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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6年當我來到緬因大學時,哥哥給我的老舊休旅行車上還貼著那張高華德貼紙,雖然已經褪色,而且破破爛爛,但「AuH2O-4-USA」的字跡依然清晰可辨。等到我在1970年離開學校時,我連車子都沒有了,有的只是一把大鬍子、披肩長髮,以及貼著「尼克森是戰犯」貼紙的背包,而粗布外套領子上別著的領章上面寫的是「我真不是個幸運兒」。我想,大學永遠是蛻變的時刻,是童年結束前最後一次天翻地覆;可是我懷疑,最驚天動地的大轉變莫過於1960年代末期在大學求學的年輕人所面對的天翻地覆。

  這年頭大家差不多都不再談論那些日子的事情了,不是因為我們已經忘了那段時光,而是因為無法重拾那時候交談的語言。每當我試圖談論六O年代(或思考六○年代的種種)時,心中總交織著恐懼與歡欣的情緒。我的眼前浮現喇叭褲和地球鞋,鼻子聞到大麻、香料和薄荷的味道,耳朵聽到唐納凡•里奇甜美的歌聲唱著那首關於亞特蘭提斯的蠢歌。直到現在,碰到失眠的夜晚,我仍然會想起那深奧的歌詞。年紀愈大,我就愈沒辦法只聽他甜美的歌聲,不去聽那愚蠢的歌詞。我得提醒自己,當時我們年紀都還小,傻傻地躲在蕈傘下過著多彩多姿的生活,還一直以為那小小的蕈就是大樹,在天空為我們遮風擋雨。我知道這麼說沒什麼意義,但我已經盡力了。亞特蘭提斯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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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四那年,我搬到學校外面,住在迷幻天地──止水河畔的老舊木屋,但是我在1966年初抵緬因大學的時候住在錢伯倫舍。那裡是由三棟學生宿舍組成的住宿區:分別是錢伯倫舍(男生宿舍)、金恩舍(男生宿舍)和法蘭克林舍(女生宿舍)。離宿舍不遠的地方有一家豪優克餐廳。餐廳其實離宿舍不遠,大約只有200公尺遠,但是在寒風刺骨的冬夜、當室外溫度降到零度以下時,餐廳似乎變得十分遙遠,因此豪優克有個別名叫做「曠野上的宮殿」。

  我在大學裡學到很多東西,但絕大多數不是在教室裡學的。我學會怎麼樣一面親吻女孩子、一面戴上保險套(這是每個男生必備的技能,但常受忽視);學會怎麼樣把450克的罐裝啤酒咕嚕咕嚕一飲而盡,而不會嘔吐;也學會怎麼樣利用課餘之暇多賺點外快(大部分都是幫比我有錢的孩子寫期末報告賺來的);我還學會如何避免加入共和黨,儘管我的家族裡有一堆共和黨員;還有如何高舉牌子、走上街頭,嘴裡唱著:一、二、三、四,我們不會為你打這場該死的戰爭,以及嘿、嘿,詹森,你今天又殺了幾個年輕孩子;我也學會在警方施放催淚瓦斯時設法避開,如果沒辦法避開,就要用手帕或頭巾罩住口鼻,然後放慢呼吸;還學會在當警棍齊發時側躺在地上,把膝蓋屈起貼近前胸,用手抱著頭部。1968年,我在芝加哥學到的教訓是,不管你把自己保護得多好,警察還是可以把你打得半死。

  但是在學會這些事情之前,我先領略了紅心牌戲的樂趣和危險。1966年秋季那個學期,錢伯倫舍三樓的16個房間總共住了32個男生,到了1967年1月的時候,其中19個人不是搬出去、就是被當掉,成為紅心牌戲的受害者。那個學期,紅心牌戲彷彿惡性流行性感冒般,威力橫掃整個三樓,只有三個學生完全免疫。一個是我的室友奈特.霍伯斯坦,一個是三樓舍監大衛.迪爾波,還有一個是史托克.瓊斯,不久錢伯倫舍眾生就開始稱他「哩噗-哩噗」。有時候,我覺得我想說的是哩噗-哩噗的故事;有時候,我覺得我想說的其實是科克的故事(當然,後來大家都叫他科克艦長),在那些年間,科克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有時候,我覺得我想說的是凱若的故事。其實多半時候,我認為我真正想說的是1960年代的故事,雖然我總覺得不太可能說得明白。不過在談這些事情之前,我最好先解釋一下什麼是紅心牌戲。

  科克艦長曾經說過,對笨蛋來說,惠斯特牌戲等於橋牌,而對真正的笨蛋來說,紅心牌戲才是橋牌。我對這個說法沒什麼意見,儘管我覺得這麼說有點沒搔著癢處。重點在於紅心牌戲很好玩,當你拿它來賭錢時,很快就會不可自拔──當時錢伯倫舍三樓的行情是每一分積分值5分錢。玩紅心牌戲的理想人數是四個人,所有撲克牌都發出去後,就開始玩牌。每一手牌共有26分:13張紅心牌,每張牌都算1分,但單獨一張黑桃皇后(我們稱之為「婊子」)就值13分。當四個人之中有一人的積分達到100分時,牌戲便告結束,積分最少的人是贏家。

  在我們的馬拉松牌戲中,其他三個輸家要根據他們的積分與贏家的差距吐出錢來。例如,如果牌戲結束時,我的積分比艦長多了20分,那麼依照每一分值五分錢的算法,我就得付他1元美金。你會說,這不過是小錢而已,但那時候是1966年,對住在錢伯倫舍三樓半工半讀的窮學生而言,一塊錢可不只是零頭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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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才史蒂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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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史蒂芬.金】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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