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童話故事全集(全套4冊不分售) *舊版*》專文推薦
代序 ─ 格林童話與德國浪漫時期的民間文學/陳良吉博士 陳良吉 一. 格林兄弟的成長背景與人格特質 雅各。格林 (Jakob Grimm, 1785-1863)與威廉。格林 (Wilhelm Grimm,1786-1859)兩兄弟因所著的『兒童與家庭童話集』(Kinder- und Hausmarchen,1812-1815)而聞名。他們兄弟倆一輩子盡可能共同生活與工作 ─ 即使在威廉結婚之後,雅各終生未娶,仍與弟弟威廉一家共同生活與工作,直到死神拆散他們。根據他們自己的想法與說法,一方面是因為兩兄弟「已習慣於共同生活, 一個人獨處,會悲傷欲絕 」(雅各語),另一方面則因為他們共同規劃了一輩子的事業前景,願意終生共同奉獻給他們樂意從事的學術研究及民歌蒐集與撰寫的工作。 兩兄弟出生於萊因河畔的哈瑙(Hanau)城。父親菲力普。威廉(Philipp Wilhelm Grimm)原為律師,但英年早逝,由母親朵洛蒂雅(Dorothea)一人負擔家計,及依靠親戚的資助,兩兄弟方才得以完成在馬堡(Marburg)大學的法律學業。在母親去世後,養家的重擔立即落到哥哥雅各的身上。當時雅各年方二十三歲。 兩兄弟相親相愛、不離不棄的共同生活與工作,除了短暫因工作需要的分離之外,數十年如一日。這已經是世上少見的「傳奇」故事了。 除了兄友弟恭之外,他們最突出的人格特質是堅定不移地堅守著他們的工作崗位,專注於他們立志完成的終生志業。還有另一個人格特質,則是不向權威低頭的知識份子風範。值得特別一提的,就是「哥廷根七君子」的故事: 1837年,新的漢諾威國王恩斯特。奧克斯特二世 (Ernst August II.) 即位。因他拒絕向憲法宣誓,雖然政府官員與知識份子曾群起抗議,但最後都在威權之下妥協了。唯有在哥廷根大學任教的七位教授,包括格林兄弟在內,仍敢於聯名向國王請願,表示「國王廢除基本法是違法的行徑。他們做為教師,只有在傳授科學知識的同時,也堅守個人信仰,才能好好地影響青年一代」等等。當年十二月,國王惱羞成怒,免去此「哥廷根七君子」的職務。兩兄弟與另一位文學史教授格爾威努斯(Gervenus)甚至被勒令在三天內離開國境。被驅逐離開國境之日,哥大數百學生在冬天的酷寒中,徒步前往邊境為他們送行。最後的一刻,更為感人。學生們為表達對教授們的敬意,特別將馬匹從車轅卸下,將拖車皮帶套上自己的脖子,將親愛的老師們送至國境線上。在致詞、獻花與高唱愛國歌曲之後,才依依惜別。 回卡色勒閒居沒多久,兩人便應普魯士國王腓特烈。威廉四世 (Friedrich Wilhelm IV.) 之邀,赴柏林擔任皇家科學院院士,並在柏林大學執教。兄弟兩人與格林家沒有因此生活陷入困境。有此轉機,也算因禍得福,皇天有眼,不負正義之士了。 二. 格林童話產生的文學史背景 十八世紀的德國,一方面受法國啟蒙思想的影響,由赫爾德 (Johann Gottfried Herder, 1744-1803)領導的文學革命,掀起了向封建思想挑戰的「狂飆突進」(Sturm und Drang)文學浪潮; 後來又因法國大革命的震撼,而有古典文學的運動』,努力追求古典人道主義的理想,例如歌德的長篇小說:『威廉。麥斯特的學徒生涯』, 就凸顯了人文教育的重要 ─ 文學不僅在追求純粹的「純文學」的美學語言藝術,同時也在於完美人格的養成(Bildung)。席勒的『唐。卡洛斯』 (Don Carlos)(原意:卡洛斯先生)及歌德的『浮士德』(Faust)第一部,也完成於法國大革命前後,奠定了德國文學在世界文壇的地位。 與此同時,在古典主義文學達到高峰之際,另有一股洶湧的文學洪流為德國的思想界推波助瀾,那就是浪漫派文學運動。 十八世紀時先有施來格爾兄弟:奧古斯都。威廉。施來格爾與弗里德利希。施來格爾 (August Wilhem Schlegel, 1767-1845; Friedrich Schlegel, 1772-1829)開其端。他們兩人共同創辦德國早期浪漫主義刊物『雅典娜神殿』 (Athenaum)(1798-1800),形成浪漫派文學理論的一個領導中心。他們有一句名言,對浪漫文學定義得最為貼切:「浪漫文學是漸進的全一性文學。」 (見於其『片斷』(Fragmente)一書中)。 我們底下再引一些弗里德利希在『關於神話的談話』一文中的片斷,說明他對神話的理解與看法: 「在想像與愛的昇華中,每一個美的神話不是周圍自然的象形文字式的表露又是什麼呢?」 「神話有一個很大的優越。以往永遠逃脫意識的東西,在這裡卻以感性和精神的方式觀照出、並抓住了,就像靈魂在他四周的軀體中。通過這個軀體,靈魂閃進了我們的眼睛,對我們耳朵說話。」 「在那裡,素樸的沈思似乎本末倒置,荒唐古怪,否則就是單調愚蠢。因為,這是詩的開端:拋棄那個理性地思維著的理性具有的格式和章法,把我們重新置於想像的美的迷惘中,置於人類自然初始的混亂中。迄今為止,除了五彩繽紛的古代神祇之外,我不知道有什麼能夠更美地象徵這種混亂。」 「你們為什麼不願振作起來,復活偉大的古代文化這些燦爛的神祇?你們只要嘗試一次以(......)來全面考察古代神話,你們就會看到一切事物會以怎樣的新的光輝和生命呈現在你們面前。」 「此外,還必須重新發覺其他民族的神話,按其意蘊的深淺、美和文化教養的程度喚醒它們,以加速現代神話的產生。」 到十九世紀初年以後,有蒂克(Johann Ludwig Tiek, 1773-1853),諾瓦里斯(Novalis, 原名:Friedrich Leopold Freiherr von Hardenberg, 1772-1801) 等人的加入,浪漫派文學也已經進入了高潮。諾瓦利斯可以說是詩人、也是哲學家。他在抒情詩集『夜的頌歌』(1800)中,以生與死為主題。此詩集原是為其已故未婚妻而作;對他而言,「夜」是宣告諸神聖世界的女天使」, 人唯有在死亡中才能顯示出永恆的生命。在『斷片』一文中,他以簡潔的詞句,對詩與哲學,或詩人與哲學家之別,做了最精闢的定義與詮釋,然而其主旨則是在揉合此二者為一,是對生命與藝術的頌歌,同時也是哲學的冥想。對哲學與詩的統一之倡導,有其不可磨滅的功績。舉幾個簡單的例子: 「詩人是自然之概念的先知,而哲學家是概念之自然的先知。」 「如果說哲學家只是把一切安排得井然有序,詩人則解開一切束縛。」 「生是死的開始。生是為了死。死是結束,同時也是開始,是分離,同時也是更緊密的自我連結。通過死而完成了還原。」 「哪裡有兒童,那裡就有黃金時代。」 「寓言學包含著原型世界,他包括古代、現代和未來。」 又在他的論文『基督教世界或歐洲』中,他也強調信仰、生活與藝術的統一。他認為基督教應成為統治國家的基礎,而浪漫主義文學運動可以作為其主要支柱。同時,他跟許多浪漫派文學家一樣,也寫了一本童話小說:『塞斯的門徒』。因為他們都認為,只有童話才是表現神秘統一世界的最佳文學形式。另外,他有一部未完成的長篇小說:『海因里希。封。奧弗特丁根』(Heinrich von Ofterdingen)。他對此書在想像中創造出的主角, 一個鬱鬱寡歡的年輕抒情詩人,加以內心世界的描寫,令其在夢幻中探討以神秘的"小藍花"- 風信子與小玫瑰花為象徵的浪漫派詩歌之價值和本質,以宣揚神秘主義,對抗啟蒙哲學,及歌德在長篇小說『威廉。邁斯特』(William Meister)中所倡導的古典主義主題思想。 又如「瘋子詩人」賀德林 (Johann Christian Fridrich Holderlin, 1770-1843) 跟格林兄弟都是十九世紀德國浪漫主義文學家中的佼佼者。 這些浪漫派文學家與哲學家,他們關心民族前途與民間文學。格林兄弟曾不餘遺力,盡一切可能蒐集與編寫中古以來的德國童話與傳說,用動人的文筆,寫出了小市民及小兒所喜愛的民間文學作品。雖然兩兄弟本來僅將此工作當成是一種「愉快的附帶工作」,表面上目的僅僅在作為消遣及取悅小孩之用,而其實際的讀者群及其影響,卻遠遠超過了某一個年齡層或社會階層,而成為膾炙人口、老少咸宜的通俗文學作品了。格林兄弟所編撰的童話及小說,在文學與語文、語法教育上,都有可觀的、指標性的影響。 做為一個特殊的文類,我們可以將童話劃歸「敘述文學」(Narratives),其他屬於此類的,有例如傳奇,神話,謎語,經世箴言及笑話等等。這些文類,在語體上通常可以算是「民間文學」或「民俗文學」的語體。然而童話,則更有其異於其他敘述文學類型之處。有些民間文學是「真正的」民俗文學語體,而童話則通常並非直接是敘述者語言的忠實記錄,大多是經過文人修飾而成書的。可見,童話並非簡單的形式, 但是它 演變成了簡單形式而以在其文體中簡單形式發揮其作用並且有超越此文體的影響。換句話說,童話是從舊有的簡單形式衍生出來的。十七世紀還被貶為不刊登大雅之堂的童話故事,在十九世紀,經過古典派文學家如歌德及浪漫派語文學家格林兄弟的大力提倡,童話終於搖身一變,成為老少咸宜的文體,而童話文學也在拘謹的德國古典文學大廈裡,開闢了通向自由與幻想世界的一扇小窗。 類似自然詩與藝術詩的分別,到底童話應該完全忠於敘述者,保持粗俗的語言本質呢,還是應該變成所謂「詩人的童話」(Dichtermarchen)呢? 格林兄弟就曾經為此與他們的朋友阿爾尼姆(Achim von Arnim, 1781-1831)熱烈討論過:對雅各。格林而言,藝術詩是一種「調製」(如食物經調製而成精美的菜肴之類),而自然詩則是一種「由己造成的存在」(ein Sichvonselbstmachen)。 阿爾尼姆反對這種看法, 因為他不接受有自然形成「自然詩」的可能性。自然詩對他而言,仍是個體的一種創造。他的理由是,在格林童話中,他也發現了詩作的成分。然而這種詩作的努力,被俄國的民俗文學家阿撒竇斯基(Mark Asadowski)在『一個俄國女童話敘述者』一書中認為是說童話者個人的透過其「有創造性的民族精神」而創造的藝術作品。這個在格林兄弟與阿爾尼姆間所討論的主題,即童話是否一種自然詩之定義,其觀點表面上雖然呈兩極化,然而事實上則異中有同:例如在其對敘述者較高的評價這方面,仍有其相通之處 ─ 一位,一個說故事者不是單單傳遞作品的信息而已,同時他在各該民族中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 ─ 那就是, 他同時也是「具有創造性的個人」 ─ 因為他自己與社會及讀者交互影響的關係,他的作品,便是此藝術創造的結果。用藝術批評家班雅明(W.Benjamin,1892-1940)的話說,浪漫派文學批評家與讀者,都變成了「擴充的作者」,而「反思的主體,其實也就是藝術作品自身」了。 總而言之,格林兄弟成長於德國浪漫主義思潮的高峰期,對古代德國人心的純樸與生活中的詩情畫意,充滿了嚮往,同時也引發他們對德意志的鄉土及人民的熱愛。因此,他們決心以畢生精力,從事童話的蒐集與編撰,成為老少娛悅心靈之資。後來他們雖身為德國柏林大學德語教授與普魯士皇家學院的院士,對德國語言、詩歌及民間文學方面的研究,仍一如既往,數十年如一日,終於成就了學術上及文學史上不朽的功業,也成為兩個在世界上最知名的德國童話作家。 三. 德國浪漫派文學的特徵 十八世紀末十九世紀初,德國經歷了拿破崙征服戰爭的劫難,當時的文化與文學,卻因經過高壓與困頓,反而激盪出強大的反彈力量,並展現耀眼的「文學的彩虹」(尚。保羅, Jean Paul, 1763-1852語),也許也正因處在逆境中時,文學家的心靈格外活躍的關係吧。從浪漫主義在哲學、音樂方面等方面,德國都得到了輝煌的成就,例如康德、費希特、謝林、黑格爾等哲學家及海頓、莫札特、貝多芬等音樂家還有德國文學的兩大巨星:歌德與席勒,都是從古典進入浪漫主義之間的指標性的人物,享有世界性的聲譽。 浪漫主義可以說是一種對古典主義和理性主義的一種反動,他們追求無限及理性和感性的結合,在藝術方面強調個性的自由發展,反對古典主義合理性主義的普遍性及世界性的完美要求。他們意圖突破現實世界的羈絆、進入想像、夢幻與虛構的世界, 從意識的表層世界、進入潛意識的深層世界。 哲學理念上,費希特(Johann Gottlieb Fichte, 1762-1814)乃浪漫主義思想的重要支柱之一,也是近代觀念論的理論大師,是近代藝術哲學重要的奠基者之一。在德國文化發展史上,浪漫主義是德國民族文化對當時歐洲中心的希臘羅馬世界性文化及市民文化對宮廷文化尋求自主與解放的運動,其基本精神是反規範、反形式的。在費希特的哲學理念中,我們可以見到康德哲學「物自體」(Ding an sich)概念的進一步發展,因為他認為做為知識論起點的自我,不是有限經驗的自我,而是絕對的無限的自我,這是一種先驗的自由,本原的活動。在此哲學的潮流中,格林兄弟所蒐集的民俗童話故事,最能反映日耳曼民族神話傳統及世界觀。 童話乃是從民族中產生、由民間傳述、為百姓敘述並由民間掌握的文本之典型。 文學的浪漫主義潮流,在德國分成早期的浪漫主義與晚期的浪漫主義兩個時期。 上述以『雅典娜神殿』刊物成員為中心所形成的流派,是德國文學史上的「早期浪漫派」。至於十九世紀初(1805年左右),則在海德堡(Heidelberg)形成「晚期浪漫派」, 格林兄弟屬之。他們關心德意志民族前途,重視蒐集整理民間文化遺產。其大將先有阿爾尼姆和布倫塔諾(Achim von Arnim, Clemens Brentano),兩人合編了十六世紀以來的民歌集,名為『男童的神奇號角』 (Des Knaben Wunderhorn)。格林兄弟在卡色勒城(Kassel)認識了他們兩人之後,受到他們的感召,從此他們倆兄弟的人生觀與學術生涯,有了重大的轉變:從此他們便以德國古代詩歌和文學的蒐集整理做為他們終身的職志。對此威廉他自己即曾有過一個覺醒與感發,他說:「人們終究要認知一個事實,那就是,各民族古代時期,都有著他們陽光的第一束燦爛的朝陽與晚霞...」。 事實上,他倆除了利用做為圖書館員之便,廣為涉獵德國古代文學及語言作品之外,以22歲及21歲的小小年紀,已經在學術刊物上顯露鋒芒。哥哥雅各最早發表的論文,就曾討論傳奇和詩歌及歷史的關係。1811年出版了他第一本書,書名為『關於古德意志名歌』。1815年出版了第二本學術著作,是『關於神像及神柱的神話研究』。同年他還選譯了古西班牙美麗而稀奇的浪漫詩歌,弟弟威廉則在1811年出版了十六、七世紀古丹麥英雄詩、民歌與童話的翻譯集。威廉認為這本書很能表現出北方民族文學的特徵,那就是充滿了童話、原始、謎樣的而又粗野、殘酷的特性。這方面,只有西班牙的同類著作堪與比擬。1813年,他又出版了『三首古蘇格蘭歌曲之原文與翻譯』,附錄中詳盡與縝密地做了補遺和校勘的工作。至於兩兄弟第一次共同具名的著作是『八世紀兩首德意志最古老的詩』,出版於1812年。1815年則出版了『古伊達詩歌』,手抄本及其詮釋與說明。1813年到1816年,他們倆兄弟還共同刊行了一本學術雜誌,名為『古德意志的森林』,發刊大旨是:「助長古德意志學術及精神的再生,研討其與詩歌歷史的相關性及詩歌間的相互關係,及關於德意志及北方(北歐)民族流傳之英雄神話之詮釋」等等。 兩兄弟大學都在馬爾堡大學完成法律學業,而年輕時的主要工作卻是圖書館員。後來因緣湊合,蒐集童話故事,變成童話作家。這個「愉快的附帶工作」,卻成了令兩兄弟名垂青史而且舉世聞名的主因。雖然格林兄弟在日耳曼語言和文學學術領域內在當時也一樣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雅各經常在日爾曼語言學會中被推選為主席),但其世界性的知名度,與童話作家的身份相比,就微不足道了。因為格林童話不但在德國廣受歡迎 ─ 當兩兄弟在世時,已有整整五種版本,而每一版本大多加印至十版以上 ─ 在其他各國,至今已有約一百種語言的譯本,早就成為所有德國文學在世界上分佈最廣而家喻戶曉的作品了。 四. 格林童話的成書 格林童話的成書經過,本身就是一篇百讀不厭的童話故事。當兩兄弟在馬堡大學就讀法律時,曾跟薩威尼(Friedrich Karl von Savigny, )學法學史,跟瓦賀樂(Ludwig Wachler)學德國文學。透過薩威尼的介紹,他們才有了結識布倫塔諾的機緣,原來是為布氏跟阿爾尼姆合著之『男童的神秘號角』(Der Knabes Wunderhorn)介紹兩兄弟給她的姻親阿爾尼姆當研究助理,負責蒐集與該書所收集民歌相關背景的口傳傳奇故事與童話。格林兄弟對此工作的投入,確實也感動了布倫塔諾,為此他在1807年10月19日寫給阿爾尼姆的信中特別提及:「...我這裡與兩位非常可愛的、有舊德國風範的可信賴的朋友,姓格林的。我對他們原來是因為古詩歌而產生興趣,如今在兩年的緩慢、勤奮而有效率的研究之後,不但發現了關於整個浪漫詩歌豐富的主題、經驗等多視角特徵,同時更對他們倆雖然收集了(可貴的)寶藏而又十分謙虛的態度,驚異不置!」。 格林兄弟對他們待遇不高,但每天只對外開放三個鐘頭的圖書館員工作與工作環境非常滿意,因為他們在這裡有了他們一生中最安寧與收穫最多的日子。在那裡他們可以全心投入研究工作。甚至於波昂大學提供的教書職位,雅各都不予回應。 起初,他們的工作僅僅是為布倫塔諾的民歌研究提供準備工作,所收集資料是以布氏的研究對象之模式如藝術水準非常高的Moscherosch, Grimmelshausen 或 Philipp Otto Runge 等人,尤其是後者的著作為準繩。後來他們獨力收集與撰寫童話故事,大致上仍遵守Runge的風格,其重點有: 1)言簡意賅的並列句與合乎詞本義的言說; 2)善用同語重複及明白易懂的敘述; 3)強有力的與敏銳機智的幽默; 4)富於俗諺及摹聲詞彙; 5)努力建立藝術的文本結構; 6)嚴守敘述主題軸線的發展及結局的完成等等。 總而言之,雖然兩兄弟為了免於此原來不受重視的口傳文學體裁之流失而戮力於口頭敘述及書面資料的收集,其實他們也同時有所篩選,逐一建立起他們自己的童話文學體裁與風格。因為到底當時讀者群仍限於市民階級,只有維持相當的文學語言水準,才能為此被蔑視的文體爭取到足夠的支持者。太過於粗俗的故事,鮮少被列入考慮。 從1806年他們開始蒐集童話開始,先是限於他們相對狹隘的生活圈子中,參與口述的大都是黑森(Hessen)與哈瑙(Hanau)地區的中上流家庭出身的知識份子,其中又以年輕女子佔大多數。聚會場所,有格林家,有卡色勒城的「太陽藥房」的威樂德(Wild)家等等。 威樂德太太跟她的兩個女兒葛瑞琴(Gretchen) 與 竇爾琴(Dortchen)都是其中能者 ─ 後者後來嫁給威廉。還有哈森福魯格(Hassenpfug)家的三姊妹,也是箇中能手。整整花了六年功夫,一個個的童話故事被細心地記錄下來。1812年初,阿爾尼姆來訪,因他的鼓勵,故事集方才 得以付印。當年聖誕節前,第一版終於問世,僅一冊,是獻給布倫塔諾的妹妹貝緹娜,也就是阿爾尼姆的妻子及其子的。直到1815年,第二冊方才問世。他們將此書命名為『兒童與家庭童話』。1819年增補與修正版定梓。1822年,由威廉執筆,單獨出版了第三冊。全書的完整版,可以說就此大抵完成。我們參照1956年歌廷根(Gottingen)版,審視其內容,僅第三冊就有418頁的篇幅。分成五部分: 1. 各童話故事的註解,為兩百個故事的故事來源逐一說明; 2. 殘篇說明; 3. 考證; 4. 文獻出處。此部分佔有一百多頁的篇幅,是最具有學術性的,等於是「世界童話導論」之類的論述,是1856年版由威廉所加,對東方與西方各國的童話都有所論述。其中也曾對中東童話故事,如『天方夜譚』與中國及日本的童話都曾簡略提及。例如阿拉伯『天方夜譚』一書,根據威廉的報導,於1548年,已經傳入歐洲。 5. 術語表 從以上的敘述,可見格林童話的編撰成書,建立德國童話研究的體例,因為他們的開創性工作,令學術界開始注意到這個原來被冷落與鄙視的領域,是他們最大的貢獻,也令他們因此成為眾多童話文學作家中的佼佼者。 五. 格林兄弟的其他著作與對德國語言和語言學的貢獻 威廉。格林1929年還出版了『德國英雄傳說』(Deutsche Heldensagen)。這本著作的體例嚴謹,對德國古代英雄的姓名、家譜、出生地及武器、馬匹等進行系統研究,同時也對其語料及故事來源和性質提出有力的論證,為德國傳說的系統研究建立了典範。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格林兄弟除了在民間文學的研究與創作之外,對德國民族語言和語言學、語法學的發展也有重大貢獻。十七、十八世紀德國浪漫時期文學與哲學的發展,對其民族語言的形成,也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一個統一國家的形成,語言上的統一乃其先決條件。至少對當時的德國如此。因為中世紀以來,雖然日常生活上,一般德境居民,使用高地德語或低地德語作為溝通的工具,但在學術上,仍一直以拉丁與及法文為尊,德語仍是一種方言。在意識形態上,形成一個統一的民族語言,已經成了必要的發展傾向。因此,在1517年10月31日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1483 - 1546)所引發的宗教改革運動(Reformation)及1522年「路德德語」的新約及1534年的舊約聖經翻譯之後,標準德文及語法的研究有了一個好的開始。而其所以能很快獲得成功,則路德本聖經的廣為流傳,是其主要推動因素之一。 但是在大學裡面,在1687年才有Christian Thomasius 在萊比錫首先用德語教學。德文能夠成為詩人與政治經濟及學術上使用的規範語言,則一直到19世紀才真正發展完成。在此之前,因為在理性主義語言觀的指導原則底下,語言一直都被視為「理性的女僕」,被認為理論上和應用上都難以表達其感情的價值。18世紀時,因為席勒(Friedrich Schiller, 1759-1805 ) 與歌德(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r, 1749-1832)等大文豪的著作,德語的文學性方才達到了最高點,而其在世界文壇上的崇高地位也才得以確立。雅各對席勒語言能力的讚美,就是一個例證,他說:他「僅僅控御了一隊精選的詞語行伍,憑之就能化之為事實,處處獲得勝利。」正因為格林兄弟正視語言的重要性,所以傾其全力,透過語法書的編撰、語言研究專論的發表及在大學德國語言史和比較語言學、比較神話學的教學,還有所從事的民間文學的蒐集和保存,因而能對德國「文化語言」(Kultursprache)或「教養語言」(Bildungssprache)的推廣,做出在馬丁。路德以後最偉大的貢獻。 六. 對格林童話的負面批評 童話到底是否應該僅僅為兒童而寫?若有「小而不宜」的成分,是否應該全部刪除?對此學者間向來有不同的看法。先就兩兄弟自己的看法說明。一方面,他們自己肯定這工作對整個詩歌歷史的貢獻,用他們自己的話說:「我們透過我們的蒐集不只為詩歌的歷史服務,同時我們目標在於,令在此中的詩歌,自己運作:當她能令人愉悅時,引人入勝」。他們想藉此傳達與各年齡層讀者的,是一個活生生的、藝術的目的,是一本令他們能歡欣鼓舞的書,而不是僅為高高放在學術的象牙之塔上或深藏於藝術的博物館中的作品。 就此廣大的目標而論,誠如雅各所說,「童話根本不是為兒童而寫的。當然,成人與孩子們都喜歡聽童話故事,但對小孩子們而言,童話像甜食,只能每次只給他們一點點嘗嘗,不能一次就給他們太多。」這真是絕妙的比喻!像生活中一些殘酷的與赤裸裸的現實,童話故事中也無法避免,到底需不需要令小孩知道,適不適合做為教育小孩之用呢?威廉曾經說過,他確實曾有此願望,因為他不知道還有什麼更有意義、更提振精神及更天真無邪的、更適於小孩之體能與天性的(閱讀)東西。他還舉『聖經』為例,說,我們每天晚上念一段聖經給小孩聽,但是其中也有些片段,要令我們卻步不前的。雅各補充說,「在有關於宗教的和傳統的教訓和規定方面,是不分老幼都能接受的」。所以在他們的通信中,包括給歌德的信,他們表達了這個看法,說:「我們盡力將這些童話寫得純淨」,也就是說,「我們未曾加入自己的任何材料,以便將他們(這些童話)加以修整或修飾。」 這是學者忠於原著(提供故事者)及出處的精神,也是他們在第一版出版後面對這類批評時的堅持。(在維也納當局即曾以「過於迷信」為由,禁止其再版)當威廉從1815年版的第二冊開始,就不再堅持上述原則。在1819年版中更為清楚,例如他刪除第二十篇:「小裁縫師」中那些比較殘酷的殘殺情景的描述之類。尤其在1957年格林兄弟在世時所出後一版,刪除了最引人爭議的性交、近親相姦等情節,而這也是大部分外文譯本所根據的版本。 同理,像當代格林童話詮釋者所強調的,格林童話故事內容誨淫誨色或殘暴不仁的指控(日本桐生 操,『令人戰慄的格林童話』,中譯,「旗品文化」,1999),都是對同樣史實記載或讀者對象看法不同所引發的爭議,何況她們僅以格林童話第一版的內容為批判對象,對作者第二、三版之後所做修正,視若無睹,顯然欠缺周延與公正。 我想一般人都可以接受,在無邊無際的美麗童話大花園中,發現幾株雜草,並無損於此花園之美盛,何況說不定這幾棵或幾叢雜草,正是像小孩吃甜食的比喻一樣:甜食本身無罪,事先加以分類、節制,僅提供適於小孩的部分,本來是成人的責任;進一步說,不同的民族與國家,其倫理、道德及社會風俗本就有所差異,不能強求其同;同時隨著社會文化的急遽發展和資訊的爆炸性傳播,我們也必須在思想上做適當的調整,以更開放的態度,面對這日新月異的世界。 七. 結語 在此世紀之交,耶誕與新年氣氛瀰漫之際,遠流圖書公司願意為台灣的讀者引進「地球村」系列青少年兒童讀物的『格林童話故事全集』,乃是給青少年一個最好的耶誕─新年禮物。 然而本文不惜詞費,以比較嚴謹的立場,參考各種學術性的資料,寫成本文,目的在強調底下幾個事實: (一) 童話文學不是通常讀者所瞭解的,僅供消遣而已(例如英文的『天方夜譚』翻譯就有名為"Arabian Nights Entertainment"者之類)。童話文學其實是一種富有想像與詩意的敘述文體,能引導成人與小孩進入一個夢幻的領域,悠遊於人間天上、神佛鬼怪之間,同時又可藉以和古人溝通,超越時空的拘執,獲得心靈的慰藉與寧靜。德國的民俗文學也一樣經歷了從被鄙視為無稽之談(Ammenmarchen) 到成為詩歌與敘述文體研究的一環,則十七世紀到十八世紀古典主義文學家和浪漫派文學家的努力,居功厥偉。他們是些信賴創造性想像力的、也是敢於對抗傳統與威權的人,因為他們的貢獻,想像力獲得自由馳騁的空間,而人們也得以堂而皇之、面無愧色地閱讀和談論已經成為正式文學體裁的「詩人童話」(Dichtermarchen)了。 (二) 詩歌與童話密不可分,而現實與想像又何嘗不能合而為一?對童話故事持懷疑態度的人,視之為「荒誕不經」。然而童話故事的長處正在於此。「可能世界」與「想像世界」兩者之間的鴻溝,在童話裡隨時可以自由跨越、來去;夢境或真實,對它來說也是一而二,二而一的東西。它追求的,正是那些日常生活上經驗不到,而在想像世界中卻非常活躍而「真實」的東西:例如令人驚奇的、陌生而遙遠的國度、不尋常而神秘的故事等等。我們認為,不論成人或小孩,都有在冷酷的現實生活中也偶爾進入想像空間與夢幻世界一遊的權利。像萊因河的沿岸,雖然有些地段景色迷人,但到底都僅僅是肉眼能見的東西。 一旦加上了一位坐在岸邊山崖上,以撩人的體態與動人的歌聲,令船夫忘了急流和暗礁的凶險而觸礁沈沒,葬身河底的羅蕾萊(Loreleleien)美女傳奇故事與民歌,則過往遊客,不論多久之後,也一樣心嚮往之,為此詩情畫意而感傷不置。此時此地,難道會有人認真探究是否曾經真有其人其事存在,否則就否定了此傳奇和民歌的藝術價值及其教化人心的功用? (三) 又批評者也懷疑童話中的情色或殘暴情節,是否對青少年有負面的影響?以現代資訊之發達及聲光媒體之普及而言,不讓青少年接觸與性或色情相關的資訊與畫面,可以說是「緣木而求魚」的自欺欺人行為。一個健康的文化政策,疏導應重於防堵。面對各種平面或多媒體的傳播工具,我們不能、不必也不應逃避。相反的,更應加強「性」與「情」的教育,讓大人小孩都能坦然面對,不為所惑:同一個詞句、畫面或場景,對讀者而言,是色情或藝術,常常繫乎一心。當然心智是否成熟,決定其接受的能力,因此我們也不反對略做篩檢,出版適合各年齡層的版本。但在學術觀點上,忠於作者原文的原則,就不能確實遵守了。 (四) 總而言之,禮教與理性固然是千古不變的教育原則,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與文化的進展,現代生活中也一樣不能缺少浪漫的情懷;為了本國民間文學與兒童文學的發展,廣為引介世界各國的童話故事,充實兒童和青少年的內心生活,正是在此功利主義的冷漠短視和物質化、商品化文化潮流中一股可喜可賀的逆流。德國浪漫時期諸童話作家的努力,解放了德國中世紀以來所受理性主義和基督教教條思想的束縛,而有今天德國文壇萬花齊放的盛況。我們中文文壇,是否也能效法德國文壇先賢,尤其是格林兄弟的胸襟與志業,面對新時代與新世紀的挑戰,為國內及世界中文文壇開創新局呢?讓我們攜手同心,努力耕耘這塊美麗而浪漫、遼闊無邊、自由自在的園地吧! 作者簡介: 陳良吉博士 出生:台北縣鶯歌鎮 學經歷及研究、教學重點: 學歷:政治大學東方語文系阿拉伯文組畢業 約旦安曼師範學院及約旦大學研究(阿拉伯語文、教育心理學) 德國海德堡大學東方學院研究(普通語言學、漢學、中東學、南亞政治學) 德國麥茵茲大學東方學院研究(普通與比較語言學、伊斯蘭語文、伊斯蘭研究) 德國特里爾大學第二文學院哲學博士(普通語言學、漢語語言學、德語語言學) 經歷:政治大學助教 德國特里爾大學兼任講師(中文教學) 政治大學阿拉伯語文系副教授兼主任(語言學概論、阿拉伯古典名著選讀、阿拉伯哲學概論、天方夜譚的文化闡釋) 政治大學英文系、中文系任課(德文、文化符號學專題研究)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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