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發》—消失於茫茫人海
「蒸發」應來自日本的「人間蒸發」一詞,指的就是人的失蹤;而失蹤,對於當事人家屬來說,有時候卻是一種比死亡還糟糕的狀態。有句話說:「有個恐怖的結局,總好過恐怖綿綿無絕期。」對於失蹤者家屬來說,在結果(屍體?)出現之前,幾乎每分每秒都是一種煎熬。
人總難免一死,因此突如其來的死亡遭遇,對於死者家屬來說,儘管是莫大的打擊,但在宗教的撫慰之下,總是較容易尋得情感的出口。但是失蹤可就不一樣了,只要屍體一天不尋獲,無法證實失蹤者的死亡的話,家屬在情感上總會抱著一絲的希望,希望終有將親人找回來的一天。更甚者,家屬會認為:一旦他們放棄了希望,他們就真的失去這個親人了,他們不會原諒自己的。於是,在接下來的日子裡,家屬就必須在希望與失望的交相煎熬底下度過。然而,很殘忍的是,結束這種煎熬的,往往都是當事人罹難的證據。
失蹤,是很糟糕的一件事;在現今社會裡,失蹤事件幾乎天天都在上演。失蹤案件非常頻繁,多到影片公司可以把失蹤當作影集的題材,例如這陣子在台灣也看得到的「失蹤現場(Without
a Trace)」影集。故事中的主角是一個追查失蹤事故的團隊,從小孩走失到擄人勒贖,這些案件都可以歸他們管。我們雖然不清楚影集戲劇裡有多少虛構的成分,但是故事裡有句話還挺有道理的:「如果一個人失蹤超過72小時(三天),那我們就很難把他找回來了。」我也覺得這句話有點兒根據。就交通上而言,時間越長久,失蹤人物越可能去到更遠的地方。雖然航空飛行無遠弗屆,不受限制,但是搭乘飛機所留下的相關資料,也可以成為追蹤的線索。另外,如果專案小組想追查目擊者的話,時間上當然也是越快越好;過得越久,相關目擊證人的記憶越薄弱,也就越難獲得有用的資訊。甚至如果專案小組可以鎖定重要場所,調閱監視錄影帶的話,對於釐清案情會更有幫助,而這些錄影帶是有保存期限,是可能會被洗掉的。
在二十一世紀網際網路資訊相當發達的今日,搜尋一個人的黃金時間仍然只有三天;那麼在一九六零年代,沒有監視器、沒有電腦,更沒有網路搜尋的時代,人的失蹤更是難以追尋。那麼,這個黃金時間有多久?貝克探長這回所遭遇的案件當然困難得多,失蹤案件已經發生超過一個禮拜,失蹤地點也不單純:那是在匈牙利,布達佩斯,是一個外國地方!我們曾經在本專欄談過,旅行外地的單身旅客,往往正是歹徒下手的首選對象,《羅絲安娜》就是一個例子。只是對於貝克探長來說,上一回的受害者羅絲安娜是來自美國的旅客,而這一回卻必須「主客易位」,出差到布達佩斯去調查瑞典記者阿爾夫•麥森的失蹤案件。
調查失蹤案件,首要就是調查失蹤者的個人資料與日常生活。事實上,幾乎所有的失蹤案件都可以分為兩大類:失蹤者自主性地失蹤,或者是非自主性的失蹤;當然,我們可能會遇上更複雜一點的案子:原本是自主性失蹤,後來卻情勢失控,當事人被剝奪自主權而成為混合性案件。貝克手上的案子乍看之下並沒有那麼複雜,麥森的失蹤並沒有讓任何人得到利益,但也沒有使任何人遭到損失,除了貝克本身的假期泡湯,跟老婆的關係變得更糟以外,似乎並沒有其他的受害者。因此,調查當然得先從麥森的周邊開始,看他日常生活過得如何,經濟狀況又是怎樣?是否正有債主的催逼,逼得他要到國外搞失蹤。
不過調查的結果恰好相反,不但沒有人追他或是逼他;對於他的失蹤,更是沒有人在乎!真的在乎這件事的,是麥森的總編輯,但是他並不是關心麥森的安危,他是個「專業的新聞人」,他只在乎麥森的失蹤,是否可以成為報社的獨家新聞,可以為報社帶來多大的利潤!作者夫婦想傳達的理念相當明確清楚:當人與人的關係相對淡薄以後,對任何人來說,身邊的同事、朋友,都僅具功能性,都是可以替代的。我不理會人家是否關心我,在乎我;但我同樣地也不會把朋友當一回事。雖然昨天我們兩個肝膽相照,喝酒聊得很開心;而今天若我找不到你,我頂多換別人陪我去開心。你怎麼了,到哪去了,我才不在乎呢!或許,這也是今日失蹤案件頻傳,調查困難的主因吧!
本篇故事寫成至今,已經將近四十年了。然而書中對於人情淡薄的深度刻劃,在四十年後讀來,我們只會覺得有過之而無不及。現在有多少人知道自己家隔壁住的是誰,姓什麼?若是有一天鄰居突然失蹤不見了,你會是覺得不妙,因而報警的那一個人嗎?我們自己不妨也想一想,假設我今天突然搞個失蹤,躲起來了,會有多少人掛念著我?我們關心誰?誰又在乎我?
今日社會的犯罪率節節升高,就某個層面來說,跟人際關係的疏離淡薄也脫不了關係。以往社區裡出現個陌生人,大家都會緊盯著他瞧,對他多所留意。但是今天我們連自己的鄰居都認不出來了,到處都是陌生人,我們怎麼會有心力去一一留意呢?把自己保護好就很了不起了!於是乎,當人人都自私到某種程度的時候,宵小當然就有可趁之機了。
麥森到底失蹤到哪兒去了?這當然是這本書的主題。只不過,當我們讀完整本書以後,我們會發現:蒸發的不只是阿爾夫•麥森這個人,我們真正失去的東西,還多得很。
更新日期:2005/04/28
【前期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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