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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淑女》

   導讀   

推理小說的祖父

  其實我們很不容易說清楚,究竟威爾基.柯林斯(Wilkie Collins,1824-1889)應該算是推理小說之父,還是推理小說的祖父?

  他的《月光石》(The Moonstone,1868)一向被認為是長篇推理小說的奠基之作,詩人兼評論家艾略特(T. S. Etliot)曾說《月光石》是英語世界第一部最長最好的偵探小說,可見它的經典地位。但《月光石》雖然創造了一個歷史上最早的謎案(一顆巨大的鑽石失竊了),也創造了一位經典性的名探卡夫(Sergeant Cuff),然而柯林斯並沒有讓神探破案,卻讓案情在時間流逝中真相大白,僅僅差了這一步,就使《月光石》仍然與後來福爾摩斯式的偵探小說有所區別。既然後來類型小說有清楚的規則可遵循,我們只好先稱他是長篇推理小說的祖父。

  柯林斯是英國大文豪狄更斯(Charles Dickens, 1812-1870)的生前好友,柯林斯比較年輕,但他的才氣深受狄更斯的喜愛;狄更斯不僅和柯林斯合寫過若干短篇小說,刊登在狄更斯所編的週刊《家庭文學》(Household Words),也一起製作過舞台劇。狄更斯晚年對柯林斯發展出來的懸疑小說興趣很濃,最後也動手寫起柯林斯式的推理小說來,他的推理小說《艾文.杜魯奇案》(The Mystery of Edwin Drood, 1870)未能寫完就過世,成為全世界推理小說迷的恨事,歷史上有許多考據家和小說家都試圖續完狄更斯的小說,也有一些很獲好評,但狄更斯的原意(艾文究竟死了沒有,真兇究竟是誰?)已經無人能知。

  柯林斯的文學成就有可以與狄更斯相較量之處,而他生前作品受歡迎的程度則絕不遜於狄更斯,柯林斯對讀者極為注意,曾經說要觸及「未知的讀者大眾」,也的確說到做到,可說是現代暢銷作家的前驅。

肥皂劇與推理劇

  在柯林斯的時代,當然沒有人聽說過偵探小說這個名字。柯林斯知道自己正在從事一種前所未有的試驗,但他不曾想像,他的探索竟會在後來引發一個全新的文學創作類型。柯林斯的小說或多或少都具備我們今天說的推理小說特質,其中又以《白衣婦人》(The Woman In White, 1860?),和《月光石》最為膾炙人口,百年來讀者不減,再版不衰;他的其他小說也常有偵探情節出現,像《Basil》和《Hide and Seek》都是。

  柯林斯小說另一個常被注意的特質是他的「煽情」,他也正是十九世紀中葉以後盛行的「煽情小說」(Novel of Sensation)的開拓者;這派小說經常創造奇巧詭譎的情節,尤其是深藏的家族祕密或不為人知的身世隱情,使小說讀來峰迴路轉,出人意表。你聽到這裡有沒有覺得一點耳熟,不錯,這也就是今天的電視八點檔肥皂劇的真宗祕祖。

  是的,這就是我認為的柯林斯偉大之處,當今通俗文化的兩大「支柱」或兩大「罪行」(推理劇與肥皂劇)都是他一手擘劃。這也是我放棄選擇《月光石》而選《法律與淑女》(The Law And The Lady, 1875)的原因,在《法律與淑女》,我們更能看到柯林斯在小說裡,如何將兩種特質冶於一爐的才氣.可是,柯林斯的煽情小說是否也和今天的八點檔連續劇一樣簡單呢?

  以最近的文學研究者的眼光來看,恐怕不可小覷。有一段時間,文學史上的見解傾向於判定柯林斯的晚年作品,也就是他的「煽情小說」時期,不如一八六O年代的全盛時期作品;但近年來的研究對他的「煽情小說」頗有重估價值的意思,一方面發現柯林斯有意識地想把作品推廣給新的閱讀大眾(他所說的「在廚房讀書的人」,指的是女佣,一種全新的閱讀階級),又發現他的通俗劇都有很強的道德寓意,因而有了全面為柯林斯翻案的新傾向。

堅毅女性謎中謎

  《法律與淑女》正是這樣的一部代表作。從一開場,我們就見識了最有才情的通俗劇:一位淑女嫁給一位紳士,立刻一頭闖入了一個神祕的世界,她先發現她的新婚丈夫在哭,又發現先生的母親不肯承認新媳婦,然後再發現丈夫用了假姓氏,這一連串的謎團究竟是怎麼回事,你無法不繼續看下去,就像一齣高潮迭起的連續劇一樣。

  但再看下去就是一齣推理劇了。女主角發現丈夫是幾年前毒殺妻子的一位嫌犯,她讀了整部她丈夫的《審判報導》,也就是審判她丈夫的全部過程,這場法庭戲也是歷史上最早的法庭戲,將近一個世紀後,我們將在《梅森探案》系列裡不斷地看到。然而這位女主人翁堅信她丈夫的清白(經由愛情的直覺),決心將此案追個水落石出;此後女主角又搖身一變而為神探,在她的步步追索下,一個神祕的謀殺事件終於抽絲剝繭地被揭露開來。

  我們是不是在這裡看到太多後人沿襲的東西?推理小說的原型,通俗小說的橋段,就連辦案過程中最奇怪的對象德克特的場景,我們也很熟識,那是歌德式小說(Gothic tale)的流風,百年之後我們還要在瓊瑤的《菟絲花》裡看到這樣的景觀。柯林斯的獨創性及其影響,在這部小說是否讓我們見識到了呢?

  除了一個情節詭譎的通俗劇,除了一個步步為營的推理劇,我們還有別的東西可看嗎?有的,柯林斯創造了一個意志堅強的女性,一個充滿行動的女性,一個願為愛情、正義、理念犧牲奉獻的新女性。柯林斯不只一次塑造了這樣的獨立女性,在他的筆下女性常常是有生命韌性的勇者,而男性則常常是感情世界的懦夫。柯林斯是一個有社會改革情操的作家,他主張新的愛情與新的婚姻,他主張獨立的新女性,他要鼓勵在社會的壓抑之下的女性,勇於追求自己的幸福與理想。他創造這樣的女性在他的小說之中,當低下階層的女性在廚房裡偷偷閱讀時,心嚮往之,就受到了啟蒙,這是他小說改革社會的念頭。

  

  今天的意義可能不再是這樣了,他要說的話,今天的女性已經不陌生了;但仍然留有一部可以讀不釋手的好看推理小說,又讓我們看見百年來小說的傳承,這個收穫就不能再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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