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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青少年文學暨兒童文學》精彩內容

第一章 教育書籍

第一節 教學教育

  有一些教學的書,我們稱為教科書,用來讓學生求知的。剛開始用的是識字讀本,對象是所有能夠學習閱讀的小孩。但這些書往往超越它們教學的目的,而成為傳遞宗教價值及道德準則的工具。

  不論英國的「角帖書」或「球拍書」,西班牙的「康多斯」(Catones),德國的「識字表」,法國的綴字課本的內容除了示範字母以及往往是一篇祈禱文外,還有一或兩句道德方面的格言,按照社會背景常有所改變。法國大革命時,在共和國的識字讀本及綴字課本中都有羅伯斯庇爾(Robespierre)的格言或「人權宣言」,宗教道德因此成為公民道德。

  教育書籍寫得很吸引人是一個很古老的傳統。從七世紀末開始,英國的歐戴姆(Aldhem)採用詩,《學生與老師》(Discipulus et Magister)或六音步的謎語。八世紀時令人尊敬的比得(Bede)用拉丁文寫各式各類主題的文章,一些類似《知識摘要》的作品,是他自己的閱讀所得。十三世紀初,有許多拉丁文的論文,其構思就如一般的讀物,易於小孩子的閱覽。其中多頓(Honorius d'Autun)的《詮釋之書》(l'Elucidarium)是卡克斯頓的繼承人戴渥爾德(Wynkyn de Worde)在一五八年印刷的,採用的方法是師生之間的對話:「先生,請告訴我……我的小孩……。」在英國,一篇基礎教育的「小論文」:《三歲的乖小孩》,也繼續這個教學法;問答、謎語、難題或「圖」遊戲,是英國人熱愛的口語化教學,但卻是虛假的活潑。

  毫無拘束的使用圖片卻是新的現象。最初,可能只是模仿手抄本中的彩色裝飾字母,就如在《詮釋之書》中可以看到的一樣;後來變成《兒童舊約》(一五四九)求知的工具。例如對宗教文章的認識,有英法兩種語言的版本,由霍爾本(Holbein)畫插圖。但圖片尤其是教學工具,因為它「能夠刺激聰明的小孩」,而且「提供給小孩一個比較容易學習閱讀的方法」。這些話出自捷克摩拉維亞的科梅尼烏斯(現代教學的創始人之一),他在一六五八年於紐倫堡(Nuremberg)出版的《感性世界》(l'Orbis Sensualium Pictus)的前言中提出此看法。這本書迅速地被譯成歐洲各國的語言。

  這本書是有關拉丁文教學法,把拉丁文當成活語言,用圖片解釋拉丁文生字的方法,所討論的主題由淺入深,有層次性。由於反對只有記憶為主的抽象經院教學法,這本書透過一百七十五張郵票大小的木雕圖形,介紹真實的世界給孩子:不僅僅是孩子周遭的世界,以便於他把握這個世界,而且還有未知的世界,使他可以藉著想像而超脫一切。哥德說這是他曾經有過的第一本圖畫書。他說得一點也不錯,因為那是第一次借助於娛樂與夢想的因素使教育行為變得方便又緩和。德國的教學專家博斯多也做了相同的努力,他出版一本插圖非常多的書:《基本教材》(一七七-七四)。

  「教育書」,「禮貌書」的目的是在教導高年級的小朋友如何舉止端正有禮貌,以便他們將來作一個好的社會份子。專供爸爸們和女兒們看的《蘭德里塔騎士之書》(一三七二),是第一本卡斯頓譯自法文的書,這件事本身就具有特殊的意義。後來的幾百年中,這些書的主要對象都是中產階級的小孩。舉例來說,一七五八年英國就出版了《給年輕人的建議或人生中最常見及最重要的時刻所必須寫的書信》。這類作品長期間受到歡迎:一八八七年戴蒙維爾(Maurice Boutet de Monvel)推出《兒童與誠實的禮儀》。

  有些爸爸為他們的小孩,或者一些教育工作者為某個特定的小孩而寫的一類「生活手冊」的書,比較直接也比較涉及個人。這些書聯接教學教育與道德教育。在西班牙有《卡斯蒂的國王唐桑卻四世給他兒子的「懲罰」與教導他如何好好做人的文件》(一二九三)、《國家之書或唐約翰馬尼埃爾的公子的書》。一六七三年波索史柯夫(Possochkov)在蘇俄寫了《給么兒的勸誡》,不久之後達迪謝夫(Tatichkev)也以同樣的書名出版了他的作品。一八二九年布伊(Nicolas Bouilly)在法國也寫了《給我女兒的建議》;一九二年普雷沃(Marcel Pr𤂅vot)也在他的《給茀朗索瓦茲的信》中,與他的女兒分享身為女人之友的經驗。

  教育與娛樂有時候緊緊相連:一則想像的故事,一些圖片只不過是傳達思想與行為規則的藉口。也就是在這個目標下,維克拉姆(J瑓rg Wickram)的《年輕男孩子的鏡子》在德國推出,這本書被視為第一個專為青少年寫教育小說的嘗試。有如奧德賽續集的《泰萊馬克的冒險故事》是費內隆(F𤂅nelon)在一六九九年受勃艮第公爵之請而寫的王儲專用版本;這本書風行全歐。還有一本瑞典作品,維藍德爾(Johan Wellander)的《王儲之書》(一七八),從書名就可看出這是一本作者為一個王子所寫的,它後來成為瑞典最通俗的圖畫書。

第二節 道德教育

  如果說在一段很長的期間內,知識的傳授只保留給一些特殊階級的小孩,尤其是中產階級的小孩;社交禮貌教育的對象只限於貴族階級;但是品行、道德教育的對象卻是所有的小孩。當然這些並沒有透過特別為他們寫的書籍,而是透過他們可以拿到的通俗作品,因為這些都是非常大眾化的書。

寓言

  蒙田(Montaigne)曾經說:

 「我對書的喜好最初來自《奧維德的化身》中的寓言。因為在我七、八歲時,為了讀書,放棄所有其他的樂趣。而這本寓言書剛好最適合我的年齡,讀起來也最容易。」

  一六六八年拉芳登在《寓言》的序中也發表了相同的想法,他認為寓言正好「配合又能適應孩子的小小心靈」;他又說:「對事物的第一個概念就是來自寓言。」拉芳登所提到的幾點,早在一百年前英國的布林斯萊(John Brinsley)已經說過了。後者強調寓言的雙重觀點:他說我們應該去瞭解深一層的意義,也就是「道德教訓」,而且我們也應該可以找到「一個故事」。洛克認為寓言主要是一個消遣的故事,因為他建議像「唸故事娛樂小孩,消遣小孩」的態度去閱讀伊索寓言,但是他還說:「如果伊索寓言中附有圖片,它更能消遣小孩並且鼓勵小孩閱讀,因為它多帶來了一些知識。」寓言的模糊曖昧,一方面具教育性,一方面又是消遣性讀物,透過十八世紀一個英國中產階級小孩而表達出來,他「對這種教育一點興趣也沒有,因為他根本不相信伊索寓言是真的。」在所有的國家內,伊索寓言都被用來當讀本,而毫無疑問的,伊索寓言當教科書就不再是伊索寓言了。一五六六年一本英文版的伊索寓言包括三十七張木刻畫插圖,其中提到自從多本兒童專用的拉丁版伊索寓言之後,歐洲各國都有自己的版本。

  至於法國,十二世紀末戴法蘭西(Marie de France)的《寓言集》(Isopet)之後,一四八四年在里昂出版了一本《由拉丁文轉譯成法文的伊索寓言》,這本書在一五三一年以前就再版六次之多。此後又有許多譯本,包括一五四四年德羅澤(Gilles Derrozet)出的版本,其中每一個寓言都有木刻裝飾代表它的主題。這本書非常受歡迎,再版多次。在英國則有卡斯頓的譯本,也是不斷地再版及修改。一五八五年布羅卡爾(William Bullokar)也推出簡易英文寫的版本,表現了他非常擔心兒童的理解力的問題。一六九二年更有萊特朗日(Roger l'Estrange)搜集並翻譯的五百篇寓言集:《伊索及其他卓越的神話學家的寓言:教訓及反省》。這本譯文直到一九二七年還是最受喜愛的版本。一七一四年,被譯成法文並且附有版畫及圖畫。故事活潑真實以致於孩子幾乎「看到」、「聽到」而且「學到」其中種種。在西班牙,從一八四九年起就有《伊索故事》。一六一六年又出現梅伊(Seb鮃stian Mey)的《寓言集》。特別是十八世紀後半期,唐多瑪斯伊里亞爾德(Don Tom鮃s de Iriarte)專為學校而寫的《文學寓言》以及沙馬尼耶哥(F. M. de Samaniego)的《道德寓言》。德國方面值得一提的有一三五年博納(Ulrich Boner)的《寶石》,一四七六年史坦赫維爾(Heinrich Steinh瑓wel)的《伊索寓言》以及一五四八年華勒迪斯(Burkart Waldis)的另一本《伊索寓言》。至於義大利,從十五世紀起就有一本《一個錫耶納居民的通俗伊索寓言》。

  拉芳登在法國搶盡了伊索的光彩。當然《寓言》的對象模糊曖昧:雖然是獻給一個五歲的王太子,但寓言的對象難道不是「世人」?正如拉芳登所說:「應該像娛樂小孩一樣地去娛樂世人。」盧梭卻不贊成小孩子讀《寓言》。對他來說,這些寓言代表「老年人那種艱深、冷漠及自私的哲學,而不是小孩多情、天真及善良的哲學。」儘管如此,學校還是採取拉芳登的作品為教材,而使某些寓言成為兒童的經典作。

  在蘇俄,歐洲的影響來得很晚。十八世紀中葉,當俄國作家也開始寫寓言時,拉芳登的作品才被翻譯成俄文。克里羅夫(I. A. Krylov)的《寓言》(一八八)年在一八二五年被譯成法文。一八四四年丹麥出版倫比(J. Th. Lundbye)的《兒童寓言》。一七八八年,奧伯拉多維契(D. Obradovic)在南斯拉夫出版的寓言。

動物寓言

  寓言往往屬於另一種教育文學體:動物寓言集。

  我們說過動物寓言集是英國十二、十三世紀時,最早的圖畫書之一。它與一般的寓言有個共同點,也就是兩者都描述一個道德方面的隱喻,只是動物寓言集比較粗野一點。這是一些「自然故事」,其中對於動物的描寫只是吸取道德教訓的藉口。如果有時候很難透過天真的描繪去認出熟悉的動物,更別提那些具有想像及驚人特性的野生動物了。就如那邊哭邊吃人的鱷魚。這類動物寓言集之所以成為兒童讀物並不是因為它們的教育面及道德方面,而是想像動物的存在,以及這些動物的插圖,使動物的形象深深印在小孩子的心靈裡。

  《狐狸的故事》出現在十二世紀的法國。透過一系列短篇寓言或冒險故事,這本書將封建社會為模式的動物團體,活生生的呈現在我們眼前。其中的動物角色對封建社會作相當的諷刺。《狐狸的故事》中有些片段雖然不是針對小孩寫的,卻深受他們的喜愛。因為動物角色非常逼真,而且牠們的心裡也很單純。每一種動物代表一個罪惡的老套形態,而每一個故事在警告人們不要做敗壞道德的事。教育性質聯合大眾消遣口味,使得這本書成為動物寓言集之一。從十三世紀起,德國出版《狐狸故事》,而後弗蘭德(Flandre)經過多次改編以後的《狐狸的故事》,是十八世紀末哥德《狐狸的故事》的出處。

  英國的動物寓言傳統一直很強烈。所以十八世紀才有像貝維克(Thomas Bewick)那樣的藝術家選擇寓言作他的表達方式。也才有像紐伯瑞那樣一個第一位書商兼出版商的人,願意在一七七八年出版《鳥的自然故事》。其中我們可以看到新科學或更正確的說英國的自然主義,還有一些中古世紀延留下來某些錯誤,而流入傳奇領域的資料混淆不清。在十三世紀末的西班牙有盧利歐(Raimundo Lulio)的《動物之書》,包括一系列的寓言,描寫生活的例子。

  動物是寓言或動物寓言集的主角,也將一直是青少年消遣文學的主要人物。

第三節宗教教育

  道德教育?宗教教育?當我們想到教會很早就在青少年文學中扮演的角色,兩者之間似乎沒有確定的界限。

  事實上,教會的痕跡確實留在教學方法中。教學上的「問答」遊戲以前一直是講授教理所用的方法。這種問答遊戲想給老師學生之間的關係一種表面上的自由,但實際上所有的好奇心,所有學習的欲望,所有自發性的思想,因為有問題在前,指定的答案在後,全部在一開始就被扼殺。

聖經及有教益的書籍

  中古時期,教士因為擔心與老百姓、小孩有溝通上的困難,就在手抄本的聖書上畫圖,以求挑起人們的想像力。這種憂慮在英國一直存在。在亨利八世的統治下,聖經被譯成英文,一方面為了表明反對羅馬教廷,另一方面將老百姓帶回宗教信仰。但在一六一一年《欽定聖經譯本》出現以後,因為文筆簡單又非常白話,它馬上就成為最大眾化的書。每戶人家都有一本聖經,在家裡,在教堂高聲朗讀,私底下靜靜地閱讀。它代替了所有的書:它是冒險故事,它也是歷史、詩歌、哲學、宗教。因此凡是要學習識字的小孩都有豐富的閱讀內容在他伸手可及的地方,以避免他變成目不識丁的人,在兒童閱讀方面,英國一直占相當的優勢,這就是原因所在。但並不是說德國人不讀聖經,尤其是聖經百出的宗教改革時代,一七一四年于伯納(Hubner)的《建設青少年的聖經故事》就是代表作之一。聖經通俗化不像在英國那麼普遍,是因為反宗教革命運動的影響。但反過來說靈感來自聖經的宗教道德論文卻非常多。舉例來說:一四八七年在德國出版的《靈魂的鼓舞》,這是一本收有兩百個出處各異的故事集,以一個基督教小孩為對象。為他所選擇出自聖書中的故事可以幫助他的成長,此外還有一些殉道者的生平以及典型模範的故事。我們可以將阿爾方斯(Pierre Alphonse)的《學者的紀律》(Disciplina Clerica

lis)歸為此類書籍。這本書十三世紀就被譯成法文,書名為《一個父親給他兒子的勸誡》(Castoiement d'un pere a son fils);毫無疑問的是為了強調這個作品的對象是誰。同樣的,十四世紀時,在義大利出現了《聖弗朗索瓦的小花》。

  有許多作品都可以算是這類消遣的宗教教育書:比如那些基督教小孩的「鏡子」,目的在提供模範行為給年輕的讀者;一六九九年在德國出版一系列有道德教訓意願的聖經謎語,目的在創造虔誠又有美德的年輕人;還有十六世紀末,戴維加(Lope de Vega)為他兒子所寫的《伯利恆的牧師》,其中包括用散文、詩歌或對話等文體所寫的聖經故事。

  另外還有一本宗教書也成為英國最大眾的書:一六七八年推出的《天路歷程》。作者班揚(Bunyan)透過騙子、無賴流浪冒險為題材寫了這個心靈的探險故事。就是這個原因使這本通俗小說很快地被兒童接受。

  這本書描寫十七世紀的鄉下人。從背景上我們可以再看到的主題有巨人、城堡、神秘山--通俗神話的一部分。從一六八年起,裝飾各版本的插圖與兜售書籍或書頁中的插圖略同。這本書吸引了兒童及青少年,而且成為英國青少年文學的經典作之一。

  幾年後,班揚又推出《男孩與女孩的書》(Livre pour garcons et filles)。一七一年變成《神化的俗事》(Choses temporelles spiritualisees),其中混合自科學與道德精神,又有七十四張版畫裝飾。它的對象是真正的兒童。

範例故事

  教會的影響力也表現在十二世紀以來就普及全歐洲的一種文體。也就是典型範例的故事。其中有各種來源的故事,童話與寓言,有出自歐洲的也有來自東方的,每個故事都附有宗教道德教訓。目的在提供給教士們一些有趣的故事的庫存,以便他們使聖經顯得輕鬆點,而且又可以使道德教訓變得比較實際。

  十二、十五世紀間,在法國有許多拉丁文的輯錄,其中包括《天梯》(Scala Coeli)。這本書有一百多篇故事,有許多通俗童話都是古版本。在英國,《羅馬人的功勳》(Gesta Romanorum),最初是拉丁文的,普及全歐之後,加上一些來自口述傳統或其他文章的新故事,內容更加豐富。道德與教育方面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它的消遣面。《羅馬人的功勳》後來就變成故事的泉源。一般老百姓往往經由口述的管道接收。

  一五一年,這本文集被譯成英文--十七世紀末,已經出了十五版。一五二一年才被譯成法文。要注意的是,這本書毫無困難的通過許多宗教鬥爭,清教徒人士並沒有像禁止敘事詩及童話般地禁止它。因為,光就它的結構來看,它需要修正、改寫:一方面可以加添新故事,另一方面又可以刪除,尤其可以配合當時的品味介紹道德,神學及宗教等事。但是漸漸地,人們忽略這些故事的宗教教育價值,而只想到它們的消遣價值。直到十八世紀,這本書消失了,或者說光芒四射:因為這些截然不同的故事成為各種兒童及青少年讀物的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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