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十三日,大清聖祖仁皇帝愛新羅•玄燁薨逝於暢春園。
《永憲錄》載:第二天(十四日)正午,「傳大行皇帝遺詔,皇四子雍親王為人貴重,事朕以孝,政事皆好,堪膺大任。」
這段文字,並未見於其他官書。「傳大行皇帝遺詔」的「傳」,應是口頭宣布,不像十六日「頒大行皇帝遺詔於天下」的「頒」,是以正式官文書通告、張貼全國,甚至遠達諸藩各國。至於所謂「傳」,究竟傳達給那些人,到那一個階層為止?因為官書史料中沒有提到,所以無法得知。
根據兩次「傳」與「頒」,發現在宣布遺詔過程中,似乎有一些難以索解的問題值得加以研討。
前一項「傳大行皇帝遺詔」,如果僅祇是臨時以口頭方式傳達給特定少數人士,聽到的人各自記憶轉述,內容有出入是可能的。因此《永憲錄》所記「事朕以孝,政事皆好,堪膺大任」這十二字與「遺詔」中「人品貴重,深肖朕躬,必能克承大統」有差異,祇要是內容涵意,沒有大差異,是可以被接受的。
後一項「頒大行皇帝遺詔於天下」,是在康熙帝薨逝之後的第三天,而且在宣讀遺詔時,祇讀滿文而未宣漢文。以致御史楊保等上書參劾九卿之一,職司鳴贊、儐導及行禮唱贊的鴻臚寺官員。
奏上,尚未正式登極且在熱孝中的雍正帝,立刻諭知內閣:
楊保等參奏一案,雖非大事,然亦有關繫(係)。朕今若將此事交部察
議,則以後滿漢人員必生互相異視之見。皇考一視同仁,從未分別滿漢
。今朕念切紹庭(繼統)諸事,仰體皇考聖心;且宣讀清字(滿文)詔
書時,大小臣工既已共聞,即與宣讀漢字詔書無異。此蓋皇考在天之靈
,使滿漢人員翕然如一家之意也,有何分別滿漢之處。將本發還。
這道上諭,一開始時就嚇唬楊保等人,不可以搞族群問題,以免滋生滿漢之間相互對立情事。即將繼位的皇帝用了「必生互相異視之見」的話,如同肯定「必」然會發「生」此等情事,其嚴重可知。接下來,他更抬出大行皇帝「從未分別滿漢」,為宣讀清字遺詔與宣讀漢字遺詔「無異」背書。
就尋求族群融合來說,這幾句話是絕對值得肯定的,但新皇帝忘了兩個重點:
一是滿清入關祇不過七十多年,黃河以北──尤其京師附近地區對於「逃人」和「圈地」兩大嚴重「族群歧視」的秕政,還在漢人心中記憶猶新,「滿漢一家」祇不過是新統治者在必要時,給廣大非滿族人民的一個美好願景而己。
一是新皇帝和滿朝文武都忘了,這份遺詔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文字,都是來自康熙五十六年大行皇帝親自以硃筆用漢字書寫,然後再以漢語口頭一字一句宣讀給眾皇子、王、大臣聽;滿文則是在一個月後由大學士們精心翻譯,經過大行皇帝逐字認可。因此,不說別的,就算是為了尊重大行皇帝意願來說,就應該以漢文為主;不然,滿漢文同時宣讀又有何不可呢?
因此,經過了三天後,才由新皇帝和大學士們,以大行皇帝五年前親筆諭旨「整理」出來的遺詔,僅用滿文宣讀,箇中蹊蹺,應該是值得加以懷疑的。
滿清入關之前的兩位領導人,太祖努爾哈齊和太宗皇太極都沒有預立遺詔。世祖順治皇帝福臨是大清入關後第一位在北京建立皇朝的皇帝。順治十八年,福臨因染天花薨逝,留下大清朝第一份遺詔。
順治十八年元旦,皇帝開始不適,初六的晚上,將翰林院掌院學士王熙和另一位學士麻勒吉召入養心殿御榻前,諭曰:
朕勢將不起,可詳聽朕命,撰詔書。
長久追隨在順治帝身邊,而且很受倚重的兩位漢滿文學侍從之臣,「匍伏飲泣,筆不能下」。順治帝命他們強抑悲痛,就在御榻前起草,皇帝一邊說,他們一邊記。皇帝說完,王熙已經將開始的一段寫好,皇帝看後同意,命他們繼讀寫下去。
這時,王熙奏請,因恐聖躬過勞,請准移至乾清門下西圍屏內撰擬。就這樣每寫好一段,即交給內侍賈卜嘉,由他急奔養心殿唸給皇帝聽。順治帝很仔細地一邊聽,一邊指出某處應改,某處增、某處刪,再由賈卜嘉送回王、麻二人修正。如此往來修改、凡三易其稿,最後皇帝認可,已經花了一整天。時近傍晚,皇帝已油盡燈枯,氣若游絲,未及午夜就薨逝了。
這份遺詔的內容主要分為兩部分,一是對自己親政以後的所作所為加以檢討,直承有九條十四項罪:包括不遵祖訓,子道不終,偏信漢臣,夙性好高不能虛懷納諫,厚己薄人,無體民艱,董(鄂妃)后喪祭典禮不能以禮止情等等。
另一部分則是指定皇三子玄燁為皇位繼承人,並選派索尼、蘇克哈薩、遏必隆、鰲拜等四位滿洲老臣輔政。
順治帝口授遺詔由王熙和麻勒吉起草。王、麻二人,一個是翰林院掌院,一個是大清入關後第一次開科由皇帝欽點的首位滿族狀元,而且均侍從多年。這兩枝健筆,何以需要三易其稿始定呢?
根據史料記載,原因之一是皇帝對繼承人選本屬意於年齡較長的皇二子福全,但孝莊皇太后則鍾意於皇三子玄燁,當母子二人相持不下時,德國籍天主教神父,同被孝莊后和順治帝所敬重的湯若望,在最後探視皇帝病情時表示:福全尚未出痘,玄燁則已出疹,對天花有免疫能力,為了國家安定,選立出過痘的玄燁是為上策。順治帝終於接納湯若望這一建議,選擇玄燁繼位,是為康熙皇帝。
原因之二:順治帝原是性情中人,為了董鄂妃和母親孝莊文皇后鬧得母子不和,如今董鄂妃已逝,自己又患了不治之症(按:當時天花是不治之症,尤其長城外的少數民族,患了這種傳染病,存活率極低),來日無多,回想十八年帝王生涯,愧對生母和天下蒼生,因此以「下詔罪己」的方式,歷數自己的不是,以求悔過自贖。孝莊后和滿朝文武自然不願這位入關後第一位皇帝,如此自曝其短,在歷史上留下一連串的罪行,因而有王熙、麻勒吉二人三次擬稿,順治帝三次更易的一段故事。
這段史實經過,清史稿及清初諸家筆記,均有描述,內容皆大同小異,此後亦未見刪削,具見清初滿族入關,仍能保持淳樸坦誠本性,不像六十年之後,康、雍大位授受之如此將吐還茹,欲蓋彌彰,無中生有,以非為是;狡辯之中反而洩露若干真相,刪削之後仍留更多線索,最後不免徒勞而已。
回溯順治帝撰寫遺詔故事,再來看一看這篇遺詔和康熙帝遺詔最後關於指定繼承人那一段的內容:
順治帝遺詔末尾寫道:
朕子玄燁,佟氏妃所生,年八歲。岐嶷穎慧,克承宗祧,茲立為皇太子
,即遵典制,持服二十七日,釋服,即皇帝位。
康熙帝遺詔最後則是:
雍親王皇四子胤禛,人品貴重、深肖朕躬,必能克承大統,著繼朕登基
,即皇帝位。
這兩篇遺詔相互對照,從語氣上來看,順治帝的遺詔是屬於自己的口吻,簡單明瞭,完全是皇帝口氣;至於康熙帝的,一看就矮一截,完全是以臣下的身分來代皇帝所撰寫,尤其「人品貴重」四字,除非是康熙帝彌留之際已不能充分掌握言詞,否則,以他的漢學水平,應該不會使用這般完全不像是一位父親讚揚兒子的形容詞。
前面說過,「遺詔」全篇文字,百分之九十五是根據康熙帝五十六年親口宣讀的那篇諭旨,祇不過最後加上從「雍親王皇四子胤禛」到「即皇帝位」一段共三十一個字而已。因此,這三十一字的「末命」如果確為康熙帝口授,則「遺詔」無可置疑,雍正帝繼承皇位,絕對合法;反之,康熙帝如果沒有口傳「末命」,或者「末命」的內容不是這樣,那麼這份「遺詔」就是「矯詔」──說白了就是「偽造文書」!
因「矯詔」而做上皇帝,當然是不合法。康熙、雍正父子之間,大位授受,從許多層面來看,都一直受到置疑,雖然雍正帝自認合法,然而近三百年來,上至宮中皇子,下至平民百姓,甚至外邦藩屬均謠諑糾紛,始終未曾停息,迄今難有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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