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找

   新鮮書
   暢銷書
   優惠套書
   推薦得獎書
   Best 100 Club
   非常作家
   套書大賣場

   書目下載

   心靈、勵志

   心理、教育
   文學、小說
   企管、資訊
   自然、科普
   旅遊、時尚
   金庸、推理
   歷史、台灣
   童書、繪本
   健康、生活
   電影、藝術
   學術、傳播
   辭書、語言
   漫畫、有聲書
   CD-ROM

《古羅馬的榮光II》精彩內容

6

帝國時代的經濟

第一節 城鎮的經濟生活

6.1:1 羅馬帝國城鎮的經濟生活

譯自:A.H.M. Jones, "The Economic Life of the Roman Towns" in P.A.

Brunt ed., The Roman Economy, New Jersey, 1974, pp.35-60。

1、工商業、農業與帝國經濟(以下小節標題由譯者所加)

工商業和農業對羅馬帝國的財富,相對而言各有多少頁獻,在

帝國末期,也就是在四至六世紀以前,幾無任何資料可作粗略的估

計。到帝國末期,帝國的財政結構才成為有用的線索。帝國主要的

稅收──財產稅 XE "財產稅" (iugatio)和人頭稅(capitatio)──係依

土地和農村人口而估計(譯註 )。這些稅收最主要用於支付軍隊、政

府官員和僱用人員(如兵器作坊 XE "作坊" 工人)的糧餉(annona和

capitus)。這些稅或據同一基礎附加的徵繳,也用來支付包括道路和

郵驛(cursus publicus)在內的公共工程。另一種同樣是依土地和農業

勞動力徵收的稅,用以支付軍隊和政府官員的服裝。國有田產的租

金,則供皇帝私人開銷,並為各種雜支的來源。其他僅有的經常性

開支是軍隊不可少的定期獎賞(這項開支較小,平均約當糧餉額的四

分之一或五分之一) 。這項獎賞是以各類苛捐雜稅支應。有些捐稅

(如gleba、aurum oblaticium、aurum coronarium)是由元老和城鎮議員

(decuriones)之地主階級負擔(譯註 )。不過這些捐稅也包括關稅和一

種對商人的直接稅 XE "直接稅" (collatio lustralis [或

chrysargyron])(譯註 )。

帝國法律對商人(negotiatores)的定義不甚清楚。這個名詞當然包

括所有以買賣為生的人,諸如坐賈行商,也包括專事放貸的人和妓

女 。有些法律曾對negotiatores和工匠工會的會員(plebeii或collegiati)

加以區分,但是其他一些法律,又刻意將出售自家農產和土產陶

器、工藝品的墾殖民(coloni)界定在商人之外 。這意味著為了徵稅,

徵稅的範圍定得相當大,甚至城鎮的工匠也被包括在內 。他們必然

不負擔其他的稅。那麼,如果上述那種對商人的直接稅 XE "直接

稅" ,能代表工商業對羅馬財政的全部貢獻,這一貢獻在整個帝國

財政上所居的地位,其實甚為微末。因其過於微末,像安納斯塔休

斯(Anastasius)這樣精明,能為財政造成大筆盈餘的財務官,也就能

取銷此稅,而以國有田產租金補足差額 。這種直接商稅雖無足輕

重,但對納稅者而言卻是不小的負擔。古代不論屬基督教或非基督

教的文獻,都一致指責這種商稅是難以忍受的負擔,曾迫使人民到賣子

為奴的地步 。

圖 6.1 北非出土描繪農耕的鑲嵌壁畫。

到五、六世紀,才有精確可靠的數字可以依據。根據一位名叫

鳩•斯太利斯(Joshua Stylites)的記載,就在西元498年直接商稅取銷

的前夕,他的家鄉伊笛沙(Edessa)(譯註 )每4年繳稅達140磅金子,也

就是平均1年35磅黃金 。又據一件六世紀的草紙 XE "草紙" 文

書,埃及霍拉克利市(Heracleopolis)每年繳稅,包括實物折以黃金以

及以金繳納的土地稅,達到57,500金幣或約當於近800磅的黃金 。

伊笛沙是重要城鎮,也是行省首府,更重要的是它地當東方絲綢和

其他珍貴商品,從波斯 XE "波斯" 邊鎮尼西比斯(Nisibis)到安提亞

克 XE "安提亞克" 和西方的要道上。霍拉克利市是一普通的省級

城鎮,擁有廣大的農村腹地。因此上述兩個數字,嚴格言之,不能

相提並論。但是,從這些數字很可以看出六世紀時,農業創造的財

富約在工商業的20倍左右。這個比例對六世紀以前的情況適用到什

麼程度,還很難說。工商業在帝國後期的確較為衰落,可是農業亦

然。有很多證據表明,許多農業生產原本發達的土地,漸趨荒癈。

總體而言,當帝國整個財富趨於衰減,工商業和農業在創造財富的

比重上,並沒有重大的改變。

2、工商業的限制

工商業在羅馬帝國經濟中,相對來說,不是那麼重要的原因,

如果詳細討論,將會和這次會議的主題距離太遠。不過,對幾點較

重要的原因略作說明,倒有助益。

圖 6.2 港邊的海船,二世紀末石刻。

一大原因是陸運費用過高。戴克里先 XE "戴克里先" 限價令

中的價格是精確的指標。一車載貨1,200磅,運送1哩的合法運價是

20笛納(denarii);1,200磅相當於60羅馬斗(modii)的麥子,而1斗麥值

100笛納 。換言之,一車麥子運300哩,價格即漲一倍。限價令中

的海運價格遠較陸運為低。但海運風險所造成的損失相當不小,不可低

估。例如,從亞歷山卓 XE "亞歷山卓" 運1羅馬斗麥子到羅馬,船行

約1,250哩,只須16笛納 ,此一運費較陸運50哩尤低。這意味著除非

產地接近內陸水道的港口,而銷售地又是海或河運可達之處,否則

運送任何沉重或體積龐大的貨物至任何距離,都得不償失。事實

上,除了帝國政府可以不計代價,似乎很少甚至沒有從陸路運送麥

子的例子。內陸城鎮遇到饑荒時,當地官員除了強迫當地地主拿出

糧食,別無他法 。相反來說,當查士丁尼 XE "查士丁尼" 鎮壓

利底亞(Lydia)的駐軍,而將靠當地糧食供應的軍隊調走,這個內陸

城市的地主仍只能任由他們的收成在打穀場上腐爛 。因為內陸地

區貿易,只能依靠本身價值較高的貨物才能存在。

其次一個原因是市場有限,尤其是高價貨物的市場非常有限。

帝國絕大部份的人口是農人。他們都負擔極重的稅,很多還負擔田

租,大部分都十分貧窮。他們的需要很簡單,大部份可由村中的鐵

匠、陶匠、織工供應。利班留斯 XE "利班留斯" (Libanius)在安提

亞克 XE "安提亞克" 的頌詞中,誇稱安提亞克所屬廣大的村落,

在經濟上都不需依賴城市,因為他們自有工業,在鄉村的市集裡交

換器物 (譯註 )。城市居民大多數似乎也很貧窮。他們負擔一定價

格的糧食都有問題。大部份城市都有專司購糧和零售的官員。他們

將糧食低價直接出售給公眾或麵包舖,其差價由官員本身或城市公

庫補貼 。城市無產居民無力消費很多進口貨,他們絕大部份需要

是由當地的工匠和店舖提供。有能力的重要消費者是政府,但是政

府很少利用商場。在帝國頭300年裡,政府是透過地方當局強行徵

購,以滿足軍隊所需的糧食和衣物等 ,並以課徵實物和徵公田田

租的方式來供應羅馬的糧食。從戴克里先 XE "戴克里先" 時代開

始,軍隊、政府官員和羅馬人民(以及後來康士坦丁堡的人民)都依

賴實物賦稅;軍隊和官員所用的服裝,部分靠徵收,部分由政府作

坊 XE "作坊" 供應。武器則由公立的作坊製造。因此,有能力消

費一般商人貨物的,僅有地主和有專業的階級。

3、工商業的分佈型態

在這種情況下,工業傾向平均分佈在帝國各處。絕大部分一般

必需品由各城鎮,甚至各村落的工匠自行供應。只有較高級的產品

才有較大的市場和較大規模的生產。例如,在帝國頭300裡,一種較

高級人士家中所用的裝飾品(terra sigillata),就是原在義大利北部製

造,行銷致西部各省。即使如此,各省作坊 XE "作坊" 迅速建

立,以無需運費的優勢迫使義大利產品降價。紡織工業大約最為集

中。據載,有不少城市如希臘的帕特拉(Patrae),或西利西亞省

(Cilicia)的塔索斯(Tarsus),居民中有一大部分從事紡織 。而戴克里

先 XE "戴克里先" 時代的關稅紀錄中,有一連串布料或衣服是以

城鎮或地區為名的 。這種工業從運費言,反以集中為有利。因為

在主要的羊毛和亞麻產地紡毛和織麻,然後輸出成品,這遠比大宗

輸出原料為合算。然而要估計為廣大市場生產的廉價衣物有多少,

頗為不易。在一方面,當四世紀末,皮尼阿魯斯(Pinianus)在羅馬希

望過禁欲的生活,他買了未加漂白的安提亞克 XE "安提亞克" 布

衣 。這意味在大城市,最少是最便宜的衣物是由大的生產中心進

口。另一方面,如果不是鄉間普遍有一般性的紡織生產存在,四世紀的

帝國政府將不可能想到,像課徵小麥、肉類、酒、油一樣,去徵收軍用

外服和內衣 。

圖 6.3 用腳壓榨葡萄製酒石刻。

因此,大規模的工業很可能只存在於少數城鎮。大規模的商業

也僅存在於少數較大的城鎮。只有大城(主要是主要的行政中心)才

集中有夠多的有錢人或富豪階級,能夠形成一個夠大的市場。一般

中等市鎮的鄉紳則可能靠定期來訪的行商,如塞列休斯(Synesius)就

靠一年一度有衣鞋商從雅典 XE "雅典" 來之便,買上3件雅典製的

外袍 (譯註) ,或像在艾開(Aegae)記錄中所見 (譯註 ),靠趕一場

一年一度的市集。此外,他們當然也不放過一年一度地方要人在省

或區首府集會(concilia)的機會。皇帝何諾留斯(Honorius)(譯註) 曾在

他的立法中強調,每年在高盧總督駐在的大城阿瑞列特(Arelate)舉

行這樣的區集會,一大好處是此地有來自帝國各處的產品 。除了

以上提到的,大的消費中心還有一些主要的海港和河港。這些港成

為港口周圍區域的集散地,而位於帝國東部邊境的城市,則成為東

方如絲和香料等名貴貨物進入的中間站。

4、工商業在城鎮中的角色

圖 6.4 在今英國West Row出土的精緻帶蓋銀缽。

非常簡略地討論過工商業在帝國中的大致角色以後,我們可以

開始看看工商業在城鎮裡的角色。羅馬帝國是一城市的集合體。每

一城市不僅僅是一個城鎮,周圍還有大片所屬的農村地區。一個城

鎮的人口,無論居住在城內或城外,在政治上通常並無不同。而負

責掌理一城的官員和議會,無論從法律或事實上說,都是從整個地

區最富有的居民中產生。從前述一般的經濟情勢不難推知,城鎮議

會通常是由地主組成。即使像情況極特殊的埃及大城(城外鄉村居民

無市民權),情形也是如此。因為有相當數目的地主是居於城內並註

冊為市民。在帝國頭200年裡,他們擔任著城鎮公職,後來又成為塞

皮提•塞維盧斯皇帝(Septimius Severus)(譯註 )所立議會的成員。只

有某些鄉村社區被"劃歸"某一臨近城鎮,也就是被附屬於,卻未正

式成為某一城鎮一部分時,這些"附屬"社區的地主才會被排除在城

鎮的公職之外。就是在這種情形下,特吉斯德鎮(Tergeste)才有向安

東尼 XE "安東尼" 魯斯皇帝(Antoninus Pius)(譯註 )要求允許相當數

目的卡尼人(Carni)和卡塔利人(Catali)擔任公職,並藉以為議會補充新血

的事 。

以上對一般情形的描述,是否也適合帝國頭300年,則不易確

言。因為在這段期間,我們幾乎只有碑刻上的證據。據《法律類

編》摘引一位三世紀早期律師卡利斯特拉土斯(Callistratus)所說,即

使在他的時代,要找人填補議會已漸困難,非到不得已不選商人入

議會。他說:「事實上,這些從事買賣的商人(eos qui utensilia

negotiantur et vendunt)並未被禁止成為當地市鎮議會或其他公職的候

選人,……不過我以為,允許像他們這種可以被市政官(aediles)笞打

的人進入議會,是一種墮落,尤其當有些城鎮尚有足夠可尊敬的公

民可選時。只有當可敬的人不足填補公職,而這些商人又有相當產

業,才不得已去挑選他們」 。從可考的碑刻看,大體結論也是如

此。除了像歐斯提亞 XE "歐斯提亞" (Ostia)這樣基本上原本就是

商業性的城市,商人或作坊 XE "作坊" 主人能在墓碑上誇示自己擔

任公職的極少 。由市議員(decuriones)擔任工匠或商人基爾特的庇主

(patron)的情形相當普遍 ,但極少擔任基爾特的職位或成為其會員 。

市議員常擁有店舖,租給工匠和商人經營,有些或透過奴隸或解放

奴經營。因此在龐培 XE "龐培" 城中發現的許多魚醬罐上,會出

現該城市長烏•斯考盧斯(Umbricius Scaurus)以及他的奴隸和解放奴

的名字 。許多基爾特的解放奴成員很可能原本是代人經營的奴

隸。議員地主另一項補助財源是造磚。

到帝國後期,法典 XE "法典" 中有較明確的證據資料。議員

被明確與"商人"(negotiatores)和工商基爾特成員(collegiati)分開,後

二者常被合為"平民"(plebeii)一類。據裘利阿魯斯 XE "裘利阿魯斯"

(Julianus)皇帝(譯註 )的一項規定,城市議會可免除商業稅(collatio

lustralis),"除非能證明某市紳經營某種生意" 。華倫庭尼阿魯斯一

世(譯註 )規定,如果商人購買土地,並因擁有一定產業而選入議

會,則可免納商業稅。 何諾留斯規定,商業稅由納稅的商人團體

(corpus negotiatorum)自行收繳,市鎮社區可放下與他們無關的收稅

重擔。 通常法律都假設市紳為地主,他們不得未經允許而脫產 ,

或退居自己的田莊,以逃避在市鎮中的責任 。摩伊西亞省(Moesia)

的市鎮社區允許從擁有奴隸的"平民"中,挑選人選入市議會是一大

讓步 。有錢有地位的人,偶爾會兼營(通常透過代理人)商業。不

過,這種讓帝國政府不悅的事似乎不多。帝國政府曾於409年禁止

"出身高尚,官職顯赫或大地主經營商業,以便一般人與小商人之間

的買賣較易進行,而不致危害城鎮的生活" 。

在一般中等的城鎮裡,掌理城鎮的就是一群居於城中的當地地

主。這些人的地位,大體上本來就自然有世襲的傾向。隨著歲月,

有些老的家族中絕或沒落,有些上升進入帝國的元老階級。他們的

地位則由一些以工商致富,轉為地主者的子孫所取代。到三世紀

末,市鎮的議員階級 XE "議員階級" 由法律明訂為世襲。四世紀

中期以後,儘管帝國政府用盡全力,這一階級即似乎很少再能從下

層汲引新血。因為較富有的家族,無不設法進入元老階級或在帝國

政府中擔任公職,以逃避城鎮中的義務。議員階級的人數和財富都

日趨萎縮。繼而能免役的縉紳之士(honorati)(譯註 )反成為真正的地

方貴族。後來在主教和教士逐漸掌控地方事務之際,他們受帝國政

府之託,曾擔負地方政府的主要責任 。

5、工商基爾特

處於地主貴族之下的是坐賈行商和工匠。他們通常組成基爾特(拉

丁名稱為corpora或collegia,希臘名稱則有συνεργασιαι、

συντεχνιαι,以及其他不一的名號) 。有關基爾特的資

料,在帝國頭300年幾乎只有碑銘,因此我們難免有單單依殘銘為據

的危險。大體而言,只要有碑銘發現的地區,不論量之多少,大部

分都有基爾特的蹤跡。在小亞細亞,我們知道有各種基爾特存在。

這些基爾特主要和紡織業有關,包括織毛、織麻、漂染和製衣;不

過也有其他行業的基爾特,如建築工、鐵匠、陶匠、皮匠、麵包

師、園丁、挑夫等 。除了知道他們存在之外,進一步的情形,我

們一無所知。在埃及地區,草紙 XE "草紙" 文書資料取代碑銘的

地位,並且證實基爾特幾乎無處無之。在說拉丁語的省份,以義大

利和高盧地區的資料最多。這兩個地區的基爾特也十分普遍。在碑

銘發現不多的西班牙和伊利孔省(Illyricum)也有基爾特可考。唯一碑

銘資料豐富卻少基爾特痕跡的區域是非洲。在這個佈滿農業村鎮的

地區,基爾特的組織看來似乎甚少 。

拉丁碑銘透露了不少基爾特組織和活動的消息。基爾特的成員

十分複雜,除了解放奴和自由公民 XE "自由公民" ,有時甚至包

括奴隸 。成員富有的程度亦差別甚大,從並無太多產業的工匠到

擁有大店舖的富商都有。許多解放奴被選入奧古斯都祭司團(Seviri

Augustales)。這是一項須花費甚多的榮譽職 。(譯註 )基爾特最少

在形式上是一民主的組織,由成員大會決定有關規定,選擇庇主,

並選舉執事 。基爾特的負責人,從2至6人不一,通常稱為"執

事"(magistri),又因常為5年一任,也有稱之為quinquennales的。在執

事之下,許多基爾特還有幹事(curatores)和司庫(quaestores) 。有些

大規模的基爾特內部還有百人連 XE "百人連" (centuriae),或更通

常有區(decuriae)的組織,而分別以百人連長(centuriones)和區長

(decuriones)為首 。有少數基爾特似乎有區長組成的委員會,負責

實際會務 。即使不是如此,基爾特的民主性恐怕形式的意義多於

實質。因為凡欲擔任職位,必須在選舉時對基爾特的公共基金

(summa honoraria)有大筆捐獻,成員更期望候選人慷慨出錢,娛樂眾

人一番。因此除了較富有的成員,是不可能出馬競選職位的 。

許多基爾特擁有自己的房舍,一個辦事廳(schola)或一神廟

(templum)。在這兒,他們處理有關事務,舉行祭典,宴會和社交活

動 。每一基爾特都有自己的公庫(arca),由司庫掌管。公庫的財源

有新成員的入會費,擔任職務者的捐獻,和基金的利息。後者常被

指定供周年餐會和現金分贈(sportulae)之用。經費除了用以維持基爾

特的房舍和人員(許多基爾特有奴隸),備辦宴會和祭典,也常為過

逝的成員提供喪葬補助 。

圖 6.5 打鐵匠石刻,Ostia出土。

單從碑銘資料看來,基爾特似乎只是一種單純的社交團體,與

成員各自的職業活動無關。這一點可從基爾特有時允許不同行業的

人入會,而事業發達的人,又可同時參加幾個基爾特得到印證 。

當然,碑銘並不能揭露所有真象。這從下述事實可以推知。根據零

星的記載,帝國無論工商,行業極多,但是目前所知,在義大利和

西部各省的基爾特以建築和木匠工(fabri,fabri tignuarii),地毯匠

(centonarii),和一與祭奉地母(Magna Mater)有關,可能是木材商組

成的神密團體(dendrofori)為最多。這三類,或其中兩類經常有極密

切的關係。但碑銘中並無他們聯繫或常有活動的痕跡。幸好文獻有

一偶然的記載,解決了這一問題。蒲林尼在尼科米底亞(Nicomedia)

一場火災之後,向圖拉真 XE "圖拉真" 皇帝(譯註 )建議,為了防

止再有火災,在該城應設立救火隊(collegium fabrorum)。由此可知,

collegium fabrorum有救火之責,也可推知其他關係密切的基爾特也

分擔這一工作 。如果有關fabri、centonarii、dendrofori的碑銘,可

以對這樣重要的工作都完全不提,那麼雖然是碑銘不曾提到,並不

足以否定基爾特可能還有其他我們一無所知的功能。

帝國頭300年裡的基爾特是一種自願性私人組織。他們和城鎮的

治理一無關係,也和城鎮的政治組織一無瓜葛。基爾特的成員通常

包括該城的異邦人,甚至奴隸和公民。可能的例外只有一種。利底

亞(Lydia)的費城(Philadelphia)有碑銘提到"羊毛工的神聖部落"和"皮

匠的神聖部落" 。"部落"(ψυλη)通常是該地民族正式政治單位

的名稱,而在費城,基爾特可能即居於這樣的地位。在一些其他利

底亞和費瑞金人(Phrygian)的城市,如提阿提拉(Thyatira)和錫拉市

(Hierapolis) ,常有基爾特的記錄,卻沒有提到部落。在這個地區,

基爾特有可能是當地政治組織的基礎。不過,我必須強調這只是一

種猜測。即使猜測正確,這種現象也只限於極少數的城鎮。

6、基爾特與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和基爾特的設立,甚或註冊都沒有任何官方的關係。

嚴格言之,除了窮人和宗教團體的喪葬互助組織,所有的基爾特都

須得到帝國政府的許可,而據蓋烏斯 XE "蓋烏斯" (Gaius)所說,

得到許可的十分有限 。基爾特也很少提到他們曾得到官方許可。

在得到許可的基爾特中,有fabri、centonarii、dendrofori,或前三者

之聯合組織(tria collegia),以及歐斯提亞 XE "歐斯提亞" 港與供糧

有關的各種基爾特 。或許通常只有這些與帝國政府或城鎮有直接

關係的基爾特,才須要得到許可。法律顯然執行地十分鬆懈。

基爾特只有在引起動亂的情形下,才會受到壓制。因此西元59年,

龐培 XE "龐培" 城發生暴亂之後,元老院下令解散非法組成的基爾特

(collegiaque quae contra leges instituerant dissoluta) 。伊非索斯

(Ephesus)的麵包師基爾特罷工之後,亞洲省的總督下令禁止基爾特

活動 。蒲林尼在圖拉真 XE "圖拉真" 的指示下,曾查禁畢熱尼

亞省(Bithynia)所有的基爾特。此外從圖拉真的信中還知道,他因該

省情勢不安,曾拒絕給予尼科米底亞城成立collegium fabrorum的許可

。大體而言,只要基爾特不製造麻煩,即使沒有得到官方許可,照

樣可以存在。

我們幾乎沒有市政當局輔助或保護工商的證據。一般城鎮的確

有市場設施,通常都是頗為宏偉的建築群,四周有迴廊環繞。不過

這是市民為了以市容為傲,也是為了可從市場得到一筆規費。何謨

市(Hermopolis)市議會曾給一位司市(αγορανομοζ)笛米特

瑞阿斯(Demetrius)一封信。信十分有意思。信中說:「市場是我市

的門面,從承租市場場地的人手中,我們也嬴得不少利益」 。港

口城市常花不少錢在港口的維護和美化上,然而他們主要的動機可

能是出於地方的驕傲和期望增加港口的規費收入。

7、糧食供應與城鎮基爾特

一般城鎮在經濟上主要關心的是糧食,尤其是麵包在市場上的

售價是否合理 。這是市政官(aediles或αγορανομοι)的主

要職責之一。伊非索斯市有一系列有趣的碑銘,記載在一連串成功

的市政官治理下,麵包和油的"交易發達且公平" 。市政當局有時以

命令方式控制物價,例如,在塞熱庫斯(Cyzicus),因安•特瑞費納

(Antonia Tryphaena)龐大的公共工程,引入大量勞工,造成糧價暴

漲。市政當局受命支持市政官將糧價固定在原價格,並警告糧食零

售商:凡違反規定,如為公民,奪其投票權 XE "投票權" ;如非

公民,則將被驅逐出城 。可是,這項禁令最後證明效果不彰。通

常,城鎮採取較溫和,代價較大的方式。據載,有時市政官與糧商

競價,以較低價出售油或酒,自行貼補差價的損失。

圖 6.6 秤賣麵包石刻。

此外,如前文所及,大部份城鎮都有特別基金,也有專門購糧的官

員。購糧在供應市場之前,須先製成麵包。因此和烘麵包的基爾特

之間必須有所安排。在歐西倫庫斯(Oxyrhynchus)發現的草紙 XE "

草紙" 文書裡,有一件麵包師基爾特與市政官之間的契約,約定由

前者負責將後者提供的穀物磨製成麵包,每一阿塔巴(artaba)收費10

歐泊(obols),每1阿塔巴製成2磅之麵包30條 。在伊非索斯,市議會

似曾一度未能與基爾特達成協議,引起麵包師罷工,市長不得不介

入,解散基爾特,以酷罰嚴令其成員"服從合於大眾利益的規定,並

源源供應該城所須之麵包" 。後來在歐西倫庫斯,可能是因為麵包

師未能如約供應麵包,6位負責供糧的官員協議共同掏錢合建一可日

製20阿塔巴的麵包坊 。

8、帝國政府與城鎮基爾特

帝國政府向地方城鎮要求供應衣物,也使得市議會須和基爾特

打交道。在大部份行省,帝國政府可能都是透過市政當局,而只有

在埃及(只有此處資料較詳),頭200年是直接與基爾特接觸 。然而

自塞皮提•塞維盧斯皇帝在埃及設立市議會以後,市鎮開始擔負過

去通常只有在其他省份城市才有的功能。三世紀末以後,我們有一

份甚為殘缺歐西倫庫斯市議會的開會紀錄,討論帝國政府要求的100

套衣服。政府財務官允許的價格顯然極不合理,價值49笛納

(denarii)(譯註 )的麻紗衣,財務官只付11笛那。市議會憤怒地答

覆:「除了財務官允付的之外,須加19笛納,麻衣商才滿意」。還

有一份在議會中宣讀的織工要求加價的陳情書,"因為原料和工資皆

已上漲"。市議會只得同意增加。其中詳情並不清楚,但很明白,市

議會負責物資供應,與製造有關的基爾特協調,並補足政府所付的

差價 。

康士坦丁(或其子之一)有一法律規定,所有城鎮的centonarii和

fabri基爾特須要新人 XE "新人" 補充時,由dendrofori基爾特的成

員加入 。這是帝國政府認為基爾特,或最少這些對公共生活,如

救火,有特殊重要性的基爾特,須以強迫方式加以維繫,最早的信

號。在塞奧多西 XE "塞奧多西" 法典 XE "法典" 中,一些較晚

的法律曾強制城鎮基爾特以世襲的方式維持,規定基爾特成員即使

曾任行省或皇宮的官職(officia),曾從軍,曾遷徙而成墾殖民

(coloni),也必須將他們的子女帶回故居城鎮 。這一類法律沒有早

於395年的,但有很多出現在此後的20年中。到四世紀末,問題似乎

變得嚴重,雖然其源頭可推到更早的時期。在四世紀末的30、40年

內,基爾特成員子女的命運,在一出生即已由法律決定 。此外,

有一點可注意,即這些法律全針對帝國西部的省份:義大利,非洲

和高盧。這樣的法律全不見於查士丁尼 XE "查士丁尼" 法典。在

義大利,後來的皇帝華倫庭尼阿魯斯三世在452年,馬加仁魯斯

(Majorianus)在458年,塞奧多(Theoderic)在六世紀初都曾重申過類似

的規定 。如此不難推想,帝國東部的城鎮,從未像西部那樣,遭

遇工匠外流的問題;帝國東部的皇帝,也從未感到有必要以世襲的

手段來維持基爾特。在帝國東部,城鎮生活較根深蒂固,有錢人繼

續留在城中,工匠和小商人從不愁沒主顧。在帝國西部,到四世紀

後期,城鎮對他們貨物和服務的需求減少。這可能是因為大地主手

中握有的土地越來越多,漸漸移往大城或退居其自有的鄉間農莊,

因此工商業者也被迫移往鄉間以農為生。

法律本身從未說明,為何帝國政府將維持基爾特當作一項與公

共利益有關的事。法律只模糊提到基爾特在城鎮中擔負的責任

(munera)。何諾留斯曾抱怨高盧的城鎮因少了他們的服務,遂失去

昔日的光輝(destitutae ministeriis civitates splendorem quo pridem

nituerant amiserunt) 。馬加仁魯斯曾提及基爾特,在市議員(curiales)

的指揮下,為各自的城鎮輪服徭役(operae) 。這或可從一法律得到驗

證。這一法律暗示亞歷山卓 XE "亞歷山卓" 的基爾特(corporati)有

責任去疏浚河川 。這也可從利班留斯 XE "利班留斯" 的抗議證

明。他抗議安提亞克 XE "安提亞克" 對商人和工匠的壓迫。他們

被迫不是擱下自己的生計,就是花錢僱人,去作清除溝渠和汰換建

築廊柱的事 。其他一些徭役和帝國政府的利益更有關。華倫庭尼

阿魯斯一世曾提到基爾特成員,被迫為帝國驛站作驅趕牲畜的工作

(prosecutio animalium) 。利班留斯抱怨他們曾被迫去修築驛站房舍

並在驛站中服務 ;此外有一法律顯示,迦太基 XE "迦太基" 城

的基爾特,曾被迫為當地國有之紡織作坊 XE "作坊" ,以不合理

的代價提供物料(species,這可能是指紗) 。

因此,在帝國政府眼中,基爾特的主要功能似乎是為其城鎮和

羅馬中央提供勞役,而和他們的職業無涉。在此之外,麵包師當然

繼續有他們職業上的重要性。利班留斯 XE "利班留斯" 談到不少

安提亞克 XE "安提亞克" 城週期性的麵包危機,並抱怨以粗魯的

毆打,強迫麵包師接受任意訂下的價格,最後迫使麵包師逃往山區

沙地斯(Sardis)的一方碑銘 則表現出,基爾特和市政當局之間

較愉快的關係。西元459年,該城防衛官(defensor)和建築基爾特達

成一項協議。後者承諾他們的成員,只要僱主以約定的數目付工

資,即不違約罷工;並同意除非因病,如有任何成員不能履約,基

爾特負責找人代替。如有成員阻礙工程,基爾特將照約賠償。在

此,我們看見市政府為了市民利益,透過對其成員負整體責任的基

爾特,來約束個別的建築工遵守交易的約定。西元473年,芝諾皇帝

(Zeno)(譯註 )的一項法律,曾禁止大盤和零售商聯合壟斷衣服、食

物和其他貨物的價格,並禁止工人協議不去完成他人已開工或放棄

的工程。在此,帝國政府也將執行法律的責任加諸相關的基爾特之

上 。

或許可以一提,沙地斯城的基爾特成員是建築工匠。他們各自

履行工程契約,並將生病視為延後完成工程的正當理由。一項西元

436年的法律 顯示,即使是行省首府較有錢的大商人、錢莊主人、

珠寶商、銀器匠和衣飾商,他們可想而知是各省市紳的供應者,也

都是一些和平的人。他們的野心似乎只在能參加各省公職(officium)

的行列,也就是帝國最低一層公務員的行列。這一層的人員皆世襲

其位,並明白沒有升遷的機會。即使如此,帝國政府仍規定這些低

職位也"不可被污染"。在四世紀中,馬奇尼魯斯 XE "馬奇尼魯斯"

(Ammianus Marcellinus)(譯註 )曾提到一位米索不達米亞省的富商

──安東尼 XE "安東尼" 魯斯(Antoninus)。他大概是從事利潤頗

厚的遠東貿易。後來加入該省督軍(dux)(譯註 )幕府任財務之職,

最後升任為禁衛軍(protector)(譯註 )。此職有望候補為軍官。安東

尼魯斯原來的身份顯然不高,才會以為如此已提高了自己的身份

9、工商大城

以上所及,皆羅馬帝國一般城鎮之大要。現在談談少數工商業

的中心大城。以工業言,能說的可惜很少。因為可用的資料幾乎沒

有。克瑞索斯托穆斯(Dio Chrysostomus)(譯註 )曾提到塔索斯的人

口中,有相當大一部分從事織麻。這些人雖有正當工作,卻無力負

擔該城規定享有政治權力者必繳的500德拉克馬錢(drachmas)。在鄰

近一大城──安納熱巴士(Anazarbus),有一碑銘提到一織麻工的基

爾特 。這意味織麻業操縱在一大群獨立的工頭手中。他們無疑像

歐西倫庫斯的織工一樣,僱工生產。帝國後期的工業中心似乎就是

帝國作坊 XE "作坊" 之所在。索若門魯斯(Sozomenus)(譯註 )

說,塞熱庫斯城很重要一部分人口是,在政府織造作坊和礦場工作

的工人。格•納山仁(Gregory Nazianzen)(譯註 )提到卡帕多西亞省

(Cappadocia)的凱撒 XE "凱撒" 瑞亞(Caesarea)的兵器作坊工人,

情形也類似 。這些作坊的工人成一世襲的團體,和城市其他的人

口判然有別。

有少數商業城,我們所知較多。在帝國西部,從陸獨隆

(Lugdunum)和阿瑞列特曾出土相當大量的碑刻,而歐斯提亞 XE "

歐斯提亞" 港的發掘不但使古城重現,也得到大批碑銘。只是這些

材料猶待發表。在帝國東部,隊商貿易大城帕米拉(Palmyra)已經澈

底發掘,成果業已發表。

陸獨隆 位於隆河(Rhone)和沙隆河(Saone)交會處,是高盧交通

網之要衝,全區自然之商業中心。自地中海輸入的貨物大部分沿

河,少數沿陸路由此分銷至高盧內地。高盧所產亦由此出海輸出。

陸獨隆也是一個重要的行政中心。它是高盧四省省都之一,也是兩

省財政總監駐蹕之處。此地有城防隊駐守,也是西帝國主要鑄幣作

坊 XE "作坊" 之所在。再者,此地有羅馬和奧古斯都祭壇,是高

盧諸省(Gallia Comata)60個城鎮集會之處。因為交通方便,市場良

好,可想而知陸獨隆有相當發達的商業。在此我們的確找到不少興

隆的船主和商人基爾特。其中有名為"隆河與沙隆河大船東協

會"(splendidissimum corpus nautarum Rhodanicorum et Araricorum)者,

他們的基爾特有時合而為一,有時往來隆河與沙隆河者又各有組

織。還有名為"陸獨龍皮筏協會"(corpus utriclariorum Lugduni

consistentium),由營皮筏河運者組成。另外有酒商基爾特

(negotiatores vinarii Lugduni consis-tentes)。可能是由酒進口商組成,

因為此時在馬西夫中部(Massif Central)以北尚無葡萄種植 。我們也

發現有獨自各別的穀物和油商(negotiator frumentarius-olearius)以及一

個名為"阿爾卑斯南北麓巨商協會 XE "阿爾卑斯南北麓巨商協會"

"(negotiator corporis splendidissimi Cisalpinorum et Transalpino-rum)。

這個基爾特顯然是由往來阿爾卑斯山貿易的商人組成。同樣的基爾

特在米蘭 XE "米蘭" 也發現一個。此地除三位一體的fabri

tignuarii、centonarii和dendrofori基爾特,還有一些其他的工業基爾

特,如斗篷匠(sagarii)、泥水匠(artifices tectores),以及許多個人的工

匠和工頭(常不易區分):銀匠、玻璃匠、陶匠、梳羊毛工、麻織

工、製肥皂工等所組成者。

船主、商人和工匠是關係錯綜的一群人。其中有許多是解放

奴,還有更多是外國人。有來自日耳曼特瑞委人首府特瑞維盧

(Augusta Trevirorum)和維也納的,也有瑞米人(Remi)、凡奇尼人

(Vangiones)、維羅卡西人(Velocassii)。一位維羅卡西人曾自詡是陸

獨隆墾殖區兵團的候補(sublectus in numerum colonorum)。從馬可•

奧利留 XE "馬可•奧利留" 皇帝迫害基督徒的故事裡可知,在城

鎮中頗有一些東方居民;他們大部分像墳墓猶存的敘利亞的太•裘

利阿魯斯 XE "裘利阿魯斯" (Thaemus Julianus),以商為生。可考

的解放奴,大部分是奧古斯都祭司團(seviri Augustales)的成員,因此

可知也是有錢之輩。外國人中有3人是其城鎮中有地位者,一人是特

瑞委人的市紳,另一人是維也納的雙人市長之一(duumvir),還有

太•裘利阿魯斯是其家鄉堪納沙(Canatha)的議員。而當地人反多無

足輕重之輩,能誇耀的最多不過是陸獨隆的市民(civis Lugdunensis)

身份罷了。即使是這樣的商業中心,城鎮貴族仍然不經營工或商

業,而將這些活動交給外國人、解放奴和地位較低的人。

阿瑞列特是高盧南部的首要港口 。順隆河而下的貨物在此轉

上海船。在這兒,我們再度發現河運船主的基爾特(corpus nautarum

Druenticorum)和皮筏基爾特。海運比較而言更為重要,其組織可以

阿瑞列特海船船主第五協會(navicularii marini Arelatenses corporum

quinque)為代表。此處也有造船者基爾特(fabri navales),和建築、木

匠的組織(fabri tignuarii)分而別之。阿瑞列特的碑銘不若陸獨隆豐

富,但所顯示的情形一致。船主有許多是解放奴,被排除在當地貴

族之外。有一資料十分有趣 。這是一封羅馬糧政官寫給一位省財

政官 XE "財政官" (可能是procurator ad annonam provinciae

Narbonensis et Liguriae)的信。這位省財政官曾被阿瑞列特的船主立

碑稱頌過 。糧政官在信中提到:他接到一件船主基爾特的決議。

決議中除了抱怨,並威脅說:如果度量衡不公的情形不能改善,將

進行罷工。他因而令省財政官採取適當措施,加以補救。值得注意

的是,帝國政府對基爾特的抱怨直接加以處理,而阿瑞列特市政當

局顯然對紛爭了無興趣,對基爾特也不支持。

作為羅馬出海港的歐斯提亞 XE "歐斯提亞" 情形頗不相同

。歐斯提亞自有一小塊領地,並完全由港務當局控制。該港由克

勞底烏斯 XE "克勞底烏斯" 皇帝所建。羅馬所須的各類貨物,從

應付龐大人口所須的穀物、酒和油、各種工業產品、從窮人所穿的

廉價衣物到富人享用的奢侈品、政府糧政官員進口的大宗糧餉以及

私人貿易的貨物都由此進入。因為該港專事進口,多由外商及外地

船隻經營,即使當地有船主基爾特,重要性也有限。船主協會(corpus

naviculariorum)有關的碑刻只發現一件 ,而且屬於克勞底烏斯以前的

時代。那時河、海船的船主基爾特很可能還沒有各自獨立。後來有了

好幾個駁船夫(lenuncularii)和駁船員(codicarii)的大基爾特。他們從事

自海船卸貨,沿台伯河將貨送往羅馬的工作,也擔任擺渡和各種水

上有關的雜事。其他和船運有關的基爾特還有造船(fabri navales)、

補船縫工(stuppatores)、清倉工(saburrarii)、領航員(curatores navium)

組成者。另外一類重要的基爾特是由負責計算由船所卸穀物數量,

儲糧並運往羅馬的人所組成,稱之為mensores frumentarii。此外有糧

商(mercatores frumentarii)、酒商(negotianes fori vinari)以及重要的麵

包師(pistores)基爾特。其中最大並最富有的基爾特是建築基爾特

(fabri tignuarii)。西元198年,它誇稱有成員350人,顯示出一個茁壯

的大港,其建築業繁榮的景況。

這些基爾特的成員,從其姓名來看,絕大部分是解放奴或袓先

曾為奴隸者,而大體上無疑都是出身甚低的人。但有少數基爾特領

袖,即使是解放奴,也曾被選為奧古斯都祭司團的一員;如為自由

民 XE "自由民" ,甚至有升至議員階級 XE "議員階級" 者。例

如弗提斯(P. Aufidius Fortis) 和法斯土斯(M. Junius Faustus) 兩位糧

商,都被選入議員階級並任市長,而蒲來維土斯(M. Licinius

Privatus) ,一位麵包師和建築兩基爾特5年一任的執事

(quinquennalis),本人雖顯然為解放奴身份,僅可享議員之名

(ornamenta decurionatus),卻可誇稱是議員子孫的父親和祖父。在第

一世紀曾任公職的舊家族,在第二世紀時,允許以工或商致富的新

人 XE "新人" 或其子孫進入城鎮貴族階層。陸奇利家族(the

Lucilii)的格馬蘭(Gamalae)甚至允許一位新人格•菲里克斯(Cn.

Sentius Felix) 收養他們的繼承人。他是船與船員協會(curatores

navium marinarum)5年一任的執事,也是無數基爾特的庇主。在歐斯

提亞 XE "歐斯提亞" 極特殊的環境下,由工商業累積的財富成功

地超越了得自土地的財富。

圖 6.7 歐斯提亞 XE "歐斯提亞" 港平面圖。

帕米拉第一次被稱為富庶的城鎮是在西元前41年 。此城在一

世紀時大為繁榮,二、三世紀時更加發達。西元273年為奧利阿魯斯

皇帝(Aurelianus)攻陷後,即一蹶不振。帕米拉城宏偉的遺跡,偉大

的貝爾 神廟(temple of Bel),迴廊夾側的街道,成百壯觀的陵墓都

顯示整個城鎮,和其中居領導地位的市民都極為富有。此城位居廣

大沙漠圍繞下的一小片綠洲。其財富必全來自貿易。帕米拉能享繁

榮,似乎是因為它能掌握利潤極豐的東方奢侈品貿易。這些貨品必

須是自陸路輸入,而不是自印度直接經海路到紅海的港口,進而至

亞歷山卓 XE "亞歷山卓" 。當帕米拉正盛的時代,另一條偏北經

兩河流域的陸路貿易線甚少使用,因為在安息諸王放任的治理下,

政治猶處於無政府狀態,過往商人遭地方侯王任意重重徵稅。其

後,羅馬與安息之間不斷的戰爭也使北路貿易無由恢復。帕米拉人

的商隊直接橫越沙漠往巴比倫,甚至直抵波斯 XE "波斯" 灣的港

口,避開了混亂的地區(譯註 )。

圖 6.8 帕米拉城遺跡。圖中近處建築為戲院,遠處右方

為貝爾神(Bel)神廟。

這種沙漠商隊貿易的情形,可從若干希臘和阿拉邁克語(Aramaic)

的碑刻中得之 。帕米拉利用對過往貨物徵關稅,使城市大得其利。

有些碑銘提到商隊(συνοδιαι)商人。他們來往於巴比倫的弗拉

佳西斯(Volagasias)和波斯 XE "波斯" 灣的加拉喀斯(Spasinou Charax)

之間。在加拉喀斯有帕米拉人所設"作坊 XE "作坊" "性質的設施。他

們常對擔任商隊隊長(συνοδιαρχαι)的顯要公民加以褒揚。

商隊隊長隨商隊而行,為商人提供保護、裝備、組織隊伍並任響導。他

由此可得報酬。因為有一隊長為他的僱主省下300金幣而特受稱讚 。

又有另一隊長"於任隊長時,總能盡職保護商隊",他為此甚至自行花大

錢,故而倍受讚揚 。擔任隊長者本身似乎很自然也是商人,而且很

可能還是商隊商人的頭目(αρχεμποροι)。碑銘有時提到他

們發揮和隊長相同的功能。有一次,帕米拉的人民和議會褒揚一位商人

頭目護送一商隊回城,不但不取報酬,還自掏腰包 。另一碑銘褒揚

塞•弗羅笛斯(Septimus Vorodes) 。他是帕米拉的法官(iuridicus)和行政

官(procurator ducena-rius),也曾任將軍和市場官。碑中說他自費護送商

隊歸來而為商人頭目所稱謝。這可能意味塞•弗羅笛斯曾多次出任商

隊領袖並因而嬴得商人頭目的感謝。如此,商隊領袖就和他所護送的商

人頭目非同一人,他本人也不一定是商人。另一位免費護送商隊歸來的

商人頭目,大概是在不尋常的情況下擔任頭目的。也許更可能的是,

塞•弗羅笛斯是以該城將軍,而不是以通常商隊隊長身份,保衛商隊

歸來。在這種情況下,商人頭目就可能同時也是商隊隊長。帕米拉城有

自己的軍隊以維持沙漠的治安。一位常擔任商隊隊長的傑出市民,也曾

因任將軍不斷對抗遊牧的伯都因人(Bedouin)而受讚揚 。

帕米拉貴族的財富無疑來自貿易。該城的官員和議會議員本身也

都是富商,或為商人提供保護而賺得財富。然而我們必須牢記,帕米拉

是一極特殊的城市。佩特拉城(Petra)無碑刻傳世,其情況可能和帕米拉

類似。但大馬士革(Damascus)擁有大量肥沃的土地,地主的力量很可能

大過商人。

羅馬帝國後期與遠東的貿易持續不斷,因為絲、香料和其他東方

的奢侈品仍為貴族所需要。漫長的海路仍然為亞歷山卓 XE "亞歷山卓

" 帶來財富。陸路現在則轉經兩河流域。在波斯 XE "波斯" 的尼西

比斯(Nisibis)和羅馬的卡林尼孔(Callinicum)之間開通有運河 。帝國政

府在地中海的海運上扮演重要的角色。政府透過各船主基爾特(corpora

naviculariorum),自各產地將大量食糧和儲備物資運往兩個首都和專供軍

隊之需的港口(expeditionales portus)。這些基爾特以省為單位,可考的如

西班牙、非洲、東方或敘利亞省的基爾特,亞歷山卓和卡帕色斯

(Carpathus)則分以其船隊為代表 。

10、航運與工商業

在帝國頭300年裡,船主曾經歷一種奇特的轉變。他們變成世襲

的地主,或更精確地說,不論他們的地產傳給子孫或因贈予而傳給

外人,都變成附屬於船主地產的奴隸(functio navicularii) 。政府以

黃金及穀物償付運費(每運1,000羅馬斗modii,付1金幣solidus及所運

糧的百分之四)。為抵償修船費(運10,000羅馬斗的船以50羅馬畝土地

計),政府准船主免納土地稅,不過明白承認這事實上並不足以抵修

船的費用 。船主須要依靠他們地產的收入彌補不足之數。他們被

迫接受各種所謂優待,其中最重要的是免除為城鎮服務的徭役 。

帝國早期的船主為何在這時經此奇特的轉變,僅能作一些臆

測。帝國政府早已發現,利用給予特權鼓勵船主參與政府糧餉的運

送,比以高運費吸引其他富人協助運送為經濟。克勞底烏斯 XE "

克勞底烏斯" 已經採取這一政策 ,而最重要的特權──免徭役

(vacatio muneris publici),包括免城鎮之役,後來擴大包括免除擔任

城市公職 XE "城市公職" (honores)和成為市議員,早在哈德良

XE "哈德良" 皇帝時代已經如此 。其影響有兩方面。一方面是擔

負運送政府糧餉的船主,將獲利投資於土地,卻企圖繼續此一行

業,由子傳孫,即可一直免除徭役。另一方面,必被納入議員階級

XE "議員階級" 的地主卻將部分資產投入船運,以避免納入議員階

級。因此,哈德良、安東尼 XE "安東尼" 魯斯(Antoninus Pius)和

馬可•奧利留 XE "馬可•奧利留" 皇帝都企圖阻止,使議員或可

能的議員僅藉加入船主基爾特,不須將相當資產投入船運,即可獲

得免役特權的現象 。如此,船主可置地產,而地主也可投資航

運。他們的繼承人各世襲其業並保有特權。到第三世紀時,航運不

再有利可圖,主要因為政府未能隨物價波動調整運費,船主變得樂

於退出為政府服務。可是政府卻將船主的工作視為義務,他們得到

的特權就是合理的報酬,強迫享有特權地產的人繼續為政府工作。

可能就在這種情形下,四世紀時船主(navicularii)成為十分特殊

的一個階級。大地主必須花錢維持為政府運送糧餉的船隻。他們似

乎都是頗有資產者。帝國東部總管 XE "帝國東部總管" (praetorian

prefect of the East)為東方省設立一新基爾特,受命自議員,退任之

行省總督和元老階級中擇人加入 。土地稅免稅範圍包括大地產。

每一10,000羅馬斗載運量的船(相當於75噸),可使50羅馬畝的土地免

稅。這在敘利亞相當於最上等之耕地1,000畝。

11、海上貿易

也有相當多商人從事私人海上貿易。規模最大的無疑在亞歷山

卓 XE "亞歷山卓" 。但也正因為如此,我們倍覺遺憾,因為我們

對這一大城所知極有限。亞歷山卓所出的碑刻或草紙 XE "草紙" 文

書極少。我們依靠的,主要是文獻裡一些含混的描述。據這些文獻,

亞歷山卓顯然是羅馬帝國最大的商業城市。第一,從此將埃及物產出

口至帝國各處,主要有當地沃土所出的穀物和著名的工業產品──麻

織物。其次,這裡控制著與阿拉伯和印度的海運。貨物或在克利斯馬

(Clysma)卸貨,或經由圖拉真 XE "圖拉真" 皇帝所築的運河和尼羅

河,或在紅海西岸港口卸貨,再以商隊運至尼羅河,送往亞歷山卓。

第三,亞歷山卓本身有相當規模的工業,以玻璃、麻織、草紙製造著

名。草紙尤為此地在全帝國中的專利產品。東方的產品也在這裡改裝

和裝瓶,再分銷到西部市場。

亞歷山卓 XE "亞歷山卓" 有些商人極為富有。例如有一位費姆

斯(Firmus),據說擁有到印度貿易的船隊,對東和南方沙漠中的布列

明斯人(Blemmyes)很有影響力,可能也參與東南非的商隊貿易,以握

有大量玻璃和草紙 XE "草紙" 知名。他曾在埃及領導一次反奧利阿

魯斯皇帝(Aurelianus)的叛亂。很可惜,我們之所以知道他,是依據頗

不可靠的史書──《羅馬皇帝史》(Historia Augusta)。他是我們所知

的商人中,唯一有政治野心的。他必是一位了不起的人物 。從基督

教聖徒傳一類的資料可以知道一些後期商人的情形。陸非魯斯

(Rufinus)記載道,有一位商人自從最後一次航行自塞白德(Thebaid)歸

來後(他在此無疑曾選購東方貨物),售出所有貨物並濟助窮人,他的

貨物價值20,000金幣(約當275磅黃金) 。另一位從事西班牙貿易的商

人,據載,除奴隸和田宅,曾留下現金5,000金幣(約近70磅黃金)給其

繼承人 。還有一位,其父乃該城名流,因船難而沒落。他藉父執輩

之助,東山再起,並很快即比他的父親更為富有 。這些故事不一定

可靠,但最少顯示亞歷山卓商業鉅子的財富,在人們想像中,是何種

規模。

12、商業與土地收入的比較

我們只要想想一個士兵的年薪,一年只有4到5個金幣即足以供

其充足的糧食、肉食、酒和油,即可想見亞歷山卓 XE "亞歷山卓"

商人的黃金購買力何其龐大,他們的財富何其可觀。然而,他們仍

然不可能與帝國的土地大亨-羅馬元老比富。據一位可靠的史家,

奧林皮多盧斯(Olympiodorus)(譯註 )記載,一個普通的元老一年自

土地上得到的收入,從1,000至1,500磅黃金,而最富有的可達4,000

磅,外加約為此三分之一的實物收入 。因此,可見作為財富收

入,商業仍不能與土地相比。

[ 返回上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