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精選史蒂芬.金】系列作品簡介
  「祝福所有中文版讀者,希望你們繼續喜愛我的書」∼史蒂芬•金(Stephen King)

  一切都是不停寫出來的。

  自從一九七三年,塔比莎(Tabitha King)從字紙簍裡將他已經揉棄了的《魔女嘉莉》(Carrie)原稿撿了回來,同時鼓勵他繼續寫下去那一刻起,「史蒂芬.金」(Stephen King)這個名字便註定成為我們這個時代的一則傳奇了。三十多年來,他的作品被翻譯成至少三十三種文字,在三十五個國家裡印行了三億本以上,同時還改編成了七十部以上的影視作品──這一列名《金氏世界紀錄》的事實,恰恰呼應了「有史以來最暢銷、最會賺錢的作家」的說法。

  傳奇不僅止於此。史蒂芬.金一天一千五百字,一年三百六十二天(生日、國慶日、聖誕節三天停筆)的瘋魔式寫法,不但寫出了「社會恐怖小說」(Social Horror Fiction)這一類型閱讀;寫出了「小說還在寫,電影就說要拍」的這一「影視出版綜合體」的文化產業,甚至,在歷經整整三十年的筆耕奮鬥之後,他還寫翻了長久以來人們對於「文學」的定義。

暢銷小說是否就沒有文學價值?

  二○○三年,美國國家圖書基金會(National Book Foundation)將年度「傑出貢獻獎」(Distinguished Contribution to American Letters Award)頒發給史蒂芬.金,原因是他的作品「根植於美國文學注重敘事和氣氛的偉大傳統,體現吾人內心深處種種美麗和悲慘的道德真相」。這一宣布,引發了軒然大波,卻也迫使人們不得不去面對、思考種種問題:史蒂芬.金真的可以與菲力普.羅斯(Philip Roth)、約翰.厄普戴克(John Updike)、亞瑟.米勒(Author Miller)、童妮.摩里森(Toni Morrison)……這些文學大家們同起並坐,相提並論嗎?暢銷小說是否就沒有文學價值呢?或者說,「僅僅給人以閱讀的歡樂」能不能算是一種「文學價值」?將小說劃分成「通俗」與「嚴肅」,到底有什麼意義呢?

  美國國家圖書基金會這一「驚世駭俗」的舉動,在某種程度上,也呼應了資訊時代「模糊」(Blur)的趨勢。事實上,由於電腦網路的出現,許多的「價值定義」正在崩潰重組當中,前此由上而下,由學院一錘定音的「訓話」、「指導」,正轉變成?眾聲喧嘩、雙向交流的「對話」、「引導」。這類對話並非為了追求「一個」絕對的答案而起,討論本身經常就是「一種」答案,討論不會終止,答案繼續層出不窮,文學的定義與價值,則因此而更加多元與豐饒了。

遠流【精選史蒂芬.金】系列作品出版

  此時此地,【精選史蒂芬.金】系列作品出版,也就是要把「詮釋」的權力,交還到讀者手中,讓讀者以一種不具成見的、新時代的眼光,重新閱讀、討論這一則傳奇。也許你會從《四季奇譚》中看到馬克.吐溫的足跡,也許你會從《白骨袋》發現莫里哀(Daphne du Maurier)的筆路,也許你會從這本、那本小說中看到了瑪莉.雪萊(Mary Shelley)、愛倫坡,甚至狄更斯的身影(當然,你也可能什麼都看不到,只看到了「好看」),請都不要客氣,大聲無畏地說出來!因為,如今,再沒有什麼「純」與「不純」的界線,我們有的只是「好」與「不好」而已。

  一切都是不停寫出來的。我們也正在書寫一種文學的定義與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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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才史蒂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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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史蒂芬.金】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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