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一個好的故事,是個極其喜悅的過程。在說故事者與聽故事者之間的交流,往往是種親蜜的互動行為;表達者主動地傳達情境予接受者,接受者感染情境後產生共鳴或思考。聆聽故事者接受表達之後可能生成兩種遠近的反應,近者立即隨著故事的推展或大笑或嘆息,遠者的影響則在日後默默反應在思考價值或生活態度上。所以,說故事的人的確得有正確的態度,對小朋友們說故事尤是如此。
對演員來說,表演的過程與觀眾的相互關係也和上述相仿。進一步說明,演員在扮演一個角色之前必須充份了解劇本並和導演溝通,以期對自我的角色全然認同。同樣的,在表達一個故事之前也必須熟悉情節,且要進一步地生成自我的觀點和解釋,不論這個故事是來自他人或自我的體驗。個人認為,這是任何一種形式的表達者在執行表達工作之前最重要的一點,這也是可能生成動人力量的所在,不論是角色扮演或傳達一個故事。
而在表演執行的過程中,演員必須致力於對角色感同身受的持續。上段所提及的,是建立對傳達內容所需情感之基礎。而要持續情感投遞的不中斷,演員必須透過聲音和肢體的表現,因此演員對自己聲音身體的條件開發,是需要持之以恒的。也許對說故事者而言,這二方面的訓練是不需如演員所應俱備般的嚴格,但對此二者所該有的想法卻是不可或缺的必要條件。
在日常生活中,每當我們因週遭人事物影響,內在發生了情感的波動後將會表現於外在的形貌與聲音上。有趣的是,平日當你我情感自然流露時,我們完全不用思考該如何笑如何哭,一旦情感動力充實,外在的表現就自然而然地水到渠成。以表演實踐的方法來說,此即由內至外的表演方法。當然以演員的表演方法來說,另有一由外至內的管道,但此對說故事者而言助益不大,故不在討論之列。在此只想強調內在情感與外在聲音身體之關係,它們在傳達故事時是密不可分的。相信只要建立了對故事本身充份的觀點解釋,並全然融入自我的感受之中,就能自在地完成聲音和肢體的表現。
談到聲音和肢體的使用,其實這是一個複雜且長期的功課。若之於說故事的傳達而言,關於聲音與身體的應用,均各有一個重點想要強調;聲音除了音量和口齒的提昇之外,尤重的是語言的畫面;簡言之,語言必須透露出事件的過程,而非是故事的文字本身;換言之,當我們和友人提及昨日在公車上發生的趣事時,所描述的就是畫面本身。關於肢體的使用,想強調的是呼吸的配合,往往身體得緊張與不被控制就是呼吸的未能配合;因此時時意識到呼吸適度的存在,動作自身就能更自由發揮;另外,養成運動的習慣也是有所助益的。
當然,演員的表演訓練是項獨立專精的工作,它並不全然等同說故事所需的條件,但情感、聲音、肢體三者的使用是其共通之處,此三者合一該是種最良善的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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