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事典



作者:劉耿生

出版日:2005/07/16

定價:350元

優惠價:79折277

  • 庫存不足
內容簡介

  《清史事典》叢書,以清朝歷代皇帝做為分冊的依據,共十二帝,每帝均有「小傳」對其生平重要事蹟略作簡述,並用年表式開列其在位期間的重要大事,再以辭典式文字來詳解人、事、時、地的內容,使讀者一目瞭然,容易掌握當年的史實。是從事清史研究、教學及一般人士閱讀學習必備的便利工具書與讀本。
 
  本書為第10冊《同治事典》,以清穆宗同治皇帝一朝為主要內容,包括「同治皇帝小傳」、「同治皇帝年表」和「同治皇帝辭典」三大部分。時間從西元1862年到1875年,精選出513個辭條詳加解釋。書末附錄包含「同治皇帝后妃表」、「年代對照表」、「辭條檢索」及「譯名對照表」等,方便讀者查閱檢索。
 

作者.譯者簡介

  劉耿生
 
  1944年生,天津市人,1966年畢業於首都師範大學歷史系,1979年在中國人民大學檔案學院任教授至今。曾任台灣政治大學歷史系客座教授。所授課程:檔案文獻編纂學、檔案鑒辨學、檔案與史學、明清史和清初宗教研究等。主要著作:《檔案文獻編纂學》、《檔案的開發與利用》、《研檔論史文集》、《清代科技檔案研究》、《檔案真偽論》等。主持編纂《清初漕賦》、《北京自來水公司》、《蘇州絲綢》、《武漢物價》等大型檔案史料匯編。寫有學術論文60餘篇。
 

目錄

目錄
 
主編的話/陳捷先
 
前言
 
凡例
 
同治皇帝小傳
 
同治皇帝事典
 
附錄
 
 1.同治皇帝后妃表
 
 2.年代對照表
 
 3.辭條檢索
 
 4.譯名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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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文前言

  清朝是我國最後一個封建王朝,它集中國歷朝之大成,在歷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明末清初,它曾用 落後的政治措施及野蠻的軍事手段,給全國造成大規模的破壞,同時也遭到了各族人民的頑強反抗。但是,滿族又是一個朝氣蓬勃、虛心好學的少數民族,經過清初康熙、雍正、乾隆三朝一百多年的統治,國家統一,經濟繁榮,文化發展,使我國成為當時世界上數一數二的泱泱大國,比之漢唐,毫無遜色。由於封建專制制度自身無法擺脫的規律性,自乾隆後期,清王朝開始衰落。尤其從第一次鴉片戰爭開始,外國列強相繼入侵中國,大清王朝每況愈下,日薄西山,除喪權辱國、割地賠款,別無選擇。
 
  同治皇帝六歲登基,在位十三年,不過是個傀儡小皇帝,實權掌握在其生母慈禧太后手中,她通過「垂簾聽政」牢牢地控制了全國政權。慈禧素質修養低下,因而她治國無方,整人有術,使中國江河日下,成為列強瓜分掠奪的對象,同治朝是列強加緊入侵中國的重要時期,每讀這一段歷史,無不令每個中國人扼腕嘆惜。
 
  以史為鏡,鑑往知來。遠流出版公司編著的《清史事典》,集清史年表與清史辭典於一身,是很好的作法。年表以時間為經,事實為緯。收錄資料較少限制,既便知人,又可論世,內容易於充實,條理便於清晰,還可以對某些史料訂正錯誤、補充脫略、刪汰蕪雜、增補材料;而辭典言簡意賅、梳理史料、條分縷析、頭緒清楚、持論平實。將有關辭條納入年表中相應的歷史位置中去作縱橫研究,可對歷史進程一目瞭然,因而《清史事典》既是一部工具書,又是一部大清通史,它對於普及清史、研究清史,是不可多得的學術珍品,遠流出版公司做了一件功德無量的大好事。
 
  陳捷先教授是海峽兩岸首屈一指的清史專家,他對清史研究做出了傑出貢獻,應陳教授及遠流出版公司王榮文先生、李傳理先生、游奇惠小姐之邀,本人編著了此書,敬請同仁指正。
 
-編著者 劉耿生 中國人民大學檔案學院教授
 

精彩試閱

  【清穆宗】
 
  同治皇帝
 
  同治皇帝名愛新覺羅‧載淳,生於咸豐六年三月二十三日(1856.04.27),是咸豐皇帝奕?與葉赫那拉氏(慈禧)的獨生子。載淳於咸豐十一年十月初九日(1861.11.11)即帝位,時年六歲,由咸豐皇帝的皇后鈕祜祿氏和葉赫那拉氏「垂簾聽政」,政權實則操縱在葉赫那拉氏一人之手,故年號「同治」。同治十二年(1873)載淳十八歲親政,仍然是個傀儡皇帝,次年十二月初五日(1875.01.12)病卒,年十九歲。
 
  一、生母慈禧
 
  同治皇帝出生前後,其生母葉赫那拉氏(即後來的慈禧太后)的情況,是令很多讀者感興趣的問題,傳聞亦不少,尤其舊時稗官野史的渲染,加之現代文藝作品的胡編亂造,以假亂真,有必要對葉赫那拉氏的身世作一介紹。
 
  慈禧本名那拉氏,因其祖居在中國東北的葉赫部,故在當皇太后之前,稱其為「葉赫那拉氏」。她原是滿洲鑲藍旗人,屬於「下五旗」,在八旗中和皇族關係較遠;而「上三旗」在關外征戰時,由皇帝親自統領,位高勢尊。那拉氏生了同治皇帝,母以子貴,於咸豐十一年十二月十八日(1862.01.17)根據滿族的「抬旗」制度,被「抬」入「上三旗」中的鑲黃旗,因此在爾後的史傳中均寫她為「滿洲鑲黃旗」人。
 
  葉赫那拉氏生於道光十五年十月初十日(1835.11.29)。其父惠徵,於咸豐二年(1852)二月,任安徽寧池太廣道,他到任甫年餘,值太平軍攻入安徽,次年三月,惠徵「攜帶餉銀印信避至鎮江」,屬臨陣脫逃,被朝廷開缺。同年六月初三日(1853.07.08),因抑鬱悲懼,一病不起,客死於江蘇省鎮江府,時年四十九歲。
 
  那拉氏之外公惠顯,在道光朝歷任安徽臬司、駐藏大臣、工部左侍郎、京營右翼總兵及歸化城副都統等職,那拉氏幼年即生長在一個官宦之家,三代均為清朝中等官僚,力圖升遷,未能顯達,給幼年的那拉氏以深刻的影響。
 
  咸豐元年(1851),清廷頒詔「選秀女」,即令滿洲貴族家中,十三歲以上未婚女子入宮,由皇帝親定妃子,那拉氏由鑲藍旗佐領恩祥選送入宮。咸豐皇帝前後共有后妃十九人,他十七歲為皇子時娶太常寺少卿富泰女薩克達氏為妻,未久,她病故。他還娶廣西右江道穆揚阿女鈕祜祿氏為妻。他繼位後,於咸豐二年(1852)二月首先晉封鈕祜祿氏為「貞嬪」(清宮后妃排列名份為:后、貴妃、妃、嬪、貴人、答應、常在);同年五月,又破格封她為「貞貴妃」;六月,又封她為皇后,時鈕祜祿氏年僅十六歲,可見咸豐對她之滿意,但她始終無子女。
 
  位居皇后之下的是麗妃。她於咸豐二年(1852)二月入宮時是「貴人」;咸豐四年(1854)二月,晉封「麗嬪」;咸豐五年(1855)五月,為慶賀清軍剿滅太平天國北伐軍,只晉升她一人為「麗妃」。咸豐渴望麗妃給他生個兒子,他住在圓明園咸福宮後楹的同道堂,特令麗妃移住咸福宮,至今宮中還有咸豐黃箋朱筆寫的「咸豐九年月日,麗妃移住咸福宮大吉」字條。但受寵的麗妃只生一女,後嫁與符珍。另外玫嬪徐佳氏曾生一子,未命名而殤。客觀情況造成那拉氏後來的機遇。
 
  那拉氏於咸豐二年(1852)二月被咸豐選中,封為「蘭貴人」,同年五月初九日(1852.06.06)奉旨入宮。咸豐四年(1854)二月和麗貴人等同時被晉封為「懿嬪」,在后妃中居第三位。咸豐六年(1856)三月,二十二歲的懿嬪在儲秀宮生下咸豐唯一的兒子載淳,咸豐當即封她為懿妃;咸豐七年(1857)正月,又被晉封為「懿貴妃」,地位僅次於皇后。
 
  二、辛酉政變
 
  咸豐十年(1860),英、法兩國發動了第二次鴉片戰爭,由廣州經海路攻陷天津,進逼北京,咸豐進退失據,時而揚言「御駕親征」,時而策劃東逃熱河。那拉氏曾建議道:
 
  皇上在京可以鎮懾一切,聖駕若行,則宗廟無主,恐為夷人踐毀。昔周室東遷,天子蒙塵,永為後世之羞;今若遽棄京城而去,辱莫甚焉。
 
  她主張皇帝守在京城的建議,表現出她的政治見解,可惜未被才智平庸的咸豐採納,他攜后妃、五歲的載淳倉惶逃往承德避暑山莊,留下其六弟恭親王奕訢在京城準備與侵略者和談。
 
  咸豐十一年(1861)七月,咸豐皇帝在承德病危,召怡親王載垣、鄭親王端華、御前大臣景壽、協辦大學士肅順、軍機大臣穆蔭、吏部侍郎匡源、署禮部右侍郎杜翰、太僕寺卿焦祐瀛等八人至榻前,宣布立載淳為皇太子,根據清制,命上述八人「贊襄政務」,仿照康熙幼年繼位的作法。可是他又擔心當年「鰲拜專權」的歷史教訓重演,遂將隨身的「御賞」章交給皇后鈕祜祿氏掌管,把「同道堂」章交皇太子載淳(實則在那拉氏手中)掌管,爾後八大臣凡以皇上名義發布諭旨,首尾均要加蓋「御賞」和「同道堂」二印,才能生效,這就限制了八大臣的權力。
 
  是年七月十七日(1861.08.22),咸豐病逝避暑山莊,肅順等八大臣建議用「祺祥」為新的年號,並開始與那拉氏爭奪政權。八月初一日(1861.09.05),在北京的恭親王奕訢趕到承德「叩謁梓宮」後,希望單獨見見那拉氏,以密謀對策,肅順有所覺察,講「叔嫂當避嫌疑,且先帝賓天,皇太后居喪,尤不宜召見親王」。奕訢為表清白,請端華陪同晉見,肅順被迫說:「汝為兩宮叔嫂耳,何必我輩陪哉?」於是,那拉氏終於獲得了與奕訢單獨密謀的機會,那拉氏講了肅順專橫跋扈,目無太后的舉動,奕訢表示,已與外國人商議妥,只要回京,就可以解決肅順。
 
  八月初二日(1861.09.06),兵部侍郎勝保在那拉氏的支持下,不顧清廷有不准各地統兵大臣赴熱河弔喪的諭旨,逕自率兵經直隸北上,到熱河「哭奠」,實則對肅順集團施以軍事壓力。肅順不甘示弱,急調正在剿捻的蒙古親王僧格林沁來熱河,但僧格林沁無意捲入滿族上層的權力之爭,以軍務倥傯為由而拒絕。沒有軍界的支持,決定了肅順集團的失敗。
 
  此間,山東道監察御使董元醇感到有機可乘,企圖投機,八月初六日(1861.09.10),呈遞奏摺「奏請皇太后權理朝政並另簡親王輔政」,以討好那拉氏。八月十一日(1861.09.15),兩宮太后抱著小皇帝載淳召見八大臣,會議董元醇要太后「垂簾聽政」的請求,那拉氏與八大臣發生激烈舌戰,嚇得載淳尿濕褲子,那拉氏亦手戰不已,這在中國古代都是作臣子的死罪,但當時的那拉氏還鬥不過八大臣,被迫同意發出切責董元醇的上諭,表示大清朝「向無皇太后垂簾聽政之禮」。那拉氏回宮藉口太監安德海犯錯,將其押解北京處理,實則安回京城向奕訢及侍衛榮祿傳遞消息,準備政變。
 
  九月二十三日(1861.10.26),載淳在避暑山莊麗正門外跪送皇考咸豐的靈柩啟程回京,然後隨兩宮太后間道先行,靈柩笨重,移動困難,加之那拉氏政變心切,因而快速兼程,比靈柩提前四天到京,為政變贏得時間。九月二十九日(1861.11.01),載淳一行到京。次日,在奕訢策動下,大學士管理兵部事務賈楨、大學士管理戶部事務周祖培、戶部尚書沈兆霖、刑部尚書趙光等,聯名奏請兩宮太后垂簾聽政,那拉氏立即頒發諭旨,令王、大臣妥議此事,並降旨解除八大臣的各項職務,同時將載垣、端華、肅順拿問治罪,並任命恭親王奕訢為議政王,在軍機處行走;大學士桂良、戶部尚書沈兆霖、戶部右侍郎寶鋆著在軍機大臣上行走,鴻臚寺少卿曹毓瑛著在軍機大臣上學習行走,戶部右侍郎文祥著仍在軍機大臣上行走。那拉氏將自己人安插在要害部門,牢牢控制了政權。十月初六日(1861.11.08),載垣、端華、肅順分別被處死,將年號「祺祥」改為「同治」,意即「兩宮同治」,開始了那拉氏長達四十八年的獨裁統治。是年為辛酉年,因而史書將此次政變或曰「辛酉政變」,或曰「祺祥政變」。以肅順之才,亦必早知那拉氏之權力野心,肅順被捕後曾「瞋目叱端華、載垣曰:若早從吾言,何至有今日?」說明肅順早有先下手之意,無奈載垣、端華乃無能之輩,不能納其議。肅順平日跋扈,卻能禮賢下士,放手任用漢人,對清王朝頗多貢獻,他的失敗,對清王朝未必是好事。
 
  三、傀儡皇帝
 
  咸豐十一年十月初九日(1861.11.11),載淳即位於太和殿,定明年為同治元年(1862)。六歲的同治皇帝,從努爾哈齊算起,是第十個皇帝;從清朝入關算起,是第八個皇帝。他即位後,尊鈕祜祿氏為「母后皇太后」,亦稱「慈安皇太后」;尊稱那拉氏為「聖母皇太后」,亦稱「慈禧皇太后」。「慈禧」之名,由此而來。
 
  咸豐十一年十月十六日(1861.11.18),禮親王世鐸等會議奏准《垂簾章程》。十一月初一日(1861.12.02),載淳與兩宮太后同在養心殿開始「垂簾聽政」,王爵以下大學士、六部九卿等官員在養心殿外行跪拜禮,從此,兩宮太后日召議政王、軍機大臣同入對,「內外章奏,兩太后覽訖,王大臣擬旨,翌日進呈。閱定,兩太后以文宗賜同道堂小璽鈐識,仍以上旨頒示」。兩江總督曾國藩在同治七年十二月十四日(1869.01.26)的日記中較詳細地記錄了他被召見時,所見垂簾聽政的情景,他寫道:
 
  入養心殿之東間,皇上向西坐,皇太后在後黃縵之內;慈安太后在南,慈禧太后在北。余入門跪奏:「臣曾某恭請聖安。」旋免冠叩頭奏稱:「臣曾某叩謝天恩」畢,起行數步,跪於墊上。
 
  (西)太后問:「汝在江南事都辦完了?」
 
  對:「辦完了。」
 
  問:「勇都撤完了?」
 
  對:「都撤完了。」
 
  問:「遣撤幾多勇?」
 
  對:「撤的二萬人,留的尚有三萬。」
 
  問:「何處人多?」
 
  對:「安徽人多,湖南人也有些,不過數千;安徽人極多。」
 
  問:「撤得安靜?」
 
  對:「安靜。」
 
  問:「你一路來可安靜?」
 
  對:「路上很安靜,先恐有游勇滋事,卻倒平安無事。」
 
  問:「你出京多少年?」
 
  對:「臣出京十七年了。」
 
  ……
 
  問:「你從前在京,直隸的事自然知道!」
 
  對:「直隸的事臣也曉得些。」
 
  問:「直隸甚是空虛,你須好好練兵!」
 
  對:「臣的才力怕辦不好。」
 
  旋叩頭退出。
 
  此次曾國藩對慈禧的印象為:「兩宮才地平常,見面無一要語。皇上沖默,亦無從測之。」慈安是個養尊處優,對政治不感興趣的貴族夫人,其作風「和易,少思慮」,「見大臣吶吶如無語者……或竟月不決一事」,多為慈禧問話、決斷。載淳年幼無知,仍然必須日日臨朝,召見文武百官,一本正經地坐在寶座上,聽他根本不懂、也不感興趣的官話,既索然無味,又力加克制,以免有失「人君」儀度。此外,每年正月初一日,他還必須率王公大臣至慈寧宮向兩宮太后行禮;十二月,還要到撫辰殿向蒙古王公賜宴,都必須拘謹從事,因而幼年的皇帝認為當皇上是「苦差」。
 
  四、不堪造就
 
  小皇帝每日除了在養心殿當半天傀儡外,還要上半天課,皆是他極厭惡之事。鑑於明朝多昏君,最終導致明亡,清帝十分重視皇子的教育,認為人口稀少的滿族,只有培養出明君,才可使大清長治久安。因而,咸豐亦十分重視對載淳的教育,載淳五歲時,咸豐頒諭調河南學政李鴻藻來京,任載淳師傅。咸豐十一年三月初八日(1861.04.17),咸豐在承德決定載淳於四月初七日(1861.05.16)正式入學讀書,除時任翰林院編修的李鴻藻為大阿哥師傅,還命禮部侍郎伊精阿為專授滿文的「諳達」。
 
  載淳的學習態度,有一事可資窺其全豹:一天,載淳想請假逃學,李鴻藻督課甚嚴,堅決不允,載淳竟將書本怒擲於地,表示抗議,李仍不准,堅持讓載淳拾起書本,二人怒目相視,僵持許久,載淳才無可奈何拾起書本。李對載淳的評論是「資性平常,亦不樂攻苦」。
 
  自承德回京後,同治繼位,慈禧亦十分重視兒子的教育,於同治元年二月初二日(1862.03.02)發出上諭,除李鴻藻外,又加派禮部尚書‧前大學士祁寯藻、管理工部事務前大學士翁心存、工部尚書倭仁為載淳師傅;另外,禮部尚書倭什琿部為總諳達,與禮部左侍郎伊精阿、兵部尚書愛仁共同在弘德殿教授小皇帝經史及滿文。此外,還令惠親王綿愉在弘德殿常川照料,專司督責,綿愉子奕詳在弘德殿伴讀。恭親王奕訢總司稽查。集中了當時清廷中最好的師資服侍於同治。
 
  奕訢擬製了載淳日常作息時間及學習內容,奏請慈禧批准後,開始實行:每日至書房,先拉弓,次習蒙古語,再讀滿文書籍,然後讀漢文書籍。他八歲以前每日僅學習約二小時,主要讀書識字,八歲以後每日學習約四小時,稱「整功課」,既要誦讀,又要與師傅討論經史。七歲開始學習步射,十歲後練習打槍。自入學後,每隔五日,於書房下課後在宮中長街學習騎馬,騎馬時,令是日教讀滿文書籍之諳達壓馬,三四個御前大臣教習。
 
  同治元年二月初二日(1862.03.02),載淳正式在皇宮入學,先到聖人堂向至聖先師孔子行禮,各位師傅均在上書房廊下北向站班,然後載淳到弘德殿坐上寶座,接受綿愉、奕訢及各位師傅、諳達、御前大臣、內務府大臣叩拜的「君臣大禮」,載淳再起立向各位師傅作揖還「師生之禮」,隨後入室面向東坐,祁寯藻面向西坐,展書授讀。其他師傅皆坐室內門旁,伴讀奕詳則坐西壁下。
 
  載淳的師傅皆飽學之士,各有所長,更是盡心盡力。倭仁呈進所輯《古帝王事蹟》及《古今臣工奏議》二帙,名《啟心金鑑》,陳列弘德殿中,供載淳隨時翻閱,倭仁是個食古不化的理學大師,言必稱「程朱」。載淳課後要謁見慈禧,儘管慈禧文化程度很低,但仍細細詢問兒子讀了什麼書,某句作何解等等。一天,載淳答稱倭仁所教之「太極圖說、西銘之類艱深莫從獲解」,慈禧立即轉告綿愉、奕訢等,「於是,罷習性理書,日誦唯五經四書、《通鑑輯覽》。經皆宋、元人注,鑑則高宗御批也。」
 
  此外,景其浚則呈遞《歷代君鑑》,李棠階奏請講解《御批通鑑輯覽》及《大學衍義》,祁寯藻教書總喜歡引述許慎《說文解字》。對於同治的學習情況,師傅們很不滿意;同治二年(1863)十月,祁寯藻、倭仁、李鴻藻奏請「黜浮靡以固聖德」,說明同治小小年紀,作風「浮靡」,有違「聖德」;慈禧、慈安也為此降旨,稱「屏斥玩好、游觀、興作諸務,祁寯藻等各朝夕納誨,養成令德,以端治本而懋躬行」。同治三年(1864)之後,李鴻藻對快十歲的小皇帝學習成績仍不滿意,在日記中經常記載說:「功課甚順」、「功課尤順」、「功課尚順」,以如此口氣寫皇帝讀書,看來很是勉強。同治四年二月初四日(1865.03.01),慈禧又命翰林院檢討徐桐在弘德殿行走,教載淳讀書;八月初五日(1865.09.24),慈禧命太常寺卿奕慶在弘德殿行走,教授滿文;十一月十一日(1865.12.28),慈禧命詹事府右中允翁同龢在弘德殿行走,教皇帝讀書。從頻繁調換師傅這一現象分析,很可能載淳學習不好,只能拿老師開刀,曾國藩的幕僚趙烈文在同治六年五月二十日(1867.06.21)的日記中寫道:
 
  是日聞竹莊言:今上聰慧而不喜讀。一日,與師傅執拗,師傅無可如何,涕下以諫,時御書適讀至「君子不器」,上以手掩「器」下二口,招之曰:「師傅看此句何解?」蓋以為「君子不哭」也。其敏如此。又讀「曰若稽古帝堯,曰若稽古帝堯」,帝字皆讀「屁」字。
 
  同治八年(1869),載淳十四歲,李鴻藻給載淳出作文題「任賢圖治」,他用了差不多一小時,才吃力地寫出了這麼幾句話:「治天下之道莫大於用人,然人不同,有君子焉,有小人焉,心辨其賢否,而後能擇賢而用之,則天下治矣。」他拼湊了這幾句話,說明其思路尚屬正常。
 
  是年李鴻藻向慈禧匯報載淳學業,謂「聖學宜勤,今年須學作論」,可見他平日學習不夠「勤」,慈禧說:「講書不必太多,以能記為主。」說明許多文章載淳背不下來。同治十年(1871),他十六歲,行將親政,有可能獨立處理國家大事,但學習成績日益下降,慈禧、李鴻藻、翁同龢為此事傷透了腦筋,翁同龢在日記中寫道,他在同治十年(1871)正月、二月見到載淳的學習情況:
 
  (正月二十四日,載淳)讀甚倦,仍如去年也。
 
  (正月二十五日)看摺時精神極散,雖竭力鼓舞,終倦於思索。
 
  (正月二十九日)讀生書猶可,餘則倦不可支,且有嬉笑,滿書極吃力,講摺(即講解奏摺,以學習讀懂奏摺)尤不著力,真無可奈何也。
 
  (二月初六日)晨讀尚好,講摺又極難。讀《大學衍義》時亦神情不屬,不免動聲色。數日來,無精神則倦,有精神則嬉笑,難於著力,奈何?
 
  (二月初八日)課題(作文)「重農貴粟」,文思極澀,初稿無一字可留,且虛字亦不順,乃逐字拆開講過,仍湊泊而成,數數未畢。遂作詩,詩亦不佳。如此光景,奈何?奈何?
 
  (二月十三日)軍機見時,兩宮詢書房功課,並以上不能辨字體為言,有譙責之意。
 
  (二月二十七日)兩宮諭問書房功課極細,有「不過磨功夫」、「見書即怕」及「認字不清」、「以後須字字斟酌,看摺奏要緊」等語。
 
  清朝文網森嚴,望文生意,捕風捉影,無人敢寫當朝皇帝一個「不」字,翁同龢不會不懂這些,尤其慈禧重用他,如他在同治五年正月十二日(1866.02.26)的日記中寫道:「皇太后諭李鴻藻云:翁同龢講《帝鑑》,甚明暢,上頗樂聽。」他心存感激,但在日記中仍寫皇帝劣跡,恐怕這位小皇帝學習情況比這還要糟糕得多。當然,亦不能全怪載淳,讓一個七八歲的兒童讀艱澀難懂的程朱理學,師傅又多愚不可及,呆板迂腐,小皇帝對學習毫無興趣,亦在情理之中。
 
  五、宮廷矛盾
 
  就在載淳厭倦學習的同時,宮中爆發了慈禧和恭親王奕訢之間的權力之爭,表現形式是「蔡壽祺案」。
 
  慈禧發動政變成功後,曾對奕訢十分信任,封他為議政王、在軍機處行走、賞食親王雙俸,並令其弟醇親王奕?掌管神機營,訓練精兵。在奕訢的主事下,平息了太平天國和捻軍,興辦了一些洋務事業,使清王朝得以苟延殘喘,因而被渲染為所謂的「同光中興」。但是,慈禧是個權力欲極強的獨裁者,她不能容忍能力高於她的奕訢權力過大,二人逐漸產生矛盾。
 
  有個翰林院編修蔡壽祺,窺測到這一內幕,感到有機可乘,慈禧正欲找個打手,發現蔡壽祺躍躍欲試,遂授意蔡向奕訢發難,蔡於同治四年三月初四日(1865.03.30)上奏,名為痛陳時弊,實則點名奕訢「貪墨、驕盈、攬權、徇私」四大罪狀:
 
  近來竟有貪庸誤事,因挾重貲而內膺重任者;有聚斂殃民,因善夤緣而外任封疆者。至各省監司出缺,往往用軍營驟進之人,而夙昔諳練軍務通達吏治之員,反皆棄置不用,臣民疑慮,則以為議政王(奕訢)之貪墨。自金陵克復後,票擬諭旨多有大功告成字樣,現在各省逆氛尚熾,軍務何嘗告竣?……群相粉飾,臣民猜疑,則以議政王驕盈故也……臣愚以為議政王若於此時引為己過,歸政朝廷,退居藩邸,請別擇懿親議政,多任老成,參贊密勿,方可保全名位,永荷天庥。
 
  蔡壽祺的彈劾,核心是讓奕訢「歸政朝廷,退居藩邸」。蔡壽祺的指控雖然嚴厲,但並非空穴來風。關於奕訢的「貪墨」,在王闓運的《祺祥故事》中有所披露:
 
  奕訢及入樞廷,需索尤繁,王恒憂之。福晉父(桂良)故總督也,頗習外事,則以提門包為充用常例,王試行之,而財足用,於是府中賄賂公行,珍貨猥積,流言頗聞,福晉亦患之。
 
 
 
  清制,王貝勒不得收納,奕訢允許岳父桂良「以提門包為充用常例」,於晚清賣官鬻爵、賄賂公行,起到了很壞的作用。對於奕訢之驕盈,《祺祥故事》亦有述及:
 
  王既被親用,每日朝輒立談移晷,宮監進茗飲,兩宮必曰:「給六爺茶。」一日召對頗久,(恭親)王立御案前,舉甌將飲,忽悟此御茶也,乃還置原處,兩宮哂焉。
 
  奕訢竟忘乎所以地在兩宮太后前欲飲御茶,這在當時是嚴重的僭越行為,可見其平日所為。慈禧見到蔡壽祺的奏摺後,一日對奕訢說:「有人劾汝」,並示以奏摺,奕訢追問何人所奏?慈禧答以「蔡壽祺」,奕訢說:「蔡壽祺非好人」,欲逮問之,兩宮甚怒,次日召見諸臣,宣讀了以同治帝名義,慈禧親筆起草的上諭,錯字連篇,文理不通,係現在所存極稀有的慈禧手跡,經訂正抄錄全文如下:
 
  諭在廷王大臣等同看:朕奉兩宮太后懿旨:本月初五日,據蔡壽祺奏,恭親王辦事循情、貪墨、驕盈、攬權,多招物議,種種情形等弊。似此重情,何以能辦公事?查辦雖無實據,事出有因,究屬曖昧之事,難以懸揣!恭親王從議政以來,妄自尊大,諸多狂傲,倚仗爵高權重,目無君上,看朕沖齡,諸多挾制,往往暗使離間,不可細問。每日召見,趾高氣揚,言語之間,許多取巧,滿口中胡談亂道,似此情形,以後何以能辦國事?若不及早宣示,朕親政之時何以能用人行政?似此種種重大情形,姑免深究,方知朕寬大之恩。恭親王著毋庸在軍機處議政,革去一切差使,不准干預公事,方是朕保全之至意。特諭。
 
  平心而論,以慈禧之才學,能寫出此諭,實屬不易,亦可見其精明能幹。慈禧對群臣說:「奕訢植黨擅政,漸不能堪,欲重治其罪。」諸臣皆官場老手,心中明白:慈禧畢竟女流,最終還得依仗奕訢主持政務,且又是「叔嫂之爭」,很有可能和解,因而多為自己留條後路,而不願介入此事,眾人遂以「事發突然」為由,莫敢對答。慈禧見狀,又說:「諸臣當念先帝,勿畏王,王罪不可逭,宜速議。」大學士周祖培謂:「此兩宮乾斷,非臣等所敢知。」慈禧曰:「若然,何用汝曹為?他日皇帝長成,汝等獨無咎乎?」周祖培見慈禧以同治長大相威脅,只能緩衝一下,說:「此事須有實據,容臣等退後詳察以聞,並請大學士倭仁共治之。」
 
  越日,諸臣在內閣召蔡壽祺,追問其所奏之根據,蔡氏供稱:「四大罪狀率皆見聞,惟挾重貲而內膺重任,善夤緣而外任封疆者,乃是指總理衙門大臣薛煥、山西巡撫劉蓉。」三月初七日(1865.04.02)倭仁等上奏,謂蔡摺「所言無實據」,又謂恭王「如嚴以律己,何致屢遭物議?故貪墨、驕盈、攬權、徇私各款,雖不能指出實據,恐未必盡出無因」,這是個模稜兩可,兩邊討好的奏摺,遞上後,惇親王奕?於三月初七日上奏,直接為恭親王奕訢申辯:
 
  恭親王自議政以來,辦理事務,未聞有昭著劣跡,惟召對時言語詞氣之間,諸多不檢,究非臣民所共見共聞;而被參各款,查辦又無實據,若遽行罷斥,竊恐傳聞中外,議論紛然,於用人行政,似有關係,殊非淺鮮。臣愚昧之見,請皇太后、皇上恩施格外,飭下王公大臣集議,請旨施行。
 
  奕?是道光皇帝第五子,咸豐皇帝之胞弟,過繼給惇親王綿愷,乃皇室中最年長者,他出面為奕訢講話,慈禧不能不給點面子。三月初九日(1865.04.04)早,慈禧在召見倭仁、周祖培等人時又說:
 
  恭王狂肆已甚,必不可復用……惇王今為疏爭,前年在熱河言恭王欲反者非惇王耶?汝曹為我平治之。
 
  群臣弄不清慈禧的葫蘆裡究竟裝的什麼藥?從爾後她的作為看,由於她生性狡猾,在國家緊急關頭,經常是出爾反爾、朝令夕改、推卸責任,在對待奕訢的態度上,亦如是。三月十三日(1865.04.08),奕訢胞弟醇郡王奕?自東陵返回京師,聞訊後即上奏慈禧:
 
  恭親王事繁任重,其勉圖報?之心,為臣民所共見,至其往往有失檢點之處,乃小節之虧,似非敢有心驕傲,且被參各款,本無實據,若因此遽爾罷斥,不免駭人聽聞,於用人行政,殊有關係。
 
  奕?為乃兄求情上奏同時,一些外國駐京使節亦對此事表示關注,內閣大臣以表示支持奕?意見者居多,面對這種形勢,慈禧一改初衷,於三月十六日(1865.04.11)頒諭曰:
 
  茲覽王公大學士所奏,僉以恭親王咎雖自取,尚可錄用,與朝廷之意正相吻合,現既明白宣示,恭親王著即加恩仍在內廷行走,並仍管理總理各國事務衙門。
 
  在這道上諭中,雖然恢復了奕訢部分職務,但仍然未讓他回到政權核心軍機處,因而不少大臣繼續上奏為他求情。四月十四日(1865.05.08)兩宮太后召見奕訢,面加訓誡,奕訢「伏地痛哭,無以自容……深自引咎,頗知愧悔」,慈禧又恢復了奕訢軍機大臣之職,並令肅親王華豐會訊蔡壽祺為何參糾奕訢?替罪羊蔡壽祺只得承認「誤信風聞,遽行入奏」,「願受應得之咎」。
 
  通過同治四年(1865)發生的這場風波,儘管奕訢仍然保住了以前的職位,但權力已大大削弱,他也認識到了慈禧之心狠手毒,而慈禧也沒有料到竟會有如此眾多大臣代為奕訢懇請,只有守舊派頭領倭仁,對慈禧亦步亦趨,其中很大成分是他極端仇視奕訢、文祥等人的洋務政策。慈禧尤其考慮到了洋人支持奕訢,何況滿朝尚無一人能夠取而代之,慈禧遂又留用奕訢,經過三十九天的折衝起伏,最終只解除了奕訢「議政王」這一虛職。
 
  在這期間又有「安德海案」。安德海本一小太監,因在「辛酉政變」中冒死為慈禧傳遞消息,行數百里從熱河避暑山莊到京城,通知奕訢發動政變,因而慈禧掌權後,封安為總管太監,視為心腹;又因慈禧身為太后,礙於禮制,不能隨便與大臣見面,需太監轉達諭旨,這就使得安德海的地位更顯重要。安德海不知檢束,收受賄賂,得意忘形。平日在宮中充當慈禧耳目,甚至為表忠心,向慈禧密報同治皇帝行蹤並告狀,同治因此對安恨之入骨,據說曾於宮中「以小刀斷泥人首」,稱之為「殺小安子」。
 
  同治八年(1869),慈禧授意安德海前往蘇州為同治皇帝採辦大婚用龍袍。清乾隆時曾有諭旨,太監不准擅自出京,以避免明朝之閹患。慈禧將命安德海出京之事告訴同治,同治「陽為贊成」,暗中卻與慈安太后達成默契,謂安德海「出都門一步,即可斬」。七月初六日(1869.08.13),安率隨從三十多人乘船沿運河南下,船上掛有日形三足烏旗一面,船旁有龍鳳旗幟,並帶有男女多人,且有女樂,調絲品竹,設宴作樂,一路招搖,兩岸觀者如堵。七月二十一日(1869.08.28)為安生日,竟中設龍衣,男女羅拜。七月二十九日(1869.09.05),山東巡撫丁寶楨以安姓太監「自稱奉旨差遣,招搖煽惑,真偽不辨」,上奏朝廷,恰值慈禧正在病中,同治立即命奕訢召內務府大臣面對,並親自召見軍機大臣,公開表示「此曹如此,該殺之至」。軍機大臣根據同治上諭,迅速擬旨飛寄丁寶楨,命他「迅速派委幹員,於所屬地方將六品藍翎安姓太監嚴密查拿,令隨從人等指證確實,毋庸審訊,即行正法」。八月初二日(1869.09.07),安德海在山東泰安為知縣何毓福誘捕,安德海等二十人旋被解往濟南正法。及至軍機處嚴處安德海的廷寄發出以後,慈禧才知安德海的事情已經鬧大,她對兒子載淳擅自主張極為不滿,卻也無可奈何。
 
  安德海被正法,得到朝野交口稱讚,主要大家擔心出現宦官干政,因而丁寶楨聲譽頗佳,成為風雲人物。綜觀有清一代,因吸取了明亡教訓,始終未出現宦官擅權。這件事也反映出清廷內部的矛盾。
 
  六、天津教案
 
  同治九年(1870),天津市民中傳聞望海樓法國教堂設的育嬰堂虐死嬰兒數十名,遂聚眾到教堂說理,法國領事豐大業(Henri Victor Fontanier,1830-1870)持槍往見北洋通商大臣崇厚,並開槍恫嚇,又在路上向天津知縣劉傑開槍,擊傷隨從一名,群眾怒不可遏,打死豐大業,焚毀法、英、美教堂及法領事署。事發後,英、美、法等七國軍艦集結天津煙台一帶示威。
 
  清廷在如何處理天津教案問題上,形成兩派,奕訢、曾國藩、李鴻章、文祥、寶鋆、沈桂芬、董恂為一派,力言洋人無迷拐事,挖眼剖心,並無確據,教堂蒙受不白之冤,請降明旨昭雪,並請將天津知府張光藻、知縣劉傑交刑部治罪;而慈禧、同治和奕?、翁同龢、倭仁等為一派,他們堅持對法國態度要強硬。
 
  奉命處理此事的曾國藩於六月二十三日(1870.07.21)上奏,稱教堂「挖眼剖心,則全係謠傳,毫無實據」,建議朝廷明降諭旨,「布告天下咸使聞知,一以雪洋人之冤,一以解士民之惑」。六月二十四日(1870.07.22),兩宮太后在乾清宮西暖閣召集諸王、軍機大臣、御前大臣、總理衙門諸臣會商天津教案處置方略,會議圍繞曾國藩奏摺展開討論。慈禧表示想聽聽大家的意見。惇親王奕?只是不著邊際地說:「惟民為邦本,民心失而天下解體。」奕?也強調「民心宜順」,並說「天津府、縣無罪」,還指責「總理衙門照會內有媚敵之語」、「有失國體」。而另一派的寶鋆、董恂見對方借機攻擊奕訢,則極力反駁,雙方發生爭辯,慈禧反而給調解道:「夷人是我世仇,爾等若能出一策滅夷,我二人雖死甘心。且皇帝幼沖,諸事當從長計較。」翁同龢從中調和:「此兩皆天下人心所繫,國法是非所繫,望再申問曾(國藩)某,此後如無要求,尚可曲從,倘無把握,則宜從緩,似不必於立談間定議。」但是,奕訢仍然堅持按曾國藩的意見辦,得到慈禧的同意。最後以處死中國百姓、處置天津地方官、賠禮道歉,了結此案。
 
  奕?對如此處理天津教案深為不滿,憤而請辭一切差使,不願與「汲汲以曲徇夷心為務」的人共事,經慈禧溫諭挽留,始於同治十年正月二十六日(1871.03.16)銷假上朝,親遞手書密摺,雖然隻字未提奕訢之名,但借天津教案一事,句句指責奕訢,挑撥奕訢與慈禧太后關係,如說:「欲盡君臣大義,每傷兄弟私情」,「辦夷之臣即秉政之臣」,皆在攻擊奕訢,並暗示慈禧應再次罷黜奕訢。慈禧也看到了奕訢的權力及影響仍然很大,可是通過天津教案之事,她感到和洋人打交道還要靠奕訢,而且沒有罷免他的藉口,不過在天津教案後還是將奕訢的重要助手文祥開去了國子監、理藩院、閱兵大臣及嚮導處的差使,以削弱奕訢一派的勢力。
 
  七、同治大婚
 
  同治皇帝載淳年齡漸長,滿清貴族又盛行早婚習俗,因而慈禧忙於為兒子選后,她喜歡員外郎鳳秀之女富察氏,慈安喜歡侍講崇綺之女阿魯特氏,二人無法議定,乃由載淳親定,載淳選中了阿魯特氏。同治十一年二月初三日(1872.03.11)發出上諭:
 
  欽奉慈安皇太后、慈禧皇太后懿旨:……茲選得翰林院侍講崇綺之女阿魯特氏,淑慎端莊,著立為皇后……又奉諭旨:皇帝大婚典禮……於本年九月舉行……又奉諭旨:員外郎鳳秀之女富察氏,著封為慧妃,知府崇齡之女赫舍里氏著封為瑜嬪,前任副都統賽尚阿之女阿魯特氏(皇后之姑)著封為珣嬪。
 
  此外,還冊封西林覺羅氏為貴人,載淳的正式妻妾五人。同治十一年九月十二日(1872.10.13)舉行大婚典禮,婚後,皇后談吐得當,「帝命誦唐詩,無一字誤,益寵幸」。由於同治看中的這位皇后不是慈禧所內定的,因而她橫加干涉同治的私生活,據說,因阿魯特氏「體微豐,趨蹡弗便,乃故令奔走以勞苦之;復以其不嫻儀節責讓之。尤異者,謂帝行將親政,國事繁頤,宜節欲,勿時宿內寢」;此外,慈禧還對同治說:「鳳秀之女,屈為慧妃,宜加春遇。皇后年少,不嫻宮中禮節,勿常住其宮。」還「陰使內監,時復監視之」,同治「遂不入皇后後宮,亦不幸慧妃」,經常獨宿乾清宮,當然,這裡還另有原因。
 
  在同治身邊,終日有一群品質惡劣的小太監陪伴,對年幼的皇帝產生了非常壞的影響,一些大臣發現了這一問題,早在同治元年(1862)五月,前太常寺卿李棠階已經奏請「於師傅匡弼之餘,預杜左右近習之漸」;同治四年(1865)六月,御史穆緝香阿奏「請慎選侍御僕人」,慈禧立即命「內務府稽查,有便僻側媚者,舉實嚴懲」。同治八年(1869)六月,武英殿發生火災,倭仁、徐桐、翁同龢等再奏請同治「勤修聖德,以彌災變」,說明同治的「聖德」已經很成問題;隨著同治年齡的增大,有違「聖德」之事越發展越嚴重。同治十年(1871),載淳十六歲時,他與入弘德殿侍讀的奕訢之子載澂關係甚為融洽,載澂「敏捷有口給,獨得其歡」。一日,奕訢入弘德殿見載淳、載澂「方共演秦劇關王廟,狀至狎穢」,奕訢怒斥其子,「詞連帝」,載淳的貼身太監乘機以此激怒載淳,載淳憤而「將手刃之」。更有甚者,載澂還常引導載淳偷偷溜出皇宮,出遊酒肆戲樓,倭仁就曾經在什剎海撞見過他們,還有人在崇效寺、大宛試館見到過他們。另有宗室子弟及親信小太監投其所好,給同治講「市井間情狀」,「進諸小說淫詞、祕戲圖冊,帝益沉迷」,同治經常在外幽會伶人小六如、春眉,妓女小鳳等。有個太監名杜之錫,長得像個少女,同治亦和他有不正當關係;杜之鍚有一妹妹,在京城金魚池為娼,同治成了座上客,漸致忘返。
 
  自暴自棄的本性,加之大權旁落的現實,使得同治終日沉湎於酒色之中,他「引內務府郎中貴室為酒友」,召載澂入侍,「偕微服且作冶遊」,因而回宮以後經常獨居。
 
  八、開始親政
 
  根據清宮祖制,皇帝完婚,標誌著他已成熟,應該親政了,慈禧在名義上不能違背祖制,同治十二年(1873),載淳大婚後,十八歲時,兩宮太后以親政屆期,懿旨勉載淳「祇承家法,講求用人行政,毋荒典學」,歸政於載淳。正月二十六日(1873.02.23),百官詣慈寧門行慶賀禮,同治帝至太和殿接受王以下文武大臣官員朝賀,載淳親政,同時下詔表示自己要「恪遵慈訓,敬天法祖,勤政愛民」。兩宮太后再頒懿旨:「皇帝每日辦事召見後,仍詣弘德殿與諸臣虛衷討論。李鴻藻、徐桐、林天齡、桂清、廣壽均照常入值,盡心講貫。」繼續指導同治學習。這一天,在各口岸的中國船隻有史以來第一次在桅杆上掛起大清國旗龍旗,以示慶賀。
 
  同治親政之始,曾經「諭內務府核實樽節,於歲費六十萬外,不得借支」。但是幾乎同時,為了在三月間奉兩宮太后謁清東陵,同治下諭稱「沿途駐蹕地方,搭橋修道,並修理行宮等處工程,自應早為辦理」,命李鴻章飭令藩司速籌白銀一萬二千兩,用以「敬謹興修」清東陵。
 
  正月二十七日(1873.02.24),俄、德、美、英、法等國公使聯銜照會清總理衙門,稱:皇帝親政,外國使節若不面達慶忱,則有失職之愆,遂請覲見。清政府未予答覆。二月初七日(1873.03.05),五國公使復照會總理衙門,請確定日期覲見同治皇帝,是日,文祥赴俄使館與五國公使晤談,各公使又面提以覲見皇帝為緊要,文祥堅持各公使要向同治行三跪九叩君臣大禮,遭各公使拒絕。這一問題,在乾隆五十八年(1793)英皇特使馬?爾尼覲見乾隆皇帝時,也曾出現過。中國皇帝歷來認為自己是天下最高君主,所有人皆是臣民,外國皇帝也不例外,他們的使節見中國皇帝,自然要行君臣大禮,必須三跪九叩;而各國公使身為本國元首代表,認為行跪拜禮是對自己的侮辱,只答應行免冠五鞠躬禮,彼此各不相讓。
 
  四月初五日(1873.05.01),大學士李鴻章上奏曰:「各國使臣覲見,應寬其小節,示以大度……我朝向有待屬國一定之禮,而無待與國一定之禮……應斟酌時勢,權宜變通。」李鴻章在此正確指出,西方列強不是中國屬國,不能再堅持跪拜禮。四月十九日(1873.05.15),總理衙門根據李鴻章的建議,制訂了皇帝接見各國公使時的儀禮,主要一點是免去跪拜禮,這樣,各公使覲見同治成為可能。
 
  五月二十二日(1873.06.16),總理衙門照會日本大使副島種臣,通知他,俄、美、英、法、荷五國公使頭班覲見,副島為次班,分別覲見。次日,副島晤文祥,堅持應於頭班覲見,遭到文祥拒絕。二十五日(1873.06.19),副島聲稱拒絕覲見,準備回國。二十九日(1873.06.23),總理衙門派人勸解無效,不得已,三十日(1873.06.24),復通知副島准其參加頭班覲見。
 
  六月初五日(1873.06.29)是星期日,但當時的中國人沒有這個概念,通知各國公使於此日覲見。是日,早晨五點半,各國公使在總理衙門會合;六點,由崇厚引導前往皇城福華門,在此受到文祥的接待,款以茶點。八點半鐘,又被引見恭親王奕訢。九點整,同治皇帝在中南海紫光閣升上寶座,使節們開始覲見同治,這是大清歷史上皇帝首次接見外國使節。
 
  當時作為唯一的特派大使的日本副島種臣首先被單獨接見;然後全權公使和代辦按照他們到達北京的先後日期為序,排隊進入宮內,依次為:俄國公使倭良嘎哩(Genreal A. Vlangaly)、美國公使鏤斐迪(Frederick Ferdinand Low,1828-1894)、英國公使威妥瑪(Sir Thomas Francis Wade,1818-1895)、法國公使熱福理(Francois Louis Henri de Geofroy,1822-?)、荷蘭公使費果蓀(Jan Helenus Ferguson,1826-1908),他們由作為翻譯的俾士麥陪同,俾士麥既是使館中資格最老的翻譯官,也是暫時缺席的德國公使的代表。俄使倭良嘎哩以外交使團團長的身分代表各國使節致賀詞,接著,各公使向同治呈遞國書,行鞠躬禮,國書放在同治皇帝面前的桌案上,同治通過恭親王奕訢的口,對使臣所代表的國家元首表達謝意,此次覲見共用了半個小時。禮畢,在總理衙門設宴,西方公使以未於皇宮內設宴為由,辭謝而去,惟日本大使副島種臣以其居頭班被單獨接見為榮,參見宴會。
 
  同治還處理了列強進犯越南及我國臺灣的外交事件。同治十二年九月十六日(1873.11.05),法軍上尉安鄴(Marie Joseph Francois Garnier,1839-1873)奉西貢總督杜白蕾(Marie Jules Dupre,1813-1881)少將之命,率兵船兩艘、士兵一百八十名進犯河內。二十六日(1873.11.15),安鄴向越南政府提出商約五款,要求開放紅河,並定關稅,被拒絕後,法軍於三十日(1873.11.19)提出最後通牒,限令晚六時前接受條件,仍被拒絕;法軍遂於十月初一日(1873.11.20)晨攻城,上午十時攻占河內;十月初五日(1873.11.24)占領海陽,十六日(1873.12.05)占寧平,二十一日(1873.12.10)占南定。
 
  越南求援,同治皇帝即命兩廣總督瑞麟派兵由欽州出關,助越抗法。十一月初二日(1873.12.21),清駐越之劉永福黑旗軍,與越南駙馬黃佐炎部會合,列陣於河內郊外,安鄴出兵挑戰,劉永福揮軍猛進,陣斬安鄴,黑旗軍大勝。
 
  同治十三年四月初三日(1874.05.18),日本以琉球漁民飄到臺灣,被高山族所殺為藉口,派兵入侵臺灣琅嶠(今恒春半島),高山族抵抗,牡丹社酋長阿祿父子等十六人陣亡,日軍死六人(一說十四人),傷二十人。
 
  四月十四日(1874.05.29),同治命沈葆楨為欽差辦理臺灣等處海防兼理各國事務大臣,所有福建鎮、道等官均歸節制,並批准沈葆楨之奏請,在臺灣各海口添設炮臺,派總兵孫開華接辦廈門防務。同時,批准李鴻章之奏請,派唐定奎率所部淮軍勁旅由徐州開往臺灣備戰。同治還下令前湘軍水師主帥楊岳斌,湘軍統師曾國藩、鮑超、蔣益澧,前山東巡撫閻敬銘,前江蘇巡撫趙德轍,前江蘇巡撫丁日昌,前廣東巡撫郭松燾等來京商討抵抗日本侵臺事宜。
 
  當時日本國力還不足以和中國開戰,它看到清朝在臺灣問題上並不示弱,即命其駐華公使柳原前光與總理衙門談判,後又續派大久保利通來華談判,訂立《北京專條》,清政府賠償日本軍費五十萬兩,日軍撤出臺灣。這次日軍侵臺給同治很大刺激,他諭令李鶴年、文煜布置海防,籌撥臺防餉銀、軍火,並准其將閩省存款「移緩就急,酌量動用」,還允福建軍餉借用洋款二百萬元,以應急需,總理衙門專門呈上籌辦海防的章程,分練兵、簡器、造船、籌餉、用人、持久等項,同治即令轉發李鴻章等督撫大臣,令其詳議奏聞。
 
  同時,新疆也告急,中亞浩罕國軍事首領阿古柏入侵新疆,沙俄侵占伊犁,反映出同治親政後,國家處於四面受敵、多事之秋的狀態。
 
  九、修園風波
 
  早在同治七年(1868),滿族御史德泰就曾奏請修復在咸豐十年(1860)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被英法聯軍焚毀的圓明園,但是「未准,且獲嚴譴」。同治十二年(1873),廣東李光昭再次請修圓明園,並具呈內務府,願「報?木植」。九月,同治秉承慈禧的意旨,下令重修圓明園,以備兩宮太后「燕憩」,「用資頤養而遂孝思」,賞李光昭道員銜,任為圓明園工程監督,命往各省「采辦木植」。興修圓明園需銀一千萬兩以上,如此巨款在當時根本無法籌措,因此,同治諭旨一下,「中外錯愕」。
 
  十月初一日(1873.11.20),御史沈淮奏請緩修,以為「今時事艱難,仇人在國,即庫藏充溢,亦不當遽議興修」,同治大怒,立即召見,責以「大孝養忘之義」,並強調「兩宮皇太后保佑朕躬,親裁大政十有餘年,劬勞倍諸,而尚無休憩遊息之所,以承慈歡,朕心實為悚仄,是以諭令內務府大臣設法捐修,以備聖慈燕憩用資頤養」。另外,御史游百川亦「袖疏廷諍,諤諤數百言,聲震殿瓦」,但同治「皆不納」,下諭革其職務,並告誡群臣不准再行諫阻。
 
  慈禧對重修圓明園興致極高,親自繪製御園圖樣。在這樣形勢下,奕訢也不得不報?工銀二萬兩。而李光昭藉同治諭旨,遊遍川、楚、江、浙諸產木之地,「勒索肥己」。
 
  十月初八日(1873.11.27),內務府員司督促民工拆除被英法聯軍毀壞後的殘垣斷壁,十三年正月十九日(1874.03.07)各處正式開工,三月十二日(1874.04.27)同治視察園工,盤桓整日;三月下旬,又傳旨準備再到圓明園駐蹕,並詣黑龍潭拈香。三月二十四日(1874.05.09),奕?等御前大臣合疏諫阻,同治不為所動;四月初,又到安佑宮視察工程;五月十一日(1874.06.24),再次視察園工,皇帝如此熱中於游山玩水,令臣工反感。
 
  五月二十日(1874.07.03),總師傅李鴻藻上奏曰:皇帝「每月書房不過數次,且時刻匆促……不幾有讀書之名,無讀書之實乎?」並稱同治召見大臣每次只一二人,每人泛問三數語,人才之賢否,政事之得失,皆不得深悉。六月初四日(1874.07.17),侍講徐桐、廣壽再以星象示警為言,籲請同治「慎起居、嚴禁衛」,同治仍置若罔聞。
 
  奕訢見這個小皇帝實在不可救藥,忍無可忍,於七月十六日(1874.08.27)呈上《敬陳先烈請皇上及時定志用濟艱危摺》,歷舉清朝開國以來諸帝創業之艱難,說明守成之不易,希望同治能夠「畏天命」,「遵祖制」、「慎言動」、「納諫章」、「勤學問」、「重庫款」,規勸同治做個好皇帝。在這個奏摺上署名的有御前大臣、軍機大臣等十餘人。奕訢擔心這個不成才的小皇帝看不完該奏摺便置之一旁,甚至有可能連看都不看,故請求皇帝召見。
 
  七月十八日(1874.08.29),同治被迫召見軍機大臣及御前王大臣,奕訢請求停修圓明園,逐步指陳同治親政後的疏失,奕?、文祥也偕同力諫。同治閱此奏摺未及數行,便不耐煩地說:「我停工何如?爾等尚有何嘵舌?」奕訢回答:「臣等所奏尚多,不止停工一條,容臣宣誦!」遂從靴中取出奏摺底稿,逐條講讀,同治大怒曰:「此位讓你何如?」嚇得文祥伏地大慟,幾昏厥,奕?復泣諫,同治仍堅持「園工一事,未能遽止」。及至奕訢勸同治不要「微服」,意指他私出皇宮冶遊,夜不歸宿,同治一再追問「何從傳聞」,奕訢指實時間、地點,同治方啞口無言。
 
  七月二十七日(1874.09.07),同治主動召見奕訢,不問國事,只追問「微服」一事從何處聽說?奕訢無奈,只能說「臣子載澂」,同治怒及載澂。七月二十九日(1874.09.09),同治再次召見軍機大臣、御前大臣及弘德殿師傅,首先責備翁同龢為什麼保持緘默,他「微服」之事已滿朝皆知?又責備御史、給事中等言官,再攻擊奕訢、奕?「離間母子,把持政事」,奕訢、奕?極力申辯。翁同龢出來打圓場,說「今日事(圓明園)須有歸宿,請聖意先定,諸臣始得承旨。」同治說:「待十年或二十年,四海平定,庫項充裕時,園工可許再舉乎?」群臣齊稱「如天之福,彼時必當興修」,遂決定停止園工,改修「三海」(皇城西側之皇家園林南海、中海及北海),諸大臣怕同治生變,請軍機處立即擬旨。
 
促使同治下令停止修建圓明園,還有一個因素,即李光昭「浮報」銀兩一事敗露。經李鴻章查明,李光昭為圓明園所辦「木植」,係買自英法商人,原議定價為洋銀五萬四千餘元,而李光昭在向內務府呈報購運洋木費用時,卻謊稱值銀三十萬兩之多。事發後,李光昭又面求美領事代瞞價值。同治十三年七月初六日(1874.08.17),諭令將李光昭「先行革職,嚴行審究,照例懲辦」。李光昭所為,使同治帝自捫耳光。
 
  召見奕訢之後,同治心中惡氣未出,七月三十日(1874.09.10)頒上諭,盡革奕訢所有職務:
 
  朕自去歲正月二十六日親政以來,每逢召對恭親王時,言語之間,諸多失議,著加恩改為革去親王世襲罔替,降為郡王,仍在軍機大臣上行走,並載澂革去貝勒郡王銜,以示懲儆。
 
  意猶未盡的同治又於八月初一日(1874.09.11)再降諭旨:盡革惇王奕?、恭王奕訢、醇王奕?、御前大臣伯彥訥謨祜、景壽、奕劻,軍機大臣文祥、寶鋆、沈桂芬、李鴻藻等十人官職,指責他們「朋比謀為不軌」,遍召六部尚書、侍郎、左都御史、內閣學士,準備當眾宣布此諭。
 
  八月初一日(1874.09.11),兩宮太后得知此事,急至弘德殿面見群臣,「兩宮垂涕於上,皇上長跪於下」,慈禧說:「十年以來,無恭王何以有今日?皇上少未更事,昨諭著即撤銷。」同治不得不恢復所罷各官職務,並停修圓明園,一場鬧劇就此收場。
 
  自此至十月三十日(1874.12.08)同治生病,在這三個月中,同治仍厭惡學習,翁同龢在這一段日記中,連日寫著「傳無書房,遂出」;「傳自今至初八俱無書房」;「傳今日至十六皆無書房」;只在八月十九日(1874.09.29)記載說:「上至書齋,作《南苑閱武》七律一首,有細柳長楊一聯,甚工。」此外,對於修建三海、遊覽歌舞仍甚熱中,翁同龢在日記中屢有記載。
 
  十、同治之死
 
  同治十三年十月三十日(1874.12.08)生病,十二月初五日(1875.01.12)病逝,傳聞載淳因冶遊患梅毒而死,不僅在文藝作品,就是在一些嚴肅的論著中,亦如此記載,遂成晚清宮廷一大奇案。從清宮所藏檔案同治朝《萬歲爺天花喜進藥底簿》中御醫對同治臨死前診斷記錄檔案(即脈案)及處方進行研究,可以肯定他不是患梅毒而死,而是患天花沒有治好而去世的。
 
  載淳十月二十一日(1874.11.29)在西苑著涼,十月三十日(1874.12.08)發燒第一天,他「脈息浮數而細……發熱頭眩,胸滿煩悶,身酸腿軟,皮膚發出疹形未透」;第二天他「脈息浮數……咽喉乾痛,胸滿作嘔,頭眩身熱」;第三天因發燒而大便「四日未行」;第四天至第七天,天天皆「脈息滑數」、「脈息數大」。上述均為發燒導致脈搏加快症狀,說明起病很急。天花是由天花病毒引起的一種烈性傳染病,發病之初都要發高燒,這是急性傳染病的規律,體溫升一度,脈搏加跳十次。而梅毒為慢性病,無發燒症狀,病情發展緩慢。另外,患天花開始都要頭疼、背痛、發冷、寒顫等,脈案記載同治「十月三十日(1874.12.08)……發熱頭眩……身酸腿軟」;「十一月初二日(1874.12.10)……腰疼胸堵」;「十一月初三日(1874.12.11)……嗆咳腰疼」;「十一月初七日(1874.12.15)……腰疼腿酸,未能驟減」,皆為患天花初期典型症狀。而梅毒發病緩慢,無明顯全身症狀,表面像個健康人。
 
天花皮疹的形態、分布及轉化時間有一定的規律。在天花發病後的頭二天,皮膚上可見皮疹,即斑疹,但幾小時後迅速變為丘疹,丘疹呈圓形,邊緣清晰。同治發病第一日,脈案記載「皮膚發出疹形未透」,第二日,脈案記載「疹形透出,挾瘟痘」,「頭面周身疹中挾雜之痘顆粒透出,系屬天花二朝之喜」,「頭面頸項顆粒稠密,顏色紫滯」,這裡說的「瘟痘」,是指斑疹已轉為丘疹。自這天起御醫確診同治患了天花,在以後的脈案中均記為天花。
 
  天花皮疹發於額部、髮際、面頰、腕,逐漸延及臂、軀幹而至下肢,疹多見於身體暴露部位,即呈離心形分布,這與同治發病第二天脈案記載相同,直到十一月初七日(1874.12.15)仍「蒙頭蓋面,鎖項咽關」,與天花的分布特點吻合。
 
  天花在出疹後全身中毒症狀顯著減輕。脈案記:「十一月初三日(1874.12.11)……顆粒漸長,紫豔稍化,胸堵煩嘔俱退,大便已行,胃口漸開」;初四日(1874.12.12)「顆起長紫滯漸潤,內症俱見稍減」;初五日(1874.12.13)「已有放白之勢,飲食亦佳」;初六日(1874.12.14)「漿汁已行,飲食俱佳」,這些記載與天花症狀極相似。
 
  天花出疹後二至三日,丘疹開始灌漿,成為?疹,?疹中央凹下成臍形,周圍有紅暈。脈案中對此亦有記載:十一月初三日(1874.12.11)?疹顆粒「極實頂陷,攢簇紫滯」;初四日(1874.12.12)?疹「色豔板實,頂平不凸」;初五日(1874.12.13)「頂陷漸起」,「惟形欠飽滿」;初六日(1874.12.14)「漿汁已行」、「惟漿未充足,根暈未收」。上述症狀說明天花?疹頂陷為臍形。
 
  天花發病的第八天至第九天,?疹轉為膿?,膿?形成二至三日逐漸乾縮成痂,於發病的二至四周開始脫痂,脈案亦如此記載:十一月初八日(1874.12.16)「漿漸蒼老,盤暈赤色見退」;初九日(1874.12.17)「漸有收靨之勢,惟收靨較遲」。直到十一月初八日(1874.12.16)「痂漸脫落,滑濁漸止」,說明天花病已基本結束。
 
  梅毒則沒有如此明顯的急性病發病過程,梅毒發的斑疹如蠶豆大小,呈圓形或略帶不規則形,初起淡紅,二至三周後呈青色或綠色,並不是臍形,與天花?疹有明顯的區別,從同治的脈案看,沒有梅毒的跡象。另外,天花發病帶季節性,有嚴格的發病時間,一般在冬春發生,非其時不可能發生。同治發病在陰曆十月末,死於十二月初,與天花冬季發病相符,而患梅毒則不受季節限制。
 
  同治的天花結束後,十一月十九日(1874.12.27)起又皮膚感染,這一天的脈案記載「發熱頭眩俱退,惟溫毒乘虛流聚,腰間紅腫潰破,浸流膿水……頭項胳膊膝上發出痘疽腫毒」,這種「痘疽」即並發的皮膚感染。二十日(1874.12.28)「痘痂漸落,發熱咳嗽俱減」,天花漸癒,乃正常現象,但「腰疼重軟,漫腫流汁……頭項、胳膊、膝上發出痘疽腫疼」,說明已形成廣泛皮膚感染;二十二日(1874.12.30)感染惡化:「潰破流汁……其餘各外痘疽有已潰而毒未淨者,有未潰而仍腫者」;二十三日(1874.12.31)天花「痘痂俱落」、「惟腰間潰孔濃汁不減,紅腫不消,臀肉左右潰孔二處流汁」,以後逐日惡化,說明同治幾乎沒有抵抗力。
 
  這種病在口腔壞死部分迅速向周圍及深部發展,疼痛、惡臭,脈案記載:十一月二十九日(1875.01.06)「牙脹面腫」;三十日(1875.01.07)「面頰硬腫,牙浮口粘」;十二月初一日(1875.01.08)「面頰硬腫,牙齦黑糜口臭」;初二日(1875.01.09)「各處痘疽俱見正膿……唇腮硬腫,牙齦黑糜,舌乾口臭,大便黑黏」,說明開始便血,死期已近;初四日(1875.01.11)「牙齦黑臭,勢恐口疳穿腮,毒熱內擾」,御醫在這一天確診同治患了走馬牙疳,一種不治之症,初五日(1875.01.12)酉刻同治死亡。
 
  山東大學《文史哲》雜誌1989年載李鎮文章《同治究竟死於何病》,李鎮自稱祖上「數代為御醫,高祖李萬清是咸豐皇室太醫,曾為懿嬪(慈禧)遇喜診脈,確定慈禧懷孕而生同治。曾祖李德立就是給同治看病的主治御醫」,李德立的長子,李鎮的祖父「曾任光祿寺置正,在清廷供事多年」,1938年他曾告訴李鎮「同治確是死於梅毒」,李鎮還說:
 
  據祖父面告,同治之病經曾祖父精心治療,已有起色。十二月初四日(1875.01.11)午後,阿魯特氏(同治皇后)來東暖閣視疾,當時載淳神志清醒……(皇后)哭訴備受母后(慈禧)刁難之苦,皇帝亦親有感受,勸她暫且忍耐,待病好之後,總會有出頭的日子。可知載淳去世的前一天,所想的是病好之後的事,沒有預感到明天就要死了。不料(在窗外偷聽的)慈禧聽到此處正刺所忌,竟勃然大怒,立刻推幔闖入幃內,一把揪住皇后的頭髮,用力猛拖,一大撮頭髮連同頭皮都被拉了下來,又劈面猛擊一掌,頓時皇后血流滿面,慘不忍睹,慈禧又叫太監傳杖,棒打皇后,同治大驚,頓時昏厥,從床上跌落在地,病勢加劇,從此昏迷不醒,急傳先曾祖入閣請脈,但已牙關緊閉,滴藥不進,於次日夜晚死去。
 
  關於同治死因,前文已述。至於李鎮的這段描述,在社會上影響很大,廣為傳播,未見檔案史料記載,其事有無,姑不評論。僅以脈案對照可知:自十一月二十九日(1875.01.06)同治患走馬牙疳後,御醫們束手無策,脈案記載「正不制毒,病勢日時,溫補則恐陽亢,涼攻則防氣敗」,左右為難。到十二月初四日(即皇后挨打這一天,1875.01.11),同治「脈息弦數無力,上唇腫木腮紫腫硬」,這樣的狀態,不可能再經「精心治療已有起色」,更不可能有氣力「從床上跌落在地」。總之,同治因患天花後轉為走馬牙疳而死,而非死於梅毒。
 
  十二月初五日(1875.01.12),同治死前,急召李鴻藻入見,「與謀以貝勒載澍承大統,且口授遺詔,令李鴻藻書之」。李鴻藻立即去儲秀宮見慈禧,慈禧聽後大怒,撕碎遺詔,罵走李鴻藻。同治死後諡「繼天開運受中居正保大定功聖智誠孝信敏恭寬毅皇帝」,廟號穆宗,光緒五年(1879)三月,葬清東陵惠陵。
 
  關於皇位繼承,慈禧考慮到若為同治立嗣,阿魯特氏將成為皇太后,當由阿魯特氏「垂簾聽政」,慈禧則失去權力,她不能容忍這個結局。同治病死,慈禧立即將醇親王奕?四歲兒子載湉過繼給咸豐,慈禧仍以「母后」身分垂簾聽政,這就是光緒皇帝。同治皇后阿魯特氏處境尷尬,以光緒皇帝的「寡嫂」居宮中不成體統,慈禧對阿魯特氏之父崇綺說:「皇后如此悲痛,即可隨大行皇帝(同治)去罷。」其賜死之意,至為明顯,遂於同治病死後七十五日,絕食自盡,年僅二十二歲。
 
  同治帝載淳在位十三年,此間清政府依靠湘軍鎮壓了太平天國、捻軍和西北回民起義,並消滅了四川、雲南和貴州的農民起義。在曾國藩、李鴻章、丁日昌等人的倡導下,也辦了一些「洋務新政」。但是,所謂的「同治中興」和同治皇帝沒有什麼關係,因其年幼、親政時間短,又是個傀儡皇帝,故其在歷史上談不到有何貢獻。
 

產品規格

書號:N2010

裝訂:精裝

尺寸:15 × 21 × 2.49 cm

類別:史地類

分類號:627.76

頁數:384頁

重量:520公克

出版社:遠流出版

ISBN:9789573255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