肚子大起來,吐也吐不出來。他們不准我去廁所,尿就尿在褲子裡。他們對我還算客氣,沒有用腳踩我的肚子。但我以後從此就有了胃病。
這裡我要說明一下,馬名揚涉及此案的原因。當我在「防潛網」服役的時候,我曾參加海軍官校入學的考試。考試那天中午休息時間,因為就近,我去馬名揚服役的船「芷江艇」吃午飯。上他們的船要登記寫下姓名。就因為這樣,他也被牽連進這個案子。其實他對一切一點也不知情,真是太冤枉。他後來因受灌水的酷刑,命在旦夕,急忙送去台北。送去時臉都變成紫色,他就這樣死在台北。死亡證明書上寫的是:尿毒致死。許多年後,一九九七年,我在紐約為他辦了追悼會,悼詞中說:「君被灌水嗆死去,常存疑惑能問誰?」
在鳳山招待所關了幾個月後,我被送去台北。我不能行動,是被人用擔架抬上火車。在高雄火車站等車的時候,我感到很困惑,印象中高雄火車站很大很漂亮,怎麼變得很小了,而且到處浮著太陽照射出來的昏黃色。我想:是不是我的眼睛壞掉了?上了火車後,我發現在車廂另一頭是馬名揚、陳萍和田紹興。看到馬名揚,我心裡難受的不得了。怎麼把他給牽連進來呢?我心裡慚愧,只恨上天無眼。
押送的人對我說:「到台北談一談,就復補了,你願意去哪一個單位都可以,第三軍區、第四軍區隨你選。」第三軍區在左營,第四軍區要去澎湖、金門、馬祖。我領教過一次「復補」,不再上當受騙了。
到了台北,我在擔架上被抬進保安司令部,就是日治時代的東本願寺,在西寧南路上,國際戲院後面。這是調查單位,把鳳山的審問過程再來一遍。我一進去,只見大廳放了許多桌子,原來的菩薩都被搬走了。大廳中人很多,那時正在辦孫立人的案子,涉及這個大案子的人大多在這裡。
有一天洗澡時我看到了田紹興,於是知道他們也關在這裡。我們同案一共四個人,陳萍、田紹興、馬名揚和我。罪名就是計劃駕船去大陸。後來保安司令部給我看過羈押書,又多了一個單亦誠。因為我曾經去台北看望過他,就把他牽連進來。單亦誠是有背景的人,早已經離開部隊,當時是平民身分。他好像沒有被判刑。馬名揚是被刑求致死。其餘三個人都被判刑十年。
我關進這裡後,主要做的事就是寫自白書,從出生寫到所謂的劫持「防四艇」事件。就這樣天天寫,寫了又寫,少說也寫了上百次。雖然先到這裡的人,忠告我,凡是知道的事都寫出來,我也照他們忠告做,可是我還是被逼著一寫再寫,沒完沒了地寫。他們沒有對我用刑,只是用話侮辱你。
大約過了一個多禮拜,寫完自白書,就開始問話。他們怎麼樣也不相信我不認識共產黨。在這裡的審問比較正規。有時客氣,有時又很凶,而且也用刑。我記得很清楚,在那裡受過肢刑。就是把兩隻鉛筆插在手指中間,手被銬在身後。前面的人問話很客氣,後面的人突然用力捏我的手。真是痛徹心肺,全身震動,一身冷汗。
在這裡關了約半年,問過我幾次話,讓我看過逮捕令,才知道是當時的警備司令部副總司令彭孟緝下命令抓的人。翌年我被轉移到青島東路三號軍法處,即現在的「來來飯店」。
青島東路三號軍法處
大約在一九五七年,我從西寧南路的保安司令部轉到了青島東路三號。來帶我的人穿便衣,我們所乘的也是普通汽車,一路駛來毫不引人注意。坐在車子裡的我,心裡也沒有不安。因為關在西寧南路的日子,主要就是寫自白書,而且管理我們的人還說不是他們要抓我,是彭孟緝下的命令,把印著彭孟緝三個藍色大字的逮捕令給我看。他們這麼做,這麼說,減輕了我心裡的恐懼,生出樂觀的幻想:也許不久就可以復補了。
路程很短,車子開了不到十分鐘就到了目的地。我一看形勢就感到不對頭了。這裡的圍牆很高,圍牆上還有至少一公尺高的鐵絲網,衛兵都是荷槍實彈的。車子進入大門走了大約五十公尺,又看到一道圍牆,圍牆前面一棟房子,房子後面一道鐵門,圍牆上面還裝了鐵絲網。這就是台灣省保安司令部軍法處看守所。圍牆裡面的房子,分成好幾區,我被分在第一區。第一區像個大倉庫,中間一個寬走道,走道兩邊隔成許多小間,用粗木條隔開。我被分在第五房。房裡光線黯淡,門很矮很小,我一鑽進去,首先看到的便是馬桶。房裡有七、八個人,擠在一堆,躺下來則必需腳對腳地一個緊挨著一個。我的心直往下沉,我想:這輩子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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