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史上最有名的愛人同志應屬麥.荷瓦兒和派.法勒,兩人不但是鶼鰈情深的婚姻伴侶,而且是創作上的最佳拍檔。這對瑞典籍夫妻是忠貞的共產黨員,崛起於七零年代的推理文壇,所創造的馬丁.貝克探案數十年來膾炙人口,一直是「警察辦案小說」的翹楚之作。他們筆下塑造的世界非常真實,小說就像生活實錄似的讓讀者有如站在窗外觀看一樣;書中人物但皆凡人,有情緒起伏、悲愁喜樂的人性。許多人很喜歡他們的作品,但也有人提出批評,其類型在一九六五年出版當時在瑞典實屬創舉。
麥.荷瓦兒和派.法勒相識於一九六二年,三年後寫出處女作《羅絲安娜》,之所以會展開兩人通力創作的寫作生涯,是因為派.法勒在之前曾寫過不少小說,他是屬於快手型的寫作風格,寫得既急又多,有時遂留下一些空白和細節,例如人物的樣子、路上的風景等等,準備日後再行填補。有一次,這部份的工作他讓荷瓦兒為他代勞,結果成果出其的好;得到丈夫的讚美後,讓荷瓦兒自覺有能力可以創作,而丈夫也鼓勵有加,於是開啟了兩人的合作之路。一路以來,丈夫的鼓舞一直是她創作的最大動力。她對自己的批評相當嚴厲,總不知道自己寫的東西好不好,若沒有遇上她先生,她會不會當上作家恐怕是很大的未知數。而且她很年輕就有了小孩,為了照顧家庭,她並沒有當女強人的企圖心,全心在家當全職主婦。所以說,丈夫是推動她的最大、最原始的力量。
至於為麼要寫犯罪小說?原因是那時候瑞典的推理小說比較有限,而且內容大多與現實社會無關痛癢,所以想要寫出與真實社會有關之事,而且描述任何狀況,也期望寫出真正的情況--譬如警察的辦案--而非不可能的事情,像是一個人走在路上就碰到屍體之類的事件。
寫完《羅絲安娜》的時候,兩夫妻並未署名,只說這本小說是朋友寫的,等到出版社答應出書後才承認是自己的手筆,因為對方是自己認識的出版社。一開始兩人就計劃寫十本書,然後就封筆收手,理由是免於重覆而缺乏新意,而且意欲附予時代意義地觀照自己的社會及自己所創作的人物。如今馬丁.貝克探案已有三十幾個不同語言的翻譯版本,其中有很多部拍成了電影。荷瓦兒認為兩人搭檔的寫作方式非常理想,平常兩人花很多時間聊天溝通,設想的情節著重於一般人所過的簡單生活。在真正開始撰寫小說前會討論再三,任何細節他們都會互相討論,以免寫出來的是你的書或我的書,缺乏統一協和的調性。寫作時兩夫妻是面對面而坐,每個章節事先已商議好細節內容,因此各自寫一個章節,順序有時是一、三、五和二、四、六,有時若哪個人物下一節仍要出現就連續寫下去,有時一方寫不下去甚至交換來寫。他們都是利用晚上坐在一張桌子前,常常是一動筆就寫一整夜,由於是用手寫稿,所以氣氛很安靜。等小朋友吃早餐到學校後,兩夫妻才上床睡覺,下午睡飽起床後兩人再交換昨夜的文稿互看,以檢視是否有矛盾之處。
真實性是他們作品中最重要的元素,因此花了很多時間研究要寫的內容,並且加以討論斟酌,然後大約用一個月時間寫完它。
為何對警察的描繪刻劃非常仔細?因為法勒本來是跑刑事案件的記者,時常跟著警察跑動,進而十分了解警方的工作,況且自己也認識一位巡邏警察(此人後來也獲得拔擢),所以身邊就有可以觀察的對象。對於他們寫出來的推理小說,有些警察讀完後認為是在影射自己,其實未必如此,實際上只有那個最高階的角色(在書中沒有出現名字)是按照真人實事來撰寫。其他人物皆以彼此熟識的朋友來模擬塑造,否則角色本身便會失真,而且這麼一來兩人的筆觸風格才能統一,而個自發揮時才不會產生自相矛盾之處。馬丁.貝克的形象氣質是來自一位特定的好友。馬丁這個人具有親和力,有點多愁善感,行事不具政治性,但個性不甚有趣。拉森的原型是來自一名計程車司機,那一天是那名司機最,請他進家門喝茶,並且仔細觀察他,而後他們的系列便出現了這麼一位極具個性的人物,而人物的塑造,正是這對夫妻的小說最令人拍案叫絕而且最勝出其他小說的一項優勢。
有幾樁馬丁.貝克探案是取材真實的案件,例如當地一個叫W. Milley的人,一九三九年殺了一個四歲女孩而坐牢,出獄後搬到一個小地方,這時候當地有個女人被殺,大家遂硬指認是他幹的,結果Milley又被抓去坐牢,所以荷瓦兒表示,他們創作的意義之一,就是要記錄這種警察的盲點。
在頭幾本馬丁.貝克探案中,兩人對社會的批評多半藉由人物之口或心中思考來表達,到了後來幾本書時,則改用評論或比喻的方式來進行批判。這是為什麼呢?從意識型態觀之,這對夫妻認為政治與社會的發展愈來愈朝資本社會的方向走,因而筆下的批評火力愈發強大。現在看來,他們當時的批判是比較左傾,而且小說出版時發生了越戰,那個年代很多年輕人反對越戰,一般人都對政治有興趣,因此他們的作品很容易就被人接受,甚至很多原本不看推理小說的人也欣然接受;反而原本喜歡看「謀殺天后」克莉絲蒂的瑪波小姐探案的那類讀者卻無法喜歡。
隨著批評火力的加重,馬丁.貝克探案字裡行間所挾帶的幽默感也加深。這是什麼原因呢?除了和緩書中的批判轉而增強,就兩人的創作過程也是具有潤滑作用,更是表現了夫妻的相知相惜,親愛體貼。因寫作實是耗費精力之事,曠日廢時的筆耕下來,總會覺得如果可以寫些好玩的東西平衡心情是最好不過,而且各自心繫對方的辛苦,希望對方在閱讀自己的這部份時,能得到娛樂,開心一下,於是在盼君(婦)一笑的期待下,兩人便盡情的揮霍自己的幽默感。
法勒過世後,荷瓦兒寫了一本《犯罪故事》(Stories about the Crime),此後便開始從事翻譯推理小說的工作,她微笑說因為出版社只給她這種類型的作品。為何沒再繼續寫小說呢?她表示要批判的題材已經寫完了,她自稱對自己所寫的作品感覺上就像是小時候認識的朋友,只是現在很少聯絡了。
一九八七年曾與人合寫了短篇小說〈商人之死〉(Merchant of Death),故事是敘述馬丁.貝克的兒子觸犯法律,拉森幫他去哥本哈根了解狀況。
如今仍在世並長期從事翻譯工作的荷瓦兒曾表示她個人最喜歡《上鎖的房間》,她覺得這本書故事很棒,情節幽默,寫起來既順手又不乏味,有許多有趣的地方值得回味,而且當時她先生尚未臥病在床。第三本《陽台上的男子》她個人也相當滿意。
這一對文學愛侶對推理小說的強烈企圖,不儘開創了獨特的合作模式及寫作計劃,更將推理小說推向高品質的創作境界,為讀者打開了一道新視野,使通俗小說不再通俗,讓推理小說不再只是偵探與罪犯的追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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