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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2點&4點 史蒂芬.金自序 好評推薦 深度導讀 搶先試閱
《午夜2點》+《午夜4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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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蒂芬•金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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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采書目:
《四季奇譚》、《戰慄遊戲》、《勿忘我》、《綠色奇蹟》、《黑暗之半》、《一袋白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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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夜2點&4點

《午夜2點》與《午夜4點》,為史蒂芬.金繼《四季奇譚》後,同樣以四篇小說集於一書、稱霸暢銷書榜的經典之作,中文版分成兩冊出版


《午夜2點》
開啟《午夜2點》,你將跟著史蒂芬.金一同跳入時間洪流,一窺時間對人心造成的腐蝕作用

   一架由洛杉磯飛往波士頓的美國之光七六七夜間班機於午夜12點半起飛,隨著飛機逐漸爬升高度,旅客紛紛沉沉睡去。飛行三小時後,一個盲眼小女孩醒來,她淒厲的叫聲驚醒了沉睡的旅客,隨後發現整個機艙竟只剩下寥寥十幾人,連機長也消失不見!他們跳進了不尋常的異世界裡,專吃懶惰傢伙的「懶勾魔」正朝他們步步逼近……

   而獨居於湖邊小屋的作家莫特遭一名謎樣男子指控他剽竊作品,他的一切行徑都在這名男子的掌握之中,甚至接連發生一連串驚悚詭異的意外與命案,於是莫特決定反擊,卻意外發現他與謎樣男子背後最駭人聽聞的真相……

《午夜4點》

本書為《午夜2點》的下冊,書寫「時間」對於人心的奇特影響,並以超現實故事探討酗酒、童年恐懼、父子情感疏離等現實問題,呈現史蒂芬.金對於現實世界的審視與關懷,再次令你拍案稱奇!

  對愛書人來說,你在圖書館可以享受坐擁書城的樂趣。但如果借來的書弄丟了呢?這時候,在一排排陰暗書架間,在閱覽室的漆黑角落裡,「圖書館警察」會如影隨形跟著你,一雙無情的銀色眼睛獰笑著,在你臉上吐出一股寒氣,悠悠地說:「你把書弄丟了,我該怎麼懲罰你呢……」

   而對攝影愛好者來說,拍立得相機彷彿擁有一種魔力,可以將時間的片段凝結住,在平面相片上慢慢顯影……但如果無論把相機對準何處,都只能拍出同樣的畫面呢?只見一隻醜陋的拍立得狗張開血盆大口、露出尖利獠牙,渾身瀰漫著滾燙熱氣,正準備衝破相片、衝進現實世界,展開無止盡的瘋狂殺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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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蒂芬.金自序
   史蒂芬•金(Stephen King)
    史蒂芬.金於一九四七年在美國緬因州的波特蘭市出生,一九六六年進入緬因州立大學英語系就讀,在校園中十分活躍,不僅擔任校刊的專欄主筆,也積極參與校園政治活動,並大力支持反越戰運動。一九七○年大學畢業,取得高中教師資格。

   一九七一年秋天,他開始在漢普頓學院教授高中英語課程,並利用晚上及週末時間繼續創作短篇故事,同時著手第一部長篇小說。一九七三年春天,第一部小說《魔女嘉麗》獲得出版社的青睞,於次年出版,締造了四十萬本的銷售佳績。從此他丟開教鞭,全心全力投入小說的創作。三十多年來,他一共創作了數十部部作品,包括《四季奇譚》、《戰慄遊戲》、《黑暗之半》、《勿忘我》、《綠色奇蹟》、《一袋白骨》等作品,其豐沛的創造力及豐富的作品,讓他獲得二○○三年美國國家圖書基金會「傑出貢獻獎」與二○○四年世界奇幻文學獎「終身成就獎」的榮耀。

   史蒂芬•金的小說情節多為驚悚駭人題材,再加上筆鋒犀利且鋪陳迂迴,令人讀後不寒而慄。而除了擅長營造恐怖氣氛外,一般性的故事題材也是他的拿手絕活,讓人一開卷便欲罷不能。他有大量作品搬上大銀幕,例如《魔女嘉麗》、《再死一次》、《鬼店》、《克麗斯汀的誘惑》、《狂犬庫丘》、《戰慄遊戲》、《寵物墳場》、《熱淚傷痕》(書名為《桃樂絲的秘密》)、《刺激一九九五》(收錄於《四季奇譚》)及近期的《綠色奇蹟》等。而《午夜2點》和《午夜4點》(原書為兩冊合為一冊)為史蒂芬•金一九九○年的作品,《午夜2點》收錄的〈懶勾魔〉曾於一九九五年改編為上、下兩集的電視電影《海市蜃樓》,〈秘窗,秘密花園〉曾於二○○四年改編為電影《秘窗》,由強尼戴普主演。

   如今,史蒂芬.金是全球收入最豐的作家之一,也是第一個發表網路收費作品的作家,其小說改編成電影的數量亦榮登冠座。對讀者而言,擅於描寫人性黑暗面的史蒂芬.金既是驚悚恐怖大師,也是通俗小說作家的第一把交椅。

午夜將近 ● 文/史蒂芬.金

開場白

  喔,你看看,我們都在這裡,大家總算又回來了,希望你的高興有我一半多。光是說這話就讓我想起一個故事,既然說故事是我的謀生(也是我保持心智健全)之道,我就把它說給你聽。

   今年稍早的時候(我是一九八九年七月下旬寫這個故事),我癱在電視機前看波士頓紅襪隊對密爾瓦基釀酒人隊的比賽。釀酒人隊的楊特(Robin Yount)站上本壘板時,波士頓的棒球評論員說到,他很訝異楊特居然才三十出頭。「有時簡直就好像是楊特替達波岱(Abner Doubleday) 訂出最早的邊線似的。」楊特面對紅襪隊投手克萊門斯(Roger Clemens) 的時候,評論員馬丁(Ned Martin) 如此說道。

   「是啊,」卡斯提里翁(Joe Castiglion) 附和道,「我想他是高中畢業就立刻加入釀酒人隊了,一九七四年就開始替他們打球。」

   我猛地坐起來,幾乎把一罐百事可樂灑了一身。等等!我正在想,快給我等等!我第一本書就是一九七四年出版的,才沒有多久以前的事嘛!替達波岱訂出最早的邊線是什麼狗屁話啊?

   然後我才意識到,我們感知時光的流逝(也是本書幾篇故事 一再出現的主題)是多麼個人的事。的確,以我主觀印象來說,出版於一九七四年春天的《魔女嘉莉》(其實就在它出版兩天後,棒球球季正式開打,一位名叫楊特的青少年為密爾瓦基釀酒人隊打第一場球)似乎不是多久以前的事,僅僅是回頭迅速的一瞥;然而還有其他算日子的方法,有些方法卻意味著十五年可能確實是一段頗為漫長的時日。

   一九七四年,福特還是美國總統,伊朗仍在國王統治之下,約翰藍儂依然健在,貓王也是。唐尼奧斯蒙正扯著他那高亢嘹亮的嗓音與他的兄弟姊妹合唱。家庭錄影帶已經發明,不過只能在幾個試賣場買得到;業者預測新力公司的Beta錄放影機將會迅速把對手VHS狠狠踩在腳下。未來人們租電影可能跟到圖書館租小說一樣平常的想法才剛剛萌芽。石油已漲到不可思議的高價,普通汽油一加侖要四毛八分,無鉛汽油則要五毛五分錢。

   那年我的頭髮與鬍子還沒有一根是白的,如今已是大二生的女兒那時才四歲,而彈奏藍調豎琴的大兒子現在比我還高,留了一頭茂密如山米•海格(Sammy Hagar) 的及肩捲髮,當年他才剛剛學習自己大小便。至於我那現在參加少棒冠軍賽、擔任投手與一壘手的小兒子,當時還得過三年才會出生。

   時間就有這種滑稽、可塑的特質,而且山不轉路轉,萬事萬物遲早回到原點(種什麼因便得什麼果)。你坐上公車的時候,以為自己不會走很遠,或許頂多穿過小鎮罷了,然而轉眼之間,老天爺啊!你已經漂洋過海,來到另一塊大陸上。你會不會覺得我的隱喻有些天真?我也覺得,而最要命的是:這根本無關緊要!時間的謎樣本質是如此完美,就算我剛剛的說法枯燥乏味,仍然不減其怪異與餘音繚繞的感覺。

   這些年來有一件事情沒變,我想這也是我(或許楊特也是)偶爾覺得時間完全不曾流逝的原因。我仍然做著同一件事:寫故事。寫作仍然有太多我不知道的事;寫故事還是我的最愛。噢,別誤會我的意思,我愛我的妻子與孩子,不過我仍然樂於找一些特定的小路走下去,看看有誰住在那兒,他們在做什麼,又在對誰做那些事,甚或為什麼要那樣做。我依然熱愛其中的希奇古怪,以及事情漸趨明朗、模式漸漸成形之時那漂亮精采的片刻。故事總有個尾巴,而那野獸動作好快,偶爾我會失手讓它溜掉,但是當我抓著它的時候,我會緊緊抓住……那感覺真不賴。

   等到本書於一九九○年出版時,我從事杜撰為文這個行業就十六年了。在我成為美國文學界嚇人的妖怪之後很久,大約是寫作生涯的中途,由於某些我自己也不完全了解的過程,我出版了一本名為《四季奇譚》的書,書中收集過去沒有出版的四篇短篇小說,其中三篇並不是恐怖故事。出版公司很好心接受了這本書,可是我猜他們心中必然有所保留,像我就知道我有。結果證明我們都不用擔心。作家偶爾會出版一本實在運氣好到不行的書,對我來說,《四季奇譚》就是那樣的一本書。

   其中一個故事,〈總要找到你〉,成為大大賣座的電影《站在我這邊》,它也是繼《魔女嘉麗》之後我的作品改編電影拍得最成功的。《站在我這邊》的導演羅伯•萊納(Rob Reiner)是我所認識最勇敢也最聰明的電影工作者,我很驕傲能夠與他共事。同時我感到很有意思的就是萊納於《站在我這邊》成功之後形成的工作團隊,即城堡岩製作公司(Castle Rock Productions)……對於我長年的讀者來說,這個名字想必很熟悉。

   大部分的書評家也很喜歡《四季奇譚》。他們幾乎每一個人都曾大肆抨擊其中某一篇,不過既然個個挑剔的故事都不一樣,我覺得我可以毫不理會,不受傷害……而我做到了。其實我並非每次都能如此。大部分的書評都說《克麗絲汀》(Christine)實在是很糟糕的作品時,我才終於不太情願地承認它或許不如我期望的好(但我並沒有因此少賺版稅)。我知道許多作家聲稱自己從來不讀有關他們的評論,或者即使讀到惡評也不會傷心。我真心相信確實有兩個人是這樣的。但我卻是另外一種人,我總是想著書評會不會很糟,倘若真的很糟的話,我總覺得難以釋懷。不過我的心情不會低落太久;只要殺幾個小孩與老太太,我又能生龍活虎起來了。

   最重要的是讀者喜歡《四季奇譚》。我不記得那時有任何讀者寫信來罵我幹嘛寫什麼不恐怖的故事。其實大半讀者都想告訴我說其中哪個故事激起他們某些情感、讓他們去想、去感覺,那些信是我文思枯竭之際(這種時候可多了)真正的報酬。上帝保佑持續閱讀的讀者;任誰有嘴都會說話,可是若非有贊同的耳朵願意傾聽,故事就不復存在。

   那年是一九八二年,也是密爾瓦基釀酒人隊唯一一次贏得美國聯盟冠軍,領軍的是--沒錯,你猜對了,是楊特。那年楊特的打擊率是三成三一,共轟出三十九支全壘打,獲選為美國聯盟最有價值球員。

   對我們這兩個老傢伙來說,那年確實挺不錯的。

   《四季奇譚》不是計畫中的書,它就這麼發生了。那四個長長的故事是在五年期間斷斷續續寫成的,以短篇故事集出版嫌長,以單篇小說出版又嫌太短。就像投出一場無安打比賽或締造完全打擊紀錄(一個人在同一場比賽打擊出一壘安打、二壘安打、三壘安打和全壘打)、本領高超到簡直像是統計上的異常怪事。它的成功與廣受歡迎讓我好開心,不過當初我終於把手稿交給維京出版公司(The Viking Press)的時候,心中卻感到十分懊悔。我知道那些是好故事,也知道我此生恐怕再也無法出版完全一樣的作品了。

   如果你期望我說「喔,我錯了」,我就不得不令你失望了。這會兒你捧的書不同於早先那本書,《四季奇譚》是由三篇「主流」故事與一篇超自然故事組成,本書的四篇故事則都是恐怖故事,也都比《四季奇譚》的四個故事要長,而且是在我本該退休的兩年期間寫的。或許兩本書之所以不同,是因為後來我的心境轉向比較黑暗的主題所致,至少暫時是的。

   這種主題例如時間,以及時間對人心可能造成的腐蝕效用。例如過去,以及過去的陰影投射於現在;陰影中偶爾有令人不快的事物逐漸成長,甚或隱藏著令人更不快的東西……而且越長越肥大。

   但我關心的事物仍然不變,我大半的信念也越來越強。我依然相信人心的堅韌與愛有其基本效用;我依然相信人與人之間可以產生連結,居住在我們身心裡的靈魂有時會互相觸碰。我依然相信這些連結的代價高得嚇人且不可思議……我也依然相信其價值遠遠超過必須付出的代價。我想我仍然相信每個人必須找到安身立命之處……並且衛護那個地方至死方休。這些都是老派的關注與信念,可是倘若我不承認自己仍然服膺這些信念,我就是在說謊。而且直到現在我仍不改初衷。

   我也依然喜歡好故事。我愛聽也愛說。可能你知道或不知道(在乎或不在乎)我出版這本書和接下來的兩本書賺了許多錢,但如果你知道或在乎的話,你就該曉得出版公司沒有付一分錢讓我寫書中的故事。正如所有自然發生的事情一樣,寫作是超越金錢的。有錢固然不錯,可是一旦涉及創作,最好還是別把太多心思放在錢上面,否則創意勢必枯竭。

   我想我說故事的方式也有些微改變(我希望自己更會說故事了,不過這當然應該交由讀者自己去判斷才是),但這是預料中的事。一九八二年釀酒人隊贏得冠軍盃的時候,楊特擔任左外野手。如今他守中外野,我猜那代表他的速度慢下來了……可他仍然接得住每顆朝他飛來的球。

   我這樣就行了,這樣很好了。

   由於許多讀者似乎很好奇故事究竟打哪兒來的,或是很想知道故事是不是作家追尋的什麼大計畫的一部分,因此我在每篇故事前面寫了一篇小序,交代故事的來由。可能你讀來會覺得有趣,但是如果你不想讀的話也不必讀;這不是學校作業,感謝老天,待會兒也不會有隨堂考。

   最後請容我再說一次,我好高興又能夠健健康康地在這裡跟各位說話……也好高興各位還健健康康在你們那裡,等著前往某個地方--可能是一個牆上長了眼睛、樹有耳朵的地方,或是有什麼真的很令人不快的東西拚命想鑽出閣樓、想到樓下有人的地方去。我仍然對那種東西感興趣……但我想,最近令我更感興趣的是人們,他們可能在聽故事,也可能沒有在聽。

   離開之前,我應該告訴你那場棒球比賽的結果。後來釀酒人隊擊敗紅襪隊,克萊門斯三振了第一次上場打擊的楊特……但楊特第二次上場便擊出一支高高穿越球場的左外野二壘安打,讓兩名壘上的隊友跑回本壘。

   我猜楊特的棒球生命還沒到結束的時候。

   我也沒有。

                   緬因州班戈市(Bangor) 一九八九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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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評推薦
 
  • 「午夜時分,展讀史蒂芬•金這本驚世之作……真是無庸置疑的傑作!」──《華盛頓郵報》

  • 「他的魔力似乎永不枯竭……這幾篇故事完全展現他的實力,「當今最暢銷的作家」稱號當之無愧!」--《芝加哥論壇報》

  • 「令人不忍釋卷、不寒而慄,絕對讓全世界的驚悚小說迷大呼過癮。」──《出版家週刊》

  • 「史蒂芬.金真是說故事大師,會緊抓著你不放,不讓你離開。」──《西雅圖時報》

  • 「這幾篇邪惡的故事令人極度著迷,讓你看得目不轉睛,激發你最熱烈的想像力。」──《花花公子》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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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度導讀
 

以文字攫走讀者的魂
  金蒂芬(「全世界最會說故事的鬼才--史蒂芬.金」部落格版主)

從黑暗時期破繭而出的午夜故事
  劉韋廷(《午夜4點》譯者)

  以文字攫走讀者的魂
 

 文/金蒂芬(「全世界最會說故事的鬼才--史蒂芬.金」部落格版主)

   
  當時間成為「作者創作」與「讀者閱讀」之間的關鍵催化劑

   時間與閱讀、時間與創作,有著怎樣的關係?可以說,在巧妙契合的時機點上,兩者將迸發出「天人合一」般的閱讀經驗。

  所謂「天人合一」,是指在閱讀或觀影的時候,情節內容的時間推移,與自己所處的時間與空間是一致的,甚至兩者同時與時俱進。當自己體會到這件事時,才發現整個思緒與這本書(或這部電影)竟已完全黏著重合,掩卷之時,一聲輕喟,方是天人合一時。

  以電影來說,我就曾有過這樣的觀影經驗。那是一個失眠的夜晚,我熬夜在家看《性、愛情、漢堡飽》(Frankie and Johnny)的DVD,蜜雪兒菲佛與艾爾帕西諾主演,關於廚師和餐廳女侍之間的愛情故事。

  剛出獄的廚師強尼,熱情地追求女侍法蘭琪,但她在情字這條路受過重創,不敢再嘗試,總是冷冷的,但強尼鍥而不舍、愈挫愈勇。終於,在一個寧謐的夜晚,伴著電台播放德布西鋼琴曲〈月光〉,法蘭琪對強尼訴說自己曾遭前男友暴力相向,腹中胎兒因而流產,不禁痛哭失聲,強尼深情擁抱安慰她。這個長長的一夜,兩人促膝長談,強尼的真情,融化了法蘭琪冰封已久的心。

  當電影結局裡的晨光映在法蘭琪與強尼的窗前,窗外的鳥兒吱吱鳴叫時,我望向家中客廳的窗外,天邊也正好露出魚肚白,幾隻麻雀飛過我的窗前;此時,法蘭琪與強尼似乎成了我對門的鄰居,我彷彿親見兩顆受傷、缺角的心,在藍色的夜裡重生、在黎明時刻癒合,融合成為一顆完整的心。那種感覺,暖暖的,滿滿的。

  第二次,是時間與閱讀的「天人合一」,也就是看史蒂芬•金這本《午夜2點》的時候。

  說來真巧,我展讀第一篇〈懶勾魔〉時,約莫午夜二點;連續幾天夜讀,看完〈秘窗,秘密花園〉時,抬眼看鐘,竟也是午夜二點。這整個閱讀過程,彷彿自己也親身經歷了那場跨越異界時空的恐怖夜班飛航,旁觀著湖邊作家莫頓被不速之客舒特指控:「你偷了我的故事!」接著發生那一連串驚悚事件。

  時間,在《午夜2點》,是一個你未曾特別留意,實際上卻在背後操控整個故事的重要關鍵。

  史蒂芬•金在書中提出一個有趣的假設:飛機在高速飛行中,不慎鑽進時空的裂縫,進入一個時空交錯的異世界;那麼,密封在飛機裡的「時間」,是否也會被帶到那個異世界?當艙門開啟,乘客踏上那個異世界,身上原有的時間會不會漸漸被那個世界沖刷淡去?飛機裡的時間會不會從打開的艙門慢慢流失?

  這個有趣的概念,構成了〈懶勾魔〉這個極富創意的驚悚故事。

  「懶勾魔」(The Langoliers)這個翻譯令我拍案叫絕,比以前舊版譯的「蘭戈利爾人」更有感覺。這個發生在深夜班機上的驚悚故事,機上醒著的人都失蹤了,睡著的人雖然幸運活命,但卻必須面對更恐怖的經歷。機上的人為何神秘消失?存活的人如何從異世界回到原來的空間?「時間」正是解開一切的關鍵。

  如果你喜歡日本恐怖漫畫家伊藤潤二「怎麼樣也逃不出去」的孤絕與詭異,那麼,你一定會迷上〈懶勾魔〉。

  〈懶勾魔〉曾經在一九九五年拍成上下兩集的電視電影《海市蜃樓》,由湯姆•荷蘭(Tome Holland)執導。湯姆•荷蘭開創了好萊塢知名的鬼娃恰奇(Chucky)系列電影,第一集《靈異入侵》(Child's Play)就是他的作品。他執導過兩部史蒂芬•金的電影,一部是《海市蜃樓》,另一部是《瘦到死》(Thinner)。

   有趣的是,很愛演的史蒂芬•金也在《海市蜃樓》客串一角,小說裡有位一緊張就會撕紙的克雷格,史蒂芬•金就飾演在克雷格幻覺中出現的老闆。這部片子年代久遠,市面上不太容易找到,如果看到的話,不妨注意一下史蒂芬•金的演技如何。

別以為看過電影,你就了解史蒂芬•金的恐怖精髓

   同樣的,〈秘窗,秘密花園〉也曾在二○○四年拍成電影,而且還更有名,那就是強尼戴普主演的《秘窗》(Secret Window)。

   這部電影相信有不少人看過,但如果以為看過電影就不必看小說,反正令人出乎意料的驚悚結局早就已經知道了--那你可就大錯特錯。

   《秘窗》的導演兼編劇是好萊塢知名編劇家大衛•柯普(David Koepp),他筆下的大片包括《侏羅紀公園》、《不可能的任務》、《蜘蛛人》等二十多部。《秘窗》是大衛•柯普少數親自執導的七部作品之一,他將史蒂芬•金的原著做了若干更動,包括老貓「碰碰」變成老狗「奇哥」;書中關鍵人物之一的男調查員伊凡斯,變成一個女的出來跑龍套;指控莫頓抄襲的舒特,原本要求莫頓另外寫一個故事、然後掛舒特的名字出版,但電影中變成了舒特要求莫頓更改結局;女主角艾咪的外遇對象泰德原本住在舒特之丘,電影變成了舒特灣……

  以上都還是無傷大雅的更動,但最要命的差異、也是我認為一定要看原著小說最重要的理由是:大衛•柯普把史蒂芬•金原本的結局改了,而且改得相當離譜,與原著有著天壤之別。

   我的意思並不是說《秘窗》拍得不好,事實上電影節奏流暢,選角正確,強尼戴普演得真好(雖然這麼一個大帥哥被搞得蓬頭垢面,可能會令廣大女性觀眾心碎),湖邊小屋的氣氛也相當到位。無論先看小說或先看電影,都能從第二次的觀影(或閱讀)中得到樂趣。

   只是,史蒂芬•金原著中「轉了兩個彎」(我自己取的說法)的結局,使書的最後幾頁風起雲湧、高潮迭起,從這一句讀到下一句時,心裡愈來愈發毛,猜不到他又在字裡行間挖了什麼陷阱,要人不注意往裡跌,真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閱讀經驗。

   然而,大衛•柯普卻只取其中的一個轉彎,捨棄另一個真正驚悚的轉彎,並且將結局大逆轉;雖然成就了一部九十八分鐘內可以演完、尚稱水準以上的驚悚片,但也就只有那樣而已。原著中繚繞不絕的餘韻,在電影裡可說全部被犧牲掉,令我扼腕不已。

   看過電影《秘窗》的朋友,有人認為史蒂芬•金這樣的架構設定根本是老梗,一點都不新鮮。我的看法是,〈秘窗,秘密花園〉收錄在一九九○年出版的《Four Past Midnight》,在十八年前,這樣設定的作品還不多,史蒂芬•金算是前衛;此外,玩這種設定的作品,往往只是像大衛•柯普那樣「轉一個彎」,能夠像史蒂芬•金那樣往下繼續玩第二個彎、挖出更深層恐懼的人,我還看不到幾個。所以,我誠心的建議是:
  一、如果你沒看過《秘窗》這部電影,那麼,恭喜你,你可以用一張白紙般的心情,痛快淋漓地感受史蒂芬•金如雲霄飛車般的閱讀經驗,尤其最後那幾頁令人心裡發毛、出乎意料的結局。
  二、如果你已經看過《秘窗》,那麼更應該看看原著小說比電影更出乎意料的結局,因為你在電影看到的結局是大衛•柯普自己編的,小說裡的結局才是原汁原味「史蒂芬•金式的恐懼」。此外,由於你已經從電影中知道故事大致的架構,那麼在閱讀小說的時候,正好可以觀察史蒂芬•金如何在看似碎碎念的字裡行間,埋下往後即將引爆恐懼的不定時炸彈,結結實實地上一堂「史蒂芬•金如何說故事」的寫作課。

從自序裡,了解史蒂芬•金更深層的創作脈絡

   我很喜歡看史蒂芬•金在自己書裡的序言,他與讀者閒聊,內容有些是生活瑣事,例如聊他看最愛的波士頓紅襪隊比賽轉播;有些是家庭近況,例如女兒上大學、大兒子長得比他高;有些是他的創作心情,例如把愛爾蘭作家史托克(Bram Stoker, 1847-1912)的吸血鬼故事重新架構並且更新,寫成小說《薩冷鎮》(Salem's Lot)。

   這些閒聊可不只是碎碎念,裡面其實說明了史蒂芬•金的寫作靈感與創作脈絡。例如有一天他把髒襯衫丟進洗衣機時,在家裡洗衣房的小凹室發現一扇小窗,他在這裡住了十幾年,竟然都沒仔細從這扇小窗往外瞧過。那天從窗外眺望,史蒂芬•金看見一個觀察舊事物的新角度,以及太太種盆栽形成的小花園,當時他腦中浮現的句子,就成了〈秘窗,秘密花園〉這篇精采故事的篇名。

   把史蒂芬•金在所有作品序言中的碎碎念拼湊起來,其實就是一個作家的成長歷史與創作脈絡地圖。

  我特別愛看他早期作品的自序。例如在一九八五年短篇小說集《Skeleton Crew》(早期的中文版分成《迷霧》與《被詛咒的手》)的序中,他提到書中寫作時間最早的一篇〈收割者的影像〉,是他在十八歲上大學前的那個夏天寫的。有一天,他與弟弟打籃球時,突然想到這麼一個故事。多年過去,這篇十八歲的作品終於付梓,他重讀這篇小說,也不禁緬懷起往日時光。

  此外,有個朋友挖苦史蒂芬•金,說他寫長篇小說本本賣錢,寫短篇根本吃力不討好,幹嘛白費力氣。例如,他曾花兩個星期寫了一篇〈眾神的電腦〉登在《花花公子》雜誌上,獲得二千美元的稿費;但那位朋友幫他算,扣掉經紀人佣金、業務經理抽淨利、繳稅之後,其實只剩下七百六十九美元,和紐約一個水管工人一星期賺的錢差不多。

   史蒂芬•金當時並未反駁。他等到短篇小說集結出版後,寄一本給那位朋友,並附上一張紙條說,光就〈眾神的電腦〉這一篇而言,他的淨收入就已超過二千三百美元。

   史蒂芬•金也曾度過一段苦日子。一些雜誌終於開始刊登他的短篇小說時,他二十歲,太太二十三歲,兩人已經有一個小孩,另一個在太太肚子裡。那時,史蒂芬•金每星期到一家洗衣店工作五、六十個小時,時薪才一點七五美元,生活相當拮据。稿費,是他為寶寶買耳朵發炎的抗生素、與及時保住即將被剪斷的電話線的重要來源。不過,史蒂芬•金並不為錢而寫作,而是寫作正好可以為他帶來金錢回饋。他說,儘管寫稿真的很累,但他獲得的回報,卻是那位挖苦他的朋友無法體會的。

  從他早期作品的自序中,我看到史蒂芬•金的青春歲月,也感受到他內心柔軟的那一面,以及他在寫作這條路上的斑斑足跡。如今,在《Four Past Midnight》這本一九九○年出版的短篇小說集中,我們同樣可以從自序裡清楚感受到他當時的心情。

  《Four Past Midnight》包含四個故事,一九九二年曾以「午夜禁語」系列為名,分成四冊出過中文版,但已絕版。如今,欣見遠流讓這部精采的作品分成兩冊重現台灣書市,實乃史蒂芬•金書迷之福。第一冊《午夜2點》集結了〈懶勾魔〉與〈秘窗,秘密花園〉,第二冊《午夜4點》則包括〈圖書館警察〉與〈太陽狗〉,從惴惴不安到驚心動魄,用文字攫走讀者的魂。

   喜愛史蒂芬•金的同好們,準備再次迎接他讓人打從腳底涼到髮根的戰慄吧!
   
  從黑暗時期破繭而出的午夜故事
 

 文/劉韋廷(《午夜4點》譯者)

   
    史蒂芬•金的中篇小說集《Four Past Midnight》,由於原文平裝版篇幅長達七百四十四頁之故,過去的中譯本將四個中篇各自獨立成冊出版,而這次由遠流所推出的全新中譯本,則將其拆成《午夜2點》與《午夜4點》兩冊,其中〈懶勾魔〉與〈秘窗•秘密花園〉收錄在《午夜2點》,〈圖書館警察〉與〈太陽狗〉則收錄在這部《午夜4點》裡。

  對台灣大多數資深的史蒂芬•金迷而言,收錄在《午夜2點》與《午夜4點》的四個中篇有著極為獨特的意義。過去的中譯本出版時,正值台灣出版業的劇烈變動期;早期台灣出版社無須徵求國外出版社的同意,便可直接翻譯外文作品並出版,後來在法律規定之下,這種情形成了侵犯著作權的行為。也因此,過去獲得正式授權發行的舊版「午夜系列」,便在史蒂芬.金其他舊作均已撤貨下架的情況下,成為那個時期市面上極為罕見的史蒂芬•金作品。

  自從這四個中篇後,將近十年來,台灣只出版過《惡夢工廠I》、《惡夢工廠II》及《桃樂絲的秘密》等三部史蒂芬•金的小說,只可惜在缺乏宣傳的情形下,並未創下銷售佳績,進而讓「史蒂芬•金」這個名字一度為台灣的出版社所遺忘。一直要到二○○四年,遠流出版公司重新翻譯出版《四季奇譚》,這個名字才再度成功掀起一股熱潮。

  對資深書迷而言,收錄在《午夜2點》與《午夜4點》的作品代表了史蒂芬•金中譯本的復興成功,也讓不少人重拾首次接觸其作品的懷念之情。而對新書迷來說,這兩部書也勢必讓人聯想到他上一部中篇集《四季奇譚》所帶來的精彩閱讀經驗。

  然而,有些事得要先聲明一下。雖然「午夜系列」與《四季奇譚》同是收錄了四個故事的中篇集,但無論是故事題材或內在涵義,卻各自有著極大差別。

  《四季奇譚》的英文原版發行於一九八二年,當時正值史蒂芬.金的創作巔峰期。整個八○年代,他幾乎每年都有新作推出(光是一九八七年就有四部小說問世),本本暢銷無比,使他開始因功成名就而逐漸迷失自我,陷入毒癮與酒癮的黑暗深淵。

  後來回顧那段黑暗時期時,他甚至還大方承認,在他寫《狂犬庫丘》的當下,曾因喝酒過度而搞不清楚自己究竟寫了些什麼;不過有趣的是,雖說連作者本人也如此大方表態,但《狂犬庫丘》仍是一部相當有趣的作品,書中有許多談論家庭問題的段落,或許正是他潛意識想掙脫毒癮與酒癮的具體表現。

  到了一九八八年,史蒂芬•金總算願意正視這個問題,在妻子與家人的大力支持下,展開戒除酒癮與毒癮的行動。而出版於一九九○年的《午夜2點》與《午夜4點》,正是他在那段時期陸續寫成之作。

  於是,午夜系列的這四個中篇,除了一舉包含史蒂芬•金創作的四大面向,甚至還能讓我們窺見他黑暗歲月裡的思維。以下為求方便,便以四篇作品分別獨立討論。

〈懶勾魔〉

  〈懶勾魔〉是一篇具有科幻恐怖影集《陰陽魔界》風格的小說。

  故事描述一群搭乘同一班飛機的旅客,醒來後發現其他人均已消失無蹤,而飛機似乎將他們帶進了一個未知而行將毀滅的時空。在這樣極為典型的驚悚氛圍裡,史蒂芬•金巧妙發揮他一貫善於深入人性黑暗面的特色。在他這類作品中,真正對主角們造成實際傷害、也讓讀者在閱讀時不免心驚膽跳的,往往不是出自幽冥深處的不知名怪物,而是其他同樣有血有肉的人類角色,其中細膩描寫人與人之間對立與衝突的功力,正是他之所以能在恐怖小說文類享有絕對聲譽的主要原因。

  同時,〈懶勾魔〉也流露出史蒂芬•金認為「命運無常」的人生觀;在他過去同樣以群戲作為故事推進主軸的代表作《末日逼近》裡,也一度展露自己的這個面向。

在書中,命運的意旨總是令人難以捉摸。有時好人不免受害,但看似悲傷的情節,卻也延伸出後來眾人重拾希望的關鍵所在;甚至連書裡反派角色的得志,似乎也總服膺在命運掌控之下,一切看似天命無常,卻又早已註定,無論結局是好是壞,全都在環環相扣的連鎖下,逐漸邁向故事終點。

  除此之外,只要是看過這篇作品的人,想必都會對那名從頭到尾昏睡不醒的酒鬼印象深刻。從開始到結束,那名酒鬼雖然參與了整件事情,卻也是個徹頭徹尾的局外人。縱使自己的性命經由許多人的犧牲與努力才得以保存,他卻始終懵懵懂懂,全然未覺。像這樣的角色,表面上只是讓讀者在緊要關頭仍可輕鬆一笑的安排,但考慮到史蒂芬.金寫作此書時的狀態,似乎又展現出作者的某種言外之意。

  或許我們可以說,這名角色象徵的便是史蒂芬.金沉溺於酒精與毒品時的自己,不管關心他的家人與朋友怎樣勸說,也難以從泥沼中逃脫,更因此對真實的世界置之不理,錯過了許多生命中的重要時刻。然而,從史蒂芬•金對那名角色安排的結局來看,他似乎藉由這篇小說不停告訴自己,至少他還活著,只要願意,生命始終有改變的機會。

  於是,〈懶勾魔〉除了是一篇史蒂芬.金拿手的驚悚作品,其實也是一篇夫子自嘲,甚至是警惕自我之作。

〈秘窗•秘密花園〉

  〈秘窗•秘密花園〉則是史蒂芬•金再度談論作家與寫作主題的小說,與他另一部作品《黑暗之半》互為表裡,以相同元素,經過不同的切入角度,呈現出他濃厚的個人風格。

  在《一袋白骨》書中,史蒂芬.金曾告訴讀者,作家對於創作障礙懷抱著多麼巨大的焦慮。而在〈秘窗•秘密花園〉這篇作家被莫名人士指控抄襲、進一步以性命相逼的驚悚小說裡,則流露出史蒂芬•金的另一種作家恐懼症。

  只要是曾經寫作的人都能明瞭,當絕妙點子橫空而降之際,絕對足以讓人歡欣鼓舞到幾乎忘了自己。然而你越寫越多後,卻發現筆下的故事不知怎地出現一種莫名的熟悉感。於是問題出現了。這個本應驚天動地的點子究竟是出於你的獨創,或僅是你看過的某本書,因著時間流逝而將那本書的內容拋在腦後,接著潛意識又在多年後提醒你故事風貌,卻誤以為是自己獨創的點子?

   更有甚者,像史蒂芬•金這種知名作家要是突然被人指控作品抄襲,這才驚訝地發現那個點子的確有人寫過,但一切只是出於靈感上的巧合,又會是怎樣一個百口莫辯的情景?

   於是,就在這種每個寫作者必然會有的恐懼下,史蒂芬•金再度利用自己所熟悉的領域與知識,寫下這篇足以令所有創作者深感不安的小說,同時更藉由角色對於往事的罪惡感,加強全篇的心理氛圍,呈現出一個看似平靜、但越到後頭越顯偏執的驚悚故事。

  而人性中不可避免的自我懷疑與逃避心態也在這篇小說若隱若現,照樣能與史蒂芬.金寫作當時的心境相互對照。

〈圖書館警察〉

  收錄在本書《午夜4點》裡的〈圖書館警察〉,則讓史蒂芬•金再度以拿手的童年陰影作為題材,講述一個「摯愛」與「恐懼」其實是一體兩面的故事。

  關於史蒂芬•金對圖書館的喜愛與恐懼,在〈圖書館警察〉一篇的前言便有提及,在此並不多談。然而除了這部分外,這篇作品值得我們多加留心的,其實還有另外一點。

  在〈圖書館警察〉中,史蒂芬•金融入自己參加戒酒協會的親身體驗,並利用這些情節,展現出他對自己及所有想要戒除酒癮的人們的關懷之意。

  在書中,他不時提及社會大眾對於酗酒成癮者的偏見與反感,並隨著故事的進行緩緩揭開真相,使讀者驚訝地發現,原來每個深陷酒癮而不可自拔的人,背後全都有著他們之所以只能仰賴酒精平撫心靈的原因。

  而那些人既然已勇敢站了出來、決定開啟全新的生命,光就勇氣而言,便已值得為他們博得應受的尊重,任何人都不該以不屑的態度等閒視之。就這方面來說,史蒂芬•金一面為了戒酒協會的同伴們發聲,一面更藉由書寫故事不停加強自己持續戒酒的決心。

  史蒂芬•金的想法或許正如書中角色之口所言,恐懼的相反並非勇氣,而是誠實與信任。史蒂芬•金寫作這篇小說時,已經開始誠實面對自己的問題,並衷心相信藉由戒酒協會與家人的信任與協助,終能讓他遠離受到酒癮控制的恐懼。

  從這樣的角度來看,〈圖書館警察〉也不只是表面所呈現的通俗恐怖故事,其中更隱含了作家對親身遭遇乃至於社會狀況的由衷關懷,並與他一直以來透過小說暗指許多社會問題的做法一脈相承,點出了關懷他人的重要性。

〈太陽狗〉

  同樣收錄在《午夜4點》的〈太陽狗〉,故事背景則發生在史蒂芬.金最知名的虛構城鎮──城堡岩。

  除了資深書迷,只要看過《四季奇譚》與《黑暗之半》的人,便會發現〈太陽狗〉有一些曾經出現在以上兩部作品的角色登場。那些角色有時只是一閃而過,有的甚至只是透過他人之口提起,然而史蒂芬.金總是能利用簡單的寥寥數語,讓讀者知道那些角色的後續發展為何,甚至偶爾還為之後的作品帶來部分預告效果。

  這樣的做法由於交代得十分簡潔,並不會讓沒看過其他作品的讀者感到困惑,反倒更像是專門為書迷安排的小小驚喜,讓人在閱讀時更加興味盎然。在〈太陽狗〉中,史蒂芬.金甚至利用這種手法點出社會上人際關係的疏離感;畢竟每個人都有著屬於自己的故事,同時也對別人的事情缺乏了解,在未有深交的情況下,始終都只能看見各自表象,終究欠缺真正的溝通之道。

  除此之外,〈太陽狗〉也是一篇談論父子關係之作。雖然與故事主軸不見得有太大關聯,但史蒂芬•金仍花了不少篇幅講述年方十五歲的主角與父親的相處情況。

  由於史蒂芬•金本身的酗酒毛病,他勢必得面對自己在子女心目中並非一個完美父親的問題。而在這篇作品裡,他則巧妙利用超自然事件的發生,使父親角色被迫對主角訴說自己過去犯下的錯誤,使本篇作品成了史蒂芬.金對子女表達歉意的象徵。

  正因他書寫這對父子心態時的細膩,才使得這樣的超自然題材照樣在角色塑造方面合情合理,加強了不少說服力,更與史蒂芬•金的自身感觸相互輝映,再度藉由通俗的故事,表達出作者本身隱藏在字裡行間的自我省視。

表象不同,內在一脈相承

   上述所提及的四篇故事,其實正好囊括了史蒂芬•金一直以來的四種不同寫作面向,包含正統恐怖小說、作家與作品的關係、童年恐懼的影響、家庭問題等等,幾乎無一不缺。

  除了這四大主題外,《午夜2點》與《午夜4點》也包含了他對現實世界的審視與關懷,更藉此不斷檢視自己生命中的缺失與遺憾,使得內在主題一脈相承,讓人得以窺見作者及其作品間的緊密關連性。

  於是,這些故事就這麼默默展現出隱藏在通俗下的閱讀樂趣,除了讓只想享受精彩故事的讀者得以滿足,連對作者亟欲表達的議題有所興趣的讀者,亦同樣能夠有所收穫。

  這正是史蒂芬•金作品的魅力來源,正如他多年來不停強調的:縱使作品銷售量極佳,但他從來不是只為了錢而寫。

  將他的作品與其個人經歷相互對照,身為讀者的我們自然會發現,他確實是所言不虛。而這也是包含我自己在內的讀者們,始終對他作品樂此不疲的最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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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陽狗〉第一章
    九月十五日是凱文的生日,他得到一件自己正想要的生日禮物:太陽。
凱文的全名是凱文.德勒凡,那天是他的十五歲生日,而所謂的「太陽」,其實是一台專為攝影初學者設計的「太陽六六○」拍立得相機……除了做香腸三明治外,它可以幫你搞定任何事情。

  除了相機,當然還有其他禮物:妹妹梅格送他一雙親手織的手套,住在愛荷華州第蒙市的祖母給了他十元零用錢,希爾達姑媽則和往常一樣,寄來一條有著可怕領釦的細領帶。她第一次送這玩意兒時,凱文才三歲,也就是說,凱文已經有十二條這種領帶了。他從來沒繫過那些領帶,只是把它們全收在書桌抽屜裡,而現在,那幸運的第十三條正準備加入同伴的行列。雖然他沒繫過任何一條,卻也從未動過丟掉的念頭。希爾達姑媽就住在波特蘭,但不曾參加過凱文或梅格的生日派對;不過這種事誰也說不準,只有老天爺才知道她會不會突然跑來,畢竟波特蘭離城堡岩小鎮只有二十五公里。要是她真的來了……並希望看見凱文繫上其中一條領帶(或梅格能圍上她送的圍巾),那不就糟了嗎?如果是其他親戚,或許還能隨便找個藉口搪塞過去,但對希爾達姑媽可不行。希爾達姑媽年紀很大,也相當有錢,這兩樣因素相加,有些可能性實在讓人無法忽視。

  凱文的媽媽認為,或許有一天希爾達可以為凱文和梅格做點什麼。如果沒猜錯的話,那件事應該會在希爾達姑媽過世之後成真,說不定是遺囑裡多了什麼條款之類的。所以,就現在來說,還是先把那些奇醜無比的領帶和圍巾收好比較安全。也因為如此,這第十三條領帶(領釦上有隻鳥的圖案,凱文認為可能是啄木鳥)將與其他領帶收在一起。凱文甚至還會寫封信感謝希爾達姑媽,可是這和母親的叮嚀無關,也和希爾達姑媽會為自己和妹妹做點什麼無關。凱文原本就是個心思細膩的孩子,擁有許多好習慣,也還沒長大到養成真正的壞習慣。

  凱文對家人們表示謝意(他的父母還送了不少禮物,但拍立得相機是其中的重頭戲,他們也很高興看見凱文得到真正想要的東西),也沒忘了給梅格一個吻(她不停傻笑,假裝想把口水擦掉,卻還是很開心),並告訴她說,那副手套肯定能在冬季滑雪比賽時派上用場……但他最在意的,還是那台拍立得和附在裡面的底片。

  享用生日蛋糕和冰淇淋讓他十分開心,只不過他更希望能用那台相機試拍看看。等他正式收下禮物後,也馬上就試拍了。

  那正是麻煩的開始。

  雖然他迫不及待想操作那台相機,卻還是仔細看了說明書才裝上底片。家人們看著他,他的表情充滿期待,但不願承認自己很緊張(不知為何,通常越是想要的東西就越容易出問題)。相機發出一陣輕微的聲響,底片盒頂上的四方形厚紙板從相機裡退出,就和說明書寫的一模一樣。

  相機有著一紅一綠兩個燈號,中間隔著外殼上的閃電Z字刻紋。凱文裝上底片後,紅燈亮了起來,並持續兩、三秒之久。他們全家都沒開口,只是著迷地注視著「太陽六六○」;相機的聲音像在吸氣一樣,紅色燈號熄滅後,綠燈隨即亮起。

  「好了,」凱文說,努力想裝出輕鬆自在的音調,卻又不怎麼成功,聽起來就像阿姆斯壯踏上月球表面、邁出第一步的語氣。「你們幹嘛還不站在一起?」

  「我討厭照相!」梅格叫,用雙手遮住臉,焦慮與興奮並俱的神情充滿了戲劇感;世界上只有將滿十三歲的女孩和缺乏天分的女演員才會有這種表情。

  「來啦,梅格。」德勒凡先生說。

  「別傻了,梅格。」德勒凡太太也說。

  梅格放下雙手(以及自己的抗議),與父母一同站在桌子後頭,前面則是看起來變小許多的生日蛋糕。

  凱文從觀景窗裡看著他們。「媽,往梅格那裡靠一點,」他用左手比著手勢,「爸,你也是。」這次用的是右手。

  「你們快把我擠扁了啦!」梅格說。

  凱文將手指放在快門上,突然想起說明書的注意事項有一段文字,說照相時很容易把拍攝對象的頭部給裁掉。故意把他們的頭裁掉好了,凱文想著,這應該會挺好笑的。不知為何,他覺得脊椎裡有股輕微的刺痛感,幾乎還沒留意到便消失了。他把相機舉高了些。好,他們全都在鏡頭裡了,就是這樣。

  「要拍了喔!」他說,音調像是在唱歌。「來,給我一個……淫笑!」

  「凱文!」他的母親叫了出來。

  凱文的父親爆出笑聲,梅格也瘋狂笑著,笑聲十分尖銳,就連缺乏天分的女演員也未必做得到,全世界只有十到十二歲的女孩子才有資格發出這種笑聲。

  凱文按下快門。

  閃光燈的電力由底片盒裡的電池提供,那一瞬間,客廳全被一片白光籠罩。

  這台相機是我的了,凱文這麼想著,那幾乎可說是他十五歲生日最高潮的一刻。然而,這念頭卻把奇怪的刺痛感喚了回來,變得更加明顯。

  那台相機發出了難以形容的聲音。對大多數人而言,那聲音相當熟悉,只是難以言喻,總之就是一台拍立得相機該有的聲音。或許拍出的相片稱不上是藝術品,但那方便的特性還是為人們提供了迅速取得的滿足。

  「我要看!」梅格嚷著。

  「再等一下,小丫頭,」德勒凡先生說,「顯影沒那麼快。」

  梅格全神貫注,盯著那張還不算是相片的灰色紙張,就像巫婆凝視著水晶球。

  凱文和德勒凡太太也靠了過來,緊張的氣氛再度浮現,如同沒多久前的底片安裝大典一樣,一個平凡的美國家庭再度屏息以待。

  令人不安的緊張感悄悄滲入凱文身體裡,這回他可沒辦法裝做若無其事。他無法形容這種極為真實的緊張……但它確實存在,他的視線似乎無法從那被白色框框所圍繞的灰色四角形移開。

  「我好像看到我的模樣了!」梅格高興地叫著,一會兒後又說:「不對,我看錯了,那看起來好像……」

  他們在沉默中望著越來越清晰的灰色地帶,就像預言者水晶球裡的一團迷霧即將顯露出什麼……也許是振動、某種感覺,或者什麼都行,然後相片在他們面前浮現出清晰的樣貌。

  首先打破沉默的是德勒凡先生。

  「這是怎麼回事?」這句話並非真的要問誰。「這是在開玩笑嗎?」

  凱文心不在焉地將相機放在桌子邊緣,以便看清楚那張相片。梅格看見相片上的東西時,不經意向後退了一步,臉上的表情並非慌張,也非恐懼,而是大吃一驚。她將手舉起,轉身面對父親,舉起的手撞到相機,相機隨即從桌上掉了下去。德勒凡太太看著剛顯影的相片看得出神,臉上的表情像是大惑不解,或是偏頭痛正要發作。相機掉在地板上的聲音嚇著了她,她輕輕叫了一聲,身體用力一震,不小心踩到梅格的腳,全身失去重心。德勒凡先生伸手扶住她,同時將站在中間的梅格用力推開。他扶住自己的妻子,姿勢十分優雅,那一瞬間的動作很適合拍成一張精彩無比的相片:母親與父親,仍記得怎麼來段勁歌熱舞,當一首力道十足的探戈結束時,母親的一隻手往上揚起、背朝後彎,父親則俯身在母親上方,呈現出某種曖昧的姿勢……如果不管當時的狀況,那姿勢像是關懷,又好像某種強烈的慾望。

  梅格今年才十一歲,姿勢難免沒那麼優雅。她朝桌子的方向摔回去,腹部直接撞上桌面。撞擊的力道足以讓她受傷,但這一年半以來,她一直在女青年會學芭蕾舞,一星期上三次課。雖說舞姿不算優雅,她仍真心想要練習,不停練習的結果,幸運地使她的腹肌足夠結實,能有效緩和撞擊力道,就像避震器一樣,讓車子免於損傷。只是到了隔天,她的腹部仍不免出現瘀青,幾乎過了兩個禮拜才變成紫色,接著轉黃,然後逐漸消失……就像拍立得相片的背面一樣。

  然而,在這個彷彿漫畫家高德堡筆下的意外事件發生時,她甚至沒感覺到痛,只知道自己撞到桌子、叫了出來。桌子被撞歪了,原本應該出現在新相機第一張相片裡的生日蛋糕正從桌面滑落。德勒凡太太甚至還來不及開口說:梅格,你沒撞傷吧?蛋糕便已砸在「太陽六六○」上頭,發出「啪」的一聲,將奶油濺得到處都是。

  相機鏡頭黏著一層厚厚的薄荷巧克力,像是正窺探水面上動靜的潛望鏡。事情經過就是這樣。

  生日快樂,凱文。

  當天稍晚,凱文和德勒凡先生一同坐在起居室的長椅上。德勒凡太太走了進來,手上揮舞著兩張釘在一起、摺了角的紙。凱文和德勒凡先生的膝蓋上各放一本翻開的書(父親的那本是《出類拔萃的一群》,兒子的則是《拉雷多槍戰》),但大多數時間只是看著那台太陽相機。相機正失寵地坐在咖啡桌上,被一堆拍立得相片所圍繞,而每張相片的影像全都一模一樣。

  梅格坐在地板上,看著租來的錄影帶。凱文不太清楚那是什麼片子,但電影裡有不少角色不停尖叫、逃跑,他猜可能是恐怖片吧。梅格很喜歡看恐怖片,她的父母覺得這是種品味低劣的喜好(德勒凡先生更對他口中這些「沒用的垃圾電影」嗤之以鼻),可是今晚,這對夫妻什麼都沒說。凱文猜想,也許是因為他們很慶幸不會聽到梅格抱怨肚子的瘀青,以及追問脾臟破裂有哪些症狀吧。

  「在這裡,」德勒凡太太說,「我翻了皮包兩次才找到的。」她將大賣場的出貨單和信用卡收據交給丈夫。「只翻一次一定找不到東西。根本不可能。這簡直是大自然的定律。」

  她低頭看著丈夫與兒子,雙手扠在臀部上。

  「你們兩個看起來像是家裡養的貓被人殺了。」

  「我們又沒養貓。」凱文說。

  「意思到了就好。沒錯,這的確很掃興,不過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大賣場一定很樂意讓我們換一台……」

  「我可沒那麼有把握。」德勒凡先生說。他拿起相機,用一種厭惡的表情看著(事實上幾乎是在冷笑),然後又坐下。「摔到地上時裂開了,看見了嗎?」

  德勒凡太太只瞄了一眼。「好吧,要是大賣場不肯換,我敢說拍立得公司一定會換。就算摔到好了,顯然也對這台相機沒影響。第一張相片和後來拍的全都一樣,凱文拍第一張時,相機又還沒被梅格撞到地上。」

  「我又不是故意的!」梅格說,連頭都沒轉一下。螢幕裡一個矮小的身影——如果凱文猜得沒錯,那應該是叫做「恰奇」的壞心腸娃娃——正在追殺一個男孩。恰奇穿著藍色工作服,手上不停揮舞一把小刀。

  「我知道,親愛的。你的肚子還會痛嗎?」

  「還會。」梅格說,「說不定吃點冰淇淋可以止痛,還有剩嗎?」

  「有,應該還有吧。」

  梅格給了母親一個最迷人的微笑。「可以幫我拿嗎?」

  「少來,」德勒凡太太笑著回答,「自己去拿。你在看什麼鬼東西啊?」

  「《靈異入侵》!」梅格說,「這個叫恰奇的娃娃有了生命,超妙的。」
德勒凡太太皺皺鼻頭。

  「梅格,洋娃娃是不可能有生命的。」她的父親說,而且刻意加重語氣,彷彿知道這場爭論必敗無疑。

  「恰奇就有,」梅格回答,「電影裡什麼都會發生。」她按下遙控器的暫停鍵,跑去拿冰淇淋。

  「為什麼她這麼愛看這些垃圾?」德勒凡先生問自己的妻子,表情幾乎可用哀怨形容。

  「親愛的,我怎麼會知道?」

  凱文一手拿起相機,一手拿起幾張相片;他們總共拍了十二張。「我不太確定是不是要拿去換。」他說。

  他父親看了他好一會兒。「你說什麼?我的天啊!」

  「呃,」凱文說,有點想為自己辯護,「我是說,我們應該想清楚再做決定。我的意思是,這不是普通的故障而已,不是嗎?要是相片曝光過度、不足,甚至是一片空白,都還說得過去;但你要怎麼樣才能拍出和這些相片一樣的東西?每張相片都拍出同樣的畫面?我的意思是,你看!這些全都是室外的景象,而我們每張相片都是在室內拍的!」

  「這只是惡作劇而已,」他父親說,「一定是的。而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把這台該死的玩意兒拿去換掉,然後把整件事忘了。」

  「我不認為這是惡作劇,」凱文說,「首先,對惡作劇來說,相機的結構太複雜了,你要怎麼做才能讓一台相機一再拍出同樣的相片?何況連心理因素也說不過去。」

  「還有心理因素咧。」德勒凡先生說,對著妻子翻白眼。

  「對,就是心理因素!」凱文不為所動地回答,「要是有人在你的香菸裡動手腳,或者給你一片胡椒口味的口香糖,他肯定會待在旁邊等著看笑話,不是嗎?除非,這個惡作劇是你或媽……」

  「你爸可不是這種人,親愛的。」德勒凡太太說,溫和地點出這明顯的事實。
德勒凡先生看著凱文,嘴唇緊緊噘起。每當他意識到兒子的思緒飄向遠方,彷彿是棒球場上那個凱文極為熟悉、深遠無比的左外野時,就會露出這種表情。凱文的直覺總是很準,讓他時常困惑不已。他不知道這種能力是打哪來的,只能確定這絕非來自他的遺傳。

  他嘆了口氣,再度看著那台相機。黑色塑膠外殼左邊的地方稍微裂開,觀景窗中央也有一道裂痕,比頭髮還細一點,從相片中完全看不出來。你把相機舉起,以為自己會拍到咖啡桌及整個餐廳,但相片裡完全不是這麼回事。

  你拍下的東西,看起來就像是從當地動物收容所逃出來的囚犯。

  「好吧,那你想怎麼處理這玩意兒?」他問,「我是說,讓我們理智的想想,凱文。一台老是拍出同一張相片的相機,有什麼實際的功用可言嗎?」

  凱文完全沒考慮過什麼實際功用,事實上,他什麼都沒想,只是放任自己去感覺……以及回憶起第一次按下快門的瞬間,那個清晰的念頭

  (這台相機是我的了)

  是如何占據了內心,正如那個瞬間,閃光燈的白色光芒是如何占據了他的視線。那念頭徹底難以形容,伴隨著強而有力、至今仍無法完全體會的複雜情感……但他認為,其中必定以恐懼及興奮占絕大多數。

  再說……他的父親總是以理智來看待所有事情,永遠無法理解凱文的直覺,更無法理解梅格為何對那個叫恰奇的鬼娃殺手那麼感興趣。

  梅格拿著一大碟冰淇淋回來,繼續播放電影。螢幕中有個人正用火焰槍燒著恰奇,而恰奇仍不停揮舞小刀。「你們兩個還沒吵完嗎?」

  「我們這是在討論。」德勒凡先生說,嘴唇噘得更緊了。

  「嗯,好吧,」梅格說,在地板上坐下,雙腿盤起。「你每次都這樣講。」

  「梅格?」凱文一副親切的模樣。

  「幹嘛?」

  「要是把那麼多冰淇淋倒在破掉的脾臟上,今晚你應該就回天乏術了。當然啦,你的脾臟可能沒撞破,但是……」

  梅格對他吐吐舌頭,回頭繼續看電影。

  德勒凡先生看著自己的兒子,臉上的表情又愛又恨。「聽著,小凱。這是你的相機,這點無庸置疑。你想拿這台相機怎麼辦都行,但是……」

  「爸,這台相機為什麼會這樣,難道你一點興趣都沒有嗎?」

  「完全沒有。」德勒凡先生說。

  這回輪到凱文翻白眼了。德勒凡太太的視線不停在他們之間遊走,就像在看一場精彩的網球比賽。這是真的,她看著兒子和丈夫彼此想要說服對方已經很多年了,卻一點也不厭倦。她有時不免覺得,不知他們是否有一天會發現兩人其實極為相像。

  「好吧,我想再考慮一陣子。」

  「沒問題。我只是想讓你知道,明天我可以去大賣場一趟,把這玩意兒換掉……如果你希望我去換,他們也願意無視那些裂痕的話。就這樣而已。如果你想留著也行,那我就和這件事沒關係了。」他作勢拍了拍雙手的灰塵,表達自己的意見。

  「我猜你一定不想聽聽我的意見。」梅格說。

  「沒錯。」凱文回答。

  「我們當然願意,梅格。」德勒凡太太說。

  「我猜這是一台擁有超自然能力的相機,」梅格說,一面舐著湯匙裡的冰淇淋。

  「或許它有什麼話想說。」

  「這太荒謬了。」德勒凡先生立即回答。

  「不,這才不會咧,」梅格說,「這是唯一說得通的解釋。你不這麼想,是因為你根本就不相信這種事。爸,要是有鬼從你前面飄過去,你甚至連看都看不見。小凱,你覺得呢?」

  有好一會兒,凱文沒有搭腔,也無法回答。他覺得好像有另一個閃光燈又亮了起來,但這回是在腦子裡,而非他眼前。

  「小凱?地球呼喚凱文?」

  「我想,你說的話或許還有點道理,小鬼。」他緩慢地回答。

  「哦,天啊,」德勒凡先生說,同時站了起來,「還真是佛萊迪和傑森對我的報復。我的兒子竟然覺得他的生日禮物是一台鬧鬼的相機?我要去睡了,但睡前我有件事非說不可。一台相機再三拍出同樣景物的相片,特別是相片裡的景色還很普通,這肯定是很無聊的超自然能力。」

  「可是……」凱文說,拿起那些相片,就像拿起一根可能當做凶器使用的撥火棒。

  「我想也該是上床睡覺的時間了,」德勒凡太太趕緊接話,「梅格,要是你非看完這部影史經典不可,可以在早上的時候把它看完。」

  「就快結束了!」梅格叫著。

  「我再帶她去睡吧,媽。」凱文說。十五分鐘後,那個不安好心的恰奇被收拾掉了(至少撐到片子最後),於是他帶著梅格上樓。不過那天晚上,凱文一直睡不太著。他在床上躺了好久,意識清醒,聽著夏季尾聲的強風吹拂著房子外頭的樹木,樹葉沙沙作響,像是在低聲傾訴些什麼。他不停想著,是什麼原因會讓一台相機再三拍出一模一樣的相片?其中有什麼意義嗎?最後他終於下定決心,要再保留這台太陽拍立得一陣子,這才開始有了睡意。

  這台相機是我的了,他又這麼想著,然後翻成側身、閉上雙眼,不過才四十秒便陷入了熟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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