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恆魅力的推理女王──克莉絲蒂
好看的小說是可以穿越時空的,就像克莉絲蒂的作品一樣。
推理文學雖然算是新興的類型文學,但是也有一百五十年的歷史了。在推理文學的歷史進程中,書寫的焦點當然也會不斷地演化,進步。推理的腳步不是停滯不前的,從重視詭計的古典本格時期,一路經過大量開發各型詭計的黃金時期,然後謀殺的場景再拉回大街,由漢密特與錢德勒進行一場浩浩蕩蕩的冷硬派美國革命。而另一方面,犯罪小說,心理懸疑小說,警察程序小說,間諜小說等等推理文學的次類型,也不斷地給予推理文學豐富的養分。
到了二十一世紀的今天,主流推理文學已經呈現出很不一樣的面貌:心理變態扭曲、連續瘋狂殺人、基因科技辦案、政治鬥爭醜聞等等,似乎已經「進化」到連推理迷都不認得的地步。於是,懷舊的推理迷不會只看銷售排行榜上的小說;我們知道:推理文學的歷史上,有些作品的魅力是歷久不衰的。
以台灣的出版市場為例,當前市面上的推理小說實在算得上是百家爭鳴。大量且系統譯介歐美作品的臉譜,隨機介紹當前暢銷書的高寶,以收錄日本短篇為主的新雨,主打單一推理作家的皇冠,以及選譯代表性名著的遠流等等。如此豐富的推理譯作,應該可以滿足大部分喜好推理的讀者吧?然而很有趣的,在網路上各個推理討論區最常被提出的問題卻是:「克莉絲蒂的作品要到哪裡買?」「除了三毛主編的五十集以外,其他的後續作品到哪裡去了?」
是什麼原因讓廣大的推理迷不斷地尋找這些超過半世紀以前的作品呢?克莉絲蒂到底有什麼異於其他作家的魅力呢?關於這點,我個人非常贊同謀殺專門店詹店長的看法:克莉絲蒂作品的特點在於「純淨」。
跟其他為三餐爬格子的推理作家不同,克莉絲蒂幾乎可以算得上是城堡裡的公主,家境富裕,衣食無缺,不食人間煙火,不知民間疾苦;她幾乎就像自己筆下養尊處優的英國貴族一般。很弔詭的是,在大多數人皆認為顛沛流離才可以造就好作家的同時,克莉絲蒂卻在推理文學史上獨佔了一個不可替代的高點。
推理文學可以很嚴肅,也可以很輕鬆;但是很多人之所以喜好推理文學,往往乃是由於小說裡的知性遊戲:案件由一具(或以上)屍體,一群嫌疑人以及一位偵探所構成;偵探必須在這群嫌疑人裡,找出誰是兇手,並將他的動機與犯罪手法說明清楚,仿彿自己窺探到兇手的思想一般。這種知性遊戲主要的魅力有二:其一是在閱讀故事的同時,讀者腦海裡可以跟故事中的偵探一較高下,看看自己是否可以早偵探一步揪出兇手;其二則是在偵探揪出兇手之後,驗證自己的推理是否跟偵探(作者)的說明一模一樣。後面這個部份的樂趣比較特殊一點:如果讀者的推理與偵探的解說相符,那麼讀者就可能得到滿足與成就的感覺:我打敗你這位偵探(作者)了!萬一讀者逮錯人,或是根本就被兇手耍得團團轉,如墜五里霧中,這時卻也不必難堪。(還好,自己不是書中偵探!)讀者這時候雖然會有些許的挫折感,但是這種負面的情緒會被隨之而來的驚奇與恍然大悟一掃而空。讀者會驚嘆於作者的精密佈局與巧妙伏筆,對於成功愚弄自己的作者也會更加心折。克莉絲蒂的小說,正是符合以上描述的典型作品。
克莉絲蒂筆下人物不跟讀者老爺講大道理,他們只是恰如其分地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被害人就是出來受死的,當然他也會有一些對兇手來說該死的理由;嫌疑犯一大堆除了提供必要的線索與證詞之外,最大的作用就是混淆視聽;偵探的責任就是要破案,這也是讀者必須競爭的對象;兇手活該就是要被偵探逮到,而且這些兇手都該死,誰還在乎他們是不是有什麼不得不犯案的苦衷啊?對,所有的人物與情節就是這麼簡單,我們不必太去在乎兇手犯罪的心路歷程,我們應該在意的是偵探的推理思路;被害人死了就算了,反正他不死的話就沒有案件,也就沒有故事;至於死者生命遽然終止的遺憾,我們不必杞人憂天,畢竟人死不能復生啊!
克莉絲蒂筆下的人物就是這麼單純,她的故事裡講的不是人物,而是一樁樁令人驚奇的凶殺案,謀殺案。詹店長有個很好的比喻:克莉絲蒂的作品像是「童話」:王子就是長得英俊,公主就是生得美麗,兩個人到最後終究是要在一起的;就好像兇手到最後總得被偵探逮住一樣。然而,要是克莉絲蒂的作品的確如此單純,那麼她歷久不衰的魅力因何而來呢?
關於這一點,我個人非常贊同推理同好既晴君的觀點:古典本格派推理小說,其最大魅力在於「邏輯之美」。
何謂邏輯之美?這就回應到我先前提過的知性遊戲:讀者透過故事中偵探的眼睛,得到所有的線索。然後根據這些作者所提供的線索,一定可以找到一個答案-即兇手人選,而且很重要的是,這個答案必須恰恰好是唯一解,不可以有一組以上的解。於是如何在故事裡出題挑戰讀者,如何安排必須的線索給讀者知道,又如何隱藏關鍵的細節好愚弄讀者,這種種的「如何」,所依賴的是作者的功力;而將它們串聯在一起的,便是邏輯。推理文學之所以命名為「推理」,其實不外乎一個「理」字。偵探說明案情要合乎邏輯而不是光憑靈感,作者安排詭計亦須合理而非異想天開。然而克莉絲蒂的作品卻往往能夠在合乎邏輯法則之下,安排出天馬行空的詭計。而且更讓人佩服的是,書中偵探也只需應用邏輯法則,就可以明確地找出兇手並清楚地描述犯罪手法,這不正是邏輯之美的最佳表現嗎?
筆者個人認為,「邏輯之美」是亙古的,是永恆的;邏輯法則其實也就是自然界的定律:就好像人不可能同時出現在兩個地方(不在場證明),又或者密閉空間不可能有人可以進出一般(密室詭計),這個世界上的確有某些事物是永恆不變的。於是,你會為偵探充分運用邏輯法則解決案件而喝采,因為你知道當你置身於偵探的角色時,如果你也有足夠的智慧,你的解答與說明將會跟他一樣,並不因為故事中的背景與今日不同而有所差異。因為你知道,邏輯法則永遠適用,這是知性人類的最大武器啊!
克莉絲蒂的作品或許過於簡單,筆下人物或許流於單純,但是作為推理小說,案件本身所展現的「邏輯之美」,卻是推理文學一百五十年歷史以來,少有作家可以望其項背的。正因為作品的純淨,反倒使她可以完全不被時空所限制。她的作品或許不是最好的,但我們深信她是最有魅力的。我們幾乎可以斷定,即使進入一個全新的二十一世紀,克莉絲蒂的作品仍將帶給所有推理迷最愉快的閱讀時光。她是永遠的推理女王。
讓我們好好感受她所帶來的邏輯之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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