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迷宮》雖是我的第一部小說,但在二○○三年開始實際下筆寫之前,這故事早在我腦海蘊釀多年。這是我愛的勞力,衍生自對於學術知性的好奇,儘管我是澳洲人,不過本書卻扎根於我對英國歷史與文學──尤其莎士比亞作品──的熱愛。
我向來對伊莉莎白一世的宮廷深深著迷,訝於像她這樣的奇女子,居然有辦法置身於大批求知不懈,具有先知卓見的強勢男性之間,而且還居於核心地位。這些男人在十六世紀驚濤駭浪的宗教與政治局勢中驚險求存,自有其過人之處。她的宮廷正是英國「文藝復興」之士匯聚之處,包括莎士比亞與馬羅、杜雷克與萊利、史本賽、席尼與瓦辛漢等人在內。
在她的時代,還有一位聲名不如其他人顯赫的英雄,他是偉大的星象家、哲學家兼數學家,約翰.迪(John
Dee)。如果我們只把他視為幫伊莉莎白女王分析星座,或為她挑選加冕日期的算命師,就未免太小看他了。他更重要的身分是大學者和藏書家,他所收藏的文稿──從歐洲各地被洗劫與摧毀的僧院買來的──成為研究伊莉莎白時代探險家與文人最重要的參考資料。拜約翰.迪所引進的書籍與思想所賜,得以成就伊莉莎白時代晚放的英國文藝復興,莎士比亞也在他最後一部劇作《暴風雨》,以「普羅斯彼洛」一角紀念他,此角幾乎與馬羅《浮士德博士》中魔術師的角色,形成強烈對比。
伊莉莎白統治期間是個充滿了祕密的時代,當時宗教法庭不斷給南歐的天主教投下恐怖氣氛,而宗教改革則徹底改變了北歐的意識形態。新世界的探險活動改變了人對於自己所處世界的觀念,擴大了人的哲理思想:它一方面解放了想像力,擴大了知識的視野──但另一方面也動搖了人的安全感,原本確定有限的事物不復如此。而許多與信仰和政治息息相關的祕密思想,時刻威脅著人的性命安全。
在這樣的背景之下,我編織出一個現代的愛情故事。就像莎士比亞將他劇本的時代背景設在遠古的遠方,以含蓄隱約的方式道出他所處時代的政治與社會問題,《玫瑰迷宮》也探討現代與伊莉莎白時代相仿的社會變遷與宗教隱憂。寫這本書時,我將它視為對莎士比亞的致敬──以喜劇的形式(雖然語言風格不是!)添加近乎悲劇的元素。三對情侶走入迷宮,經歷感情、意識與眼界的改變。整個愛情故事環繞著追查約翰.迪──據說能與天使交談的人──留給後代子孫遺產的解密過程發展。但其本質其實是在追求精神美與玫瑰的意義,追求人類的同胞之愛,以及民胞物與的情懷。
穿越迷宮的途中驚險重重:小說到了這兒開始涉及高度的政治議題,並與目前的局勢息息相關。二十一世紀,有些團體的宗教觀冥頑執著,一如莎士比亞的時代。我小說中所寫所暗示的,可能會引起其中某些人士的反感:但我覺得不吐不快,因為在這兩個時代,人總是輕易將文化觀和宗教觀與我們相左的異己妖魔化。
本書的「英雄」是露西,一位才華洋溢的年輕女子,因不尋常的換心手術,引發她所熟知世界的不同反應。這是個溫和的女性主義故事,但書中也強烈暗示最偉大的美好,來自所謂的「陰陽融合」。《玫瑰迷宮》是以謎語交織而成的懸疑小說──也呼籲世人不同的能量與觀念要互助合作:男性與女性,陰與陽,以及在信仰上與文化上彼此歧異者。有些主題引發連串的問題,包括雙胞胎、手足之情,以及兼具女性與男性特質的女人等相關議題。最重要的是,本書提出一個疑問,除了宗教信仰的問題之外,人與人之間是否具有任何共通的人性。
義大利文藝復興哲學家畢可說,人比天使崇高。是否要高貴地過我們的人生,完全取決於我們自己。玫瑰象徵努力成為思想家與感受者的過程:結合我們的感官與智力,讓我們自己與他人和諧共處。我在書上看過,玫瑰在中國可象徵青春,這也是貼切的。完成探索玫瑰之祕旅程的情侶是一對年輕男女,他們所代表的是以更美好的方式前進的希望。
人類天生好奇,只要專注於能激發想像力的事物,我們的智力便活躍不息。多年前安伯托.艾可的不朽之作《玫瑰的名字》,向我證明了我們人對解開「祕術」所隱藏的訊息有多麼著迷。我們有種本能的意志想要解開謎語,且不由自主受祕密訊息吸引。或許有許多人覺得我們只接收到部分的訊息──有些真相是我們所未獲悉的,甚至有更重大的領悟因年代久遠而被我們疏漏。我認為對於昔日的治療者與直覺者,女性,尤其如此。
因此《玫瑰迷宮》邀請讀者自行決定它最完整的寓意,尤其透過在書中扮演要角的拼圖與謎語來詮釋。這些謎語請讀者成為故事的主述者,以你自己的途徑解密──以你私人的方式探索。但這主要也是個愛情故事,關於希望的故事,關於美國大詩人羅伯.佛羅斯特(Robert
Frost)在〈騎士〉(Riders)一詩中所說的,「我們有些想法還沒試煉過。」
希望這編織緊密、多線發展的故事,以及構成小說骨幹的謎語和拼圖,能夠滿足讀者的好奇心,刺激諸位的想像力,促使你踏上個人的思想探索之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