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監」就是有權勢的太監。清朝本來不可能有權監,因為在滿族入關統治中國之初,有鑒於明朝的太監禍國殃民,在順治時代就訂立了規章:太監不得官階高過四品,太監不許擅出皇城,太監不得干涉外廷事務,太監不准購置田屋產業等等。如有違規的就正法,希望能有「防禁既嚴,庶革前弊」的效果。
然而這一家法到同光時代被慈禧破壞了,她寵任幾個太監,因而有了「權監」的出現。如安得海(一作安德海)、李蓮英(原名李連英)、崔玉貴、小德張等,都是人們熟知的。由於篇幅所限,而權監中也有權勢與影響力的不同,不能盡舉。以下先就安得海作一簡要敘述。
安得海,直隸青縣人,在咸豐七年十月二十七日由輔國公載茯門上送入宮中的,那一年他才十四歲,時當慈禧生子載淳、晉封為懿妃的後一年。據野史《清稗類鈔》、《奴才小史》、《清朝野史大觀》、《十葉野聞》等書所記:安得海聰明伶俐,為人狡獪。他「藝術精巧,知書能文」,並「能講讀《論》、《孟》諸經」,且善於逢迎,「以柔媚得太后歡」。甚至還有人說慈禧對他「語無不納」,「厥後遂干預政事,納賄招財,肆無忌憚」。他又「籠絡朝士,使奔走其門,勢燄駸駸」。由於得慈禧寵愛,連恭親王奕訢他也不予尊重,氣得奕訢對親信說過:「非殺安,不足以對祖宗、振朝綱也。」安得海也製造慈禧與慈安之間的矛盾,對小皇帝載淳也不懼畏。據說同治帝很恨安得海,曾做了一個泥人,時以小刀砍掉泥人腦袋,「殺小安子」以洩憤。這些都是傳聞野史,不過,安得海的罪惡行徑已經躍然紙上了。
大陸一檔館的學者唐益年,在清宮舊檔中為我們找到一批可信的資料,他對安得海的看法是這樣的:
我們前面說過:長城是兩鄰居之間的籬笆,是雙方共同尊重的邊界,是趙國的新邊疆。可是這些說法似乎都無法解釋這一段長城。
(一)安得海入宮後確實受到慈禧的寵愛,曾為他取了「靈珊」、「伶珊」等可愛的小名字,當然可以說明在慈禧眼中,這小太監是「伶俐」的、「有靈氣」的人。
(二)慈禧垂簾聽政之後,一些原本應由總管或掌案首領太監辦的事,如傳送懿旨等,慈禧竟讓安得海承辦,可見太后對他重用與信任的程度。
(三)同治四年六月,山東道監察御史穆緝香阿上疏指出「溯自漢末及前明,朝政之失,半由宦寺」,希望太后「選忠正老成者為我皇上朝夕侍從,庶將來親政,必不致受其欺蒙蠱惑」,「萬不可使年輕敏捷之人,常侍左右」。行文裡雖沒有提名道姓,但大家都知道是指新近竄起的安得海而言。慈禧看了奏摺之後,不但不發怒反而大加讚許,對安得海也沒有作任何不利的懲處,真是所謂的「說而不繹,從而不改」。可見慈禧對安得海仍是寵愛的。
(四)據清宮檔案所記,安得海在同治七年七月還被賞七品頂戴,兩個月後又升為六品頂戴藍翎太監。更令人不可想像的,此時安得海在宮外已經有了自己的宅院,甚至還花錢買了一個老婆安馬氏。
唐益年先生說:「慈禧太后寵愛安得海,是實實在在的事情,毋庸置疑。」
安得海在經歷升官、購地、娶妻等等大得意事後不到兩年,他竟被斬首死於異鄉山東。這件事值得一述。
事情發生在同治八年七月,安得海率領了太監與宮內當差以及雇覓的鏢手一行幾十人,出宮南下,說是為皇帝大婚到蘇州採辦龍袍,從通州搭船,船上高掛大旗「奉旨欽差採辦龍袍」字樣。船上設有女樂,一路上品竹調絲,設宴作樂,頗引起沿岸人們的注意。七月二十日,船抵山東境界,由於臨清一帶運河水淺,改由陸路行走,一行人在路上聲勢烜赫,對官兵肆行恐嚇。但是安得海等並未有諭旨、傳牌勘合等公文在身,所以在山東泰安縣被巡撫丁寶楨下令逮捕,解送濟南省城審問。安得海開始還有恃無恐地言說是奉慈禧之命辦事。丁寶楨認為他未帶文件,而且一路違例攜帶婦女,妄用禁物,搖招各地,實在不當,於是將他們收監候旨。
丁寶楨以極速件送奏摺進京,八月初二日送達,第二天,經過兩宮太后同意,軍機大臣就以皇帝名義頒降了一道密諭:「……該太監擅自遠出,並有種種不法情事,若不從嚴懲辦,何以肅宮禁而儆效尤!著馬新貽、張之萬、丁日昌、丁寶楨迅速派委幹員,於所屬地方,將六品藍翎安姓太監嚴密查拿,令隨從人等指證確實,無庸審訊,即行就地正法,不准任其狡飾。……」八月初六日丁寶楨收到諭旨,第二天即派人將安得海正法了。
八月十一日,朝廷接到丁寶楨已將安得海斬首的奏報之後,又立即發出了第二道上諭,強調「整飭宦寺,有犯必懲」是我朝家法,安得海膽大妄為「實屬罪有應得」,並警告宮中各處太監「自當益知儆懼」。朝廷及宮中對安得海案件的處理可以說既果斷而又合法合理。不過,當時以及日後對安得海被殺有多種看法,例如:
有人認為安得海是宮廷鬥爭的犧牲品,是慈安、同治帝、奕訢聯合打擊慈禧,削弱她羽翼的一個措施,很多人都相信此說。《十葉野聞》裡還說:丁寶楨的奏摺到京時,慈禧「正觀劇取樂」,恭王乃立刻向慈安請示,得到允諾後,便降旨命丁寶楨殺了安得海。瞞著慈禧決定降旨殺安得海,這件事在當時垂簾制度下是不可能的,因為必得兩宮同意才能正式降旨,況且奕訢又何必為一個安得海而大大得罪慈禧呢?
也有人提出「殺安得海是慈禧的一大陰謀」,想以小安子來探知慈安、奕訢的真面目。安得海的被殺也促使慈禧決心除去慈安、奕訢這兩個心腹大患。這種看法不能成立,因為慈禧不須測試根本就了解他們是她取得權位的最大絆腳石,何必繞圈子多此一舉呢?
我個人有一個未必正確的想法,安得海少不更事也少年得志,竟作了購買田屋、娶妻等違反宮規的事,而且當時的人都對他很不滿。同治八年四月,薛福成到山東拜謁丁寶楨,兩人相談甚歡,臨別時丁巡撫感嘆道:「方今兩宮垂簾,朝政清明,內外大臣,各司其職,中興之隆,軼唐邁宋。惟太監安得海稍稍用事,往歲恭親王去議政權,頗為所中。近日士大夫漸有湊其門者,當奈何?」後來翁同龢得悉安得海在山東被捕、家產查封,連呼:「快哉!快哉!」直隸總督曾國藩聽到消息,高興地對薛福成說:「吾目疾已數月,聞是事,積翳為之一開。稚璜(按:丁寶楨字),豪傑士也!」李鴻章閱《邸鈔》,興奮得跳起來,傳示幕客,大叫:「稚璜成名矣!」從這些人的言論與文字中,不難看出安得海的不得人望,他的為非作歹已是觸犯眾怒了,慈禧難道毫無所聞嗎?聰明如慈禧、貪權如慈禧的人,當然會知道權監安得海才是她未來登上權力高峰的絆腳石呢!能不除去嗎?她可能隨口答應了安得海出宮採辦龍袍的要求,甚至故意暗示安得海去蘇州,讓他違反法條被殺。宮中接到丁寶楨的密奏之後,她沒有任何猶豫就同意殺掉她寵愛的小安子,以示她公正無私、嚴守宮規,獲得了不少廷臣的讚賞。而且內務府的奏報中透露了沒收安得海的全部財產,後來由慈禧下令賞給她自己的弟弟照祥了。慈禧得美名,她弟弟得錢財,她家一舉兩得,何樂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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