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同:少有破綻的一流推理作家 ◆吳念真:通俗是一種功力 ◆楊照:藏在日常細節中的冒險
◆袁瓊瓊:謀殺之後必有愛情 ◆景翔:克莉絲蒂沒有寫的故事─白羅先生與瑪波小姐的星空較勁


藏在日常細節中的冒險

楊照 (《新新聞周報》總主筆、評論家)

一開始,就都在那裡了。

一九二O年,阿嘉莎‧克莉絲蒂出版了《史岱爾莊謀殺案》,神探白羅就已經退休了。而且在這個案子裡,藉由敘述者海斯汀的轉述,就鋪陳出克莉絲蒂小說最基本的偵探原則:

「那些看來或許無關緊要的小細節……它們才是重要的關鍵,它們才是偉大的線索!」
「豐富的想像力就像洪水一樣,既能載舟亦能覆舟,而且,最簡單直接的解釋,往往就是最可能的答案。」
「沒有任何謀殺行為是沒有動機的。」


還有,一個不討人喜歡的死者,一群各有理由不喜歡死者、因而也就都有殺人動機的人,這些人彼此之間構成複雜的關係,有的互相仇視、有的互相愛戀,麻煩的是,有些愛人其實貌合神離,有些仇人其實私下愛慕;更麻煩的是,不論是愛或是仇,都有可能是扮演裝出來的。

一個外來的偵探,必須周旋在這些嫌疑者之間,從他們口中獲取對於案情的了解,換句話說,他必須在很短的時間內,搞清楚誰是誰,誰跟誰吵架,誰跟誰偷情,然後判斷誰說的哪一句是實話,哪一句是謊言。常常謊言比實話對於破案更有幫助。

再偷偷透露一下,希望不至於影響閱讀推理的樂趣,也是從《史岱爾莊謀殺案》開始,克莉絲蒂由英國社會塑造的階級觀念就發揮作用了,基本上,僕人、園丁說的話遠比有頭有臉的人說的,可信多了。就算要說謊,僕人、園丁的謊言也往往比較天真,而且往往出於善良動機。

《史岱爾莊謀殺案》出版那年,克莉絲蒂三十歲,不過書稿其實早五年前就寫好了,但畢竟要找到有人願意出版一個看來再平凡不過的家庭主婦寫的小說,不是那麼容易。

所有和克莉絲蒂接觸過的人,都對於她的「正常」留下深刻印象。她看起來就和她那個年紀的典型英國家庭主婦一樣,害羞、靦腆,只能在社交場合勉強跟人聊些瑣事話題,完全無法演講,甚至連只是站起來對眾賓客說幾句客套話,請大家一起舉杯,她都做不到。她不演講,也很少答應接受採訪,就算採訪到她也很難從她口中得到有趣的內容。她會講的,幾乎都是記者本來就知道,或者自己就可以想得出來的。

例如說白羅這個神探的來歷。克莉絲蒂回答:他應該是個外國人,這樣就能在英國日常生活中看出英國人自己看不出的線索。她自己碰過的外國人,只有第一次大戰剛爆發時到英國避難的比利時人。比利時警察怎麼能跑到英國來?那一定是因為他已經退休了。他有潔癖,所以對於現場會有特殊的直覺,馬上感受到不對勁的地方。一個有潔癖的人,好像應該長得矮小些才相稱,一個矮小有潔癖的人最適當的名字,就是希臘神話裡的大力士「赫丘勒斯(Hercules)」,製造出荒唐的對比趣味。那白羅這個姓是怎麼來的呢?克莉絲蒂很誠實地說:「我不記得了。」

一切都如此順理成章,一切都如此合邏輯,不是嗎?有記者問她怎麼看自己的舞台劇〈捕鼠器〉,創下了英國劇場、甚至全世界劇場連演最多場紀錄的名劇?克莉絲蒂的回答也還是中規中矩,合理合節:那是一齣小戲,在一個小劇院演出,成本很低,任何人想到了都可以帶家人或朋友去看,老少咸宜,並不恐怖,也不特別荒謬打鬧,可是又什麼都有一點,包括恐怖和荒謬打鬧的成份。

她的身上,找不出一點傳奇、怪誕色彩,那她為什麼能在五十年間持續寫偵探小說,創造了那麼多謀殺,還創造了那麼多詭計?

或許她的婚姻反而可以給我們比較多的線索?克莉絲蒂一生結過兩次婚,第一次在一九一四年,婚後不久,丈夫就參加了歐戰,是英國皇家空軍最早第一批飛行員。一九二六年,這個丈夫有了外遇,直率地向克莉絲蒂要求離婚,在那之前克莉絲蒂的媽媽才剛過世,雙重打擊之下,又遇到車子無法發動,克莉絲蒂崩潰了,她棄車而走,忘記了自己究竟是誰,躲進一家鄉間旅館,登記時寫了她心裡唯一有印象的名字──她丈夫情婦的名字。

離婚後,一次在晚宴中,有人提起近東烏爾考古的最新收穫,克莉絲蒂就取消了原定要去西印度群島的計畫,改定了跨越歐洲到君士坦丁堡的「東方快車」,是的,就是這趟旅程給了她寫《東方快車謀殺案》的靈感。不過更重要的是,在烏爾,她認識了一位年輕的考古學家,比她小十四歲,這個人成了她的第二任丈夫。

這位考古學家陪她去參觀在沙漠中的烏克海迪爾城,卻在沙漠中迷路困陷了,幾小時中克莉絲蒂卻沒有一點驚慌不安,當下考古學家就決定要向她求婚。

原來,克莉絲蒂的內心是有這種冒險成份的。要不然她不會兩次選到的,都是喜愛冒險的丈夫,她大概也不會吸引一個在各種危險情境下挖掘古代寶藏的人,讓他願意向一個大他十四歲的女人求婚。 這樣說吧,維多利亞時代後期的英國環境,壓抑限制了克莉絲蒂冒險、追求傳奇的內在衝動,她只好將這樣的衝動寄託在丈夫和寫作上。她一邊陪著第二任丈夫在近東漫走,一邊在小說中寫各式各樣的謀殺與探案。謀殺和探案都是冒險,還有,偵探偵查中做的事——蒐集線索,還原命案過程——其實和考古學家的考掘,如此相似!

克莉絲蒂寫得最好的,正就是「藏在日常中的冒險」。她個性中的雙面成份,造就了特殊的偵探魅力。既嚮往非常傳奇,卻又有根深柢固的日常邏輯信念,兩者就都在克莉絲蒂的小說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她的謀殺案幾乎都和日常習慣緊密編織在一起,日常環境成了兇手最重要的掩護。有些日常規律明顯地被破壞了,讓我們很自然以為那會是謀殺的線索,沿著這些線索形成了閱讀中的推理猜測,然而白羅早就提醒了,真正重要的反而是那些「細節」,也就是看來像是依隨日常邏輯進行的事,或說藏在日常邏輯中因而不被看重的事,那裡要嘛藏著兇手的核心詭計、煙幕,要嘛藏著兇手致命的破綻。

兇案的構想,就是如何讓異常蓋上日常、正常的面貌,又如何故意將日常、正常予以扭曲,製造假象;那麼偵探要做的,就是如何準確地在日常中分辨出真正的異常,將假的、明顯的異常撥開來,找出細節堆疊起來的異常真相。

克莉絲蒂最受歡迎的作品,大概都具備這樣的特質。她很早就完備了如此寫作的成熟技巧,一本一本試驗擴張著各種可能,因而二O、三O年代的小說,傑作輩出,十二本最暢銷的小說,十本是一九四二年之前出版的,一九四三年之後到她去世,克莉絲蒂還寫了將近四十本偵探小說,卻只有兩本列入最暢銷之列,讓我們可以清楚看出:寫了二十年後,聰明如克莉絲蒂者,畢竟還是會慢慢耗盡了她迷惑、驚異讀者的能量。

決定暢銷分佈的,還有另一項重要因素,那就是白羅的表現。讀者愛白羅、最愛白羅,再清楚不過。和克莉絲蒂筆下另一位名探瑪波小姐相比,白羅有很明顯的優勢,瑪波小姐的身分使她基本上只能進行「靜態」的辦案,案子的空間受到侷限,白羅卻可以跨越各種空間,恣意揮灑。而且白羅擁有警官的身分,可以合理出現在各種犯罪現場,瑪波小姐能出現的地方,相形之下常常就勉強、不自然多了。可是,克莉絲蒂自己偏愛瑪波小姐,勝於白羅。雖然她前後寫了四十本白羅探案,但其中不少(愈到後期愈多)應付讀者的成份超過作者自己的創造熱忱。這種讓白羅看起來很沒勁的作品最不討好,最不容易給讀者留下印象。

讀者的集體智慧不能小覷,最暢銷的十二本,也幾乎都是克莉絲蒂最好的作品。不過當然還是有幾本我自己最偏愛的,不幸沒有在這份暢銷書單中,例如在結局反轉的巧妙上,可以和《史岱爾莊謀殺案》、《羅傑‧艾克洛命案》等量齊觀的《褐衣男子》;還有在開創本格類型上大有影響力的《十三人的晚宴》,簡直像是毒物學論文的《絲柏的哀歌》,還有最陰森邪惡的《本末倒置》和《死亡終有時》。

不管後來的偵探、推理小說發展了多少巧妙詭計,克莉絲蒂卻不會過時,因為她的推理如此密切地和日常纏繞在一起;活在日常中,我們就無可避免被克莉絲蒂的「日常細節推理」吸引。至少,克莉絲蒂最好的作品,沒有過時不過時的問題,隨時讀來都充滿驚奇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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