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曆上的日期是…《二月三十一日》?
什麼情況下,二月會有三十一日?平年時候,二月有二十八天;閏年頂多到二十九天。二月應該連三十日都不會有了,哪來的三十一日?會這麼看,你該不會是…瘋了?
《二月三十一日》是謀殺專門店書系最近推出的一部小說,作者為大師中的大師,朱利安.西蒙斯。這回要在本專欄中談談這書,其實筆者感到有點為難。畢竟想要不涉及關鍵劇情,避免影響讀者的閱讀樂趣;同時又要詳盡地探討這部作品的真實內涵,這兩者是很難兼顧的。我首先簡單地說:這書的筆法與結構,兩者皆非常特殊,很值得所有推理迷細細品嚐。
推理小說的導讀大家唐諾先生曾經表示:本格解謎派的導讀難寫,因為小說的重點在詭計,精彩也在詭計;但是如果擔心洩密而不談詭計,那導讀或書介還真不知如何下筆?反過來說,小說重點不在詭計的作品,當然比較有詭計以外的主題可以發揮,比較不容易洩漏關鍵劇情,介紹文章相對上比較自由沒有限制。但是,既然朱利安.西蒙斯有「大師中的大師」這種崇高的封號,其代表作《二月三十一日》當然沒有那麼簡單:這是一部以詭計來包裝小說主題的作品。也就是說,在小說裡,你以為你已經掌握到作者想要傳達的某種主題,但是事實上,作者以推理小說的筆法作為「詭計」,在全書最後一章才揭露「謎底」。他想要傳達給讀者的,絕對不僅僅是小說中所探討的主題;最後一章畫龍點睛的真相揭露,其意涵更為寬廣,故事背景更教人深省。連主題都可以利用推理小說的特殊結構來進行詭計式的包裝,手法運用之靈活巧妙,足以令人嘆為觀止,也難怪被賦予如此不平凡的封號:大師中的大師。
故事主角安德森是位廣告經理。當然,我們有理由相信,作者選擇廣告業作為人物角色的主要背景,自然有其影射意味存在。廣告人由於業績壓力,往往必須誇大產品的效能,同時又對產品的缺失輕描淡寫。在這種時候,廣告人的信仰為何?他相信產品本身還是相信自己的廣告?或者,他只相信利益,相信金錢?
廣告經理安德森發現自己的信仰漸漸消失了,自從他喪妻之後,每況愈下。安德森的妻子,薇樂麗,死於意外;至少表面上看來是如此。然而,嗜讀推理小說的你我都知道,「妻子死亡,最先受到懷疑的一定是老公」,安德森當然是推理小說裡的第一號嫌疑犯。隨著故事進行,你會發現越來越多跡象顯示:安德森並不愛他的妻子,心底甚至覺得這意外來得太遲。然而,一封突如其來的信,讓安德森的世界產生動搖。
安德森原本以為薇樂麗對自己死心塌地,忠心耿耿。但是他卻突然接到一封看似薇樂麗生前寫給某人的短箋,給他帶來綠雲罩頂的憂慮。誰是薇樂麗的外遇對象?自此,正如《列子》故事「亡鈇意鄰」一般,安德森看人的眼光都不一樣了。作者西蒙斯在小說中所探討的第一個主題也就此出現:「隱藏於體面之人背後的暴力。」
安德森所接觸的那些人,幾乎通通都是「體面之人」,廣告公司的董事們,部會首長,事業有成的專業人士等等。但是透過安德森的懷疑眼光,這些人一個個都變成自大、貪婪、縱欲、陰險、狡詐的衣冠禽獸。而故事主角安德森身上所產生的變化更是巨大,由於無法信任他人,安德森的人際關係幾乎崩潰,甚至對其工作造成毀滅性的影響。
但問題可不只有這樣:儘管陪審團已經認定薇樂麗的死純屬意外,但是刑警還是帶著疑點找上門來了。在內外交迫之下,安德森將如何反應呢?他會被逼得露出馬腳,被警方逮到小辮子,而給套上「殺妻」的罪名嗎?薇樂麗外遇對象到底是誰?這個神秘人物跟她的死有沒有關係?還有最困擾安德森的那件事,那個揮之不去,總是顯示二月四日的那個桌曆,到底是誰的惡作劇?跟薇樂麗的外遇事件有關聯嗎?那可是一個大錯特錯的日子,薇樂麗的喪命之日!
故事筆調有點紊亂,我得承認讀來有點吃力。但是稍後你會發現,這只是作者忠實記敘主角安德森的所見所聞而已。那麼,薇樂麗的死真相到底為何?作者是不是賣弄了什麼詭計,將什麼關鍵線索隱藏起來?安德森到底是不是殺妻兇手?事實上,到後來我覺得這已經不重要了。真正重要的應該在於作者想要探討的第二個主題:警察可不可以也是上帝?上帝可以決定一個人的生死,警察行不行?同樣值得深思的是:警方辦案可不可以不擇手段?「分扮黑臉白臉」的手法如果已經過時的話,還有什麼技巧可以讓嫌犯就範呢?甚至,你能夠接受故事裡警方的形象及其辦案方式嗎?
如前所述,直到讀完最後一章,讀者們才能夠一窺事件全貌,才可能領略作者對於本書的最大用意為何。穿越重重迷宮,小說真正的主題就在那兒。這本書可不是只有詭計,而是將詭計運用在讀者很不容易想到的地方。非常特殊的一部作品,推薦給所有的推理迷們。
更新日期:2004/08/30
【前期回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