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吳程遠
│編輯人,也曾經譯過《別鬧了,費曼先生》、《這個不科學的年代!》、《神經外科的黑色喜劇》、《創意工廠MIT》等書│
從前從前,有座大陸叫做亞特蘭提斯,因驕傲、自大和貪婪而沒入海中。有個水手在船觸礁之後,發現自己身在其中。他發覺在這沉沒之城中,還有許多居民,每到星期天,鐘聲響起,大家都到奢華的教堂做禮拜,為的就是希望一星期其他六天都可以把上帝拋在腦後,互相欺詐……那個從陽世來的水手,目睹了一切,頓時目瞪口呆,他知道自己要小心不被發現,要不然,永遠見不到陸地與陽光,享受愛情、生命與死亡。
--彼得•杜拉克(《旁觀者》,聯經出版,廖月娟譯)
第一次聽到史蒂芬•金這一號人物時,我還在美國念大學二年級。物理系有個美國同學身高195公分,是學校橄欖球隊隊員。有一天他跟我說,他正在讀史蒂芬•金的《The
Shinning》(一般譯為《鬼店》或《幽光》),「晚上獨自待在房間裡讀,還真的覺得背後涼涼的,害怕起來呢!」他那龐大粗壯的身軀配上害怕的表情,既滑稽又詭異,讓我對這個以寫恐怖小說名滿全球的史蒂芬•金印象深刻。
多年以後,《勿忘我》這本書讓人見識到史蒂芬•金溫軟輕柔的另一面。當然,《四季奇譚》是另一次的展示。在《四季奇譚》的後記中,史蒂芬•金有點不服氣地說「……於是我被定了型,但我並不是很在意--畢竟大半時候,我寫的確實是恐怖小說,不過我寫的只是恐怖小說嗎?」
而史蒂芬•金在寫這本《勿忘我》時,除了說故事之外,似乎懷著更大的企圖心,要證明他寫的不「只是恐怖小說」而已,書中包含了許多的文化意涵和譬喻,比方說,用很多的電影、歌曲和書本將美國的六○年代重新編織在我們眼前。
這本書的結構滿有趣的,基本上是一個長篇,可是卻分為五部,五部之間好像各自獨立,卻又互有關聯(情形有點像金庸的《射鵰英雄轉》和《神鵰俠侶》吧),其中分量最重的是第一和第二部,分別約17萬字和10萬字,加起來差不多等於全書的五分之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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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第一部,〈穿黃外套的下等人〉,主角是正值青少年叛逆期的11歲小男孩巴比,主線是巴比和他的單親媽媽之間的親情和誤會,以及巴比和他的三個好朋友--小女友凱若、好朋友薩利以及住在樓上的房客布羅廷根先生--之間的友情。我們沒有跟史蒂芬•金查證過,不過他的小說中許多的描述很可能和他從小由單親媽媽帶大有關。
而如果你看過《四季奇譚》或《捕夢網》,你也會知道史蒂芬•金很喜歡描述三、四個小孩子之間的友情,以及他們的成長故事(通常週遭出現一群壞小孩,備受欺凌,最後不得不反擊)。在這一方面,史蒂芬•金可能受到英國作家、1983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威廉•高汀(William
Golding,1911∼1993)所寫的《蒼蠅王》(Lord of the Flies)的影響。在《蒼蠅王》這個故事裡,一群流落荒島的小孩,為了爭奪領導權和食物,最後互相攻擊,質樸天真的本性逐漸逝去,人類心靈中的黑暗面卻被引發出來。
事實上,透過《蒼蠅王》,史蒂芬•金也得以抒發「長久不被主流文學重視」所累積下來的悶氣。布羅廷根送給巴比的生日禮物,正是一冊《蒼蠅王》。當時,巴比對這本書到底好不好看沒啥信心:「但是,萬一我不喜歡這本書呢?」
布羅廷根聳聳肩回答:「那就不要把它看完。書就像幫浦一樣,除非你先付出,否則它也不會給你任何東西。幫浦的價值在於打水,而你得用自己的力氣來壓幫浦的把手。你會這麼做,是因為你期待最後得到的會比原先付出的多……明白嗎?」
接著他說:「這本書有200頁厚,你可以先讀前面十分之一,也就是20頁左右吧,我知道你的算術沒有閱讀來得好──如果你不喜歡這本書,如果到那時候,你的收穫還是沒有大於付出,那麼就把書放下別讀了吧!」
滿明顯的,史蒂芬•金說的也是他寫的書,特別是讀者手上拿著的《勿忘我》(我可以想像史蒂芬•金會對你說:「你可以先讀前面十分之一,試試看吧!不好看免錢!」)。
隨著故事的發展,巴比、凱若等人渡過了驚心動魄的1960年,他們也從純真少年轉進到需要各自面對世間善惡的階段 (從Innocence
到Experience)。「成年的過程是點點滴滴累積而來的,是一條崎嶇不平的道路。」史蒂芬•金這樣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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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忘我》這本書的英文原名是「Hearts in Atlantis」。2001年拍成電影時,電影的英文名稱沿用「Hearts
in Atlantis」(中文就叫《勿忘我》),可事實上,電影只採用了第一部的內容,然後加上一個絕大部分觀眾大概看不懂的結尾。其實「Hearts
in Atlantis」是《勿忘我》第二部的部名。這一部分的故事〈我的心留在亞特蘭提斯〉──由緬因大學的學生彼特以第一人稱來敘述。
六年過去,青少年已經到了念大學的年齡,而在1966年的美國,男生設若不念大學就得去越南當兵,面對提早到來的死亡和恐懼。結果,大學校園變成了逃避現實的荒島,也變成了亞特蘭提斯。蒼蠅王的故事,以變奏曲的形式在不同的時空中再次上演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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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多前,當我們還在考慮是否出版《勿忘我》的中文版時(畢竟這本書十分厚,市場反應實在難料),連續好幾個星期,我每天在上下班坐捷運時都在讀這本書的英文版。後來,捷運時間成為我最期待的快樂時光。
記得讀到最後的第五部〈夜幕低垂〉時,除了替書中人物感嘆時光飛逝(故事從1960橫跨到1999年)以及人事滄桑之外,更感受到史蒂芬•金的血與汗。要知道在這本書出版之前的大約10年,儘管史蒂芬•金的小說仍然本本大賣,但許多讀者覺得他水準參差不齊,不若早期的《魔女嘉莉》、《鬼店》、《四季奇譚》、《戰慄遊戲》等等,網路上批評聲浪不少,有些讀者更開始掉頭而去(包括我在內)。
可是,《勿忘我》讓人看到史蒂芬•金在很努力、很用力地要再寫一本好書,一個好故事。似乎,他也在掙脫他的亞特蘭提斯。
布羅廷根還跟巴比說了一段十分有意思的話:「很多書雖然也寫得很棒,但是故事卻不夠好。巴比,有時候要為了好故事而讀一本書,不要像那些挑剔的勢利讀者那樣,有時候則要為了文字──為了作者的語言,而讀一本書,不要像那些保守的讀者那樣。但當你找到一本故事又棒、文字也很精采的書時,千萬要好好珍惜那本書。」
希望讀者會喜歡、甚至珍惜《勿忘我》這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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