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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桶子》

   導讀   

<謀殺專門店>/詹宏志

桶子

‧黃金時代的起點

時間是在一九二○年,一位臥病在床的鐵路工程師在休養療治餘暇,信手完成了一部長篇推理小說──且慢!這個故事有點耳熟,你還記得有多少推理小說家是因為生病而戲寫推理小說的嗎?我介紹過的古典黃金時期美國代表作家范達因(S. S.Van Dine,1888-1939),以及寫出著名間諜小說《三十九步》的約翰.布肯(John Buchan,1875-1940),都是當中最有名的例子。今天我們要說的這位鐵路工程師,他誠惶誠恐地把他甫完成的小說手稿通過經紀人送交大名鼎鼎的柯林斯出版社(William Collins),沒想到知名出版社竟然立刻接受了默默無聞作家的書稿,而這本新秀作家的處女作一推出,就在英國造成了大轟動。推理長篇從此取代了短篇成了推理小說作家的新競技場,此後整整二十年,長篇推理小說詭奇構想雲起,經典佳作輩出,那個百家爭鳴的年代因而被史家視為是推理小說的「黃金時代」。

一九二○年被很多史家認定是長篇推理「黃金時代」的起點,因為這一年有兩件推理小說史上的關鍵大事發生,其一就是上面所述的工程師作家傅利曼.威爾斯.克洛弗茲(Freeman Wills Crofts,1879-1957)發表了他的第一本偵探小說《桶子》(The Cask),改變了讀者大眾對推理長篇小說的認識與期待,也使推理小說的創作風氣轉了向;但另一件歷史大事當時並不似《桶子》這麼轟動惹目,我們整整還要等到六年之後才能真正了解它的意義,那就是後來成為「謀殺之后」的阿嘉莎.克莉絲蒂(Agatha Christie,1890-1976),也在這同一年出版了她的第一本長篇推理小說《史岱爾莊謀殺案》(The Mysterious Affair at Styles,1920),只是她當時所託非人,找到的出版社並不理想,直到她也轉往柯林斯出版社,一九二六年出版了她的經典作品《羅傑.艾克洛命案》(The Murder of Roger Ackroyd)之後,才真正躋身暢銷作家之林,縱橫文壇半個世紀之久,更進一步擴大了推理小說的閱讀人口,使推理小說成為類型小說中最受歡迎的文類。

在一九二○年以前,世界讀者對推理小說的認知是建立在短篇小說之上(不是他們沒看到長篇,只是當時廣受歡迎的型式是短篇),那當然是柯南.道爾(Sir Arthur Conan Doyle,1859-1930)創造膾炙人口的神探福爾摩斯所帶來的化學效應。

其實一開始,柯南.道爾本來也不那麼熱衷於寫短篇,他的第一篇福爾摩斯短篇出現在一八九一年,但在此之前他已經寫了兩部並不成功的福爾摩斯長篇。而轟轟烈烈寫了兩輯洛陽紙貴的福爾摩斯短篇的柯南.道爾,也曾因為厭倦了這樣的角色和型式的局限,在一八九四年就把福爾摩斯推到瑞士瀑布之下弄死了。然而剛剛嚐到奇特滋味的讀者大眾卻不肯罷休,沈默了八年的柯南.道爾不得不重操舊業,讓福爾摩斯「更早的事蹟」(他當時還沒有讓他復活)以長篇的方式重新出現;但是讀者仍不滿足,最後在千呼萬喚之下,柯南.道爾才心不甘情不願地讓福爾摩斯重返人間(書名就叫《歸來記》),繼續以「短篇」的方式來辦案。

我提出這個故事的用意是要提醒大家,即使是推理短篇如日中天之際,柯南.道爾也曾不只一次想要把福爾摩斯寫成長篇,因為「某種原因」而沒有成功。這裏的「某種原因」史家有很多討論,有的人認為那是因為柯南.道爾的寫作能力不適合長篇──反對這個說法的人太多了,約翰.狄克遜.卡爾(John Dickson Carr,1906~1977)就認為《恐怖谷》(The Valley of Fear,1914)是史上最偉大的推理長篇──也有的人認為當時新的都會型雜誌剛剛興起,短篇小說型式與這種新雜誌代表的是新的生活型態,勢不可擋……

‧情節佈局的大師

我們也許可以從各種蛛絲馬跡,想像柯南.道爾為什麼不能滿足於短篇推理的創作(它的稿費甚至高過長篇呀)?其實,柯南.道爾本身的長短作品差異就是一個最好的線索。

在柯南.道爾建立的短篇模式裏(這也是今天我們公認的推理小說基本型式),案主上門求助,提出一樁難解謎題,福爾摩斯出馬調查,揭開真相,最後福爾摩斯再向同伴華生醫師解釋推理的過程。這個型式其實很像數學上簡潔明快的證明題,題目、答案,加上合乎規範的幾步證明。

但在柯南.道爾的長篇小說裏,譬如我們前面說的《恐怖谷》,它不再僅是一題簡單的數學題,而是牽涉到當事人數十年的歷史恩怨,一個故事抽絲剝繭,竟發現冰山之下的巨大世界,在那裏,人性的高貴光輝和卑劣恐怖糾纏不清,復仇的意志與報恩的執念也纏綿相連。同樣是謎案破解的結構,長度一改變,複雜性就增加了;小說一複雜,能說的話就多了,不相干的事(其實也就是藝術的源頭)也就通通出籠了。

複雜的情節佈局,在柯南.道爾的筆下也還只是初嘗滋味。到了傅利曼.威爾斯.克洛弗茲的處女作《桶子》一出,所有的讀者(包括後來的創作者)都看到長篇推理小說的優點,充分的篇幅給了小說奇詭佈局的可能,那種一層又一層剝之不盡的洋蔥謎團,讓閱讀者享受解開一謎還有一謎的心智樂趣。

《桶子》一書的開風氣之先的貢獻正是如此,它開啟了將近二十年推理小說家窮盡心力編織奇局怪案的黃金時期。二十年之間,小說案情的複雜詭譎,機關布景的淋漓盡致,到達了不可想像的高峰,直到下一個世代的推理小說家忍不住站出來革命為止,但那是下一段歷史故事了。

克洛弗茲是鐵路工程師出身,他的小說不但大量應用到他對交通工具特性的理解(也開啟了後輩小說家利用火車時刻表來設計案情的先河),更以他工程師的嚴謹邏輯,設計了幾個推理小說史上最佈局奇巧的謎案。推理小說評論家常常稱他是「不在場證明大師」(Ultimate Alibi Breaker),這個名號一語說出了他對「不在場證明」的精心鑽研與獨到貢獻,幾乎可與後來的約翰.狄克遜.卡爾在「密室命案」的投入與發明相互輝映。而《桶子》一書巧妙的情節設計,也揭開他長期對不在場證明興味的序幕。

克洛弗茲似乎是一位不吝惜巧妙詭計構想的推理小說作者,今天的讀者會對他書中謎題的複雜性和豐富性感到吃驚(因為當代的職業作家沒有人捨得把這麼多巧妙的構想寫進同一本書,他們可能會?點水寫成兩三本書);每一個案子都峰迴路轉,飽滿到讓讀者腦力不勝負荷。

克洛弗茲也是第一位對警察辦案程序不厭其煩的人,他的工程師背景也讓他傾向於相信程序而不相信天才。他的這一部分創見,也造就了我們後來所說的「警察辦案程序小說」的推理支流。

克洛弗茲在第一部小說大獲成功之後,繼續擔任了九年的鐵路局總工程師,直到他的健康使他不得不辭去工程師工作,成為一位名利雙收的專職作家。他後來的大眾聲名並不像同年出現的克莉絲蒂那麼耀眼(極可能是相對短命、小說又太複雜有關係),但他在推理小說類型裏扮演的開山之功,以及對後來小說家創作方向的影響,在我看來,較之克莉絲蒂只有更高、絕不稍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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