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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忠報國岳家軍--從《易經》原理看岳飛(上)

文/陳文德 

  對秦檜而言,最大的心病是岳飛的強大作戰力。

  岳飛,字鵬舉,相州湯陰人(今河南湯陰),宋徽宗崇寧二年(一一○三),出生在一個農民家庭。

  岳飛幼年時,非常沉默寡言,喜讀《左氏春秋》和《孫子兵法》,又天生神力,不到二十歲便能挽弓三百斤(約現今一百公斤),腰部開弩八石(約五十公斤),宣和四年(一一二二),應徵真定宣撫的敢死隊隊員。

  靖康元年(一一二六),康王趙構奉命北上議和,在磁州為宗澤所阻,回到相州,奉欽宗密詔出任河北大元帥。武翼大夫劉浩負責招募勤王義士,岳飛前往應募,兩次立功升為從八品秉義郎,隸屬東京留守宗澤麾下,在兩次戰役中,再立大功,升為八品武翼郎,深受宗澤重用。

  建炎元年(一一二七)三月,康王趙構即位為宋高宗,黃潛善、汪伯彥執政,岳飛上疏表示,執政者企圖苟安,還打算退守。他建議高宗改變主意,回到京城,親率大軍北伐,以收復中原失地。

  這等主張自然遭到黃潛善等人排擠,遭到罷官。

  雖然遭到打擊和迫害,岳飛卻未灰心,他知道這是意料中的事,於是放棄作官,直奔河北前線,投靠河北招討使張所。

  張所問他能夠對付幾個敵人?

  岳飛表示:「勇不足恃,用兵在先定謀,謀者,勝負之機也,故為將之道,不患其無勇,而患其無謀。」

  張所頗為肯定,更了解岳飛對國家的忠誠,便破格錄用。張所後來因反對議和,遭汪伯彥排擠,貶於嶺南。岳飛再度隸屬宗澤,並屢次擊敗金軍的攻擊。

  建炎二年(一一二八)七月,宗澤年老病重,岳飛到床前慰問,宗澤臨死前表示:「汝等能捍敵,則我死而無怨!」並大聲疾呼:「渡河!渡河!」氣絕而死,這個情景讓岳飛感動萬分,更堅定為國犧牲的決心。

  建炎四年(一一三○),金兀朮親自率軍南下,岳飛在建康城南的牛頭山埋伏,金軍到來時,岳飛派遣百名軍士,身著黑衣,潛入金營,進行偷襲,大破金軍。

  金兀朮祇好引軍撤到龍灣,岳飛親率騎兵三百,步兵二千,衝下牛頭山,再次大敗金兀朮,金軍祇好撤回淮西,岳飛再度收復了建康,也使岳家軍一戰成名,被公認是南宋首席戰將,聲勢更在名將韓世忠之上。

  紹興三年(一一三三)秋天,宋高宗召見岳飛,手書「精忠岳飛」四字,作為旗幟以授岳家軍,並要為岳飛營造府邸,岳飛堅辭表示:「敵未滅,何以為家?」高宗問道:「天下何時可太平?」岳飛回答:「文臣不愛錢,武臣不惜死,天下太平矣!」高宗深受感動,想不到出身行伍的年輕武將,居然能講出如此富哲理的話。

  紹興七年(一一三七)正月,岳飛從湖北往平江,晉見高宗,談論軍情,高宗問岳飛是否有良馬?岳飛表示:「自己曾有兩匹良馬,不幸相繼死了,現在這匹日行百里就已力竭吁喘,實在是駑鈍無用之材,可見良材真的不易得啊!」 高宗頷首稱是,於是封岳飛為太尉,宣撫使兼營田大使。太尉是武官中最高級的,可與執政並列,過去祇有韓世忠、張浚、劉光世具有這種身分,岳飛資歷短淺,能有此地位,可稱是絕無僅有。

◆主戰派首席紅人 

  岳飛擁護高宗進入建康,高宗也決定將淮西的兵力,包括王德、酈瓊的軍團也隸屬岳飛,並親筆手詔,讓岳飛去接管淮西的軍隊,信中表示:「聽飛號令,如朕親行。」

  岳飛對高宗的信任和重用也非常感動,回營後特別用工整的楷書寫了一份奏摺,高宗親筆批示:「有臣如此,朕復何憂?進止之機,朕不中制。」又將岳飛召到內室,面諭道:「中興之事,一以委卿!」岳飛於是決定大舉出兵,北上中原。

  高宗也把南宋皇朝大部分的兵力,授予岳飛指揮及節制,這是過去從未有的先例,看在秦檜的眼裡,自然很不是滋味。

  秦檜最害怕的是,萬一岳飛北伐,朝廷立刻會成為主戰派的天下,自己根本無容身之地。此刻岳飛正得寵,自己若和他相對抗,不但毫無勝算,甚至可能全盤皆輸。

  不過,高宗對岳飛的垂青,在主戰派中也有一個人很不是滋味,便是當時身為右相的張浚。張浚負責總督各部人馬,即使劉光世這種大將也必須聽他節制。但岳飛的職官中有一個「宣撫諸路」,其實地位和他相似,對岳飛的軍團而言,他早成了空頭都督。張浚曾有討滅偽齊的大功勞,岳飛和他比較,他認為其實也算不了什麼。

  張浚的心事,很快被秦檜發現了,他設法擴大張浚和岳飛的矛盾,使主戰派的勢力無法集結。

  宋國立國以來便對武將有很大的防備,所以張浚和秦檜要排擠岳飛,有相當的藉口。他們聯手向高宗進言:「祖宗家訓不可忘,岳飛權勢過盛,一旦功蓋天下,威震人主,悔之晚矣!」

  高宗也有同感,便將這個燙手山芋丟給了張浚,他要岳飛凡事先和張浚相議。張浚遂乘機爭取了岳飛對淮西軍團的主導權,改由自己直接節制。

  岳飛對此非常不滿,正好岳母去世,岳飛便上了一份奏摺,辭去所有軍職,未等批覆,就回廬山給母親守孝去了。張浚乘機接管岳飛所有軍團,兩人的關係瀕臨決裂的地步。

  高宗對岳飛不告而別也不諒解,他甚至下令要以軍法來處置岳飛的擅離職守。

  左司諫陳公輔上殿力勸:「飛本粗人,凡事終少委屈,以前大家都認為岳飛忠義可用,今日所以如此,祇是所見有異,望陛下詳察。」

  高宗於是派王貴和李若虛,持聖諭到廬山,請岳飛復出,岳飛開始相當堅持,最後在兩人力勸下,才接受詔旨。

  不久,岳飛到建康向高宗請罪,高宗也表示不記前嫌,但岳飛的桀驁不馴,也有了抗上的記錄了。對於這個結果,秦檜自然是非常滿意,總算及時阻止了主戰派的行情高漲了。

◆岳母刺字效忠 

  岳飛的父親工作忙碌,很少照顧家事,母親姚太夫人承擔了教子的重任。岳飛十六歲前,多學文事,由於時局惡化,十六歲後改習武事。天生神力,加上父親的指導及鼓勵,二十歲便投身軍戎,表現優異,成為小隊長。

  從軍不久,父親去世,岳飛回故里執喪,姚太夫人耳提面命,親自教導。

  二十四歲金人南侵,北宋皇朝滅亡,康王趙構在相州招募勤王義士,姚太夫人要求兒子「得為時用」,投效康王。離別時,《宋史》記載,岳母要岳飛裂裳以背對,表有「盡忠報國」四字,深入膚理,要求兒子一生要以此為志,效忠國家。

  母親生病期間,岳飛非常痛苦,數度請辭,但以國難當前,岳母也要求他要顧全大局,以國事為重。後來發生張浚事件,正逢岳母去世,岳飛才會決定不顧一切,回鄉守喪,如果岳母仍在,相信這件事情也不會發生。

  據說,岳飛執喪期間,水漿不入口者三日,痛哭時全身癱瘓崩潰,與其子岳雲趺足扶襯,不避泥塗,有部將主動要求代替,岳飛謝絕,哀慟之情,旁人深受感動,無不落淚。

  由此記載可看出岳飛的抗上,並非完全基於個人考量,正逢母喪,情緒無法掌控,也是重要原因。

  岳母去世,岳飛也曾上奏,要求守喪三年。

  高宗覆以御批表示:「三年之喪,古今之通理也。卿母終天年,連請守制者經也。然國事多艱之秋,正人臣幹蠱之日,反經行權,以墨微責視事,古人亦嘗行之,不獨卿始,何必過奏之耶。且命練兵襄陽,以窺中原,乃卿素志,諸將正在矢師效力,卿不可一日離軍,當以恢復為念,盡孝於忠,更為所難,卿其勉之。」

  岳飛不得已受詔,乃復屯兵襄陽,時三十四歲。

※本次內容摘錄自《岳飛和秦檜》

最新更新日期:96.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