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14
【輕鬆直擊】中國歷代的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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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法律講堂》最年輕的主講人秦濤,繼暢銷
 書《權謀至尊司馬懿》後又一力作
★榮獲中國《法治週末》2012年度十大法律圖書

從沒有法律史──如此搞笑、穿越、驚悚、懸疑、無釐頭;
從沒有小說或故事──蘊含如此豐富而真切的法律史知識;
可以讀得非常開心──徹底鬆弛大腦,跟著劇情爆笑和傻樂;
可以看得非常睿智──高速運轉大腦,隨時把握書中論辯的邏輯與思路,隨時思考書中案例的情節與隱喻!

法律史的真諦在於傳播法律文化,在於用傳統法律中優良的「文」,如仁義、孝慈、誠信等去「化」天下。如何將高深的問題通俗化,將複雜的問題簡單化,數千年一脈相承的良法美意,方能為大眾所喜聞樂見──本書可謂是這方面的大膽嘗試。

書名以「別笑」二字為題,或許正是對譏笑者的宣言:一部能讓平頭兒百姓讀懂的法律史,你笑也得這樣寫,不笑也得這樣寫,不服你整一個出來瞅瞅!作者化身為「聊公」,引領讀者游息於上古至清末五千年的法律現場,令人如臨其境,往往怦然心動;所言所論,既古樸莊重,又幽默清新,讀之莫不捧腹;所思所想,既有正史為證,又有自由心證,更是才情學識的自由揮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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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采書摘

春秋決獄

◎秦濤

  董仲舒與聊公剛回到西漢,便見廷尉張湯笑眯眯地等在門口,說:「董先生到哪裏去了?讓在下好等!」董仲舒說:「去了趟重慶大學,聽了個講座。」張湯愣了一愣,道:「有幾個案子,要勞董先生斷一斷。」董仲舒說好,便與聊公跟著張湯一起來到衙門。

  堂下站了五個當事人,鬧哄哄的,爭相陳述著案情。董仲舒說你們不要鬧一個一個來,然後一指其中一人,問:「你先說。」

  那人哭著道:「老爺,我是丁的家人,我爸爸被某甲殺死,某甲逃跑躲藏在家,他父親乙藏匿凶犯不報。所以我一告某甲無端殺人,二告其父乙首匿凶犯!」

  董仲舒點點頭,問另一人:「你呢?」那人道:「小的名叫戊,今日與某甲的父親乙發生口角,他竟動手打我,求老爺為小的主持公道!」

  董仲舒問乙:「你有何話可說?」乙道:「老爺,雖然是小的先動手,但戊後來居然拔刀刺小的,把小的刺成重傷;不孝子某甲不知何故,亦舉杖毆打小的,將小的砸成腦震盪,小的一告戊刺殺之罪,二告某甲毆父之罪,望老爺明鑒!」

  董仲舒見某甲旁還站著一人,便問道:「你又是何人?」那人哭訴道:「小的叫丙,乃是某甲的生父。二十年前家鄉大饑荒,小的將某甲拋棄路邊;如今聽知某甲被乙抱回收養成人。那次喝酒喝多了,找著某甲,說:你是我兒子。某甲以為小的侮辱他,便將小的打了二十杖。小的告某甲毆父之罪!」

  董仲舒問某甲:「你還有什麼話說?」某甲大哭道:「小的冤枉啊!丁的確是小的所殺,無話可說;但家父乙與戊鬥毆一事,小的見戊拔刀要傷害家父,一時情急,便拿杖去打,結果誤傷家父;另,小的雖是丙所生,但丙於小的並無養育之恩,小的雖然毆打丙,但只算毆人,不算毆父,望大人明斷啊!」

  聊公在一邊聽得亂七八糟,問董仲舒:「你聽明白了?」董仲舒點點頭,道:「這乃是個三案連環。第一案:某甲殺丁,乙藏匿甲,丁家人告某甲殺人,告乙首匿,是否?」

  丁的家人道:「是。」

  董仲舒道:「漢律雖然規定首匿犯人有罪,但甲乙乃是父子。子曰: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父子相隱乃是《春秋》之義,故某乙無罪。某甲殺人屬實,判死罪棄市。」

  丁家人爭辯:「但是乙不是某甲的親生爸爸呀!」

  董仲舒道:「《詩經》云:螟蛉有子,蜾蠃負之。動物尚且有義父子之情,何況人乎?下一個案子:乙戊相毆,某甲誤毆父案。乙告某甲毆父,然否?」乙回道:「然。」

  董仲舒道:「按漢律,子毆父乃是個死罪,當梟首。但愚以為父子至親也,兒子聽說父親被打,自然有怵悵之心,拿著杖來救父親,並不是想要毆打侮辱父親。《春秋》之義,許止的爸爸病了,許止獻上藥,他爸爸喝了就死了。但是許止並非有意要?父,而是因為藥性與病情不符。君子原心,赦而不誅。同樣的道理,某甲非律所謂毆父,判個一般的誤毆人罪就可以了。下一個:生父丙為棄子某甲毆打案,丙告某甲毆父案,確否?」丙回道:「沒錯!」

  董仲舒輕捻鬍鬚道:「丙生子,不能養育,而被乙領去,甲丙二人於義已絕矣。某甲雖杖丙,不應坐。所以不應按漢律毆父罪判梟首,而只須按一般的毆打罪判就可以了。」說完,看看張湯:「您以為呢?」張湯笑嘻嘻地:「先生斷得好啊!看先生一場審判,勝讀十年書!」

  董張二人正笑嘻嘻地要退堂,聊公大喝一聲:「咄!俺還沒有鬧清楚整個過程到底是怎麼一回事,究竟什麼叫做春秋決獄!」

  董仲舒道:「這樣啊,那我來給你詳解一下春秋決獄吧。你看,首先我們不是隨便哪個案子都適用春秋決獄的,而是要出現三種情況,張大人才會把案子拿到老朽這裏來諮詢意見。」

  張湯接口道:「對啊。一般來講,是出現三種情況。其一,法律出現空白;其二,出現法條碰撞的情況,比如同一個案子既可以適用 A 法條又可以適用 B 法條,而適用兩個法條所作出的判決差異較大;其三,法律與人情出現了衝突。比如明明法律有明文規定,又嚴格按照明文規定作了判決,但是判決結果明顯違背常理。這時候,在下就把案子拿來請教董先生。」

  董仲舒繼續說:「一個案子拿到手裏,不是一拍腦瓜甚至一拍大腿就給出判決的。第一步,我要確定案件的事實和法律的適用問題。」

  張湯插嘴說:「一般來講呢,案件事實是由我們先調查清楚了再拿到董先生這裏來的。而對法律適用問題的解決,正是春秋決獄的作用所在。」

  董仲舒又說:「在對案情熟悉的前提下就開始第二步,我要去發現《春秋》經的故事或者微言大義有哪些是與本案相同的。這裏的相同,乃是指本質上相同,要滿足『與同比,通倫類』的條件,不是隨隨便便就往上套的。」

  聊公質疑:「不對呀,我見你前面也引了《論語》上的一些原則啊!」

  董仲舒的老臉青一陣紫一陣:「對,所以後人又管春秋決獄叫引經決獄或者經義折獄,但凡儒家經典,我們都可以引來用。用得比較多的是《春秋》,所以叫春秋決獄。那麼然後第三步,我要把春秋經義進行解釋,對春秋中反映出的法律原則進行抽象。」

  王充說:「對,董先生這個本事是很高明的,所以我在《論衡》裏面表揚他說『董仲舒表春秋之義,稽合於律,無乖異者』。」

  董仲舒看看王充:「你是誰?」王充說:「我是王充。」

  董仲舒繼續講解:「然後呢,我就提出了春秋大義適用案件的判決意見。你剛才看到了,我對三個案子都給出了意見,到這裏為止還並不是最後的判決,只是判決意見而已。」

  張湯道:「對,這些意見被我拿回去,經過嚴格的審查,才能夠作為判例公布。比如董先生的高足呂步舒,將來要以春秋大義決淮南王獄,把判決意見呈奏天子,史書記載『天子以為是』,可見要經過天子認可。」

  董仲舒總結:「最後,這些判例被搜集起來,作為判例的彙編。一開始呢,這是私人行為,比如我曾經把我用春秋決獄的案例彙編成《春秋決事比》一書,一共有二百三十二個案例;後來亡佚了,就剩下六個案例。之前我們判的那三個案件,就改編自這六個案例中比較有代表性的三個。後來呢,官府也開始彙編這類的判例作為判案的指導,有《律本章句》、《尚書舊事》、《廷尉板令》、《決事比例》等等,非常多。」

  董張二人齊聲說:「以上就是春秋決獄的整個複雜而精緻的過程。」

  聊公聽得眼都直了,心想今天的法官也沒能像你們這樣牛啊!旁邊忽然閃過一人來,喝道:「聊公休叫此二人誆了!」

  聊公回頭一看,此人正是章太炎。章太炎指著董仲舒大罵道:「你董仲舒為春秋折獄,引經附法,異夫道家儒人所為,佞之徒也!」董仲舒急了:「你憑什麼這麼說俺?」

  聊公也上來勸:「我們對事不對人啊,你這麼說不合適。」章太炎消消氣,說:「仲舒之折獄二百三十二事,上者得以重秘其術,使民難窺,重新倒退到秘密法的時代,此其一;下者得以因緣為市,然後棄明文之法,重新倒退到不成文法時代,此其二。引經折獄者,經之幾虱而法之秕稗也!」

  聊公點點頭:「是啊,有這個嫌疑。老董啊,你解釋解釋吧。」

  董仲舒微微一笑:「沒聽明白你說的啥。」聊公說:「老董啊你別裝啦,反駁不了就招吧。」

  董仲舒說:「你聽我給你講。章先生這堆話裏有這樣幾個前提:第一,人類歷史是進步的;第二,從秘密法到公開法、從不成文法到成文法,是進步。至於你說的什麼上者怎麼壞下者怎麼壞,我們下一步再討論。你這兩個前提,作為一名擁有漢朝一般知識背景和智力水準的我來講,是完全不接受的。上古民風淳樸,聖人因以為治,刑罰不用而天下大治,這是幾乎所有儒家經典甚至包括道家和部分法家經典的共同敘事。這段敘事可以說明兩個問題:第一,我們所抱持的歷史觀乃是循環式的,一治一亂者也,而你所抱持的歷史觀乃是線性的,不斷進步是也;第二,上古聖人的治理方式遠比今天的治理方式高明,只是在當前世風日下人心不古的情況下沒辦法實現,所以我們才不得已採取了法律治理來作為輔助。而當法律治理出現問題的時候,我們自然要援引高明的其他的辦法,來作為彌補。先生覺得有什麼問題呢?」

  聊公聽完,道:「所以章先生之所以批判得如此激烈,乃是站在了西方的立場上的緣故,先入為主地拿了西方的一些基本觀念作為前提,對你提出了一個批評啊!下一個批評者,繼續。」

  話音未了,章太炎身後繞出一人,道:「好,我僅從司法技術的角度來講。春秋決獄掇類似之詞,曲相附合,高下在心,便於舞之。吏民益巧,法律以歧,故酷吏由之,易於鑄張人罪,以自濟其私。你怎麼說?」

  董仲舒定睛一看來人,不認得,便問聊公。聊公說:「這位是劉師培,在清末民初政學兩界是個風雲人物。由於他字申叔,章太炎字枚叔,所以兩人合稱『二叔』。」

  董仲舒說:「哦,二叔啊,你這段春秋決獄的缺點其實就是剛才章先生說的上者怎麼壞下者怎麼壞。這個剛才遺留了,現在來詳解。我問你,如果法律出了問題,那應該嚴格地執行呢,還是想法子變通一下?」

  劉師培思忖一下,道:「司法上予以執行,立法上找機會更改。」

  董仲舒哈哈笑道:「你這個論點其實是認為『惡法亦法』,司法者必須嚴格執行法律,公民也必須嚴格遵守法律,哪怕法有問題。但是中國可從來沒有出現過惡法究竟是不是法的爭論啊。中國的統治者、司法者、老百姓從來都不認為一部法如果是惡法還應該貫徹。遵守法律本身不是目的而只是手段,真正要達到的目的是使得刑賞公允、定分止爭。所以在司法領域對法律進行適當的變通便成了當然之事。」

  劉師培道:「這樣的話,立法的嚴肅性穩定性何在?」

  董仲舒道:「我不和你爭論邏輯,我只問你這樣一個事實:某甲誤毆父親,按律當斬。你是法官,現在該怎麼辦?」劉師培毅然道:「自然只好斬首。或者向上申報情況,請奏聖裁。」

  董仲舒鄭重地說:「如果斬首,那麼不單你的立法是惡法,便是唯一有機會改善立法的醜惡面目的司法也將變惡。明知錯而行之,是更大的錯誤。如果上請聖裁,那麼無疑是浪費了司法資源、降低了司法效率。更嚴重的問題是:春秋決獄本來就是要由法官做出審判意見後上呈皇帝決定的,而你將審判權歸給皇帝,以聖裁作為最終裁決,第一,僅僅是避免法官承擔責任的做法;第二,將司法權交給非專業人士;第三,典型的以權干法。究竟誰的辦法才有問題?」

  劉師培想了想,沒有話講。章太炎在旁邊譏諷道:「誰叫你的法是惡法的?這便是行專制而不行民主的絕大壞處。」

  董仲舒拍手道:「這就是閣下二位給春秋決獄進行如此攻擊的根本原因。二位乃是革命鼓手民主鬥士,自然反專制。而專制一被先天反對,那麼專制之下的種種制度自然似乎顯得荒謬可笑,毫無意義可言了。」

  聊公道:「然也。我覺得批判專制制度下的某一具體措施或制度,應當看其本身有無根本缺陷可言。如果有,那這制度自然有問題;如果是因為此制度是為專制制度服務所以才顯得有問題,那這項制度本身恐怕不可輕易否定啊。」

  某甲道:「春秋決獄本身便有重大缺陷!」

  董仲舒沖某甲莞爾一笑:「你便是春秋決獄最大受益者,春秋決獄有何缺陷可言?」

  某甲道:「因為我是你決獄的對象啊,所以一想起那個過程就很後怕。萬一你決獄的時候心血來潮,說:你不單妄圖殺害與你父親鬥毆的人,而且毆打了你父親,所以罪加一等判個具五刑啊株連啊什麼的,我豈非慘了?」

  董仲舒說:「老夫豈是你想像的那種人!」

  某甲笑眯眯地:「你不是啊,可是萬一你老掉了,換張湯大人來判這個案子,就有可能了呀……」張湯在一邊老羞成怒:「你敢公開懷疑人民公僕,小心把你抓起來!」某甲掏出一本《史記》,翻到〈酷吏列傳〉,念:「湯決大獄,欲傅古義,乃請博士弟子治尚書、春秋補廷尉史,亭疑法。奏讞疑事,必豫先為上分別其原,上所是,受而著讞決法廷尉絜令,揚主之明。你看,他趕時髦也用春秋決獄,但是全是跟著皇上的心意來,曲意逢迎。」

  董仲舒歎了口氣:「不想老夫此法在身後有此流弊。不過如果將春秋決獄的程序嚴格化,應可解決此問題,從而修正律典本身。」

  某甲繼續說:「那也不成,因為春秋決獄還有第二個大問題。請看資料片。」說罷一指大螢幕,螢幕上莊子的妻子死掉了,莊子歡呼雀躍,鼓盆而歌。一曲未畢,兩個皂隸將他逮捕送到衙門。莊子怒罵縣老爺:「我犯何罪?」縣老爺道:「你妻子死了你卻唱歌歡呼,違背儒家大義。第一,人之死生乃大事,《論語》上說要『慎終』,而你把你妻子之死當兒戲;第二,夫妻關係乃是五倫之首,你卻不為你妻子之死哀傷。觸犯兩條春秋大義,誰管你違法不違法!春秋決獄的基本精神乃是:志善而違於法者免,志惡而合於法者誅。你的行為雖然合法,但是不合春秋大義,判個斬首是便宜你了!」於是把莊子推出斬首。

  董仲舒看完,問:「你的意思是春秋決獄會破壞法律穩定性從而影響法律的預測功能使人們難以以法律為行動指南?這點我在反駁章瘋子指責春秋決獄是恢復『秘密法』的時候已經講過了。」

  某甲說:「這是小者。更大的問題是,莊子是道家人物,你憑什麼要他的行事合於你儒家的規範?」董仲舒一時語塞,良久道:「道家始終違情背理,老夫對其難以苟同。」某甲逼問:「道家違背的是你儒家的情理還是常情常理?」

  聊公在一邊拍手:「不愧是身為作者化身的某甲!你怎麼能有這麼多智慧火花?」某甲撓撓頭:「戴震說過:酷吏以法殺人,後儒以理殺人。余英時加以發揮,說春秋決獄是以法殺人之餘兼以理殺人。我也是站在牛人肩膀上才牛的。」

  董仲舒歎道:「老夫一時私心大動,欲為儒家張目,才以這方式援禮入法啊。不過,所謂法律乃是道德的底線,那麼又有哪部法律在殺人的時候不是在以理殺人呢?」

  聊公道:「仲舒啊,你不要混淆是非,這不是一回事。法律是道德的底線,這裏的道德乃是人類的公共道德。而你的春秋決獄,卻單單是以儒家之理殺人,根本扼殺了信仰的自由。所以如果要以法律的形式來體現一種『理』,那麼這種理只能是不同信仰不同階層不同背景的人都能支持的公理,而不能是某家之說,某派之理。法者天下之公器,即乃此意。」

  董仲舒沉思片刻,道:「春秋決獄的是非恐怕不是你這一兩句話所能辨清的。而這一制度恐怕對你那個時代,也深有借鑒意義。重慶有位不大不小隱隱於校的睡龍先生在他博客上放言,說你那個時代的中國乃是依法缺德的時代。如何為法輸入德,並且不損害法律本身,是個大問題啊。」

  一切具體的歷史背景都開始變得模糊化。一頭是「依法缺德」和老賀演講的高潮警句「在這個缺德的時代,我們究竟要用誰的德來以德治國」;另一頭,不管是耶非耶,春秋決獄開啟了法律儒家化的千年進程,浩蕩之勢不可遏止。聊公站在這中央,低頭深味著歷史的蒼茫。

──摘自《聊公案:別笑!這才是中國法律史》之四「漢:時間中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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