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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蟬與慈禧貓:100位歷史名人的動物奇遇記》精彩內容

  ◎ 陸機的靈犬快遞

  在戰國時代宣揚「一毛不拔」思想的楊朱,他的弟弟楊布,有一次穿著白衣出門,遇上了下雨,楊布脫下白衣,改穿黑衣回家。他的狗一時眼花,對他大叫。楊布正要打狗,楊朱勸他說:「不要怪牠!如果你的狗出去時一身白毛,回來時變成一身黑毛,你豈能不奇怪?」

  狗是人類的忠僕、寵物,更是廟堂的祭品、餐桌上的美食。《禮記•曲禮》說:「凡祭宗廟之禮,犬曰羹獻。」人們以吃剩的羹餚養狗,狗肥了之後,用來獻祭於鬼神,故稱「羹獻」。負責供應祭祀用犬的官,就叫做「犬人」。

戰國時代的四大刺客之一聶政,是個狗屠──專業殺狗的人,他家貧,為奉養老母而當狗屠,這樣「可旦夕得甘脆以養親」。

  *

  清人吳淏子編撰的《花鏡》上說,狗分三類:守犬,短喙善吠,專責守夜;食犬,專供五臟府;田犬,是一種獵犬;另有一種名叫「獒」,腳矮身短,尾大毛長,毛色細膩如金絲,俗稱「金絲狗」,這便是寵物狗之類了。

  北齊皇帝高緯飼養了一隻波斯狗,封牠為「逍遙郡君」,高緯常把牠抱在馬上,寵愛有加。

  《清稗類鈔》說,寵物狗之中,以京師狗、哈叭狗最為名貴。京師狗的特徵是「毛色形狀皆相稱,耳大而短,鼻凹而孔上仰,腿短而彎,行時周身擺動,腿作鍵形。」這些寵物狗生來就這副德性嗎?非也!「鼻之凹、面之短,皆由人工造成。京師畜狗者於其出生後,人即以手日揉其面部使短,以指日按其鼻之中間使凹,以極淺之盆為飼餧之具。生二三月後,以人牙將尾唆(咬)去一半,並抽去其筋,面即不復長矣」。

  當京師狗懷孕時,狗的「臥室壁上四周,悉精繪毛色勻淨之狗,使之日夜睇視,則所生之狗,毛色自不駁雜矣」。寵物狗懷孕還要進行胎教,這在一百多年前是匪夷所思!

  清末袁世凱任直隸總督時,太夫人還在世,非常喜愛狗,因此總督府裡畜養了許多狗,以討太夫人歡心。袁世凱一名部下名叫「叢金桂」,被編派專管狗事,都署上下都叫他「叢狗頭」,聽起來十分滑稽。

  *

  獵犬,很早就被皇室畜養,作為狩獵的工具。漢朝設有「狗監」的官,專掌皇室獵犬的飼養管理;唐代改稱「狗坊」;清朝皇帝對於養狗十分熱中,因此有「十駿犬」的畫作傳世,這些栩栩如生的高貴名犬,多半是從西藏等地進貢。

  《資治通鑑》提到五代朱全忠行軍紮營時,在營壘四周設置「狗鋪」──狗觀測站,由軍犬負責監視敵情。以此可見狗的另一種角色扮演。牠的吃苦耐勞、機動靈敏,在歷史上留下了許多佳話。

  《晉書•陸機傳》說,陸機養了一隻名叫「黃耳」的駿犬,當他寓居京師洛陽時,久無老家的音信,笑著對黃耳說:「家裡書信全無,你能為我傳遞個消息嗎?」機靈的黃耳搖著尾巴,向他示意。陸機於是寫了一封家書,裝入竹簍裡,將竹簍繫在黃耳的頸上。黃耳眼力很好,奉命之後便一路往南走,順利抵達陸機的老家,家人也寫了一封信,讓黃耳帶回,安然返抵洛陽。唐代詩人李賀「犬書曾去洛」,指的便是這件事。

  *

  狗作為寵物時,非常風光,一旦被遺棄或放逐,就變成「歹狗命」了。清朝光緒年間,譚鍾麟任浙江總督,署中的炊具常遭外來覓食的野狗大肆咀嚼,杯盤狼藉。野狗一群百餘隻,趕走了又來,而且經常群起狂嘯,「吹狗螺」,煩躁不已。譚鍾麟氣不過,下令圍捕,全部囚禁檻車中,押解到海寧州,比照「遣戍」條例,將野狗予以流放。

  海寧州沙田萬畝,人煙寂寥,當地土人以種植棉花為生。這群野狗一來,自相交配繁衍,一年後,狗子狗孫遍地,食物匱乏,農作物都遭啃噬淨盡。土人用鋤用耙趕狗,狗群散而復聚。當地只好以「狗荒」的名義具狀稟報海寧州。州官轉呈譚鍾麟。譚鍾麟命令中軍率領營兵一哨,攜帶火炮,前往圍剿。前後花了二十天時間,將所有野狗肅清,一隻不剩,然後奏凱而歸。

  【狗的小事典】

  ☉狗別名黃羊、黃耳、義畜、豺舅、守門使等等。

  ☉「狗」字多被用來損人:如狗輩、雞鳴狗盜、狐群狗黨。晏子出使楚國,楚國開了一個小門迎接,晏子以「出使狗國者從狗門入」予以譏諷;形容人品可鄙,連狗、豬都不肯吃他所吃剩的食物,叫做「狗豬不食其餘」;晉朝司馬倫篡位,滿朝雞犬升天,因為封官浮濫,官員冠帽上的貂尾供不應求,有人將狗尾巴砍下來,充當貂尾。當時人稱為「狗尾續貂」。

  ☉狗與貓一樣都色盲,所見都是灰色的;牠的鼻子裡遍佈感覺細胞,如同雷達一般,讓牠嗅覺敏銳,成為動物界的首席「虎鼻師」。

  ◎ 慈禧太后愛貓一族

  《毛傳》說:「貓似虎,淺毛者也」,說明古人對貓、虎的認識;《禮記》上說:「迎貓,為其食田鼠也。」《韓非子》說:「使雞司夜,令狸執鼠,皆用其能。」養貓捕鼠的歷史,至今已三千年。周武王有一次狩獵,捕獲老虎二十二隻、貓兩隻。抓貓來作什麼?應與飼養、捕鼠有關。

  孔子有一次彈琴,弟子閔子騫在室外聽到琴聲,感到很奇怪:本來一向清澈和諧之音,為何變得幽沉,夾雜著利害得失的調調?於是與曾子一起入室問孔子。孔子笑著解釋說:「我剛才見到貓欲捕鼠,一心想著貓務必得手才行,所以琴聲中便流露出幽沉之音了。」從《孔叢子》這段記載看來,在孔子的時代,貓捉老鼠已是司空見慣的事。

  宋代出版的《揮麈新談》說,萬壽寺有位僧人彬師,善戲謔,曾表示「貓有五德」:「見鼠不捕,仁也;鼠奪其食物而讓之,義也;客至設饌則出,禮也;藏物雖密,能竊食,智也;冬月入灶而眠,信也。」雖是遊戲之言,但從這些譬喻,可以了解貓的某些習性,以及牠與人們的一些互動關係。

  《七修類稿》記載,杭州城東真寺有位和尚,法號景福,飼養一隻貓,非常溫馴。景福每次外出誦經,便鎖上寺門,將鎖匙交給貓,等他回來時,拍打門板、呼叫牠,牠便從門洞銜著鎖匙鑽了出來,交給主人。別人敲門或出聲呼叫,牠一概不應。這隻貓,成了寺僧的最佳夥伴。

  *

  由於貓溫柔、可愛又有個性,歷代後宮女眷多喜歡飼養,藉以排遣寂寞。

  關於宮廷貓的傳說與故事很多,如《鶴林玉露》說,唐朝女皇武則天得寵後,把兩個情敵──王皇后與蕭妃,砍掉手腳,置入酒甕中,恨恨地說:「讓此二婢骨醉!」蕭妃臨死不甘,發誓來生投胎為貓,武則天投胎為鼠,「生生世世扼其喉」(因此貓又別稱「天子妃」)。為此,武則天非常忌諱,下詔六宮之中,禁止養貓。

  武則天因為蕭妃一句詛咒之語而下令宮中不准養貓?此一記載,與其他史料、筆記頗有出入。據野史記載,武則天其實是個熱衷的愛貓族,有專人替她收羅全國各地品種優良、花色綺麗的貓,作為寵物。《朝野僉載》也記載,武則天曾製作特殊的器皿,讓寵物貓與鸚鵡能在一起吃東西,並當場傳示百官,讓他們見識鳥與貓和諧共處的奇景。不料尚未傳遍,那貓已飢腸轆轆,竟撲殺鸚鵡,當場吃了起來,武則天見狀「甚愧」。

  後唐時代的瓊花公主,史上無名,她養的兩隻貓則比她出名,一隻白毛、嘴巴有花朵形狀的毛紋,取名「銜蟬奴」;另一隻黑色而白尾,名叫「崑崙妲己」,都非常的女性化。

  明神宗萬曆皇帝喜歡貓的程度也不輸後宮嬪妃。凡是被他及后妃們所憐愛的貓,都「加至管事職銜」,不但有官位,還有俸祿。其中公的暱稱「小廝」,被閹的則稱「老爹」。有些還被敬稱為「老爺」。

  慈禧太后也是愛貓一族,她養的乃進口緬甸貓,「純白色,鼻子、眼睛、嘴都擠在一起,扁扁的臉,對著人時,眼和嘴亂動,非常滑稽,老太后一見到牠們,就會開心大笑,愛稱牠們為大白、二白」(照此敘述,大白、二白應為純種波斯貓)。作為寵物,貓得到女性們的偏愛,也因此,貓被視為陰柔的動物。

  *

  貓天生喜歡獨來獨往、不受拘束,因此被賦予自我、神秘、現實的形象,貓來去飄忽、輕盈的個性,加上牠善於攀爬、平衡感強,往往從高處摔下而能毫髮無傷,有「九命怪貓」之說。與貓有關的傳說,因此蒙上一層神秘的色彩。

  《隋書•獨孤陀傳》記載,隋煬帝的舅舅獨孤陀,喜好旁門左道,常在半夜子時祀奉「貓鬼」,貓鬼是一種陰靈,「其貓鬼每殺人者,所死家財物潛移於畜貓鬼家」。意思是貓鬼能奉人之命去殺人,並將被殺者的財物竊取過來。

  清代褚人獲所撰的《堅瓠秘集》云:

  金華貓,畜之二三年後,每於中宵,蹲踞屋上,仰口對月,吸其精華,久而成怪。入深山幽谷,朝伏匿,暮出魅人。逢婦則變美男,逢男則變美女。

  這就是所謂的「貓精」,也是對神出鬼沒的貓產生的幻想。貓是自我意識很強的寵物,古人以靈異解之,種種怪誕的貓事就這樣流傳了下來。

  【貓的小事典】

  ☉貓,又名蒙貴、烏圓、仙哥、鼠將、女奴、貍奴;牡貓又稱為「女貓」。

  ☉貓的脊椎骨比人類多五片,且骨與骨之間有柔軟具彈性的纖維軟骨,因此柔軟度極佳,能任意扭曲身體。

  ☉貓的聽力是人類的十倍。藍眼的白毛貓因基因的關係,發生耳聾的機率極高。

  ☉古人說,貓食薄荷會醉;將死貓埋在接近竹子處,竹子會往埋屍處生長;又說貓吃青草,表示將變天、下大雨。皆為迷信。貓吃青草,是為了幫助胃腸蠕動。

  ☉古諺云:豬來貧,狗來富,貓兒來開質庫。質庫即當鋪。

  ◎ 楊貴妃七夕玩蜘蛛

  蜘蛛,是天生的紡織高手,是「八卦」的創始者。伏羲氏結網,據說是對蜘蛛網觀察之後的心得。所謂「仿蜘蛛而結網,法螺蚌而閉戶」,指的便是古人師法大自然的智慧。

  《爾雅•釋蟲》注云:「小蜘蛛長腳者,俗呼為喜子。」喜子的意思是招引喜事的蟲子。牠一出現,就會有喜。

  漢朝名臣樊噲,有一次問陸賈說:「自古以來國君都說『受命於天』,並有祥瑞的徵兆,真有這回事嗎?」陸賈回答說:「有……,乾鵲噪而行人至,蜘蛛集而百事喜。」(見《西京雜記》)陸賈認為,聽到鵲鳥聒噪,表示會有客人來,蜘蛛出現,將會事事順利。真有這回事嗎?那是未必。宋代歐陽修就說:「蜘蛛喜鵲誤人多」,不相信牠們有「預報員」的功能。

  民間從「喜子」這個觀念,衍生出七夕抓蜘蛛來結網,藉以「乞巧」的習俗。從南北朝到唐、宋,都有關於七夕抓蜘蛛的記載,蜘蛛成為七夕之前最有人氣的動物,仕女們尤其熱中抓蜘蛛、養蜘蛛。

  《開元天寶遺事》記載說,唐玄宗每逢七夕之夜,都與他寵愛的楊貴妃在華清宮游宴。這一天,宮女們備好各種瓜果、花卉、醇酒、菜餚,陳列在宮殿的大庭中,用來祭拜牽牛織女星,祈求福祉。楊貴妃與宮女們還有一個重頭戲,即各自捉蜘蛛放在精巧的小盒裡,然後蓋好盒蓋,隔天一早起來觀察蜘蛛結網的形狀──如果網織得很密,表示得到的巧智多;織得稀,表示得到的巧智少。這種遊戲已經行之多年,民間紛紛仿效,七夕夜都忙著抓蜘蛛。

  此一習俗,到南宋仍十分盛行,蜘蛛所擁有的人氣,毫不褪色!蜘蛛在現代已經成為新興寵物,不少人飼養體型大、色彩鮮豔,甚至具有毒性的品種,天天玩賞,不再限於七夕之夜觀察蜘蛛結網。

  *

  古人對蜘蛛還有另一種截然不同的見解,梁朝蕭繹所撰的《金樓子》說:楚國臣子龔舍,隨侍楚王入宿未央宮,見牆角一隻赤蜘蛛,四面結網,有蟲子觸網其中,欲退不能,因此困死。龔舍慨然嘆道:「吾生亦如是矣!仕宦者,人之羅網也。」龔舍將官場想像成大蜘蛛網,自己則像觸網的蟲子,於是毅然引退。

  因為蜘蛛張網以逸代勞,許多文人認為牠是不勞而獲,因此大聲撻伐,唐代詩人孟郊〈蜘蛛〉詩云:「蠶身不為己,爾心不為他。蠶絲為衣裳,爾絲為網羅。」唐代蘇拯也有詩曰:「蜘蛛吐出絲,飛蟲成聚血。蠶絲何專利,爾絲何專孽。」蘇拯進一步將蜘蛛視為造孽的害蟲。結果,蜘蛛淪為「兩面人」,一方面是寵物,一方面是孽種,盡力予以污名化。

  《勝非錄》記載:唐太宗貞觀年間,終南山人王守一,在洛陽市賣藥,隨身攜帶一把手杖,每見蜘蛛網,必以手杖予以搗毀,有人問他為何如此痛恨蜘蛛,他說:「天地之間所有飛禽走獸,捕逐搏拿他物都是用來維繫生命,惟獨蜘蛛結網張羅,『設機巧以害物』,所以痛恨牠!」這就有點以文人之心,度蜘蛛之腹了。

  王安石有詩云:「移床獨臥西風裡,靜看蜘蛛結網絲。」這般閒情逸致地觀察蜘蛛,豈不是自在得多!

  【蜘蛛小事典】

  ☉蜘蛛用腹部的絲腺,分泌出液狀的骨蛋白,通過一個紡績器之後,形成結晶絲。蜘蛛網的橫線具有黏性,放射狀的縱線則無黏性。因此有一種說法:蜘蛛在自己的網上不被黏住,是因為牠只走縱線。此說似是而非,蜘蛛在網路上縱橫都行,牠在橫線上不黏腳,是因腳上有一種脂肪物質的緣故。

  ☉蜘蛛結網,呈螺線結構,十八世紀昆蟲學家法布爾稱它為「對數螺線」,在自然界中,綿羊的角、向日葵的花仔、鸚鵡螺的外殼,都是螺旋狀的曲線。

  ☉南美黑寡婦、澳大利亞人面蜘蛛等都有劇毒,黑寡婦的神經毒,是響尾蛇毒性的十五倍。在未確定蜘蛛有無毒性之前,都要敬而遠之。

  ◎ 郭元振殺豬救美

  

  有一次,魯國大臣季平子的家臣陽貨,想去拜見孔子,孔子拒不見他,陽貨留下了豬作為禮物,向孔子致意。

  豬很早就被當作祭祀的牲禮,《禮記》曰:「設其豕腊,脩其宗廟。」豕腊,是以豬肉製成的肉乾;又曰:「凡祭祀之禮,豕曰剛鬣。」豕曰剛鬣,是指肥碩大豬的毛鬣像鋼毛一樣,又粗又長,由此可想像現代中元普渡大豬公的模樣。

  豬除了作為牲禮,也一直是民間普遍飼養、最受歡迎的經濟動物,有人養豬致富,將豬別稱為「烏金」。俗話說:豬來窮、狗來富。豬仔自己送上門來,表示會讓人窮困破家。清朝梁章鉅《浪跡續談》解釋說:「窮則牆坍壁倒,豬自闌入之;富則庖廚狼藉,狗自處之。」點出了俗話倒因為果的癥結。

  *

  《幽怪錄》上有一則與豬有關的故事:唐朝士人郭元振,開元年間考試落第,從山西前往汾州,夜晚時候迷了路,走到一棟豪宅前,堂上燈燭輝煌,但悄無人影,一會兒傳來女子的哭聲,郭元振入屋查看,但見一個女子,向他哭訴原委:「我的家鄉有一個『烏將軍』,具魔法,能讓人招福、惹禍。每年鄉人都要遴選一個美女嫁給烏將軍。家父貪圖鄉人的錢,瞞著我,推選我來,又讓我飲醉在這裡。今晚一更時分,烏將軍就要來與我成親了。」郭元振聽了十分憤怒,說:「我雖無力救妳,但我會拼命。」不久,車馬雜沓而來,烏將軍喜孜孜地出現。

  郭元振出來迎接烏將軍,行禮作揖說:「今日嘉禮,我願充當司儀,共襄盛舉。」烏將軍不疑有他,高興地將他延請上座。郭元振趁烏將軍不備,抽出佩刀,猛向烏將軍手腕砍去,竟一刀砍斷了整隻手腕。烏將軍驚慌之下逃遁而去。

  天亮時,郭元振發現那一截被砍下的手腕,原來是個豬蹄。沒多久,聽到一陣哭聲逐漸接近,是女子的父母親帶著善後用品,準備來為女兒收屍。郭元振將經過描述了一遍,鄉人們持著弓箭,循著血跡尋找,一路找到一座大墓前,發現墓穴裡有頭大豬,斷了前肢。眾人將牠趕出來,牠便倒斃了。

  *

  明武宗朱厚照是個執迷的木匠,經常在宮內敲敲打打做木工、與番僧廝混沉迷佛事。他曾經打算在京師建造市集,以便就近逛街、吃花酒、收利息。在他治下,全國動亂騷擾不斷。有一次,他下詔說:「總督軍務武威大將軍、總兵官朱壽親率六軍,肅清邊境,特加封鎮國公,歲支祿米五千石。」這個「總兵官朱壽」,是朱厚照本人自封的頭銜,朱壽是他的化名。由此可見他的頑劣輕浮。

  《明朝小史》記載:「帝以豬字聲音,同於朱字,犯御姓,令天下禁殺豬。」

  豬與朱同音,殺豬就是殺朱,想到這裡,朱厚照心裡發毛,因此下令禁止殺豬。《萬曆野獲編》記載,「即將豕牲,不許餵養,及易賣宰殺。若有故違,本犯並當家老小,發極邊永遠充軍。」養豬賣豬殺豬,本人及一家大小都要發配邊疆,而且是「永遠」,朱厚照對豬真是相挺到底。

  朱厚照的荒唐事罄竹難書,他還有一種癖好,即放下上萬個後宮佳麗,在外拈花惹草,並作打油詩曰:「野花偏艷目,村酒醉人多。」可見他的放蕩。他愛豬輕人的行徑,不是出於人道理由,或健康因素,或宗教考量,完全是一音之轉的緣故。準此以觀,姓俞、于、虞、余的當皇帝,全天下豈不都要敬魚而遠之了?

  【豬的小事典】

  ☉豬,別稱烏鬼、烏金、烏羊、烏將軍、黑面郎、長喙將軍。

  ☉豬其實是很愛乾淨的,大小便及睡覺的地方,牠會分得很清楚,並且總是固定不變。因此訓練寵物豬上廁所,要比訓練貓、狗還要容易。

  ☉一般印象認為豬又髒又臭,但有一種「麝香豬」,其汗腺會散發淡淡的香味,加上外型小巧玲瓏,個性乖巧聽話,目前已成為新興的寵物。

  ☉根據研究,豬的智商不亞於狗,可被訓練養成固定、良好的生活習慣,聽從人類執行各種指令,有些豬因此被訓練成「看門豬」。在《動物農莊》中,豬不只是領導者,更是獨裁者。因此,罵人「豬腦袋」是誤會了豬,昧於事實。

  ◎ 林和靖以鶴為子

  《詩經•小雅》有云:「鶴鳴于九皋,聲聞于野。」三千年前,鶴便是群居生活在沼澤地帶的禽鳥,彼此「呼朋引伴」的叫聲響遍四野。因為這種呼應的特性,古人早就學會以養鶴來招引野鶴、捕捉野鶴。

北宋名士林和靖(林逋),一生澹泊名利,對科舉、當官一點興趣也沒有。未娶妻妾、孤家寡人的他,四十多歲時隱居西湖孤山,直到八十三歲過世為止。這段期間,他在居處四周種滿梅樹,並飼養兩隻白鶴。神奇的是,每當打開鳥籠,白鶴就會飛入雲霄,在空中遨翔,一旦聽見呼喚,即立刻返回。

  林和靖喜歡四處遊山玩水。若他划著小船,在西湖閒晃時,有客人前來拜訪,家僮便會打開鳥籠,放鶴出去。那對鶴也頗有靈性,馬上凌空而飛,在西湖上空盤旋。林和靖看到後,即知有客來訪,立刻划著小船返家。

  由於他以梅、鶴為伴,當時人便說他是以梅樹為妻,以白鶴為子。

  *

  畫家皇帝宋徽宗曾畫一幅「鶴瑞圖」,圖中一群白鶴遨翔於宮殿之上,高雅潔白的形象,十分突出。自從道教界人士發現鶴既長壽,又能高飛九霄,與他們所描繪的仙人相似後,許多與鶴相關的神話、傳說,也應運而生,《酉陽雜俎》即記載一則人血治病鶴的故事:

  唐代同州司馬裴沆尚未當官時,某次在前往鄭州的途中,突然聽見路旁有呻吟聲,於是撥開草叢探尋,結果發現一隻翅膀生瘡腐爛的病鶴。他很不忍心,正想該怎麼辦時,一個白衣老人拄著柺杖過來,說:「你一個少年娃娃,怎有辦法救牠?若想讓牠復原,就得在瘡口塗人血。」裴沆聞言,立刻捲起袖子,說:「那有什麼難的,我這就刺臂出血。」老人笑道:「你樂於行善的精神很了不起,但必須三世都是人,他的血才有療效。」

  裴沆問:「那您可知誰符合這個條件?」老人說:「洛中有個叫胡盧生的,三世為人。不過你才剛從那裡出發,豈會為這隻素昧平生的白鶴,折返回去?」裴沆聞言,當即轉身往回走,沒幾天便到洛中,尋得胡盧生,告訴他白鶴患病一事。胡盧生倒也慷慨,馬上打開包袱,取出一兩個指頭大小的石盒,然後用針刺臂,將血滴滿石盒,交給裴沆。裴沆不敢逗留,又匆匆趕往病鶴所在。白衣老人見狀十分高興,說:「你真是守信的人啊!」於是教他將人血塗在病鶴瘡上,然後邀他到其居所,請喝一種味如杏酪的白色飲料。

  因為這一段奇遇,裴沆好心有好報,壽至九十七。

  *

  鶴又名仙客、露禽,是古人眼中的吉祥鳥,牠仙風道骨的飄逸模樣,不但令人印相深刻,更是那些嚮往神仙般生活的墨客、隱士們最喜愛的動物。於是,「閒雲野鶴」形容來去自如、無拘無束的人;得道成仙,叫「乘鶴駕雲」;骨骼清奇,稱「一身鶴骨」;品德為世人所敬重,但卻不當官的,是「鶴鳴之士」。

  《晉書•忠義傳》記載,有人在熱鬧的街上遇見嵇康的兒子嵇紹,雖未與之交談,但卻深深為其非凡的相貌與出眾的氣質所折服,第二天便對竹林七賢之一的王戎說:「昨於稠人中始見嵇紹,昂昂然如野鶴之在雞群。」從此,才華或儀表出眾者,便被形容為「鶴立雞群」。

  *

  與岳陽樓、滕王閣並列中國三大名樓的黃鶴樓,相傳即因仙人王子喬騎鶴經過,暫歇於此而得名。其實關於黃鶴樓的傳說很多,另一則更有趣:古時一位辛姓老闆,在山裡開了家小酒館。某天,一個道士前來喝酒,臨去要結帳時,辛老闆執意不收錢。道士過意不去,便用橘皮在牆上畫了一隻鶴,然後告訴他:「如有客人來,只要朝鶴拍幾下手,鶴就會從牆上下來舞蹈。」辛老闆依言為之,果然吸引大批酒客,每天都生意興隆。十年後,那道士又來到小酒館,朝鶴吹奏鐵笛。鶴聞樂聲,從牆上躍下,伴隨節拍舞蹈,末了道士即跨上鶴背,乘鶴離去。辛老闆為了紀念這段奇遇,便在江畔建樓,並取名「黃鶴樓」。

  有人認為辛老闆遇見的那位道士,便是八仙之一的呂洞賓,也有人認為其實取名「黃鶴樓」,是因附近有黃鶴磯的關係。不管它的建樓原因為何,唐代詩人崔顥一首「昔人已乘黃鶴去,此地空餘黃鶴樓」的題詠詩,讓它成為「天下江山第一樓」,歷代文士在此作詩填詞的,多不勝數,由此可見鶴的魅力了。

  【鶴的小事典】

  ☉中國古代所稱的「白鶴」、「仙鶴」,就是棲息於東北與日本地區的丹頂鶴。據記載,宜蘭羅東在日治時期(西元1932年)曾有丹頂鶴飛來避冬,暌違71年後,復於民國92年12月的台北貢寮,再度發現牠們的蹤跡。

  ☉日本古代,若有貴客來訪,一定要將主菜──鶴肉料理端上桌,以示隆重款待。

  ☉「煮鶴」一向被風雅文士視作敗壞興致、俗不可耐的舉措,如李商隱《雜纂》將「燒琴煮鶴」與清水濯足、背山起樓等同列「煞風景」之事。

  ☉中國古代有一種劇毒「鶴頂紅」,相傳源自丹頂鶴的頭冠。動物學家表示,丹頂鶴的頭冠並無毒性,「鶴頂紅」其實是色澤偏紅的砒霜的俗稱。

  ◎ 曲端飛鴿傳軍令

  唐朝詩人耿湋〈贈海明上人〉一詩中有「梁間有馴鴿,不去復何依」之句。馴鴿,顧名思義,是經過馴化的鴿子。古人很早便發現鴿子具有絕佳的方向感,在幾千里外也能飛回巢穴,於是將鴿子籠養,加以訓練,好讓鴿子傳遞訊息。

  《開元天寶遺事》記載,宰相詩人張九齡家裡飼養很多鴿子,每當他要寄信給親友時,都會將信「繫鴿足上」,然後鴿子「飛往投之」,從未弄丟或搞錯過,張九齡因此稱鴿子為「飛奴」。《酉陽雜俎》也有一則類似的故事:大理寺丞鄭复禮說,波斯人的船上大多都有豢養鴿子,「能飛行數千里」。每當船行駛幾天,水手便「放一隻至家,以為平安信」。古代郵政不發達,在茫茫大海上,用鴿子來報平安,的確是很聰明的一招。

  *

  鴿子除了可傳遞信件、向家人報平安外,在軍中還能當「傳令兵」。南宋初年的抗金名將張浚,有一次到部下曲端的軍營視察,放眼望去,校場一片空蕩蕩,僅曲端一身戎裝,站立當中。張浚覺得很奇怪,便對曲端說:「我要點視軍隊。」曲端聞言,遞上自己所管轄的五部軍籍名冊。張浚看罷,隨便挑選了其中一部,曲端即「於庭間開籠,縱一鴿以往,而所點之軍隨至」。

  張浚非常訝異,又下令點視所有軍隊。曲端「於是悉縱五鴿,則五軍頃刻而集」,一時「戈甲煥燦,旗幟精明」,令張浚讚不絕口。

  鴿子從軍不稀奇,清代蘭州藩署的鴿子,還因緣際會,領有月薪。《清稗類鈔》記載,蘭州藩署平時即有數千隻鴿子棲息。某天夜裡,幾個竊賊來偷銀庫,鴿子受到驚擾,群起鼓譟,值班人員覺得有異,便前往查看,竊賊因而被捕。為了答謝這些鴿子,「官中月給二十四金以為鴿俸」,在當時,算是很不錯的待遇了。

  *

  鴿子除了替人類工作外,有些還被視為寵物。《聊齋誌異•鴿異》記載山東鄒平一位叫張幼量的愛鴿人,平時對自己豢養的鴿子「如保嬰兒」,隨時注意天氣變化,「冷則療以粉草,熱則投以鹽顆」。

  有一次,他在廣陵用十金買了一隻體型嬌小的鴿子,因為「善走,置地上,盤旋無已時,不至於死不休也」,所以經常將牠放在掌心上,小心呵護、照顧。齊魯地區的養鴿人家,沒有比張幼量更專業的了,張幼量也常以此自豪。

  《聊齋誌異》寫的雖然多為神怪故事,但蒲松齡顯然對家鴿有深入的了解。例如他說鴿子種類時,指出「晉有坤星、魯有鶴秀、黔有腋蝶、梁有翻跳、越有諸尖,皆異種也。又有靴頭、點子、大白、黑石、夫婦雀、花狗眼之類」,種類繁多,令人眼花撩亂。

  鴿子也被視為和平、祥瑞的象徵,「和平鴿」的釋放,仍是許多重要典禮的「閉幕式」。早在宋代,便有類似的習俗了。據《鴿經》記載,北宋名相王安石生日時,好友曾鞏等便在慶生會上將一籠鴿子釋放,並大聲祝福說:「願丞相活到一百二十歲!」喜歡鴿子的南宋開國皇帝趙構,每天更不忘在宮殿廣場前放鴿子,或許他是想祈求戰爭早日結束、天下太平,也或許他是想要這些鴿子北飛,刺探被擄的徽、欽二帝的消息吧!

  【鴿子小事典】

  ☉鴿子能從千里之外或陌生地區正確飛回鴿巢,有人認為是地球磁場與太陽方位的指引,有人認為鴿腦是個類似雷達的奇特器官,有人認為鴿子記憶力很強,能憑印象中的地形環境,找到回家的路。至今仍無定論。

  ☉《鴿經》說,鴿「雌雄不離,飛鳴相依,有唱隨之意」,利於繁殖。所以如果人丁不旺,「當養斯禽」。

  ☉中國古代的養鴿人,喜歡在每隻鴿子的尾巴上繫鈴鐺,當朝日初升,鴿群乍放天際時,鈴聲悠揚飄忽,悅耳而動聽。

  ◎ 李靖代龍行雨

  龍是中國最具代表的吉祥動物,是古人想像出來的神獸。有學者認為,「龍」是一種組合式的圖騰。當軒轅氏征服鄰近部落後,身為首領的黃帝為加強這些部落的認同感,強化自己的統治權,遂將這些被征服的部落的圖騰,各取一部份特徵,組合成一個新的圖騰,「龍」就這樣誕生了。

  也有學者認為,龍其實是古人將鱷魚神話的結果。《本草綱目》記載:「龍性粗猛而愛美玉、空青,嗜燕肉,畏鐵及菵草、蜈蚣、棟葉、五色絲。故食燕者忌渡水,祈雨者用燕,鎮水患者用鐵,激龍者用菵草,祭屈原者用棟葉色絲裹粽投江。」龍為何會在水裡,和屈原又有什麼關係?一般認為,包粽子丟入江中,是要餵飽江裡的魚蝦,免得牠們啃食屈原的屍首。但照李時珍的講法,朝江裡丟粽子的目的顯然在趕走「龍」,而這個「龍」,很可能便是鱷魚。

  秦漢時代,因古籍記載黃帝、炎帝、堯、舜、禹等與龍有關,為了證明自己的皇權是延續正統,帝王開始將「龍」與天子結合,龍成了皇帝的象徵,成為所有想爭取最高統治權、想鞏固最高統治權的人最想獲得的動物伴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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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話世界裡,龍不但是象徵富貴、吉祥與力量的神獸,更掌握司水布雨的大權。《續玄怪錄》記載,唐太宗的大臣李靖代龍降雨,因亂改降雨量而釀禍:

  李靖未成名時,有一次在山裡打獵迷路,便借宿荒野一座豪宅裡。

  半夜,豪宅當家的太夫人前去找他,說:「實不相瞞,此非人宅,乃龍宮也。如今天帝降行雨符來,我的兩個兒子都不在,可否請你幫忙?」李靖一口答應,太夫人要他騎一匹馬上天,並吩咐說:「等這匹馬跑地嘶鳴時,即取鞍前瓶中水一滴,滴馬鬃上。切記,千萬不可多。」

  李靖照著指示,一路行雨,最後來到平時常去的村子,心想:「如今久旱,苗稼將枯,雨在我手上,還吝嗇什麼?」於是連下二十滴。

  等他返回龍宮,太夫人已在大廳上哭泣,說:「瓶裡的水,一滴等於地上一尺雨。那村子在三更半夜時分,平地水深二丈,豈還有人生存?如今我遭受天帝譴責,被杖八十了,兩個兒子也將受到懲處。」李靖一時無言以對,只得作揖告別。天亮後,他經過那座村子,果然一片汪洋,大樹僅露梢而已,一無生還者。

  由於龍與水的關係密切,因此在古代,若久旱不雨,執政者與地方耆老多會前往祭拜龍王廟,或舉行向龍祈雨的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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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龍不僅能呼風喚雨,還掌管河川湖泊與海洋,對於以農為主的中國而言,牠是最神聖、最權威的靈獸。因此當龍真的現身時,那可是一件不得了的事情。

  漢代學者劉向所撰《新序•雜事》記載:春秋時代葉子高,愛龍成痴,不但穿的衣褲織有龍紋、配帶的刀劍飾有龍紋,家裡的門窗、樑柱、几床,全都用龍來做裝飾,與龍相關的收藏品,更是琳瑯滿目。

  天上的龍知道後,非常感動,決定親自前來拜訪。但當牠降臨葉子高宅第,把頭伸進窗裡探望時,葉子高卻嚇得臉色發白,半天說不出話來。原來他所喜歡的,不過是那些龍的雕刻、裝飾、圖樣而已,並非真正的龍。

  唐代也有一則龍現身,造成轟動的傳說:劍南西川節度使韋皋鎮守蜀地時,資州進獻一條長一丈多的龍給他。韋皋想:「獨樂樂,不如眾樂樂。」遂將這條小龍放在木匣裡,公開展示於大慈寺殿上。適逢正月初一,百姓都到廟裡燒香,結果才兩三天,小龍竟被香煙燻死了。

  《聊齋誌異》卷二則記載一則龍在凡間現身,狼狽不堪的故事:清初,北直界有條龍不慎墜落地上,因無力返回天界,便拖著笨重的身軀,鑽進某大戶人家宅第,嚇得老爺、夫人、僕役、婢女全都奪門而出,並跑到鄰居樓台上,架設銃炮猛轟。龍不得已,只得爬出,在門外一灘淺水裡打滾,弄得渾身泥汙。這段期間,牠曾試圖往上騰躍,但離地才一尺多,又墜落下來。三天後,蚊蠅聞得腥臭味,紛紛聚集,在龍鱗上亂飛。當大家正議論紛紛時,突然烏雲密佈,下起滂沱大雨,這條狼狽不堪的龍,總算得救,趕緊騰空而去。

  龍是中國藝術作品裡最常見的動物,也是最受尊崇的神獸,但當牠真的現身時,一般人還是恐懼、好奇多過敬畏。

  【龍的小事典】

  ☉宋人羅願在《爾雅翼》中說:「龍者,麟蟲之長,……其形有九似:頭似駝,角似鹿,眼似兔,耳似牛,項似蛇,腹似蜃,麟似鯉,爪似鷹,掌似虎。背有八十一鱗,具九九陽數;聲如銅盤,口有鬚髯,頷有明珠,喉有逆鱗,頭有博山。」

  ☉《韓非子•說難》說:「夫龍之為蟲也,柔可狎而騎也;然其喉下有逆鱗徑尺,若人有嬰之者,則必殺人。人主亦有逆鱗,說者能無嬰人主之逆鱗,則幾矣。」可見要對領導者直言不諱,就像摸龍的逆鱗一樣,很少有全身而退的。

  ☉傳說龍有九子,長相性格皆不相同。牠們分別是:螭吻、贔屭、椒圖、狻猊、饕餮、嘲鳳、蚣蝮、蒲牢、睚眥。

  ◎ 鄭和非洲見麒麟

  王嘉《拾遺記》記載這麼一則傳說:至聖先師孔子快要出生的時候,天上突然降下一隻麒麟,口吐玉書於孔家,書上寫:「水精之子孫,繼衰周而素王(有王者道德而無王者權位的人)。」沒幾天,孔子便呱呱墜地了。

  七十一年後,有個魯國人在野地砍柴時,意外捕獲一隻麒麟。由於大家都「有眼不識泰山」,以為那是不祥之物,因此將牠丟棄在名為「五父之衢」的地方。孔子的學生冉有聽說後,趕緊跑去告訴孔子,孔子即命駕車前往,但抵達時,麒麟已經死了。當下孔子十分感慨,說:「麟出而死,吾道窮矣。」(見《孔叢子》)《春秋公羊傳》記載:「麟者,仁獸也。有王者則至,無王者則不至。」麒麟出現,象徵此地有王者;麒麟死去,意味那個「王者」不久即將死去。孔子從麒麟的生死,聯想到自己的一生,不禁悲從中來,感慨後繼無人,兩年後鬱鬱以終。

  孔子的生與死。都和麒麟傳說有關。《山陽瑞像碑》云:「天有奇獸,名曰麒麟,時下有德,安國富民。」麒麟與龍、鳳、龜合稱「四靈」,是古人心目中的瑞獸,牠的出現,象徵天下太平、君子在世、帝王有德、國泰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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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漢書•武帝紀》記載說,漢武帝太始二年三月,皇帝「郊見上帝,西登隴首,獲白麟以饋宗廟,渥洼水出天馬,泰山見黃金,宜改故名。今更黃金為麟趾褭」。因為看見白麟、天馬、黃金等祥瑞的徵兆,所以漢武帝下詔將當時通用的金幣,依麒麟蹄趾形狀另鑄,並改名為「麟趾褭」(一種圓形的金餅)。

  《瑞應圖》說:「麟者仁獸也,牡曰麒,牝曰麟,羊頭、鹿身、牛尾、馬足、黃色、圓頂,頂有一角,角端戴肉。」可見麒麟也和龍、鳳一樣,是古人想像出來的神獸。然而,歷代多有「進貢麒麟」的記載,甚至近代還有學者指出,明初鄭和下西洋的船隊,本來只打算到印度,後因鄭和聽說某國產「麒麟」,為了將牠找來獻給皇帝,才派分隊前往非洲。鄭和船隊的翻譯、回教徒馬歡在歸國後撰寫的西洋遊歷見聞──《瀛涯勝覽》一書,便詳細記載了「麒麟」的長相:

  阿丹國有麒麟,前二足高九尺餘,後兩足約高六尺,頭抬頸長一丈六尺,首昂後低,人莫能騎。頭上有兩肉角,在耳邊。牛尾、鹿身,蹄有三跲,匾口。食粟豆、麵餅。

  神奇的是,鄭和的部屬不但找到「麒麟」,還將牠千里迢迢運送回國。明成祖見罷龍心大悅,朝野也齊聲歌頌。事後這隻「麒麟」不但被畫師描繪下來,大臣還特地寫一篇〈瑞應麒麟頌〉祝賀。

  從現存的明代「麒麟圖」來看,鄭和當時在非洲找到的那隻「麒麟」,事實上就是今日我們所熟悉的長頸鹿。有趣的是,麒麟長頸的形象,多半見於秦漢以前,之後描繪的麒麟,外型則近似獅、鹿。或許因為鄭和等人從未見過長頸鹿,加上牠身似鹿身、尾似牛尾,頭上又有一對肉角,與古書上描述的麒麟特徵大致相符,為了討好皇帝,於是硬將牠當作傳說中的瑞獸麒麟。

  直到清代,畫家筆下的麒麟,仍有外型酷似長頸鹿的,可見「長頸鹿等於麒麟」的看法,持續了好幾百年。古人期盼世間有瑞獸心理,不言而喻。

  【麒麟小事典】

  ☉東部非洲有土著稱長頸鹿為Giri,這個字同時也是長頸鹿的英文Giraffe、法文Girafe、德文Giraffe的語源,因此有學者認為,長頸鹿即麒麟的說法,或許在鄭和之前就已有了。

  ☉清末由於中西交流漸多,長頸鹿不再被當成麒麟,而改稱「鹿豹」。《吳友如畫寶•中外百獸圖》說,「鹿豹」因「不肯低頭下氣,故所食者惟樹上之葉」。其實長頸鹿之所以長脖子,是因身處沙漠環境裡,為避免與其他草食性動物競爭,故以樹上嫩葉當主食,經長期演化,形成今日所見的長頸族。

  ◎ 石勒因兔子而改年號

  《詩經•王風》曰:「有兔爰爰,雉離於羅。」古代很早就將兔子視為狩獵的「目標」之一,因此《本草綱目》說:「兔處處有之,為食品之上味。」不過,兔在神話裡,卻是另一種身分──月神。《韻會》云:「兔,吐也。明月之精,視月而生,故曰明視。」《淮南子》記載:嫦娥偷吃了丈夫后羿從西王母那裡求得的長生不老靈藥,逃到月亮,變成一隻蟾蜍,成為月精。後來,「蜍」音訛變為「兔」,「蟾蜍」成了「蟾兔」。及至東漢,乾脆去掉「蟾」字,月神也因此從蟾蜍一變而為兔子。

  到了明代,中秋節出現兔首人身的兔兒爺,造型各異,有些供人祭拜,有些則是孩童的應景玩具。《花王閣剩稿》說:「京中秋節多以泥摶兔形,衣冠踞坐如人狀,兒女祀而拜之。」《燕京歲時記》也描述:「每屆中秋,市人之巧者,用黃土摶成蟾兔之像以出售,謂之『兔兒爺』。」從此,兔子成了中秋佳節最有人氣的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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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雲窗思志》有一則兔子殺后羿的故事:后羿在巴山打獵時,抓到一隻兔子。他將兔子放進木籠裡,沒多久,兔子竟脫逃了。當晚,后羿夢見一個君王打扮的天神,對他說:「我乃鵷扶君,為掌管這裡的神。你竟敢侮辱我,我將借逢蒙之手殺你!」第二天,逢蒙果真叛變,殺了后羿,自立為王。從此以後,當地人再也不敢隨便獵兔子、吃兔肉。

  在中國古代,有不少人將外型特殊的兔子視為祥瑞。魏晉南北朝時,茌平令師懽抓到一隻玄兔(黑色的兔子),將牠獻給已自立為趙王的石勒。起初,石勒不以為意,大臣程遐等人告訴他:「按照五德終始的算法,晉屬金德。兔乃陰精之獸,玄為水色。如今殿下獲得玄兔,象徵以水承金,應有所行動,以順應天人之期望。」石勒覺得頗有道理,便下令大赦,並改年號為太和(在此之前,石勒並沒有年號,而是使用東晉的年號)。

  明世宗嘉靖末年,因皇帝迷信祥瑞,佞臣紛紛進獻白鹿、白兔、白龜,並宣稱牠們乃祥瑞之兆。後來,白兔生子,世宗皇帝認為是延生之祥,還特地舉行祭祖儀式,群臣也煞有介事地上表道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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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兔子除了象徵祥瑞、為餐桌上的佳餚外,其被毛更是製作毛筆時不可缺少的材料。根據考古發現,戰國時代便有用兔毛製成的毛筆。《嶺南異物志》有則很有趣的故事:有一次,一個地方官得到一張珍貴的嶺南兔皮,便要製筆工人用它做成毛筆。製筆工人醉酒誤事,把兔皮弄丟了,為怕責罰,他剪下自己的鬍鬚,製成毛筆。不知情的地方官覺得很不錯,便要他再做一枝。製筆工人不得已,只好吐露實情。沒想到,地方官竟下令管區內的每戶都要繳納鬍鬚一把,若無法送來,就得折抵現金。

  白居易〈紫毫筆〉詩云:「每歲宣城進筆時,紫毫之價如金貴。」紫毫,即取兔子項背毫毛製成的高級毛筆,因顏色呈黑紫而得名,質地堅韌,人稱「健毫筆」。由此可見兔子在文人心目中的地位了。

  【兔子小事典】

  ☉古人對食兔肉頗有忌諱,《飲膳正要》說:「兔肉不可與薑同食,成霍亂。」「雞肉不可與兔肉同食,令人泄瀉。」「芥末不可與兔肉同食,生瘡。」「(兔)妊娠不可食,令子缺唇(即兔唇)。」「(兔)二月不可食,傷神。」這些都屬無稽之談。

  ☉《花鏡》云:「兔壽可千歲,五百則白。」因此白兔常被當作祥瑞的象徵。

  ☉白兔之所以紅眼睛,是因為白兔本身缺乏色素,無色的眼球呈現出眼球血管的顏色。至於黑兔、棕兔或花色的兔子,因眼球含有色素,都不會紅眼睛。

  ◎ 曹操看山雉跳舞

  《詩經•小雅》曰:「雄雉于飛,泄泄其羽。」雉,就是野雞、山雞,又稱金雞、錦雞。楊炯〈冕服議〉說:「雉身被五采,象聖人體,兼文明也。」在古代,雉是吉祥禽鳥,屏風、箱櫃類的家具上都有雉鳥的形象。明清時期,二品文官的補服圖案即是錦雉,取其「耿介、守節、高貴而華麗」,來做為官員的表率。

  古人認為雉鳥飛來則有喜。《史記•索隱》記載:春秋時期,有個陳倉人捕獲一隻像豬的怪獸,準備獻給秦文公。半路上,遇見一對童男童女,告訴他:「此名為『媦』,常在地中,食死人腦。」要他趕緊將怪獸殺了。那怪獸不甘示弱,也告訴陳倉人:「這兩個小娃叫陳寶。得雄者王,得雌者霸。」陳倉人聞言,便丟下怪獸,轉去抓童男童女。結果,這對男女竟化為雉鳥,其中雌雉飛到陳倉北阪地區,雄鳥則飛到南陽。據說後來秦穆公抓得雌雉,因此成為春秋五霸之一。而東漢光武帝起於南陽,因為有雄雉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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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稱王稱霸的傳說外,相傳纏足也與雉鳥有關。古籍《賢奕》記載:「纏足一事謂之妖,古無此。蓋自妲己始。妲己乃雉精,足猶未變,故用裂帛纏之。」這裡認為商紂王的寵妃妲己乃雉精變成的,因為腳未幻化成功,怕被人發現,因此用布帛緊緊包裹。這是纏足由來的另一種說法。

  葛洪《神仙傳》則記載上古帝王顓頊的後代彭祖,擅長養生之道及烹飪。他曾特製一道料理──雉羹,讓堯品嚐,堯吃了以後即長命百歲。或許因為雉在古代有許多神話傳說,因此古人認為吃雉肉能像神仙那樣長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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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牧〈朱坡〉詩云:「迥野翹霜鶴,澄潭舞錦雞。」錦雞,是雉鳥的一種。雉科類的鳥類,通常公鳥尾羽較長,羽毛豔麗,每當求偶時,翩翩起舞,以博取母鳥的青睞。《異苑》記載一則山雞跳舞的故事:三國時期,南方遣人送一隻美麗的山雞給曹操。曹操聽說山雞跳舞時姿態優美,便設宴廣招親友部屬,準備讓大家大開眼界。不料山雞出場後,竟呆呆站在那裡,一動也不動。參加宴會的賓客,爭先出餿主意,但山雞仍意興闌珊。

  這時,曹操年僅五六歲的幼子曹沖,表情認真地跑到曹操面前,自信滿滿地說:「我有辦法讓牠跳舞。」說罷,命人搬來一面大鏡子,放在山雞面前。果然,山雞一見到鏡中自己的身影,便張開翅膀,舞蹈起來。曹操和眾賓客都嘖嘖稱奇,拍手叫好。可惜,山雞跳得太賣力了,不肯停下來,最後竟因此而累死。

  《異苑》作者劉敬叔解釋說:「山雞愛其毛羽,映水則舞。」這隻山雞跳個不停,是因為太自戀了,一看到鏡中的身影,即無法自拔。後人根據這個說法,將「山雞舞鏡」比喻顧影自憐、自我陶醉。

  其實,大部分的動物對「照鏡子」或「自己的倒影」,都沒有反應。因為影像是平面的,不是立體的。動物學者實驗發現,除了猩猩之類的靈長類動物會懷疑鏡子裡的影像是自己外,其餘的動物不是置之不理,就是誤以為鏡子裡的影像是另一個同類。山雞「映水則舞」,恐怕是山雞誤以為水中倒影是另一隻山雞,為怕自己的風采被搶走(尤其是在求偶期間),自然要賣力地舞蹈,以超越對方了。

  【雉的小事典】

  ☉《本草衍義》說:「雉飛若矢,一往而墜,故從矢字。」雉鳥飛得像箭一樣快,因此古人將牠的尾羽插在舟車上,好讓自己的船或馬車行動更快。

  ☉中古世紀歐洲水手帶貓上船,以貓毛來占卜天候;古代中國則以雉鳥占天候。《中和集》說:「商人置雉於舟中,以候陰晴。天當晴,則雉尾直豎,天將雨,則雉尾下垂。」

  ☉漢高祖劉邦的正室呂后名呂雉,為避諱,劉邦下令將雉改稱「野雞」。

  ◎ 吳三桂好鬥鵪鶉

  鵪鶉,是「隨地而安」的鳥類。《本草綱目》說:「竄伏淺草,無常居而有常匹,……夜則群飛,晝則草伏,人能以呼聲取之,畜令搏鬥。」這是一隻怪鳥,生活簡樸、居無定所、食不挑剔,莊子說「聖人鶉居而彀飲」,對牠推崇備至。但是,牠愛湊熱鬧、好鬥的習性,卻與牠的生活態度格格不入,更因鬥性堅強,成為人們的玩物。

  《清異錄》說,鵪鶉聞同類之聲必至,以一隻善鳴的鵪鶉作誘餌,即能大批捕捉,往往雌雄、幼雛全被一網打盡,形同滅族,世人稱之為「族味」。

  《禮記•內則》記載,帝王宴會的食材中,有蜜蜂、麻雀、鵪鶉等物。北宋徽宗時代的宰相蔡京,生活奢靡,愛吃鵪鶉,自己畜養,大量烹殺,他與賈似道一樣,酷愛野味。

  《鵪鶉譜》引《唐外史》云:「西涼廄者進鵪鶉於明皇(唐玄宗),能隨金鼓節奏爭鬥,故唐時宮人咸養之。」在唐玄宗時代,皇宮裡已有敲打鑼鼓替鬥鵪鶉助陣的遊戲,這種刺激新鮮的玩藝,正是追求聲色犬馬之娛的唐玄宗所喜愛,影響所及,宮中風靡鵪鶉,人人爭相飼養。在唐、宋之際,鵪鶉逐漸成為熱門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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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史•王安石傳》記載這樣一則案例:宋仁宗時期,有個少年獲得一隻鬥鶉,他的同伴求之不得,便假裝與他親近,然後趁其不備,搶走鬥鶉。少年一氣之下,追殺了那個同伴。開封府判處少年死刑,但王安石批駁這樣的判決不當。他指出:「強取是盜,追殺之,是捕盜,不應判死!」此案後來還引發一段爭議,而這個鬥鶉少年,則是「玩物殺人」的血淋淋案例。

  南宋博物學家羅願的《爾雅翼》指出:「今人以平底錦囊,養之於懷袖間,樂觀其鬥。」清朝潘容陛描寫得更詳細:

  膏粱子弟好鬥鵪鶉,千金用勝。夏日則貯以雕籠,冬日則盛以錦橐,飼以玉粟,捧以纖手,夜以繼日,毫不知倦。

  夏天關在精巧的雕籠裡,冬天關在錦囊中,終日沉迷在鬥鵪鶉的亢奮裡,一點也不累。其中當然有賭博在內,清代顧錄《清嘉錄》云:

  霜降後,鬥鵪鶉角勝。標頭一如鬥蟋蟀之制,以十枝花為一盆,負則納錢一貫二百;若勝,則主家什二而取,每鬥一次,謂之一圈。

  從記載中可見鬥鵪鶉是以金錢賭勝負,已非純粹的民俗娛樂。

  *

  史上最有名的鬥鵪鶉玩家,當屬吳三桂了。吳三桂「衝冠一怒為紅顏」,為了陳圓圓而迎清兵入關,落得千古罵名。他對鵪鶉情有獨鍾,有一幅「吳三桂鬥鵪鶉小像」,描繪這位山大王坐在鬥鶉平台前,八個僕役分列兩邊,各皆手抓鵪鶉,準備放到平台上,一對一廝殺。由此觀之,鬥鵪鶉是成雙搏鬥,一圈一圈進行下去的,吳三桂從鬥鶉中找到刺激,獲得快感,可見他的眼界、格調如此而已。

  鵪鶉並不迷人,只是人自迷罷了。

  【鵪鶉小事典】

  ☉鵪鶉的毛羽,呈堆疊累累之形,故形容一個人衣衫襤褸為「鶉衣百結」。

  ☉鵪鶉是明代九品文官、清代八品文官官服補子上的標誌。

  ☉清代董天工所撰的《台海見聞錄》記載:「五鳴雞,一名五更雞,大如鵪鶉。雄者項下有黑白文,如太極圖。每漏下一鼓,即鳴三五聲。土番曰:『標標』,以其音相似也。」

  ☉古之鵪鶉,為了搏鬥而存在;今之鵪鶉,為了生蛋而存在。但鵪鶉蛋是食品中含膽固醇最高者,不宜多吃。

  ◎ 唐太宗用蟋蟀治失眠

  蟋蟀又稱蛐蛐、莎雞。因其鳴聲如織布機,在寂靜的夜裡響起,彷彿敦促婦女辛勤工作,所以又稱促織、催織、紡紗娘。

  蟋蟀有極強的領地佔有性,只要同性相遇,必鬥個你死我活。古人發現蟋蟀的這種習性後,將牠們抓來豢養,讓彼此相鬥,以賭輸贏。最早記載鬥蟋蟀的,是宋人顧文薦所著的《負暄雜錄》:「鬥蛩之戲,始於天寶間,長安富人,鏤象牙為籠蓄之,以萬金之資,付之一啄。」可見唐玄宗天寶年間,民間就盛行鬥蟋蟀。

  到了南宋,更是盛況空前,《西湖老人繁勝錄》記載,每年六月六日,首都臨安的百姓便開始養蟋蟀,「鄉民爭捉入城貨賣,鬥贏三兩個,便望賣一兩貫錢。頭生得大,便會鬥,便有一兩銀賣。每日如此。九月盡,天寒方休」。

  從夏末到秋末,宋人陷入養蟋蟀、鬥蟋蟀的狂熱中,蟋蟀成為熱門搶手的超人氣寵物。此風吹到朝廷裡,讓宰相賈似道樂此不疲。政治上毫無建樹的他,竟將全副精力用在鑽研蟋蟀上,編纂了一部蟋蟀玩家必讀的《促織經》。他贏得「蟋蟀宰相」的尊號,也落得「亡國宰相」的臭名。

  清末的慈禧太后是歷史上最愛鬥蟋蟀的權貴之一。每年重陽節,她都在頤和園開賭鬥蟋蟀,並由宮中專精鬥蟋蟀的「把式」代勞。與她「對戰」的,是一群王爺、福晉、公主,以及有錢的太監。鬥蟋蟀的賭注多用銀兩,以一百金為底,一局下來,輸贏可達數萬,當然,絕大多數是慈禧太后這邊勝利。

  這樣的豪賭,一直持續到深秋,方才落幕。

  在此之前的明朝,也有一位皇帝熱中此道,並且下詔蘇州知府每年呈獻一千隻蟋蟀,讓百姓苦不堪言。這位皇帝,就是擅長繪畫、在政治上與父親合稱「仁宣之治」的明宣宗。由於他的沉迷,不少蘇州百姓為捉蟋蟀而家破人亡,當時有句俗話說:「促織瞿瞿叫,宣德皇帝要。」曾經有個朱姓鎮撫進獻絕品,明宣宗見了,龍心大悅,將他連升兩級。

  一隻小小的蟋蟀,左右著一個人的生死與富貴,令人難以想像。

  *

  蟋蟀除了互鬥賭輸贏外,牠的叫聲還能治療失眠。唐太宗李世民即位後,因長期征戰而導致失眠,大臣、書畫家閻立本於是稟奏秘方──聽蟋蟀叫聲催眠。閻立本自己也曾罹患失眠症,後來是聽蟋蟀的叫聲才治好的。唐太宗半信半疑,如法炮製,果然夜夜好眠,從此,宮中便流行起在枕邊養蟋蟀了。

  這段記載雖不見於正史,但唐代宮中的確盛行養蟋蟀,《開元天寶遺事》有段記載可以佐證:

  每至秋時,宮中妃妾輩皆以小金籠捉蟋蟀,閉于籠中,置之枕函畔,夜聽其聲,庶民之家皆效之。

  蟋蟀鳴聲能治失眠,或許是因音調一致、頻率固定,整夜叫也不嫌累,猶如催眠曲一般。現代人工作忙碌、壓力大,作息不正常,罹患失眠症者不少,若不想靠藥物解決,又不想整夜數羊,不妨試試「聽蟋蟀鳴叫」的自然療法,或許會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蟋蟀小事典】

  ☉蟋蟀和蟈蟈、油葫蘆(蟋蟀的一種)並稱中國三大鳴蟲。

  ☉《促織志》說:「促織生於草上者身軟,生於磚石者體強,生於淺草瘠土磚石深坑向陽之地者性劣。其色白不如黑,黑不如赤,赤不如黃,黃不如青。」

  ☉清代的鬥蟋蟀,一度由官方主持。因蟋蟀又名促織,主辦單位就歸「織造府」。

  ☉清代官方雖主持鬥蟋蟀,但因淪為賭博,亦特頒禁令防賭。《大清律例•賭博條例》規定:「凡押寶誘賭及開鵪鶉圈、鬥雞坊、蟋蟀盆賭鬥者,將開場及開賭之人,俱照賭博例治罪。」當然,這則條文僅徒具形式罷了。

  ◎ 董仲舒的狐朋友

  《詩經•衛風》云:「有狐綏綏,在彼淇梁。」狐狸是一種生性謹慎的動物,因此古人認為牠們多疑。顏師古說:「狐之為獸,其性多疑。每渡冰河,且聽且渡,故言疑者,而稱『狐疑』。」

  在東方的神怪小說裡,狐是最常被當作主角或配角的動物。《萬曆野獲編》指出:「狐之變幻,傳記最夥。」可惜,小說家所描繪的狐,多為「妖孽」、「迷人精」,如《玄中記》說:「狐五十歲,能變化為婦人。百歲為美女,為神巫……能知千里外事,善蠱魅,使人迷惑失智。千歲即與天通,為天狐。」《名山記》也說:「狐者,先古之淫婦也,其名曰阿紫,化而為狐。」從此,人們把那些專用美色哄騙男人的女子,叫「狐狸精」。

  南宋人郭彖所撰《暌車志》,有一則故事便直指名妓李師師為狐精:宋徽宗宣和年間的某一天,深受皇帝寵幸的道士林靈素,發現一股妖氣瀰漫宮殿。他正感到奇怪時,名妓李師師翩躚而來。林靈素見狀,怒目攘袂,順手抓起爐裡的火筷,朝李師師飛擲而去。一旁的太監大驚失色,趕緊撲身救護,李師師才逃過一劫。事後,林靈素很不甘心,嚷道:「若我殺了她,屍體沒露出狐尾的話,請皇上治我欺君罔上的死罪!」但宋徽宗卻笑而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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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說文解字》說:「狐,妖獸也,鬼所乘之。」但在春秋戰國時代,狐卻是祥瑞的象徵。《瑞應編》記載,周文王被拘禁在羑里時,是大夫散宜生將涂山的青狐獻給商紂王,才逃過一劫的。郭璞所注的《山海經》也稱:「青丘國九尾狐……太平則出而為瑞也。」就連《說文解字》本身,也說狐有「三德」:其色中和(中庸之道)、小前大後(尊卑有序)、死則首丘(念舊不忘本)。因此,有些神怪小說裡, 狐的形象是能吟詩做詞、談論文章的飽學之士。

  《幽明錄》記載:漢代大學者董仲舒,有一天在書房獨自吟詠時,一個丰神俊秀的書生突然前來拜訪。董仲舒與他聊五經,對方侃侃而談,令人印象深刻。書生的名號前所未聞,董仲舒懷疑他並非一般人,因此當書生說:「外面好像要下雨了。」他便開玩笑地回應:「巢居知風,穴居知雨;我猜你不是狐狸,就是鼷鼠。」書生聞言臉色大變,瞬間化成一隻老狐狸,奪門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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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野僉載》說:「唐初以來,百姓多事狐神。房中祭祀以乞恩,食飲與人同之。……當時有諺曰:『無狐魅,不成村。』。」《庸庵筆記》也說:「北方人以狐、蛇、蝟、鼠及黃鼠狼五物為財神,民家見此五者,不敢觸犯。」可見民間也有將狐當作神來祭祀的,因此招惹狐,總被認為會有不好的下場。《宣室志》即記載一則相關的故事:唐朝權臣李林甫為宰相時,在自家宅第前軒獨坐,突然一隻牛馬般大的黑色狐狸,從屋裡跑出來,在院子左顧右盼。李林甫覺得很討厭,便叫人拿弓箭,狐狸聞言,趕緊逃了。接下來的好幾天,每當李林甫白天坐在前軒,黑色狐狸就會出現。過沒多久,李林甫便被抄家了。

  狐雖被稱「神」,但大家仍認為牠是妖魅的一種,亦正亦邪,也會報復、生氣,因此民間祭祀狐神,除因有所求,還因害怕遭報應。

  【狐的小事典】

  ☉狐為夜行性動物,白天藏匿洞穴,夜晚出來覓食。因此古人獵狐,多在晚上。《莊子•山木》云:「夫豐狐文豹,棲於山林,伏於巖穴,靜也;夜行晝居,戒也。」即說明了狐的習性。

  ☉《酉陽雜俎》說:「狐欲為怪,必取骷髏置首,搖之落者棄去,不落者戴之始能變人。」還有一種說法,說狐狸戴上骷髏頭,朝北斗七星膜拜,便能化成人。這些都是古人的想像,不能當真。

  ☉《格致鏡原》說:「千歲之狐姓趙姓張,五百歲狐姓白姓康。」

  ◎ 楚太子盼鴞成鳳凰

  《詩經•豳風》曰:「鴟鴞鴟鴞,既取我子,無毀我室。」鴞,一作梟,又稱角鴟、鵂鶹、鴟鵂,俗稱「貓頭鷹」。古人認為牠是「不孝鳥」,《爾雅翼》說:「羽翼既成,食母而飛。蓋稍長,從母索食,母無以應,於是而死。」

  古人認為貓頭鷹長大後會向母鳥討食,母鳥無法供給,就被幼鳥當食物吃掉。因此,看到貓頭鷹表示不吉,厄運當頭。據說,黃帝為了將這種「惡鳥」趕盡殺絕,下令大小祭祀都用貓頭鷹當祭品,這個習俗一直延續到漢代。《漢書•郊祀志》云:「漢使東郡送梟,五月五日作梟羹以賜百官。以其惡鳥,故食之也。」不但把貓頭鷹當作祭品,還煮成濃湯分給百官品嚐(陸璣說:「其肉甚美,可為羹。」),可見古人對貓頭鷹是多麼深惡痛絕。

  《晏子春秋》記載:齊景公建成露寢(大會群臣的大堂)之台後,卻不登臨,大臣柏常騫覺得奇怪,便問原因。齊景公說:「有鴞在那裡鳴叫,讓人厭惡,故不用。」柏常騫自告奮勇說要把鴞趕跑,齊景公依照他的要求,蓋了一間小房子,讓他在裡頭作法。第二天,柏常騫問:「還有聽見鴞鳴嗎?」齊景公搖頭道:「只聽見一聲,就嘎然而止。」他派人前往察看,那隻夜夜鳴叫的鴞,已墜地死亡了。

  唐朝韓愈說,半夜聽到梟鳴,是「聚鬼征妖」,不祥的徵兆。《本草綱目》云:梟「作笑聲,當有人死」,這是盲目嚇唬自己。

  直到清朝,梟仍陷於人們的魔咒中,徐崑《遁齋閑覽》記載:「余嘗居北阿鎮小寺,寺後喬木數株,有梟巢其上,凡生八九子。子大能飛,身皆與母等,求食益急。母勢不能供,即避伏荊棘間,群子噪逐不已。母知必不能逃,乃仰身批翅而臥,任眾子啄食,至盡乃散去。」這是一樁血淋淋的幼鳥分食母鳥的悲劇。作者以親身見聞的手法描寫,彷彿真有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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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基《郁離子》一書,藉楚太子養貓頭鷹,來說明人「本性難移」。話說楚太子養了一隻鴞,天天餵牠吃梧桐子。春申君問:「為何要給鴞吃梧桐子?」太子回答:「牠的聲音太難聽了,我餵牠吃鳳凰的主食梧桐子,好讓牠擁有悅耳的鳳鳴。」春申君覺得可笑,說:「鴞生來就是那樣,怎麼也改不了,和吃什麼東西一點關係也沒有。」

  然而,春秋戰國時代的人們卻不這麼認為。《詩經•魯頌》說:叫聲難聽的貓頭鷹,因為吃了泮水邊樹林裡的桑椹,唱出美妙的歌聲來。這篇原是讚美魯侯伯禽的德行,連向來被稱為惡鳥的貓頭鷹,吃了魯地的桑椹,都受到感化。後來原意被曲解,以致當北魏太祖慕容珪帶兵打仗缺糧時,御史中丞崔逞便說:「桑椹可以佐糧;飛鴞食椹而改音,詩人所稱也。」於是慕容珪便讓百姓用桑椹代替粟、麥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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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人認為貓頭鷹邪惡,在冬至日還有「捕梟磔之,以頭掛木上」的習俗(「梟首」一詞即由此而來),但南方人卻發現牠善捕鼠類的特性,將牠抓來飼養,以代貓職。《嶺表錄異》說:「桂林人家羅取(鴞),使捕鼠,以為勝狸(狸奴,即貓)也。」鴞夜捕鼠類,對人類而言是益鳥。古人以其聲音單調低沉、外型灰褐,又是夜行性動物而加以醜化,忽略他能捕食鼠類與害蟲,未免太「以貌取鳥」了。

  【鴞的小事典】

  ☉貓頭鷹的眼珠不能轉動,只能直視,但牠的頸椎很柔軟,能轉270度。

  ☉貓頭鷹各品種的體型差別很大,鵰鴞體長約80公分,領鵂鶹體長僅16公分。

  ☉孔廟屋頂上的垂脊,雕有成排的鴟鴞。據說,孔子有教無類,連兇惡食母的貓頭鷹,都受其感化。

  ☉與「梟」有關的詞彙,多帶貶抑的意味,如梟雄、梟將、毒梟、鹽梟等。

  ☉古希臘神話中,智慧女神雅典娜的愛鳥就是貓頭鷹,牠在西方是智慧的象徵。

  ◎ 蔡邕聽出螳螂的殺氣

  東漢大學者蔡邕,某次受邀到鄰家赴宴,結果在門口聽見琴聲,掉頭就走。主人追出來問,蔡邕說:「琴聲裡有殺氣!」彈琴者聞言,解釋道:「我剛才彈琴時,見螳螂走向鳴蟬。那蟬要飛不飛,螳螂雙斧一前一後。我唯恐螳螂有所閃失,便不知不覺隨著螳螂的殺伐之氣而形諸於琴聲之中。」蔡邕聽了不禁莞爾。

螳螂,在古人看來,是揮舞著兩把巨斧的職業殺手。又因為牠只顧眼前利益,忽略背後隱憂,因此被黃雀所乘,是個智慧不高的殺手。

  《說苑•正諫》記載:春秋時代,吳王欲征討楚國,對左右說:「敢有諫者,死!」少孺子聞言,便攜帶彈弓,到皇室後苑,連續三天如此。吳王問他怎麼回事?少孺子說:「園中有樹,其上有蟬。蟬悲鳴飲露,不知螳螂在後。螳螂委身曲附欲捕蟬,不知黃雀在其旁;黃雀引頸欲啄螳螂,不知彈丸在其下!」吳王知其勸諫自己不要伐楚,以免他國趁虛而入,於是罷兵。此即寓言「螳螂捕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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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螳螂是被古人污名化的昆蟲,將其塑造成看前不看後、思慮不周、缺乏自我認知的形象。《莊子•人間世》云:「汝不知夫螳螂乎,怒其臂以當車轍,不知其不勝任也。」螳螂用牠的臂膀去阻攔車子,是不自量力、愚不可及。

  但是,齊莊公卻不以為然,他認為螳螂敢以小搏大,其志可嘉,倘若人如螳螂,會是天下第一勇士。《韓詩外傳》說:「齊莊王出獵,有蟲舉足將搏其輪(指螳螂舉臂欲捕抓車輪)。問其御(車夫)曰:『此何蟲也?』對曰:『此謂螳螂者也。其為蟲也,知進而不知卻,不量力而輕敵。』公曰:「此為人而必為天下勇武矣,迴車(迴車,繞道也)而避之。」螳螂又成為寓言裡的主角,不過這一回並沒有被醜化。牠的勇氣,還被齊莊公誇讚一番!

  自古以來,沒有人因為鳥類啄食而大聲撻伐,獨對螳螂捕食意見多多。原因無他,螳螂挾帶「凶器」。謀生的工具太過招搖,讓螳螂背負了這麼多的原罪,實在冤枉!

  【螳螂小事典】

  ☉《埤雅廣要》云:螳螂是「殺蟲」,即殺戮之蟲也。螳螂生於仲夏,仲夏是陰氣產生之始。陰氣生而殺蟲出。此說迷信。

  ☉古人說螳螂獵物時「超枝緣條,執翳自蔽,悚腰舉刀,搏而取之」,執翳自蔽,意思是持著隱蔽物偽裝自己。此說為誤。螳螂不會舉物自蔽,但會以保護色來偽裝自己(花螳螂即是)。

  ☉螳螂與若干蜘蛛一樣,雌雄交配之後,雌螳螂會將雄螳螂吃掉,讓自己有較多的營養孕育下一代。這是生物演化的需要,無關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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