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佳的受害人--《羅絲安娜》
撇開所謂的「無差別殺人」,或那種以殺人為樂的心理變態殺手案件不談。想像一下,如果今天兇手想要找人下手犯案,姦殺、財殺、或其他臨時興起的殺意都好,兇手通常會選擇哪一種被害人來下手呢?
柔弱的女性常常是很容易被盯上的目標,如果這個女性落單的話,那她更是處於危險之中;如果她的落單不僅僅是相對於周遭環境,而是對於整個社會,整個文化,整個人群。是的,我說的就是孤身旅行,行走天涯的女性角色。
旅行本身就充滿了不確定性:離開自己所熟悉的日常生活環境,出發到異鄉去旅遊,一定會遇上人生地不熟的尷尬情形。如果這時候還遭到歹徒的覬覦,身處險境時,很容易因為語言的隔閡與對於環境的陌生,因而導致求援不易,以及誤判情勢等等。旅行者遇上麻煩,的確是相當兇險的狀況;很多事情不像廣告一樣,光靠運通卡是不可能幫你解決的。更可怕的是,如果因為身處異地因而有必要向人尋求幫助時,這種時候更可能是引狼入室的危險時機。你以為你招來一位幫手,遇上一位貴人,卻沒料到你真正招來的卻是死神!
從歹徒的觀點來看,挑選孤身旅行者當作下手的對象,是有多重「好處」的。她對環境不熟悉,她孤立無援;這時候歹徒大可伸出偽善的援手,很容易趁虛而入,接下來就可以為所欲為,無法無天。而在事發以後,這種案件追查起來更是困難重重。你很可能並不知道這旅客從哪裡來,又要往哪兒去?更甚者,你連有沒有這麼個人,這麼個案件都不清楚,甚至於根本沒有人在乎這旅客到哪兒去了?活著也好,死了也罷,反正世界上有沒有這麼個人,似乎差別不大。
羅絲安娜,正是這麼一個「絕佳」的被害人!老實說,警方如果不是有點好運氣的話,這個案子很可能是破不了的。事實上直到最後,整個案子仍然有點跌跌撞撞,不上不下。然而,如果世界上沒有堅毅的貝克探長以及他那一群真心追隨的好夥伴的話,這案子絕對是沒有希望的。甚至,羅絲安娜的死,根本沒有人在乎!
案件的發生十分平常,作者絲毫不作無謂的鋪陳:清理運河淤積的挖泥船,從河底掏出一具屍體。這種案件對警方來說是非常棘手的:先不要說想抓兇手,事實上就連死者的身份都無法確定。警方一開始就讓案件陷入瓶頸,不清楚死者是誰:她從哪兒來,要往哪裡去,通通不知道。去過哪些地方,跟哪些人有過接觸,也完全無法追蹤。至於犯罪現場,那更是甭提了;線索?泡水屍體一具,其他就沒了!
在經過一番追查以後,警方總算可以初步斷定這應該是個客死異鄉的可憐女子,但這又衍生了更多的問題:既然死者不是當地人士,那豈不表示要清查的範圍,根本是無限寬廣的!於是在小說裡你會看到,幹警察的活是多麼的辛苦。麥.荷瓦兒與派.法勒這對作者夫婦,他們的作品特色就是寫實。書裡面沒有料事如神的安樂椅神探,有的只是苦幹實幹,累得像條狗一樣的獵犬型偵探。
寫實的作品會好看嗎?我想這是大部分推理迷的疑問。如果說,光弄清楚死者的身份,就得花去整本書的五分之一篇幅;而真正有嫌疑的人,也要到故事中段以後才登場。整本書既沒有什麼詭計,也沒有特別的謎團,這樣還叫推理小說嗎?只不過筆者認為,推理小說裡,除了謎團與詭計之外,應該還要有其他元素:那就是對於人際關係的探討,以及對於人性犯罪的深沈描寫。
於此,且讓我借用一下將本書選入謀殺專門店之詹店長的導讀,他提到「人際關係短暫而了無痕跡」,而這的確是貝克探長在辦案時所遭遇到的最大困難。他不是沒有目擊者,他也可以找到好幾個遇見過死者,以及跟死者恰巧同行的遊客。但是這些人通通都無法給探長任何關鍵性的證詞,沒有人真正跟死者交談過,沒人對她有一丁點兒的認識。克莉絲蒂時代那種包打聽的三姑六婆,在這個故事裡根本不存在。「少管閒事」成了現代人的座右銘,就算你有滿腔熱血願意幫助別人,也得要戰戰兢兢留意是否反倒落入他人的陷阱。死者的旅客身份更是讓這種疏離雪上加霜,死亡的震撼經過距離的隔閡,顯得更加淡薄。沒多少人會去在乎一個異鄉女子的謀殺案件;大家關心的,不是死者本身,而是擔心自己的切身利害關係,不想成為下一個被害人。不過一旦想起自己並不是旅客,並不處於環境劣勢以後,人們又會給自己帶來假性的安慰。殊不知,在薄弱的人際關係之下,人人其實皆處於不安定之中。
另一方面我們也會看到,犯罪者是會為自己的罪行找理由的,不管那是多麼地荒謬。在他們的眼中,被害人通通該死,他們只是實施制裁,替天行道。於是我們也得想想,當犯人不覺得自己有錯時,警方又該如何對他施予制裁呢?又,有沒有哪個警務人員敢說自己是替天行道?這樣子他跟故事裡的兇嫌又有多少差別呢?
《羅絲安娜》給了我們不一樣的思考。閱讀這本書,你不是經歷一般古典推理小說的解謎過程,你也不應該期望自己可以得到一個簡單的正確答案。儘管,真正的事實只有一個,但值得你好好思考的其他事情,還多著哩!
更新日期:2004/12/27
【前期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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