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完顏紹元
古詩〈孔雀東南飛〉述漢末廬江府小吏焦仲卿夫婦的愛情悲劇,千載傳唱,感人至深。默誦全詩,有幾段前後照應的情節,卻未必引人注意:先是丈夫不敢忤逆母親,安撫妻子說:「卿但暫還家,吾今且報府。不久當歸還,還必相迎取。」及送別愛妻將分手時,又道:「誓不相隔卿,且暫還家去。吾今且赴府,不久當還歸。」等到劉家逼女另嫁的消息傳到廬江府,就是「府吏聞此變,因求假暫歸」,情勢急轉直下了。
焦仲卿是個標準的公務員,正如劉蘭芝所說的,「君既為府吏,守節情不移」,遵守漢代公務員的上班制度。當初他自信滿滿,兩度安撫妻子說:「吾今且赴府,不久當歸還。」即下一次的休假就要輪到,他將有從容的時間勸母親回心轉意,另作安排。不料劉家的封建家長制淫威,絲毫不遜於焦家,改嫁速度之快,出乎人意料,迫使焦仲卿向官府「求假」,企圖挽回。惟木已成舟,終於釀成赴池掛枝,雙雙殉情的悲劇。觀「兩家求合葬」的結局,可見焦仲卿欲趁休假時,進一步解決婆媳間的問題,並非絕無可能,而準時「報府」與下次「還歸」之間的時間差,在此便成了結局悲喜的關鍵。
夏至、冬至放假不辦公
「做公人」定時休假的制度,先秦及秦時已有。《史記•高祖本紀》載,劉邦任秦朝亭長時,「常告歸之田」,注引孟康曰:「古者名吏休假曰『告』。」劉邦雖是一個基層公務員,但並未脫產,亦利用休假幹點農活。
及西漢建立,這個制度被保留承繼,上起台省,下至嗇夫,各級官吏都享有制度規定的節假和公休。由於現在我們所熟悉的民間節慶,在當時尚未形成,因此兩漢的節假,大抵只有冬至和夏至。《太平御覽》卷二八引《續漢書•禮儀志》曰:「冬至前後,君子安身靜體,百官絕事不聽政,擇吉辰而後省事。」意思是說,自冬至日起,百官放假,並另選吉日開衙辦公。
《漢書•薛宣傳》稱薛宣任左馮翊,即首都衛星城市市長時,「及日至休吏,賊曹掾張扶獨不肯休,坐曹治事」。賊曹掾即地方的治安官。張扶過節時放棄休假,主動值班,在常人眼裡看來,應算是一個忠於職守的好幹部。但薛宣勸導說:
「蓋禮貴和,人道尚通。日至,吏以令休,所繇(由)來久;曹雖有公職事,家亦望私恩意。掾宜從眾,歸對妻子,設酒肴,請鄰里,壹(笑)相樂,斯亦可矣!」薛宣所敘說過冬至的內容,與今人過春節差不多。而「日至休吏」四字,顏師古注曰:「冬、夏至之日,不省官事,故休吏。」可見漢代的公務員,夏至也放節假。
放假回家洗澡去!
冬、夏二至節假之外,漢代公務員另有定時的公休,相當於今之星期日。《太平御覽》卷六三四引《漢書》:「漢律,吏五日得一下沐,言休息以洗沐也。」可見漢代的規則是五日一休。又彼時官吏都要住宿機關,抑或一般機關沒有公共浴室,所以公休又稱「洗沐」或「休沐」,意思是放假回家去洗個澡。
不過《資治通鑑》卷二八的一段紀事,胡三省注說:「自三署郎以上入值禁中者,十日一出休沐。」可見凡辦公地點在皇宮內的官吏,一旬(十天)才得一休,這或許是職責更加緊要的原因。此外,太學裡的學生、軍隊中的將士,亦享有休假,但多數的人,住家離學校或營地很遠,不可能當天往返,所以這個假期可以「五日一休」累積,等積滿一定休假日,就可像前述劉邦任亭長時「告歸」了。
當官而住家不在本地的,也是如此,《史記•李斯列傳》裡就有李斯的兒子李由官居三川守而「告歸咸陽」,探望父親的記載。以此推度〈孔雀東南飛〉裡焦仲卿的休假,正屬於這類情況。但他是「廬江府小吏」,每年按規定可以享受的往返日程扣除額,肯定不多,所以才會急著趕回廬江報到銷假,不敢稍緩數日,以致釀成悲劇。至其聞變而「求假暫歸」,則屬打破常規,通常得拿日後的休假來抵扣。
據王國維考證,兩漢時官吏五日一休或十日一沐的傳統,一直到兩宋都保持著。《晉書•職官志》記尚書郎「主作文書起草,更值五日於建禮門內」,然後可休一日。《南齊書•周顒傳》記周顒任正員郎時,在京師建康築有郊區別墅,「休沐則歸之」。此皆魏晉南北朝承襲漢魏休沐制度的例證。《白孔六帖》卷四三上,也有「漢律五日一沐,晉令一月五給」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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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內容摘錄自《到衙門上班去》
最新更新日期:9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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