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檔案】

 關於李乾朗

  李乾朗,1949年出生於台北大稻埕,祖先來自泉州同安。初中向陳敬輝學畫,附中時期進了「附中寫生會」,常背著畫袋及水壺往郊區跑。1968年進入文化大學建築與都市設計學系,成為盧毓駿的學生,正式進入建築這一行。1972年認識林衡道與畫家席德進,開始到中南部「探屋」,勤作田野調查,研究台灣古建築。

  1974年在金門服役時,李乾朗趁空暇揹著畫筆和相機四處探訪,對閩南式建築有了更深一層的認識。於1978年出版第一本著作《金門民居建築》,後來更陸續出版與台灣建築相關的多種書籍,現任教於中國文化大學建築系及台北市立師範學院,主講台灣建築史與中國建築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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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蹟是所有傳奇故事的舞台  文/李乾朗

  人類歷史中留下來的東西,就像一捲漫長的錄音帶,聲音有時很吵、有時很靜,有時沒有錄到任何聲音。不同錄音帶所錄下的漫長的歷史,都有不可被取代的價值,也就是說,古蹟沒有政治、道德、美醜之分,它是中性的存在,不可互相取代。

  由此觀點去看,有些遺蹟看起來或許很不起眼,但它們都是歷史錄音帶的一部分,我們需要學者專家的專業知識來加以解讀、解碼,還原歷史、生活。

  各國的保護法不同,而破壞則是歷史的必然。我們看西安的半坡遺址,一發掘開來,才發現它有年代不同的文化層,換句話說,後代一直在破壞前代。不過,今天的破壞速度高過先前的任何一個時代。正因如此,今天我們必須訂定更多法令來保存、拯救、整修過去的文化資產。在戰爭公約中,規定不可轟炸各國的教堂、寺廟古蹟等等,因為它們不屬於個別國家,而是全人類共有,是世界的遺產,也應由全人類共同來維護。

  我們政府的都市計畫部門,過去水準一直很低,造成均質化的結果,鄉村、城市建築景觀毫無差別。由於城鄉不分,土地暴漲之下,古蹟一遇開路即拆,遇建商則賣,古蹟保存的籌碼越來越少,怎麼辦呢?我們從文化資產屬於全民共有的觀念出發,將古蹟公有化,用納稅人的錢來補償原古蹟擁有者。現在有一個「空權轉移法」的法案在立法院待審,它是將受文化資產保護法限建的房地產權,以附近新建大樓的房價水準計算,補償其損失。但今天台灣社會的觀念跑得比法令快,以台灣立法的速度,等到法令立好時,台灣可能沒剩幾個古蹟可以保護了。

  在目前的文化資產保存法中,所謂的古蹟多是單棟的建築,主要是因為,整片的古蹟問題多,因此多以單棟建築為主。三峽老街是當時第一個被指定為古蹟的聚落,沒想到第一次就踢到鐵板。就我所知,從三峽老街事件到現在,沒有再指定聚落為古蹟。鹿港也不是整片聚落都被內政部指定為古蹟,真正在政府古蹟名單中的僅有兩、三棟而已。由於鹿港早有一條主要的大路疏散交通,其他的老街巷也是在多數鹿港人同意下,才得以保存下來。但它們並非正式指定的古蹟,而有另一個名稱叫作「古市街保存區」,有另外的法令來管轄,即門面保留原貌,規定天空線的高度,遊客站在街上,看不到門面後的新建部分,至於內部則可依屋主的意思,予以現代化。

  古蹟的認定因人而異。對於一些沒有被列入官方保護範圍的老建築,應如何挽救呢?這還是要透過都市設計,我們看瑞士、奧地利很多地方,其實都未列名古蹟,但他們的國土規劃良好,城鄉之間的交通系統順暢,在城市工作的人可以快速疏散,回到郊區的住家。因此,人們不會想要賣掉老家,到城裡住,很多人甚至還住在古屋中。

  如果有一天民眾賣房子,建築師設計房子的時候,不只關心坪數及房間數,也會考慮到生活的藝術,那我肯定我們的社會會比今天更好。前英國首相邱吉爾曾說:「人創造環境,環境再來改造一個人」,道理就在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